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考古与早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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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以今山东省为中心的东方地区,在地理上以渤海、黄海、泰山(岱)及黄河下游(故道)为显著标志,主要包括鲁中南山地丘陵、胶东低山丘陵区及其周旁的诸河冲积平原,并涉及苏北、皖北及辽东半岛南部区域,学术界称为海岱文化区、东方文化区、泰沂文化区、东夷文化区、齐鲁文化区或黄河下游文化区。这里是新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初期独立发展的中国史前六大文化区之一。经七八十年的考古工作,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就搭建起了从公元前7000—前1500年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发展谱系,基本理清了各考古学文化发展脉络、文化面貌以及区域特征。在考古学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理论方面率先实现转向,如由考古学文化研究转向早期社会诸层面(聚落、资源、环境、生业、技术、生产、分配、交换、社会组织等),由文明起源的要素、节点研究转向文明化过程、发展模式研究,等等。另外,齐鲁文化是两周时期最重要的地域文化之一,西周早期齐、鲁等大国受封于东方地区的背景或底蕴是什么?这就涉及商代东方地区社会与文化发展情况,殷商王朝在海岱地区的经略、商夷关系、夷方地望等诸问题。近十几年来,东方地区商代考古一系列新发现,促使学界重新审视上述问题。本书的系列论文就是在这样的学术发展背景下形成的。

本书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三部分。

其一,海岱地区史前文明化进程

海岱地区是学者阐释关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理论以及母系社会、父系社会、父权社会、奴隶社会演变的最佳场所,也为国外学者利用酋邦理论解读中国史前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最佳证据。《二十世纪海岱地区史前文明化进程研究的历史回顾》一文回顾了学界对海岱地区史前文化的认识和构建过程以及早期文明化进程、夏商文明形成和发展所做贡献的研究情况,简评了国内外学者利用不同理论、方法对海岱地区文明化过程解释的得与失,为新世纪相关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启示。《海岱地区早期文明化进程特点》一文指出,作为中国文明起源多元中的一元,海岱文化区以其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世俗性(理性)独具特色;在中华早期文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夷夏东西”分布格局,海岱史前居民大规模西迁,海岱文化曾深度融入华夏文明,对中华早期文明形成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

其二,考古新发现与早期文明

《全新世大暖期华北平原环境、文化与海岱文化区》一文主要探讨了海岱文化区能够保持自己的特色和独立性的环境因素以及环境变迁对海岱地区文化形成、发展及对外关系的影响。《海岱地区的早期刻画符号》一文指出,大汶口文化早期到岳石文化晚期出现过刻画符号,具有一定的前后传承关系;符号及其载体集中出土于中心聚落、城址内的大型墓葬内,显示符号和早期文字的拥有者或解释权多在社会上层人手里;大汶口文化晚期大口尊刻符和龙山文化时期神祖徽符号分布广泛,显示它们被认知和接受的范围较大。《海岱地区史前墓葬出土工具反映的两性分工》一文对海岱地区史前墓葬随葬石、骨、蚌、角等用具功能进行了重新分类,通过数据统计、检验和分析,认为大汶口文化时期男、女性别间存在着分工,男性更多地从事对外战争、砍伐树木、加工木材、狩猎捕捞、加工工具等工作,女性多从事纺织业;两性的工作范围有很大交叉,到龙山文化时期,男女分工才更加明显。

