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海孤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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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雪碧之家

在埃文斯顿待到第二年。开学前,我自愿担任新进外国研究生的辅导员。

「你们都从那里来?」我问他们。

「林跟我来自万隆技术学院。」伯尼说:「林是华裔印度尼西亚人,我是荷裔印度尼西亚人。」

「我是德国人」约根说:「不过我原本来自中国。」

「你会说华语吗?」

「广东话。我是在广州出生、长大的。」

我多看了他一眼。他果真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只觉得好像见过这张脸。

「你好面熟。」我用广东话对他说。

他注视着我,并用中国话回答我:

「你猜怎么着?我看你也很面熟。」

「你认得杰拉德和茅丝?」

「当然,他们是我们在湖南的邻居。」

「现在我想起你了。小时候,你总是闷不吭声地跟在我后头。」

「我是你的仰慕者之一。」

「为什么?」

「你在缅甸打过仗吗?」

「打日本人,是德国的盟友。」

「那时我在中国,还是个孩子,没有和我同年龄的德国人,所以我和中国小孩玩在一起。你是怎么认得杰拉德和茅丝的?」

「我们在澳门是邻居。」

「他们也是德国人。」

「据我所知,我们联合起来对抗邻居的葡萄牙男孩。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你怎么还在学校里?」

「我离开军队后没上学,出海打鱼了十年。」

「那一定很好玩。为什么会离开?」

「那是另一个故事了。现在有人要找房子吗?」

只有伯尼和林跟我一起住进雪碧之家,我在三楼和恰克合租了一间房。这幢公寓坐落在舍曼路靠近学校的地点,但在高级住宅区之外。房东雪碧太太保留了地面层给家人住,把上面两层六个房间出租给十个学生。

我的室友恰克是主修会计的一年级生,来自田纳西州一个小城,他爸爸在那里开了一家会计事务所。他计划毕业后为他爸爸工作,最终要接管这份事业。第一次来到大城市,他刻意为自己营造了门面来隐藏那南方式的天真。他戴了副带有书卷气的黑框眼镜,打上领带,穿着夹克到学校;一回来就换上丝质睡袍、一双皮拖鞋,嘴里刁着烟斗,希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知识分子。他总是用牙线清牙、读圣经和睡前祷告。为了让自己融入排名前十大的校园文化,他参加所有的美式足球赛和赛前会,甚至考虑加入兄弟会,但被粗暴的整人游戏给吓退了。他非常努力地去掉南方口音,让自己显得有智慧,谈话照例引用华尔街日报和圣经。

「你都去那一所教会?」我好奇地问。

「浸信会」他确实像个浸信会教友。

「我以前在中国就读的学校,也是浸信会办的。」

「是南方浸信会,还是北方浸信会?」

「有分别吗?」

「北方浸信会太自由了。想跟我一起为伯尼祷告吗?」

「伯尼怎么了?」

「他一定会下地狱。」

「为什么?」

「他是一名天主教徒。」

「天主教徒有什么不对?」

「天主教徒最终都会入地狱。」

「你怎么知道?」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他们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还要有个炼狱?他们到那里为崇拜偶像而忏悔。」

「偶像?」

「你知道的,他们的教堂里有雕像。」

「你们不向基督和玛丽亚祷告吗?」

「他们有血有肉吗?不!他们都是偶像,是泥塑的。」

「我们人类不都是上帝用泥塑的吗?」

「得了吧,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你上过天主教堂吗?」

「我们城里没有天主堂。」

「那你怎么知道关于…偶像的事?」

「我们教会的牧师告诉我们的。」

芝加哥的教会大部份属于天主教;但在埃文斯顿,最有势力的教会是卫理公会,即使是西北大学,也是一度由卫理公会营运的。现在恰克告诉我,他的城市没有天主教堂,难道他们崇拜的不是同一个上帝吗?为什么他们表现得好像属于完全不同的宗教?难道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要一直提醒自己:他们是一个上帝庇护的国家?

