
第二节 我国救援医学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灾害史
我国有5 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960万km2的土地,幅员辽阔,气候多变,地质条件多样,所以我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是世界上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中对20世纪40年代之前的中国描述:“此三千数百余年间,几於无年无灾,从亦无年不荒”。我国的地震发生频率极高,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例如,1556年中国陕西华县发生8级地震;1668年山东郯城发生震级为8.5级的大地震,波及8省161县,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地震之一,破坏面积达50万km2以上;1927年中国甘肃古浪发生震级为8级的强烈地震,古浪县城被夷为平地。
我国历史上洪涝灾害十分常见,在过去的2 000多年中,共发生了1 600多次洪灾。其他灾害如干旱、暴雨、台风、泥石流、火灾、矿难、战乱、瘟疫等也十分常见。
古代有句谚语:“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多次灾害印证了这条规律。因为在大规模自然灾害出现之后,大量幸存者无家可归,临时居住地拥挤不堪,卫生条件极差,食物和饮水安全得不到保证,环境恶劣,蚊虫滋生,尸体腐败,造成伤寒、疟疾、鼠疫、霍乱等传染病流行,由此导致的死亡人数甚至超过原发灾害。
从晚清时代起,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我国多次遭受列强的侵略,如鸦片战争等。这些战争使人民流离失所,生活艰难困苦,根本没有救灾的能力。
1949年后,主要发生的是自然灾害和传染病。仅数十年间,我国就发生过两次强烈地震:一是1976年7月28日,河北省唐山市发生震级为7.8级的地震,死亡24.2万人,重伤16万人,一夜之间一座重工业城市毁于一旦,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以上,为20世纪世界上人员伤亡最大的地震;二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震级为8.0级的地震,直接严重受灾地区达10万km2,导致69 227人遇难,17 923人失踪,374 64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 000亿元。
另外,洪水、干旱、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依然频繁发生。1954年长江淮河出现近百年未遇洪水,受淹耕地4 755万亩。1959—1961年,遭遇了“三年困难时期”,由于全国干旱严重,我国粮、油、蔬菜及副食品等生活物资极度缺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许多人出现营养不良,甚至水肿,出生率大幅度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1975年8月,“7503号”台风在河南滞留20多个小时,期间伴随着特大暴雨,从而产生了特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1998年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灾,受灾人口超过2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 660亿元。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人为灾害也越来越严重地危害和影响着人类的生命。我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超过50万起,造成人员死亡10万人以上,经济损失严重,政治影响很大。
我国公共卫生事件也有发生,严重危害着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1967年流行性脑膜炎在全国蔓延;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在全国流行;还有2005年四川省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近年来的高致病性禽流感,2008年安徽阜阳EV71病毒引发儿童的手足口病死亡病例,以及2020年起国内多地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还有一些社会公共安全与经济安全事件也会造成严重危害。
二、我国医学发展史
《淮南子·修务训》曰:“神农乃始教民,尝百草之滋味,当时一日而遇七十毒,由此医方兴焉。”原始社会人们就已经知道用野草、树叶、泥灰等涂敷、包扎伤口。西汉时期的经典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急救的记载。《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提到“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进一步阐明“治病有轻重缓急、药品有剂量差异”等。书中提到的“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是迄今最早的“急救原则”,强调急救重在早期阶段,贵在快速。
东汉后期,连年战乱灾荒不断,传染病反复大规模流行,其中伤寒病占百分之七十,张仲景撰写了《伤寒杂病论》,确立了中医学重要的理论支柱之一——辨证论治的基本法则,提高了我国传染病的救治水平。书中还提到最常用的急救方法——人工呼吸法。同时代的华佗利用自己所创制的麻沸散进行了全身麻醉下腹腔手术,这是世界医学史上伟大的创举,也标志着我国外科学的诊疗水平达到了一定高度。东晋时期葛洪编著的《肘后备急方》是我国第一部临床急救手册,其中有开放气道、清除异物、骨折固定、淹溺救治、人工通气、导尿、洗胃等急救技术的记载。
隋唐时期,我国经济和文化空前繁荣,医学也蓬勃发展。唐高祖在长安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医学校——太医署。太医署分为医学部和药学部,而且制定了严格的考试制度,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宋代时,医学校被划归国子监管理,医学校的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医学校一直延续到清代,为我国输送了很多医学人才,如宋代朱肱、陈自明,元代齐德之,明代徐春甫、薛己等。
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所著的《千金方》和《千金翼方》,总结了唐代之前的诊治经验,对中医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其中最早描述了下颌骨脱臼的手法复位、葱叶导尿等方法。宋代开始重视卫生防疫工作:北宋年间采用“鼻苗种痘”预防天花,即将痘苗种到鼻黏膜上,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16世纪中国的人痘接种被广泛采用并流传到俄国、朝鲜和日本,18世纪中叶传到欧亚各国。在宋代时,我国出现了最早的救灾组织——“救生会”,在江苏省镇江成立,主要救助溺水者。
明清时代是中医学理论深化发展的阶段,大量医学论著问世,例如明代楼英的《医学纲目》、清代吴谦等编著的《医宗金鉴》等。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更是成为药学经典著作。明清时西医逐渐传入我国,使我国在创伤救治、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我国灾害救援的实践与发展
封建社会主要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经济规模小,从事灾害救援的人员少,防灾意识不足,救灾投入有限。一般是在灾害发生后,临时由当地政府组织人员参加救灾,所以抗灾能力十分有限。
1949年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我国政府对于防灾救灾给予了高度重视。1949年10月,我国就成立中了中央防疫委员会,卫生防疫系统不断建立健全,在防治天花、鼠疫、霍乱、肺结核、疟疾等传染病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普及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大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同时,全国医疗机构及急救中心也不断恢复和发展起来。