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晚期聚落等级高,墓葬墓室大小、随葬品多寡悬殊,随葬品丰富,有刻画符号的陶大口尊、玉器和白陶,数量众多的陶杯和猪下颌骨,引起了考古界关注,这反映的是什么性质的分层社会?《论陵阳河大汶口文化墓葬所反映的社会分层——从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角度说起》一文从墓地空间布局、墓葬下葬顺序、首领墓葬的位置和主要随葬品的功能入手,参照文化人类学社会分层理论中获得社会首领不同方式,分析了陵阳河聚落社会首领的来源。文中认为,来自同一社群的4个不同家庭垄断了首领位置,他们控制着族权、军事指挥权和宗教祭祀权,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更多。他们构成了一个贵族阶层,这些现象属于阶层社会,同时又具备了阶级社会的某些特征。因此,陵阳河所代表的大汶口文化晚期社会正处于由阶层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阶段。《丹土与两城镇玉器研究——兼论海岱地区史前玉器的几个问题》一文把丹土和两城镇玉器置于海岱地区整个玉器发展框架下考察,分析了它们的时代、性质及在海岱地区玉器发展中的地位以及丹土与两城镇玉器的关系;玉器制作、玉料来源以及这种高精端产品在海岱地区史前社会中的运作方式与过程,在社会复杂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以玉器为角度所反映的这两个聚落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丹土玉器时代主要是大汶口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初期,两城镇玉器时代为龙山文化早期和中期;以玉器和考古所见壕沟为角度,该地区中心聚落存在着从丹土迁往两城镇的过程;就海岱地区玉器发展而言,以丹土为代表的大汶口文化晚期玉器和两城镇、袁家—朱封为代表的龙山玉器标志着海岱地区开始有自己的玉器工业;玉器制作、享用则被牢牢控制在若干区域中心的贵族手中,治玉业已成为贵族手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玉器原料主要为辽东半岛北部的岫岩玉。

《东部沿海在中国早期海洋文明发展中的地位》一文研究了由于以山东半岛为主体的东部沿海地理位置和地质构造的特殊性,在新石器时代较早时期就出现了近海渔盐文化,形成了中国早期海洋文明的主体。这里是古代人口海外迁徙、文化交流和物资流动的重要枢纽,商周时期最重要的海盐生产基地,商周王朝最早接触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地方,中国早期海上仙人思想的起源地和古代神仙修炼之圣地,秦汉帝国野外祭祀的重要场所。

《莱州湾南岸地区龙山时期盐业与区域社会发展》一文介绍了近年来文物考古部门在莱州湾滨海平原发现的几十处龙山文化时期盐业遗址。滨海平原上数量较多的龙山文化时期制盐聚落和咸淡水分界线南侧与盐业生产有关聚落表明,当时已有特定的、数量较多的人群专门从事盐业生产。淄河、乌河、弥河和白浪河流域的聚落数量激增、人口聚集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催生了滨海平原盐业资源的开发,而沿海盐业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利用,又推动了相邻内陆地区聚落与人口数量增多、不同区域社会大分工的出现以及区域文明化程度的提高。

《桓台西南部龙山文化、晚商时期的聚落》主要谈及的是龙山文化时期聚落内结构、布局和所反映的基层社会问题。桓台西南部一个较完整龙山文化聚落结构和布局是:以房屋、院落为中心成片分布,每片包含房屋、院落、窖穴、灰坑、垃圾堆积以及散布于房屋周围的墓葬,个别聚落还有生产作坊(如制陶、制石),高等级聚落内有壕沟环绕,这也是海岱地区龙山文化聚落单位的共性。这里的聚落均属于中、小型,代表的是当时的基层社会。就聚落规模和有无环壕,出土黑陶质量好坏和精美程度而言,可分两级,但聚落间存在着竞争,等级不断发生转移。

前面提及的《桓台西南部龙山文化、晚商时期的聚落》一文还介绍了桓台西南部晚商时期聚落考古主要收获与认识。聚落相距2—3公里,每个面积在3万—6万平方米间,内部布局有明显的规划,一般分为居住区、窖藏区、取土区和垃圾倾倒区,部分聚落还有专门的制陶、制石作坊区,墓地则位于居住区一侧。聚落年代都包含了殷墟文化一至四期,特殊功能和较高等级的聚落未发生过更替,说明当时聚落发展是稳定的,其所代表的社会组织建构也是稳固的。唐山、史家较高层次聚落有环壕,出土了青铜容礼器,所见卜骨卜甲数量较多,消费了比一般村落更多的肉食和牺牲,具有更多的政治、文化和宗教祭祀功能;低层次的聚落具有专门制作石器、烧制陶器等经济方面的功能,显示聚落间在功能上也存在着差异。桓台西南部晚商聚落等级结构代表的是有一个较高聚落层次统摄若干村落的两级组织建构。这种聚落结构所代表的社会组织是商王朝晚期在鲁北地区社会内的一种常态,很像是甲骨文和古文献记载的“邑、田”聚落。