伯尼达尔马万霍纳普卓的祖父是荷兰人。当印度尼西亚独立的时候,所有的外国名字都被鼓励(不然的话就强迫)改成印度尼西亚名字。如此一来,John就被 Jona(霍纳)所取代, Son就改成了Putro(普卓)。

伯尼就像个典型的、从热带天堂来的人,有着阳光曝晒过的皮肤,个性随和,很好相处,除了物理学,唯一的乐趣就是烹饪,他可以花上好几小时准备和享用一餐。当我告诉他,我的室友担忧他的宗教信仰,他毫不在意地咯咯笑着,好像完全没受到困扰。如果恰克这么对我说,我会对他说:你下地狱去吧!

伯尼的室友林是个华裔印度尼西亚人。不像伯尼,林保留他的中文名字。

「你不觉得处在那些有着一长串姓名的印度尼西亚人之中,有个中文名字很奇怪吗?」我问他。

「名字只是个标签,我这张脸无法藏在标签后面。人们一看到我的脸,就都知道我是个中国人,那么隐姓埋名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印度尼西亚有种族歧视吗?」

「岂止种族歧视,他们憎恨中国人。」

「生活在印度尼西亚人中间是什么感觉?」

「这么说吧,比身在美国的中国人或印度尼西亚人,更让你意识到你是一个中国人。为了得到印度尼西亚人的平等对待,我们必须比当地人做得更好,更勤奋工作。结果我们赚的钱比较多,这就引起他们的嫉妒,而用歧视和仇恨来发泄。」

「你们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利润分享。在这里叫作贿赂。」

「可是他们人这么多。」

「我们给那些能控制他人的少数人。」

「那里的大学里有种族歧视吗?」

「因为没有金钱涉入,所以歧视的情况较少。」

「不涉入金钱是什么意思?」

「教授的薪资很少,我们必须另找外快。」

「你能怎么做呢?」

「找副业,多数人当家教。」

「林看起来天真无邪,却很懂得人际关系。「别表现得太聪明,」他对我说:「如果你很聪明,就没人会愿意教你。」

他不隐藏对美国女性身材的着迷。「你注意到美国女孩的胸部比东方女性好看吗?」有一天,他问我。

「白种人的体态不一样。」

「不,是因为她们戴胸罩。」

「你怎么知道?」

「你仔细看她们走路的时候,胸部都很坚挺,不会像印度尼西亚女人那样抖动。」

接下来的星期六,林要我跟他一起进城买女性胸罩,我猜是为他在印度尼西亚的女友买的。我们走进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女装部,那里有许多不同款式的女性内衣。他向售货员指着几件询问价格。

「什么尺寸的?」售货员问。

「尺寸?」他出乎意料地问,并看了一眼售货员的胸部,摇摇头说:「太大了。」

售货员懂了,二话不说就走开了。过了一会儿,她领着一队咯咯笑着的女售货员回来,叫她们站成一排,问:「哪一个尺寸?」

等我们回到住处,对室友们谈及这件事,贝瑞对林说:「下次你要做这种事,先告诉我,我会找一位姐妹会里的女孩跟你一起去,别找物理学家保罗。」

「你怎么认得姐妹会的女孩?」我问。

「她们每个人我都认得。」

「本人吗?」

「你看,我有校内所有姐妹会员的清单。」

贝瑞和他的红发室友约翰都主修会计,却从未见过他们用功。他们只谈女孩子。一到晚上,就到图书馆钓女生出去喝咖啡。

艾德‧帕斯瓜利正好相反,我从未见过这么勤奋练习一种乐器的人。他吹法国号,从不跟屋内任何人来往,也不跟任何人谈话,也不出去;不上课的话,唯一做的事就是吹法国号,以致他的嘴唇总像擦伤般发红。有一天,贝瑞决定做点什么来引起艾德的注意。他溜进艾德的房间,在枱灯的灯泡下放了一个闪光器。等晚上艾德回来,拧亮枱灯,立刻开始练习吹号。几秒钟后,闪光器受热开始闪光,我们都等着看他的反应,结果什么事也没发生。艾德持续吹奏,好像没注意到闪光,一直练到他熄灯就寝。

