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方经济学家关于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
(一)西方不同经济学派的技术创新理论
对于技术创新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开始,不同时期的西方经济学家都给予一定的关注,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在他们的技术创新理论中,始终将技术进步的研究与经济增长的研究相互交织在一起,尤其是16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分工的迅速发展和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转变,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显著,于是西方经济增长理论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由此得出许多重要的结论。本节只对技术-经济增长关系的有关理论作一个粗略的梳理。
1.亚当·斯密的技术创新理论
最早阐释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之作用的是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他著名的《国富论》中对技术发明、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斯密的中心思想是,财富的增长在于分工,而分工之所以有助于经济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分工有助于某些机械的发明,这些发明将减少生产中劳动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收益递增。斯密通过举例说明了技术进步与收益递增产生的过程,并提出了“劳动分工受市场容量及范围限制”的斯密定理。斯密分工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把财富增长和收益递增的源泉归于技术进步。与新古典经济学把技术看作生产函数的移动不同,斯密把技术变迁视为生产实践改进的过程,技术进步是以分工加速知识积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成为财富增长和收益递增永不枯竭的源泉。他采用经济增长的要素分析法,指出劳动、资本、土地的数量决定一国的总产出,是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明确指出:“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生产物,都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其一,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其二,增加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有用劳动的生产力改进,取决于:①劳动者能力改进;②他工作所用的机械的改进。”[1]这里的劳动者能力的改进、机械的改进,都与技术进步有关。显然,斯密已意识到在经济增长三要素之外,技术进步是更深层次的经济增长要素。
2.熊彼特的技术创新“推动”理论
如果说亚当·斯密还只是比较曲折地表达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的话,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则在1912年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明确提出,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技术创新。他还指出:“不同的使用方法(即创新)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数量的增加,在过去的50年中已经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2]
在熊彼特看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是由技术创新起着决定作用的动态均衡过程。来自企业内部的成功的技术创新可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创新一旦出现,必然引起广泛的社会模仿,“因为成功使得更多的人步其后尘,直到最终创新变得众所周知及对它的接受是一种自由选择时为止”。成功的创新者将获得短期超额垄断利润,企业得以壮大并形成垄断,但这种垄断会随着大量模仿者的进入而被削弱。于是模仿活动会引起创新浪潮,而这种创新浪潮或创新的集群行为则导致经济发展走向繁荣与高涨。企业为了获得新的超额利润,再次实施创新,只有接连不断地出现创新,才能保持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熊彼特认为,由创新所导致的经济发展是不连续和不均衡的,体现为繁荣和萧条的交替进行。这主要是创新的不连续性所致,“因为新的组合不可能像期望的那样按照概率的一般原理在一段时间内均匀分布——在这一方式下可以选择相等的时间间隔,在每一间隔中都将实现新的组合——而是以不连续的群体和群集出现的”。熊彼特实际上提出了其创新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思想: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以周期性波动的形式呈现的,而这种周期性波动与技术变化即创新之间存在着一种本质联系——周期的产生是因为创新不是均匀地出现而是以群集形式出现的。
熊彼特于1947年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中进一步发展了上述思想,转而认为技术创新是内生变量,他认为,正是由于获得超额利润的动机,企业高度重视研究开发活动,技术进步与企业发展是一个正相关关系,没有创新,企业不可能得到发展。
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体现他另一个重要思想的就是:他认为创新就是一种对资本主义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创造性的毁灭”,在他看来,创新在促使潜在利润变为现实利润并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一批企业在此过程中被淘汰。不淘汰一批企业,经济就无法发展;淘汰掉的企业对于整个经济系统而言并不重要,因为其掌握和控制的生产要素可以获得重新组合即实现创新。在创新过程中,新组合通过与旧组合的竞争而毁灭、替代旧组合。不断创新,不断毁灭,经济正是在这样循环更替过程中得以发展。