针对岳石文化衰落观点,《“夷夏东西”格局下的岳石文化》一文指出,相当于夏代中晚期与早商时期、东夷族群创造的岳石文化,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约与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夏文化相当,在夷夏、夷商东西对峙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岳石文化与夏族创造的二里头文化并驾齐驱,后又与商族创造的下七垣文化(先商文化)和二里岗下层文化(早商文化)形成了三驾马车逐鹿中原的局面;岳石文化曾是分布范围最广的夏代地域文化,在与诸文化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岳石文化还因其超前的成套石质农业生产工具,先进的城墙夯筑技术与青铜器冶炼技术等而闻名。

其三,商文明在东方地区的扩张

该部分主要谈及商王朝在海岱地区经略问题,涉及不同阶段商文化在东方地区发展进程、聚落分布、文化特点、人群构成、社会组织、夷方地望、晚商文化分布态势与周初东封诸国位置关系等内容。

《商文化前期在东方地区的发展特点》与《商文化后期在东方地区的发展情势》二文主要谈的是商文化不同阶段在东方地区具体发展过程、特点及各区域聚落与社会发展情况。商文化在东方地区的发展大体可分4个阶段,二里岗下层为第一阶段,二里岗上层至殷墟一期前段为第二阶段,即前期;殷墟一期后段,二、三期前段为第三阶段,三期后段至殷墟四期为第四阶段,即后期。第一阶段末期的商文化东界仅到达豫东地区的西部。商文化第二阶段向东扩张达到最高峰,分布范围东北部已至渤海南岸内陆腹地,东部至山东潍河、白浪河和沭河东岸,向南至连云港海岸以及淮河下游南侧的盐城一带;靠近商王朝政治经济中心的豫东、鲁西南,鲁中南、鲁南及济南地区,发现的聚落分布密集,聚落和人口数量最多,是商王朝在东方地区重点经略的区域;就考古学文化而言,仅有规模大、人口高度集中和等级较高的中心聚落大辛庄,商文化与当地文化共存,显示了其地位与性质的特殊性;但商代前期,整个东方地区还不属于商王朝重点拓展和关注的地方。商文化后期与前期比,聚落和人口数量急剧增多。在鲁北、沧州东部沿海地区还发现了10多个规模巨大的盐业聚落群,这里成为商王朝直接控制的、唯一的产盐之地与唯一能通往海洋之地方;内陆地区中心聚落和高等级聚落大量出现,仅鲁北、济南和古泗水流域出土成组青铜容礼器的中心聚落就有近70处,第四阶段还出现了凌驾于区域中心聚落之上的更大、更高的高等级聚落青州苏埠屯、滕州前掌大等。东方地区所见族徽识符号数量也是殷商周边地区中最多的。东方地区文化面貌与殷商文化关系较为密切,而与当地文化的互不往来,形成二元对立。鲁北、济南及渤海南岸地区是商王朝后期重点经略的地区,鲁中南滕州等地在第四阶段也成为商王朝重点控制地区。

学界对卜辞和金文夷方位置争论颇大,《从商王朝晚期对东方地区的经略看夷方地望》一文试图从晚商文化在东方地区的分布和发展情势、商王朝晚期在东方地区的经略来解决夷方地望问题。东方地区是商王朝晚期重点拓展和经营的区域;东方地区人口密集,聚落发展稳定,与殷墟文化关系密切,同当地文化来往较少;高等级聚落和来自殷都及周边地区的贵族与军队首领数量较多,驻扎在晚商文化分布区边界的醜、举、史等多个族氏还参与了征伐夷方战争。结合卜辞、商周金文的记录与相关研究,夷方地望应该在晚商文化分布范围以外、岳石文化后续文化的会泉庄和芝水二期等类型分布范围内。