雪碧之家的地下室有一间厨房。在十个房客当中,只有四个人使用厨房,伯尼、林、戴夫和我。通过烹饪,我们成了朋友。我帮他们理发,每人每次五毛钱;戴夫除外,我们互相帮对方理。

「保罗理的平头是城里最好的。」戴夫告诉屋里的每一个人。有了他的广告,我的生意日渐兴隆,不久后,我就为屋里所有的人理发。

戴夫‧何姆斯是芝加哥本地人,在芝加哥出生、成长,从来没去过别的地方。他、两个印度尼西亚来的,加上我,是屋里仅有的研究生。戴夫主修心理学,体格十分强健。他跑步、打手球和开船。当他知道我驾着一艘中国帆船越过太平洋,有天就问我愿不愿意当他的船员,开船去参加游艇比赛。结果,我们得了第一名。

「你知道,这是我第一次得第一。」戴夫说:「你还愿意再做一次吗?」

「当然。」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会开船的中国人。」

「有关中国人,你还知道什么?」

「他们是第一个发现人在兴奋的时候瞳孔会放大。」

「你在哪儿听来的?」

「在一本书里读到的。当一名中国珠寳商对一名潜在客户展示他的珠寳,他的眼睛总是会盯住顾客的瞳孔。当瞳孔放大时,珠寳商立刻知道这名顾客喜欢这一件,他会在所有珠寳上讨价还价,但对那一件的价钱绝不退让。」

「你相信这种说法?」

「我不只相信,还把这个方法运用在研究大学女生的性行为上。我在问她们问题的时候,用隐藏式照相机记录她们的瞳孔。」

「这样有效吗?」

「你喜欢歌剧吧?」

「为什么问我这个?」

「刚才我提到歌剧时,我注意到你的瞳孔在放大。」

「你说对了。但是,我只在唱片上听过《茶花女》和《丑角》。」

「我不知道这些。你看过歌剧的现场演出吗?」

「我付不起。一张票的价钱,我大概可以买两三张歌剧唱片。」

「饼干(Cookie)是个歌剧怪人。」

「谁是饼干?」

「我女朋友。有一次她拖我去听歌剧。我听音乐会通常会打瞌睡,但这出歌剧又大声又刺耳,我连打盹儿都没办法。真不懂人为什么要去听那些用自己听不懂的语言唱的歌,所以我发誓再也不去听歌剧了。你愿意陪她去吗?你这是在帮我的忙。她会给你票。」

「当然,只要她不在意。」

不久之后,我不只成为戴夫在游艇比赛中的固定船员和负载,也成了饼干去听歌剧和音乐会的固定陪伴。

饼干的真实姓名是爱伦‧斯伯丁,住在对街的一幢豪华公寓。她是一所公立学校的图书管理员,所以能自行支付公寓房租,也能去歌剧和音乐会的现场演出,以及开福斯生产的金龟车。

身为图书管理员,在我们的交谈中,她最喜欢的话题就是书。作为一个不读书的人,这对我是一个获悉书讯的绝佳机会。「我的职责之一就是订购书刊。」她告诉我:「我刚收到一本《北回归线》,你要看吗?」

「一定要的,我听说这本书在埃文斯顿这里激起不小的公愤。」

戴夫对文学和音乐都不感兴趣,他只谈他的心理学计划:在他的实验中用为测试对象的姐妹会女孩,以及兄弟会男孩的幼稚心智。

戴夫小时候有口吃的毛病,他妈妈带他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建议给他买个腹语玩偶。神奇的是,戴夫虽然持续口吃,但他的查理(玩偶)说起话来就像个正常人。

有一天,他的教堂牧师要他在星期日布道。

「当时你多大?」我不敢置信的问。

「我在读中学。」

「一名中学生怎能向一群成年会众布道?」

「这我倒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怎么才能不口吃。你知道吗?当我穿着套装,打着领带,站在听众面前,我不再口吃了。人类心灵的力量令我十分惊讶,所以决定学习心理学。」