通过分析可知,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主要观点受到了马克思的重要影响。无论是把技术当作经济系统的内生变量,还是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看作趋于变化而非均衡,以及认为这种经济发展过程本身的内在逻辑将会导致社会制度的变革,熊彼特和马克思的观点很相似。
3.罗斯托的技术创新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W.W.Rostow)以他提出的著名的“起飞学说”,为我们刻画了一个普遍的世界经济的成长模式,罗斯托把“起飞”定义为突破经济的传统停滞状态。罗斯托的“起飞”概念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积累率达到10%;二是在一个发生扩散性效果的环境中引进技术。罗斯托认为,经济增长总是先由某个部门进行技术创新开始的,技术创新使该部门降低了成本,扩大了市场,增加了利润,扩大了对其他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了地区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带头作用的部门称为主导部门。主导部门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回顾影响,指主导部门的技术创新对某些生产资料供给部门的影响;二是旁侧影响,指主导部门对其他部门和地区的影响;三是前瞻影响,指主导部门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诱导作用,它促进了新主导部门的产生。没有技术创新,就不会有新的主导部门,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
4.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技术决定论
与哈罗德-多马(Harrod-Domar)模型的经济增长理论中强调资本决定论不同,美国经济学家索洛(R.Solow)于1956年发表了《对经济增长理论的一个贡献》一文,提出了关于经济增长的索洛模型,他与斯旺(T.W.Swan)、米德(J.E.Mead)、萨缪尔森(P.A.Samuelson)等人一起创建了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新古典经济理论首先假定存在一个总生产函数,在现有技术决定的范围内允许各生产要素平衡地替代,即资本-劳动比率和资本-产出比率可以根据市场条件调整变化。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外在决定的、偶然的、无成本的资源。它以资本边际收益递减、完全竞争经济(隐含规模收益不变)和外生技术进步及其收益不变为理论假设,认为当外生的技术以固定比率增长时,经济将在平衡增长路径上增长,而当外生技术水平固定不变时,经济将趋于停滞,投资仅能补偿固定资产折旧和装备新工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其理论的缺陷主要在于: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但认为技术进步是外生变量;认为政府的经济政策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没有影响;认为发展中国家将比发达国家增长更快,各国增长率存在趋同倾向。
5.新经济增长理论学派的技术创新理论
针对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不足,以罗默(P.Romer)和卢卡斯(R.Lucas)为代表人物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在其技术进步内生增长的模型中引入了知识和人力资本要素,认为技术进步是增长模型的内在因素,是“内生”的,技术(知识)是经济系统的一个中心部分,技术进步取决于知识资本或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溢出;技术整体的增长与资源(人力、物力)投入成正比;技术进步是由生产新知识的资本积累决定的,投资可以使技术更具有价值,技术可以提高投资的收益。新经济增长理论在技术创新思想方面也存在一些缺陷,罗默模型对内生技术分析不够深入,认为知识既具有内部效应又具有外部效应,实质上是指出了技术商品的两个重要特性,即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但未能进一步研究,就采用了完全竞争假设勾勒增长模型。
6.演化经济学派的技术创新理论
1982年,纳尔逊(R.Nelson)和温特(S.Winter)出版了标志着现代演化经济学正式产生的经典名著《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在该书中他们以企业(类比生物有机体)为研究对象,以企业惯例为生物基因类比物,以满意原则替代正统经济学的最大化假设,借助于搜寻、创新、模仿、选择机制等概念的生物学隐喻研究方法,构建了企业技术变迁、产业演化和经济增长的一般演化模型,从而发展了一种富有前途的演化经济学范式。
纳尔逊和温特批判地继承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西蒙关于人类行为和组织行为的理论,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提出了一个吸收了自然选择理论和组织行为理论的综合分析框架。他们借用了达尔文进化论中“自然选择”的基本思想,认为在经济中也有“自然选择”,企业在市场中相互竞争,盈利的企业增长扩大,不盈利的企业收缩衰退,直到最后被淘汰。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不断地创新,扩大自己的竞争优势,占领市场份额,因此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他们之所以要提出用进化理论作为分析经济变迁和技术进步的框架,是由于他们认为正统经济学不能很好地处理经济变迁、技术进步,利润最大化和均衡的假设与创新同企业的其他行为不相符合。纳尔逊和温特还在其著作中批判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利润最大化”和“经济均衡”这两大理论支柱,他们认为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但不是利润最大化。他们接受了西蒙等人的行为主义理论,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有限的理性使得企业的决策不能是最优的,只能使企业达到满意。而且,他们的演化理论还认为经济均衡是暂时的,从长期来看,经济是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企业和市场情况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由动态过程决定,经济发展还会有随机因素,如社会骚乱、经济危机和其他一些不确定因素,所以,经济发展前景是不可能完全预测的。
