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本旨的生产方式还原
所谓文化本旨,有两重意义:一是文化的本义,回答何谓文化;二是文化的“是”据,回答何谈文化,诉求文化的客观逻辑。
本文讨论的文化现象限指精神文化,即以社会心理、意识形式存在的文化,不更多地涉及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文化现象非常复杂,文化的界定艰深而不好统一,文化研究史上出现过数百种文化概念。我比较倾向于孙中山先生简明而确切的文化概念:“简单地说,文化是人类为了适应生存要求,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一切生活方式的综合和它的表现。”就马克思而言,没有下过完整的文化定义,但他对于狭义上的精神文化却有过明确的指谓。马克思认为,人们在社会文化生活中“所产生的观念,是关于他们同自然界的关系,或者是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关于他们自己的肉体组织观念”,应侧重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表征意义上去解释文化。在他看来,文化是人对自然能动改造的过程、方式和结果的精神凝结,是人化自然的观念表达和思想支持;文化又是人自身生活及其社会关系的展示,是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身而造成的思想成果,是自然向人的生成及人向社会的生成发生的精神文明。马克思把文化当作社会生活的表征,坚持从文化的历史发展状况去观照和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生存样态。他以不同的语式写道:人类“在文化初期,已经取得的劳动生产力很低”;“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还指出,人的需要“不是纯粹的自然需要,而是历史上随着一定的文化水平而发生变化的自然需要”。人类天生就有饮食的需要,但满足这种需要的文化方式是不同的,它们标示着人的不同生活质量与生活方式。同时,人的社会生活需要受到文化的制约并反过来体现社会文化的状貌,“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基于这样的文化理念,马克思认为在谈论物质生产和精神文化生产之关系时应“把‘内在财富即文明要素’同物质生产的组成部分——物质财富区别开来,‘文明论’应该研究文明要素的生产规律”。此论隐含着把精神生产、精神财富与文明、文化视为同一领域事物的思想。他所言的“文明论”实际上就是关于精神生产发展的理论。我以为在马克思那里,文化就是人类社会生活及其方式的观念表达和精神体现,它包括教育、科学、交往和政治、法律、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等精神生活领域在知识、信仰、价值、规范、传统等方面创造的社会成就的总和,是人类改造自然、建设社会、完善自我的精神成果和思想支持系统。
从唯物论的角度探讨马克思的文化哲学,决非主张文化本体论,把文化作为一种自外于社会物质生活的客观存在;而是要唯物主义地去观察和理解文化现象及其相关问题。马克思分析和阐释文化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方法告诉我们,文化唯物主义的思想主旨是要说明文化生成和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和物质原因。就此马克思有过一段根本性的论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文化哲学的这一元理论,是其科学发现——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范式,又是他用来解释一切精神文化现象的根本逻辑,成为我们分析其文化唯物论学说的核心理念和认识前提。以此为元点展开马克思文化思想的梳理,我们在文化本旨方面看到了他的基本理论经纬。
1.文化发生和发展之元点的还原论追溯,只能是物质生产实践的而不能是人类生物学的
人类何以有文化?这个问题的回答向来有天启神学的、社会生物学的、心理主义的和马克思之实践唯物论的原则分野。天启神授文化说今天已无市场,但从遗传方面、心理方面去解释人类的文化品性却仍有市场。此类学说诸如“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主义”,就认为文化由人的体征、生物属性决定,认定人在遗传方面的体质差异同人的个性、智力、文化差异具有因果关系,那些种源优越的民族才能创造和拥有优势文化。这成了民族歧视的文化借口。心理主义文化学派则认为文化是精神自我创造、自我建构的产物。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将人类精神、心理过程采取“去主体化”的客观唯心主义方式,对文化发展进行系统阐释以后,心理文化论者变换其法,一再顽强地表达他们“唯心”的文化解释。以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弗洛伊德最为典型。他将“力比多”生理现象作为心理动因,再泛化为一切文化现象之源,此论至今仍有影响。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了人身自然,创造了属人的行动器官和思维器官,因而也创造了人的精神文化生产能力和主观世界。人类赖以形成精神文化世界的身心条件只能是漫长物质生产实践的结晶,人类生物进化、心智发展与物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具有一种历史发生学的因果关系。劳动、实践创造了属人的一切文明因素。他还暗示了人类的实践锻炼和文化积累,作为获得性遗传因素优化着人的心智潜质这样一种文化人类学事实。人类生产劳动对精神力量的铸造,同步形成人的身心历史发育,将那些适应生存需要和环境要求的元素转换成人类的获得性遗传因子。它们以世世代代的经验让人的脑容量变大了、行为老练了,还以遗传指令的形式潜在地影响每一新生人类个体的反应方式和实践能力。这种由历史文化转换而来的生物密码,虽然它们形成于人类历史实践中,是生活经验的品化和类化,但对于每个新的人类生命而言,仍然是先验的因素,并且在不同种族的个体之间差异不大。人体基因研究表明,每一个体有3万多个基因,但在基因组方面的个体差异不到千分之一。人的生物遗传机能,须经人类后天的实践、生活及其环境的作用才能激活,才能成为特定文化编码的主体元素,生成每个人特殊的精神世界。