「你在那个星期天的布道会上说了些什么?」我比较有兴趣听听一个中学生,怎么向一群成年听众演说。

「我说了『面包与鱼』的故事。」

「什么面包与鱼?」

「有一次,群众跟随耶稣和他的门徒去一个远离城市的地方聆听他传教。接近午餐时间,门徒只从群众募集到五块面包和两条鱼。耶稣赞美了食物,并把它分给了群众,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门徒们还获得十二篮吃剩的食物。」

「我听过这个奇迹。」

「什么奇迹?」

「只用了五饼二鱼,就喂饱了广大群众,还有十二篮的剩余食物。」

「这就是听众的想法,所以我提醒会众,新约全书里的四福音书之被称为福音书;但在耶稣所传布的这么多福音之中,为什么只有四福音书提到这件事?而四福音书又教导了什么?圣经并没提到。我想事情是这样的:当耶稣看到从这么多群众只募集到五饼二鱼,他撇开所要宣讲的教义,接着谈论分享的意义,感动了听讲的群众。当他赞美食物的时候,他们悄悄地把藏在篮子里的食物拿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奇迹』。」

有一天,戴夫告诉我:他和饼干要暂停交往一阵子。

他已经通过进入博士课程的资格考,想先休学一年,并取得一些实际的经验。而且,他已被普林斯顿测验中心录取为实习生。

「你的意思是饼干要辞职?」我问。

「不,她会留下来。我们协议一年不见面。在这段时间,我们可以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用让对方知道。等一年期满,在伯格霍夫——我们最喜欢的餐厅会面。如果其中一方决定永远终止我们的关系,他或她就不要赴会。」

「这好像电影情节。」我说:「假如发生一些紧急状况或预料之外的事需要处理,那该怎么办呢?」

「这下就用得到你了。我希望在这段时期,你能充当我们的联络人。我会跟你保持接触,如果我想知道饼干的情况,只要问你就行了;如果她想知道我的近况,也可以问你。但为了达成我自己设定的完全自由的目标,我会克制自己不问你和她有关的事。」

他们甚至不互道一声再见,戴夫只给了我饼干公寓的钥匙就离开了。

「这是谁的主意?」我问饼干。

「你认为呢?我可不是心理学家。」

「你为什么要同意?」

「你认识他够久了。他能补足圣经里一个有关鱼的故事,能通过腹语玩偶说话,还能问一个男女合校的女生是不是处女。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时间来成熟。」

「这是他交代我的、你公寓的钥匙。」

「你留着吧。」

「为什么呢?」

「这样,你不必按门铃就可以进来。」随即带着诡异的微笑,她说:「假如有紧急事故,在戴夫缺席的这段时间,希望你能照顾我。」

那年夏天,维拉从柏克莱毕业。几周内就收到来自移民署的白条。她可以有三个选择:继续她的学业、领取一张六个月的实习签证,或回家。她三个都没选。她的律师老板劳尔先生给了她一份全职工作,同时帮她申请永久居留权。劳尔曾在移民局工作,在那里有不小的影响力,所以申请可以很快获准,维拉只须等着被传唤;但等待核准的名单很长。

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排华法案,接下来的42年里,没有中国移民获准到美国。1924年,禁令松绑,每年准许25名中国移民。不管出生地及公民身份,所有华裔被集中在一个范畴--中国人。虽然维拉是土生土长的加拿大公民,她还是必须列入这个等待轮到她的漫长行列。有些申请者甚至已经等了37年!

在美国早期的历史中,横贯东西两岸的铁路可能是最大的工程壮举。很多族群被安排到美国来修建这条铁路,却没有一个能成功,直到引进中国劳工,才在1869年兴建完成。当象征第一条横贯美洲大陆铁路完工的最后一根钉子被敲下,铁路大亨如李蓝德.史丹佛和柯林斯.杭廷顿解散了中国劳工。结果,他们大批流入城市,并且立刻被贴上黄祸的标签,不准以任何方式就业,同时遭到美国移民政策的排斥。

这就是美国表达感激或解决「问题」的方式吗?

