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武进样本”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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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资本化:经营性用地改革突破口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是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主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2016年9月,根据中央深改组的最新要求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武进区作为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允许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武进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