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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数字化是21世纪的开创性趋势之一,它正在从根本上重塑我们的经济与社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书所谓的“数字经济”并不是某种独立的经济形式或整体经济形态中的某一具体领域,而是指由数字化引发并最终导致经济形态的数字化状态。
在这一转型过程中,虽然捍卫社会、政治体制及市场结构的基本价值至关重要,但提供一个能够使欧洲经济发展在这一进程中把握潜在机遇的框架同样迫在眉睫。欧盟委员会直面这一现实需求并确立了“数字单一市场战略”,1将其列为十大优先级议题之一。2作为“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研究成果之一,欧盟委员会于2017年1月发布了《打造欧洲数据经济》(Building a European Data Economy)的报告,3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获取与传输。
由于明斯特欧盟法律与数字经济研讨会旨在讨论欧盟法如何应对数字经济的需求与挑战,关注数据获取与传输的相关问题也顺理成章。由此,2016年10月举行的第一届研讨会探讨了数字革命给合同法带来的挑战,第二届研讨会聚焦提供数字内容的合同问题,而2017年5月举行的第三届研讨会主题为“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交易:法律概念和工具”。本次研讨会探讨和分析了在促进和推动数字经济的数据交易中可能具有适用性与必要性的法律概念与工具,这已触及数字化给欧洲私法带来挑战的核心议题。
本书汇集了第三届明斯特研讨会的论文,基于研讨会的总体目标,它们对不同的法律概念和工具进行了更细致的分析,以期在欧洲层面推进应对数据交易挑战若干路径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