考古学上对齐、鲁等诸邦国分封在东方地区的目的是如何看待的?《晚商文化在东方地区的分布态势与周初东封》一文从晚商文化在东方地区发展情势与周初诸封国在东方地区的位置关系入手,探讨周初东封诸国的目的。晚商阶段,殷商文化与势力在西、北、南部大范围退缩,唯有东方地区在整个商王朝境内聚落分布最为密集,文化繁荣,与殷墟文化关系也最为密切。周初所封东方地区的近20个姬姓、功臣及姻亲邦国位置均位于晚商文化的分布区内,说明这些封国主要是管控本地的殷商人后裔。

《江苏地区的商文化》一文主要介绍了商文化在江苏地区的发展和分布情况,指出,江苏地区所见商文化主要属于第二和第四发展阶段,其中以第二阶段最为丰富;苏北地区属于商文化分布区,而苏南宁镇地区则为商文化影响区;连云港一带是商王朝较早阶段唯一通向海洋的地方,其中大村为那一地区的高等级聚落。

《泗水流域的商代——史学与考古学的多重建构》一文以传世文献、出土文献与考古实物资料对泗水流域的商代历史、文化、族群或方国不同建构为例,反思“多重证据法”研究中的“求同”方法,更加强调多元资料间产生的异例现象及其原因,即“求异”方式。据古文献中对泗水流域商代历史和社会的追述以及史学界对此的解释,该地存在蓝夷族,商势力进入后曾迁都至此;据周初铜器铭文和周汉文献,这里的土著方国和族群有淮夷、东夷、商奄、葢侯等;在殷墟卜辞的记录中,商代晚期,泗水流域分布着许多方国和族群,绝大多数方国、族群与商王朝关系密切,有些做过商的亚官,或受过商王的册封,或为商王直系亲属的封国,个别方国时叛时服。考古学者研究本地区的商代考古学文化多根据陶器制作的细微特征划分地方类型,或者以文献记载的古国为指引划分地方类型,或者以陶器上的细微差别复原该地区商代方国、族群以及与商王朝的关系。最新考古资料表明,在商代中期和商代末期(帝乙、帝辛),这里属于商文化分布区,是商王朝在东方地区的重要据点。如何看待这些差异?学界习惯于整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文字资料,或者用文献资料作为导引来解读考古资料,或者把考古资料与文献(字)记录结合,寻找“相同的或可互证”资料来建构历史。但如果过于人为地整合、弥合考古与文献资料,往往会给人一种牵强附会的印象,在各种资料类比和整合过程中,多忽视各类资料所呈现出的不同的、矛盾的或反常的一面。

特别指出的是,本书中的部分成果属于多位作者合作的结晶,如《海岱地区的早期刻画符号》一文与佟佩华合作,《桓台西南部龙山文化、晚商时期的聚落》一文与魏成敏、党浩、胡长春和许志光合作,《论陵阳河大汶口文化墓葬所反映的社会分层——从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角度说起》一文与尹秀娇合作,《丹土与两城镇玉器研究——兼论海岱地区史前玉器的几个问题》一文与高明奎、苏贤贞合作,《泗水流域的商代——史学与考古学的多重建构》一文与王琦合作。感谢他们允许我结集出版。

本书各篇的形成与出版得益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赵辉教授、刘绪教授、张弛教授的长期引导和教育,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王志民教授、程奇立教授、江林昌教授、仝晰纲教授的督促和帮助,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同修研究员、刘延常研究员、孙波研究员以及山东文博界各位好友提供的考古材料和大力支持。此外,本书在收集最新考古资料过程中,山东省文物局大遗址保护与考古处王守功处长、兰玉富副处长、范承泰主任提供了很多方便。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陈晓、时孟、丁燕杰、胡春丽等同学还帮助收集部分论文并重新录成电子版,让我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商务印书馆王化文先生为本书的编辑付出了很多心血,在此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