纳尔逊和温特还阐述了企业与生物的相似性,并构建了一个与生物相似的企业研究框架,强调“惯例”“搜寻”“创新”“选择环境”在企业演化中的作用。企业是基本的分析单位,企业的基本特征是具有一系列的“惯例”(Routines),它们是企业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处理事务的最佳方法。一般企业具有三种惯例:标准的操作程序(生产某物的技术);投资行为(企业是扩张还是收缩);搜寻行为(发现新的技术)。维持“惯例”的倾向类似于遗传基因在生物进化中所起的作用。而在经济系统中引进新的技术、新的企业,便等于生物进化中的遗传突变。“惯例”是指企业中的一切规则和可以预测的企业的行为方式,可以看作企业知识和经验的载体。这些惯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这就构成了企业之间相互区别的特征。但不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惯例”都是可以遗传的。企业的“惯例”在一段时间内将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有时也要根据市场状况进行修改。如果企业按照“惯例”运行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那么这些“惯例”不会发生变化,否则,企业将可能对“惯例”进行调整,这种调整行为就是“搜寻”。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及市场开拓活动等都属于“搜寻”性行为。“搜寻”是在已知的技术和“惯例”中寻找自己需要的,创新则是通过研究和开发寻找原来没有的技术和“惯例”。因此,创新是改变原有的“惯例”,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当然,企业在进行选择方案时也要受到环境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所以,“选择环境”对企业的兴衰成败也有很大的影响。以“惯例”“搜寻”“创新”“选择环境”等概念为基础,纳尔逊和温特提出了经济演化理论,为演化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纳尔逊和温特对技术变迁一般过程的探索还不够细致和深入,比如对技术变迁的适当主体、根本动力、方向性及其与“选择环境”的交互作用等问题都未能深入涉及。
7.曼斯菲尔德等人的技术创新经济学理论
继熊彼特之后,以技术模仿论、市场结构论、技术扩散模式论为其理论核心的技术创新学派,以曼斯菲尔德、凯米恩、施瓦茨等为代表针对熊彼特理论中的不足,从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以及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曼斯菲尔德(Edwin Mansfield)就技术创新中的技术推广问题,以及技术创新与模仿之间的关系和两者的变动速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创立了技术模仿创新论。他指出在一定时期内一定部门采用某项技术对企业增加的程度受三个因素的影响:模仿比例、采用新技术的企业的相对盈利率、采用新技术需要的投资额。影响新技术推广速度即模仿率的基本经济因素有:一是模仿者采用新技术的预期经济收益率。预期收益率越高,模仿的可能性就越大,模仿率就越高。二是采用新技术所需投资额的多少。采用新技术所需投资额越多,模仿的可能性越小,模仿率越低。三是资本供给的难易程度。资本的供给越困难,模仿的可能性越小。四是模仿比率大小。模仿比率越大,表示模仿企业越多,即新技术推广的成效越大。一般来说,一种新技术在开始采用时,企业由于情报信息短缺和经验不足,采用新技术的风险较大,往往望而却步,因此守成者较多。随着情报和经验的增加,风险减小,模仿者便逐渐增多,守成者逐渐减少,于是模仿比率逐渐增大。这一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技术模仿和推广的解释。
美国经济学家凯米恩(M.Kamien)和施瓦茨(N.Schwartz)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凯米恩、施瓦茨认为,制约和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市场竞争程度的强弱;二是企业规模的大小;三是垄断力量的强弱。他们将技术创新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预计可以获取垄断利润的引诱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另一类是迫于竞争对手的威胁而采取的创新措施,即所谓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他们认为,要使社会上的创新活动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这两类创新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如果只有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一旦企业的垄断实力增强,足以保证垄断利润的获取,创新活动就会衰减甚至停止;而如果只有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则所有企业都只想做花费成本较小的模仿者,而不愿做花费成本较大的创新者。凯米恩和施瓦茨的这种分析,旨在进一步论证,垄断竞争型市场是最适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
围绕技术扩散的问题,英国经济学家斯通曼(P.Stoneman)把技术创新扩散分为三类:企业内扩散、企业间扩散和国际扩散。其中,企业内扩散通过流行病模型、经验来学习;企业间技术扩散则通过心理学方法、概率方法和博弈论方法;国际技术扩散实际上就是各国之间以及世界范围的技术创新扩散或转移。在“创新-扩散”模型的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萨哈尔(D.Sahal)提出了“创新-学习-理解”的技术创新扩散模式,即通过学习进行导入性的扩散,通过理解进行规模性的扩散。
