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下我为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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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火凤

“瞎眼老贼胡乱改命必遭天谴,算他溜得快,否则老子定锤爆他的脑袋。”

书院后山,寒冬已至却依然赤膊上身顶着大肚腩的王鼎福语气可不太友善。至于能否打得过那瞎眼老道……怎么,当事人不在,还不容许他狂妄一把,吹嘘一番?

当然,能来书院后山找文循礼品茶闲谈,单单一个朝廷九品监采官的身份可远远不够。

小镇每隔百年便有三教圣人轮流前来坐镇,以无上法力镇压那头魔婴。作为这一任的儒道圣人文循礼,再有十余日便将离任。届时,此番天地也将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小镇上稍有点来头的人都在为未来的生计谋划,唯有小镇那些世世代代的原住民们还都被蒙在鼓里,不知自己即将成为天道之下的牺牲品。

文循礼掷地有声:“叶暮笙已通过书院考核,今后他便归我儒道门下。”

“文兄,你是认真的?”

王鼎福浑身肥肉一颤,立刻挺直身躯,一改往常慵懒之态。他又摇了摇头说道,“不对不对,这些年来不管我如何开口求你,你可都是寸步不让,怎么今个儿突然改了性了?那小子过问心桥的答案到底是什么?”

他很好奇,叶暮笙到底说了什么,才会让这个执着倔强的文先生改变了主意?

其实若论渊源,王鼎福和文循礼交情匪浅。

儒家三圣,儒圣、文圣、亚圣。儒圣以仁义定常纲,文圣提倡有教无类天地同仁,亚圣则说法规束人欲。虽然治学理念有所不同,但总归都是一脉同源。

王鼎福的娘子孟氏乃儒圣直系后裔,虽然五年前便已离开人世,但他们唯一的闺女如今也已长成了大姑娘。

故而两家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其实早些年王鼎福就有想过让叶暮笙拜入儒道门下,以浩然正气养己身,没准可以摆脱那悲惨的命运。只是文循礼从未松过口。

倒不是王鼎福看上了叶暮笙,想着让这小子当自己的女婿,实乃他和少年的父亲曾同朝为官,有过一段过命的交情。

而这些年来,他未对这对孤儿寡母出手,实乃有不得已的苦衷。

他本可在朝堂上平步青云,官居高位,但却放弃了,以九品监采官的身份来此小镇,乃是为了一桩机缘,一桩能够改变寿命的机缘。而一旦出手干预少年的成长,极有可能会被察觉,他可不敢冒这个险。

作为小镇圣人,桃花巷少年的成长自然也都是被文循礼看在眼里。

因其母的一念贪欲,导致叶暮笙早产,从而先天不足,根骨平平无奇。这是一眼就能看到生命尽头的小镇少年。除非有仙人境强者以命魂之力为之逆天改命,否则少年一生将与清苦作伴。

不过唯一让文循礼眼前一亮的地方,便是这个少年拥有一颗良淳朴、执着的心。

此番让少年接受问心桥的考验,除了青柠背后兵家白渊的面子之外,更多的是那个瞎眼老道的“请君入瓮”之计。

“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文循礼看着这个不请自来的王鼎福。

“这算什么狗屁回答,这也能通过问心桥?”王鼎福一脸懵,“老文,该不会是你故意放水了吧?”

然而,对文循礼来说,桃花巷少年的这个答案才是最佳答案。

牺牲一人,拯救千万……这种事情在未真正降临到自己头上之前,谁能信誓旦旦说出那个确凿的答案呢?

回答“愿意”,那真的会是你的本心之举吗?若真事到临头,你会有这份担当吗?

其实世间很多事情,唯有到了最后一刻,方有真正的抉择。

这才是最符合人性的。

或许,那个少年……

文循礼原本犹豫的目光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一百年了,也是时候做出抉择了。

虽然那个青衫少年各方面都差得远,但那份心性,却深得他意。既然如此,便给这个少年一次逆天改命的机会也是无妨。

想到此处,文循礼便跨出一步,须臾间,出现在了正和锦鸡玩耍的彩璃面前。

“吾以为,你该还债了。”

文循礼伸手抓住锦鸡,目光平淡地看着女童。

彩璃满脸惊恐,那张粉雕玉琢的脸上呈现出丝丝黑气。

“文循礼,你大胆!”

彩璃脸上的稚嫩褪尽,双手一推,黑气化作蛟龙,朝着文循礼扑咬而去。

“你肆意夺走叶暮笙之天命,以此换取重修生机,可有想过,即便是蝼蚁,当也有生存的权力。”

文循礼伸指一点,儒籍虚影显现,骤然翻开一页,凝聚“镇”、“封”二字。

“镇”字当场将那黑气蛟龙镇为一缕黑烟,消散于天地之间。“封”字没入彩璃眉心之间。

彩璃脸上黑气迅速消退,随即睁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疑惑地看着眼前文质彬彬的大儒。

文循礼则又点向手中锦鸡。

只见一团烈焰腾起,锦鸡再次于火中涅槃重生。

“小彩璃,把这只锦鸡交给叶暮笙可好?”

文循礼蹲下身子,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面带春风和煦一般的笑意。

……

桃花巷口。

黄守愚带着小镇狗界扛把子一般存在的大黄追杀着陈望生。

“胖、胖子,有本事……别跑!”

“傻大个你有本事就别追!”

“我、我不追了,你、你停下。”

黄守愚停下步伐,喘了口气,摸了摸狗子的脑袋,示意它稍安勿躁。

陈望生见状,这才停下步伐,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你个傻大个,追杀小爷三条街了,你到底想干嘛。”

黄守愚挥着沙包般大小的拳头,努力装出恶霸的模样:“你欺负、小叶子,我就揍你!”

他心地善良,即便被人欺负,他也只会憨笑以对,还会说一句一点都不疼。但叶暮笙是他的逆鳞,谁若欺之,即便是滴水之恨,他便会以拳相报!

“我几时欺负他了?”

陈望生一脸无语。

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就怕这个一根筋的傻大个,以及……那条不讲理的疯狗。

黄守愚有些结巴道:“阿狸说、说你之前……想要小叶子花、花四十文钱买那小鸡崽。你这不就是在、在欺负小、叶子吗?”

“傻大个,你懂不懂什么叫做买卖啊?我出价,他还价,若可以就成交,若不行,那就不成交。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怎么就是我欺负他了?”

陈望生顿时有了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无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