1949年12月,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颁布了《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组织生产救灾委员会,包括内政、财政、工业、农业、贸易、合作、卫生等部门及人民团体代表,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直接领导”。1950年2月,中央救灾委员会成立,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中央救灾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内务部、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部、铁道部、贸易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联等多个部门。同时,中央颁布了《中央救灾委员会组织简则》,规定灾害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明确了救灾的日常工作由内务部负责。当时中国的救灾方针为“生产自救,社会互助,以工代赈,辅之以必要的救济”。后来这一方针逐步被修订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由于我国洪灾多发,1950年6月,我国成立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针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水患严重的大江、大河先后进行了多次整治。
1989年4月,我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开展“减灾十年”活动的号召,成立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部分地方政府也成立了响应减灾综合机构,专门负责组织制定减灾对策、开展减灾管理、进行减灾规划等工作,增加国际间的合作。2000年10月,根据我国开展减灾工作的需要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精神,“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
此外,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还成立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构。
1995年,卫生部颁布《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关于灾害救援的第一部法规性文件。1998年,在我国的综合减灾防灾体系中,已经形成了救援医学专业队伍。
2001年4月我国组建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对外称“中国国际救援队”,China International Search and Rescue Team,CISAR),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向救援队授旗。这是一支国家级专业灾害救援队伍,可以参加世界各地的灾害紧急救援工作,主要任务是协助灾区开展搜救、营救、医疗救援、疫病防治、灾后重建等工作。救援队由中国地震局、解放军工程部队、武警总医院等有关人员组成,最初全队共200余人,“5·12”汶川地震后,救援队扩编至近500人,并补充了大量装备器材,新建成的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也投入了使用。借鉴历次救援经验,充分考虑城市及山区等不同条件下的救援特点,扩编后的救援队实行模块化和机动灵活的编组方式,可分解为3支相对独立的救援队,可以同时在多处进行搜索救援行动。2009年11月,中国国际救援队通过联合国重型救援队分级测评,成为亚洲第二支、全球第十二支联合国认可的国际重型救援队,并于2014年8月、2019年10月顺利通过联合国国际重型救援队复测。救援队多次参加国内外灾害救援工作,例如2003年阿尔及利亚地震、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2010年中国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巴基斯坦洪灾、2011年日本地震海啸、2015年尼泊尔地震等。在多次救援实践中,救援队展现了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的综合实力,受到了联合国有关组织的高度评价。
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疫情暴发后,党中央和国务院认真总结防治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布置了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制订的应急预案、管理体制、运行体制和有关法律制度)建设工作,拉开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的序幕。2003年5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卫生部门组建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赶赴现场提供医学救援和疾病防控,同时为灾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紧急处置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制订了具体措施,这标志着我国将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也标志着我国处理重点灾害事件应对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此后,卫生防疫系统一直承担着突发传染病、重点自然灾害的传染源控制、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等工作。公共卫生事件属于灾害中非常重要的一类,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危害,因此,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对国家和人民有着重要意义。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三大职能。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应急办公室。2006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称《预案》)。该预案不止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是适用于所有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指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不止涉及医疗卫生部门,还涉及公安(消防)、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铁路、民航等多个部门。这就体现了“大救援”的概念:救援医学早已逾越了医学的范畴,有着广泛的外延,与多学科、多部门有关联。随着我国政府对于灾害救援工作的投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成立了应急管理厅(局),全面统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2007年11月,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即“一案三制”)建设的基础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2009年起,我国将每年的5月12日定为“防灾减灾日”,可见国家层面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
2010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逐步建立了多支卫生应急队伍,其中仅国家级的卫生应急队伍就包括了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共4类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48支,以及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处置中心10个。目前这些队伍主要是由各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并非全职的救援队员。
2018年3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由于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的成立有利于降低部门之间进行协作的难度,提升应急管理的协同绩效,有利于救灾流程的优化。