8.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技术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 C.North),在经济增长分析中引入了制度变量,将技术与制度因素整合到“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中,认为由于制度变迁为技术变迁提供了激励与保障的环境,因而技术变迁不过是对制度变迁的回应;甚至产业革命也是制度变迁的结果,而非技术变迁的结果。并得出结论说:技术变迁依赖于制度变迁,制度安排好坏决定技术进步高低,进而决定经济增长快慢。他因此获得了199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诺斯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对制度创新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诺斯认为,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往往是采用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只有在预期纯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才能成为可能,技术创新需要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保证。
新制度经济学家拉坦在综合诺斯等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关于制度变迁的诱致性创新理论模型。在他看来,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的有力来源,由此前提出发,他把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整合在一个相互作用的逻辑框架中,应用其对技术变迁的研究方法来考察制度变迁。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服务专业等知识进步时,制度供给的成本就会降低。
(二)简要评述
总结以上西方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经济学家关于技术创新的论述,我们可做以下评述。
1.注重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他们都深刻地认识到技术因素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他们看来,技术是一种生产要素,只要资本主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经济就能持续快速地发展,由此他们似乎找到了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永续发展的灵药。他们以技术分析为基础,并带有严重的工业化经济的痕迹,在他们看来,整个经济活动不外是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来满足人们无限欲望的过程,而且,人类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积累可以使他们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能力,并以此来对付人类需求的日益增长及其带来的挑战。
2.历史和阶级局限性
虽然这些经济学家都看到了技术创新在资本主义经济增长中所起的重大作用,但是由于他们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所在,把资本主义制度当成是永恒不变的社会形态,不能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察技术创新在推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双重作用,即一方面技术创新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改变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推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科学技术进步不仅决定生产力和生产发展速度和水平的变化,而且由此促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大的变革,使资本主义发展呈现阶段性。“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3]经济时代的更替如此,资本主义社会各个发展阶段的更迭也如此。没有机器的广泛应用,社会性的工厂工业生产是不可想象的。没有19世纪中叶以后的科学技术革命,没有由此而产生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社会性的加强,垄断组织巨头是不可能出现的。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建立在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社会化大生产空前发展基础之上的。国际垄断主义最初的发展是与许多高新技术产品远远超过一国市场容量甚至超过单一发达地区产品容量这一新的情况密不可分的。当前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犹如一匹烈马正在加速奔腾向前,迟早它将突破资产阶级的驾驭能力。1883年3月,恩格斯在悼念马克思时说过,每一个科学新发现,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马克思“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1891年,恩格斯又在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单行本的导言里指出,科学和技术的发现和发明,人类劳动生产率的空前大量的增长,终于“造成一种定会使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陷于灭亡的冲突”[4]。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将技术创新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理论分析框架,才能全面认识资本主义的技术创新,这正是本书要采用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