在进入等待行列之前,维拉决定回一趟香港。一旦进入行列,她可能不被准许离开美国。

如今,维拉的双胞胎女儿已经七岁大。为了某些理由,她们的父亲决定让她们在家就学,并雇了一位住宿的全职家庭教师。

维拉一回到香港,就对这样的安排感到不对劲。这名教师的行为好像是双胞胎的母亲。她意识到她和丈夫共享的双人床,实际上是属于那名教师的。为了不让所有人尴尬,她告诉丈夫,她宁愿利用在香港的这几晚,和女儿们聚在一起,所以她睡在她们的房间里。

「痛苦吗?」她对我说:「怎么会呢?都分开五年了。结婚当时,我们并不了解彼此。我太年轻,他比我大得多。他很世故,我却什么都不懂。对我来说,他更像老师。除了和朋友出去玩,我们从来没有话说。对他和他女友之间的关系,我没什么感觉。那是他们的事,不是我的,所以我不以为苦。那么这桩婚姻还剩下什么呢?」

他们协议离婚。后来我发现她不再领圣餐,那是她有生以来,像日常饮食那样一直领受的。当我问她原因,她告诉我:离婚是有罪的。

我认为她优雅地解除了一对男女,在没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生活在一起的罪恶感,所以我引用甘乃迪总统家族成员的遭遇给她参考。我说:「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她没有离婚,她的婚姻是被注销的。」

「你也能拿到婚姻注销的判决吗?」

「不能。那是有钱有权的人才有的特权。」

夏天到了。住宿在雪碧之家的大学生都搬走了。林决定回印度尼西亚,他用所有这些年领政府津贴存下来的钱,买了一辆1947年的二手雪弗兰和一整箱各种不同款式的胸罩。

「为什么买一辆车和这么多胸罩?」我好奇地问他。

「如果我继续教书,就必须有个副业才能维持收支平衡。有了自己的车子,我可以把它当出租车开,收入比我那些当家教的同事好得多。等我存够了钱,我会开创自己的事业。」

「什么事业?」

「胸罩生意。胸罩文化一定会在印度尼西亚流行起来。到时候,我会领先众人。试想,印度尼西亚人口占全世界的百分之三,其中有一半是女性,她们会需要胸罩,但没人有财力购买舶来品。」

林的迫切问题是怎么把车和胸罩弄到西岸装船。他没学开车,所以说服我帮他开车。他的一位印度尼西亚朋友胡塔胡路克也休学,要和他一道走。

维拉刚从香港回来,心情很沮丧,需要散散心,所以我打电话给她。

「你要来帮忙我开车横越美国吗?我们可以在黄石公园、盐湖城…稍作停留。」

「你要我什么时候来?」

「任何时间,只要妳走得开。记得带上睡袋。」

「睡袋?」胡塔胡路克问。

「睡在户外用的。」

「现在是夏天。」

「天气可能会冷。」

「我曾在军中服役,」胡塔胡路克说:「我们哪里都能睡,山顶、谷底,都不用遮盖。」

「这里不是印度尼西亚。」

「但现在是夏天。」

第一个夜宿地点是黄石公园。我们扎营。林和胡塔胡路克想露一手印度尼西亚的烤鸡肉串,所以我在野外生了火。傍晚很完美,但太阳一下山,气温急降。维拉带了双人帐和两个睡袋。因为林和胡塔胡路克没有睡袋,所以让他们睡帐篷,我们露宿。到了半夜,林冷到睡不着,爬起来把火重新点燃。当柴火用光了,他就烧任何手边拿得到的东西,包括我们的路线地图。最后,什么都烧光了,他找到一罐啤酒喝了,立刻就醉倒。第二天早上,他发了高烧。

此后,我们放弃宿营,选择汽车旅馆。我们的钱只付得起一间房,却住进了四个人。好在汽车旅馆不查房,麻烦的是旅馆场地没有烤肉炉,所以在一个下雨天,林和胡塔胡路克试着在房间里烤肉,我们被熏得全跑到雨地里。幸好没有一氧化碳中毒,管理员也没发现。

回到旧金山后,我们告诉查理这段冒险经过,他说:

「三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同住在一个汽车旅馆房间?」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在户外,我们也这么睡的,在一个天空下。」

「维拉,警察可能会以卖淫为由把你逮捕的!」

「他们要怎么想,随他们便。」她说:「我觉得很舒适。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