人的文化力量和文化品格,从来是历史的文化遗传指令和当下生活实践及其社会经验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在人类进化史中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所有选择和聚焦,总是将保留机制指向那些有利于人类创造、传达、接受、存储和利用日益复杂的文化信息的主体条件和功能,改造或淘汰那些不利于此的主体因素。这样,便不断地强化了人类的适应能力、学习和创造的能力,人类更多地依靠文化智能去壮大和提升主体生命的本质力量。这种人文化成的作用使人类进步发生了生物学的变轨:日益强大的文化力量提高了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相应地削弱了人类生理进化对于环境自然适应的意义,并形成两者间一定程度的错位和分离,人类的优势更加迅速地集中于社会实践及其文化发展方面。进入晚期智人时期数万年以来,人类的生物机能变化不大,但文明程度加速提升。且文化力量越是强大,人类就越依赖文化所造成的人化自然力、人工物质的和精神的器官的作用取代人本身的自然机能。科学技术文化壮大生命本质力量的作用,不是反身于人的自然机能,而是拓展人身自然之外的延伸力量。这切断了文化本旨生物学追问的通道,让一切从物种生理的类内差异去说明文化差异的理论无从立足。或许有一天,人类能够重组自己的遗传基因,克隆自身的形体,但生命工程永远无法取代社会实践对人的文化生产能力和精神世界的创造与规定。人的感知能力、认识取向、价值主张、情感世界和意志品质等文化修养只能形成于后天社会实践及其生活方式,无法用生命技术建构出来。这正是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中我们要特别关注人文精神建设的理据之一。
2.精神文化的内在要素及其整体样态,本质地表征着社会的物质生活方式
关于如何解释社会精神文化的性状,马克思的文化唯物论给出了一个总体思路:“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由这两者决定。”这表明,文化作为人类生活尤其是物质生活方式的精神综合和观念表征,其持存状态,实际上决定于文化表征对象的性质以及与此相应的文化自身的表征方式。人们在精神文化中“所产生的观念,是关于他们同自然界的关系,或者是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关于他们自己的肉体组织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他们的现实关系和活动、他们的生产、他们的交往、他们的社会政治组织的有意识的表现”。这里,马克思向我们指示了一个社会文化认识论的玄机:即关于对象本身、关于建构对象的物质生产活动、关于这一活动得以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即生活方式三个现象的文化观念表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一方面,物质生产建构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三方面之认识论的对象性关系,进而形成三者之间关系的文化观念表达;另一方面,关于这些对象及其关系的认识,又直接受到生产活动及其社会方式的制约,印上它们的机理章纹。此中的客观机理是,被文化表征的“三方对象”及其相互关系与建构活动,本身又衍生出使这一建构活动得以进行、使其对象性得以确立的社会关系。因而,关于建构对象性关系之活动、关于这些活动得以展开之社会关系的思想文化表征,便直接重合于关于对象本身的思想观念表达。反过来也一样,文化关于“三方对象”的表征,内含着关于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其建构活动的观念表达。文化认识事物与认识事物的关系,认识关系中的事物与在关系中认识事物,都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高度一致起来。这种在文化的认识论和社会学的结合上体现出来的文化唯物论原理,说明社会精神文化作为生活方式的表征,其本旨只能形成于物质生产实践及其社会方式中。
这里,还有一个文化意识表征中主客体关系之相互生成、相互规定的机制。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文化表征的客观内容,包括进入人的生活领域的自然事物、社会现象和人自身以及三者间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其中,自然怎样向人生成,取决于人化自然的实践能力和倾向;社会与人的相互生成、相互规定,以及人与自身的反思关系,最终也是由物质生产实践决定的。也就是说,呈现在人的思想文化视域中的对象世界的性质以及人们从思想文化方面把握对象世界的本质力量,都直接决定于物质生产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曾经以生产工具“磨”的技术差异论述了这一历史现象:“手推磨”的工具和劳动方式是封建制及手工劳动者的生存方式与文化样态的物质基础和标志;“蒸汽磨”是资本主义社会及近代工人的生存方式与文化样态的物质基础和标志。物质生产方式规定着文化的历史形态。思想文化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物质交往交织在一起的,是人们物质关系的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文化总是按照生产方式及其构建的整个社会生活方式的样态去形成自己的样态,并跟随生产力的发展形态和历史水平,形成自身发展的历史形态和思想水平的。
马克思关于文化本旨的生产方式还原之解释表明,一切离开物质生产及其方式去谈论文化的观点,最终只能陷入心理主义、生理主义、神秘主义或文化独断论的泥沼。后现代文化学说中某些解释文化的理论,或把文化发展看作一种自外于物质生产的自我衍生过程,或把文化并列于物质生产及其方式,甚至反过来认为文化决定物质生产方式等思维方式,都是与文化本旨的唯物论相抵牾的。文化是社会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派生物和表征者。被创生者不能决定创生者,表征者不能决定被表征者,这一文化唯物论的客观逻辑,规定了我们只能从精神文化现象赖以生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去认识文化及其表征机制,去思考和处理社会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