应急管理部成立后不久就组建了中国救援队。救援队以北京消防总队为主要骨干,再加上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和应急总医院有关的人员组成救援队。他们从组建之始就按照国际一流水平,高标准、严要求,苦练精兵。2019年3月,中国救援队参加了莫桑比克洪涝灾害的国际救援工作,受到了联合国的高度评价,也受到莫桑比克政府的高度评价。2019年10月救援队通过了联合国国际重型救援队测评,我国成为亚洲首个拥有两支重型救援队的国家。
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摸清我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这次普查将首次实现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也就是,普查既涉及多个自然灾害类型的致灾要素调查,也涉及房屋建筑、交通设施等重要承灾体要素的调查,还涉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由此可见,我国政府有忧患意识,不仅重视灾害发生后的救援,更要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
四、我国救援医学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1992年,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成立了“灾害医学专业组”,研究防灾减灾的问题,并举办全国及国际灾害救援医学研讨会,灾害救援医学在国内开始逐渐受到关注。
从20世纪9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中国专家投入到救援医学的研究中,相关著作也相继出版。如1992年Baoskett和Weller合著的《灾害医学》(张建平,译);1993年张鸿祺等主编的《灾难医学》;1994年华积德主编的《灾难医学》;2008年郑静晨等主编的《灾害救援医学》;2009年王一镗等主编的《灾难医学》。
为了方便国内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我国逐步开展了有关救援医学的学术会议。1993年11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灾害医学学术会议,来自全国12个省、市及解放军、铁路、民航、钢铁、化工等系统和单位的7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会议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救援医学不仅仅是医疗问题,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共同责任。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灾害救援医学的研究开始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2001年1月,民政部批准在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下成立救援医学专业委员会;同年4月,选举产生了由国内从事救援医学的专家组成的救援医学专业委员会,我国的救援医学专业及队伍开始步入正轨。专业委员会旨在普及救援医学知识,提高公众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自成立以后一直致力于我国医学救援工作,并以医疗卫生领域为主体,立足中国国情,结合国际急救医学进展及重大灾害医学救援态势,积极开展医学救援的专业工作和公众自救互救的普及工作。
自2003年开始,救援医学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的“中国国际现代医学救援论坛”,为国内外救援医学专家的交流、讨论搭建了平台,是国内最权威的行业论坛之一。2004年在杭州举办的“中国国际第二届现代救援医学论坛”上,李宗浩教授提出的“共创全球救援一体化”理念得到了广泛认同。这个理念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口号相适应,是医学面向人类社会更加开放、交往的时代特征,是医学处在科技高度发展的年代的必然大走向、大趋势。
2008年11月,中国医学救援协会成立,它是全国性一级行业协会,由卫生部主管。协会的创立发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爱生命、科学救援”为宗旨,团结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社会相关领域的救援人员,当好政府的助手,配合政府的有关工作,积极推动行业建设,制定标准、规范,开展学术活动,进行科学研究、培训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协会创办了国内唯一的灾害医学统计源期刊——《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
2011年5月,由世界灾难与急诊医学学会授权,我国承办的第17届世界灾难与急救医学学术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从事灾害救援、急救、公共等领域的600余名专家学者及1 5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医务工作者、救援医学研究学者等参加了会议,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及急救医学工作者提供一次向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灾害救援的策略、防范措施与方法等的良机,有效推动我国社会大众对灾难与急救医学领域的认知水平。
2011年12月,中华医学会灾难医学分会在上海成立,成为中华医学会第86个分会。学会陆续建立常委会、青委会及年会制度,陆续组建地震、火灾、水灾、爆炸、科普等多个学组,20余个省、市建立了二级分会,为中国灾难医学的起步打下坚实的人才储备基础。
2017年《灾害事故现场急救与卫生应急处置中国专家共识》发布,共识中提到:应广泛利用先进交通工具,信息化、网络化救治,迅速救援,保证医疗救护网络、通信网络和交通网络高效运行。2018年《中国灾难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专家共识》发布,共识建议:应规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方法,系统培养灾害应急医疗救援技能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五、我国救援医学教育的发展
2008年以前我国在灾害教育方面非常不足,没有系统的教育课程与规划,对于医务人员的教育也比较滞后,救助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灾害医学研究不足,而对于全民的灾害教育更是严重不足。2008年11月,在第九届亚太灾难医学大会上,南京医科大学王一镗教授在大会上作了有关“如何建立灾难医学教育体系”的报告,他指出:当今世界,我们时时刻刻都面临着灾害和事故,但是灾害医学体系的建立却大大滞后。他还指出:应该在尽可能广泛的人群中进一步推广基础生命支持技能的培训,建议加强医学生和住院医生灾难医学的教育与培训。
2008年汶川发生的特大地震是对中国灾害救援医学理念和实践的一次全面考验,灾后我国政府认真总结了地震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在各省、市设立了应急救灾办公室,平时负责制订各种救灾预案、专业人员培训和科普教育,发生灾情时参与救灾的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同工作。在一些大学和医学院校,开办了灾害救援医学课程,组织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有的还筹建了灾害医学专业学科,例如:同济大学医学院(上海)、武警后勤学院(天津)、暨南大学医学部(广州)、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成都)等高校相继成立了“灾难医学系”,还有一些高校开设了救援医学选修课。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公室组织编写并出版了《灾难救援技术培训大纲》,旨在指导和规范这项培训工作,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全国各地都在开展这项工作,但是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方法尚未完全统一,尚未标准化、规范化。随着救援医学的发展,救援医学教育一定会更加规范。普及救援医学教育水平,对提高救援人员的素质,减少灾害事件造成的伤残和死亡大有益处。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我国救援医学虽然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但是经过多次救灾实践,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有关基础研究、体系建设、减灾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