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章 鸿运齐天马
数日后,史莱克学院。
海神阁内,檀香袅袅,一位身着灰布衣的老人斜躺在藤椅上,闭目养神。贝贝跟唐雅恭敬地低着头,向他汇报此行与霍雨浩的遭遇。
“哦?日月帝国出了这么个天才?”
老人缓缓睁眼,目光深邃,他正是海神阁阁主,史莱克监察团前任团长,当世三大极限斗罗之一,“黑白双圣龙”之白龙,史莱克学院千年来最强之人,九十九级强攻系极限斗罗,龙神斗罗穆恩。
“是的,玄爷爷,这柳贯一的实力非常强大,虽然没有正式交手,但我感觉就算跟小雅联手,在他手下也走不过十招。”
“嗯,我知道了。学院会多留意这人。”
“玄爷爷,柳贯一如此天才,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办法将他招进史莱克学院?”
“世间的天才多如繁星,我们史莱克学院中的天才已经够多了,不差他这一个。对了,有个人我想让你见见。”
穆恩话音刚落,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从他身后走了出来,约莫十一二岁,脸上带着憨厚纯真的笑。看到贝贝和唐雅,他挠了挠头,显得有点腼腆。
“这是马鸿真。”
“他现在只有十级魂力,但他的武魂是神兽级别的‘鸿运齐天马’。他是天魂帝国某亲王的私生子,长期受排挤,前阵子离家出走,流落到我们学院附近。”
说到这里,穆恩满是老褶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
“前些时日我在海神阁中修炼,突然心有所感,模糊间看到海神阁塔顶向学院外投了一束光芒。我前去一探究竟时,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但无意间看到了鸿真,我看他天赋不错,就带回来了。可能这就是他武魂的强大之处吧,就连我这种境界都会被影响。”
“小雅,唐门不是有个入学名额吗?让他加入你们,跟你们一起上学。”
“神兽鸿运齐天马?”
听了马鸿真的武魂名字,贝贝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他此前从未听说过还有这种神兽。
穆恩笑了笑,解释道:“你不知道也正常。鸿运齐天马是大陆最早的生灵之一,掌管气运,能吸取周围生物的运气壮大自身。任何对它心怀恶意的人都会倒霉,运气被削得一塌糊涂,而追随它的人则能分享好运。古籍里有些零星记载。不过,这类强大生灵繁衍艰难,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他顿了顿,看向马鸿真:“当然,鸿真的武魂没那么夸张,现在只能稍微提升自身气运。”
“鸿真,这是我的玄孙贝贝,以后就是你师兄。给他看看你的武魂吧。”
“好,穆爷爷!”
马鸿真点头,小脸憋得通红,费了好大劲才唤出武魂。
刹那间,海神阁内光芒流转,一匹雪白骏马从他身上跃出,灵动非凡,四蹄踏空,隐隐散发着一股奇异气息。
虽然马鸿真只有十级魂力,但贝贝还是从这匹鸿运齐天马身上感受到一丝莫名的威胁感,仿佛只要动点坏心思,他立马会倒大霉。
“好离谱的武魂,才十级就连曾爷爷都能影响。”贝贝暗自评价,但随即想到霍雨浩的方天画戟,又摇了摇头:“不过,还是比不上柳兄弟的武魂。”
鸿运齐天马带来的只是自身的好运跟对敌人“倒霉”的威胁,而霍雨浩的方天画戟却让他感受到一种直面死亡的寒意。他相信,自己如果成为霍雨浩的敌人,出手前就会被那把无可匹敌的大戟斩下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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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斜,霍雨浩骑着无敌登上明都外的一座山坡,俯瞰眼前的城市。明都像一幅无边的画卷,高楼密布,错落有致,远远望去,尽是恢弘的建筑群。
在这些建筑之中,甚至有绝大部分都是超过五层以上的建筑。他甚至还看到了足有十几层的高楼。这可是他在星罗城,在整个星罗帝国从未见过的景象。而且这种规模的建筑还不是特例,向远方看去,一时间根本数不清有多少这样的高大建筑存在。
楼与楼之间,一条条宽阔的石板街道星罗棋布,一些主干道的宽度甚至超过了三十米。
随着夜幕的降临,街上亮起了一盏盏路灯,高楼之上闪起一盏盏灯火。
隐约中,霍雨浩似乎隐隐感觉到在那万千灯火之中,竟然有着一丝魂力的变化。
“魂导器开始民用化了吗?这就是明都……”霍雨浩喃喃自语道。
单论面积,星罗城、天魂帝国和斗灵帝国的首都加起来,恐怕都不及明都一半。穿越到这个世界十一年,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种熟悉的现代气息。尽管没有汽车的轰鸣,没有霓虹的闪烁,但明都散发着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工业文明的生命力。
魂导器技术的兴起,像是点燃了生产力的火种。尽管现在只被用在军工领域,但同样带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工业革命的萌芽已经出现。
生产效率的提升,带来了更多的财富,也让人们对新奇事物更加包容。街上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些不断更新的器具,无不证明技术正在飞速进步。
即便没读过原著,他也能猜到日月帝国的未来:
一边是魂导器不断升级,从军用转为民用,最后成为普通人也能使用的东西,最终普及全民;另一边是三大帝国故步自封,固守传统魂师修炼,鄙视“外物”。在这个个人武力无法完全称霸的世界,工业文明的浪潮迟早会碾碎农业文明的壁垒,日月帝国一统大陆几乎是板上钉钉。
不过,他想到史莱克背后还有个唐三,这个神界的搅屎棍未来还会弄出更多的狗屎事件。
“雨浩,这城市也太热闹了吧!人类真会享受!其他地方也这样吗?”跟霍雨浩共享视野的天梦被明都的繁华惊呆了,他从来没想过人类的世界如此的热闹,早知道他就该把冰帝一块骗出来,跟他一起见识下人类的世界。
霍雨浩笑了笑:“哪有。星罗城一到晚上,街上除了贵族基本没人,店铺早就关门了。明都可能是这世上最繁华的地方。”
他拍拍无敌的脖颈,驱马入城。
越往里走,现代感越浓。跟星罗城街头的脏乱不同,明都的街道干净得像刚洗过,没垃圾,没怪味,路边甚至还有公厕和垃圾桶。大大小小的店铺招牌醒目,橱窗里商品琳琅满目,从各种各样的食品到精致首饰,应有尽有,晃得人眼花。
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衣着整洁,连最普通的路人都精神抖擞,脸上带着对生活的盼头。霍雨浩观察着他们,发现这里的人有种特别的气质,有一种叫做“信心”的东西。他们相信努力能改变命运,相信明天会更好。这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跳都鲜活了几分。
相比之下,星罗城的平民总带着点麻木,生活像是日复一日的重复,没多少希望,天魂和斗灵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老爷们跟魂师控制着一切,普通人不过是供养他们的工具。
可在明都,哪怕是拉车的苦力,眼神里都有股劲儿,仿佛随时能闯出一片天。霍雨浩很喜欢这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十一年了,他第一次有种归属感,哪怕只是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