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家庭建设的根本遵循[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
刘亚玫 马焱[2]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多次就家庭、家教、家风发表重要讲话。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下文简称《讲话》)时再次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引导妇女既要爱小家,也要爱国家,带领家庭成员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在促进家庭和睦、亲人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等方面发挥优势、担起责任。要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3]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家庭、怎样建设家庭以及家庭建设的主体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家庭观的根本要求和丰富内涵,为新时代家庭建设指引了方向,为深化家庭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
《讲话》提出要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科学回答了家庭建设对于国家、社会和妇女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家国同构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凝结而成的家国情怀,共同塑造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民族性格和文化心态。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家庭的前途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深深相嵌在一起。在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都始终把家庭问题同“中国往何处去”的时代大问题紧密融合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既要爱小家,也要爱国家,家庭成员要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以小家庭和谐共建大社会和谐。这些重要论述,把家庭建设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家国两相依的辩证关系,对于在更高层次上看待和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成员对家国共同体的价值认同,主动承担建设家国的责任,具有重大意义。
《讲话》指明要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科学地回答了要建设一个什么样家庭的问题。家庭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亲密、最温暖、最牢固的关系,其多样性与家庭规模有关,包括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妯娌关系、姑(叔)嫂关系等。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是维持家庭和谐的第一纽带。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家庭要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亲人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生动勾勒出一幅和谐融洽、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图景。这里既包括代际关系,也包括夫妻关系,还包括亲子关系。从中可以看出,互相尊重、平等互助、共享家庭建设成果,既是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这对纠正一些地区存在的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对孩子不尽养育之责、对女性缺乏平等相待的态度等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男女平等”以及“妇联组织要把做好家庭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的强调,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改造家庭与解放妇女密切交织在一起的一贯政治主张。
《讲话》明确提出要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科学地回答了家庭价值取向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基础性作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也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向上向善意味着进取和崇德,尊老爱幼意味着文明和友善,男女平等意味着平等和公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这些家庭美德,不仅是传承好家风的核心要义,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文明、和谐、平等、公正等内容在家庭领域的具体体现。一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品行养成、价值观培育始于家庭,家庭的价值取向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行为,见利忘义、贪赃枉法的现象,混淆是非、美丑、善恶的标准,都与个人在家庭中的精神成长和性格养成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父母要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意义深远。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应激发孩子向上向善的意愿和情感,一方面突出品行教育和习惯养成,把做人的道理、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树立,融入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另一方面应重视言传身教、做好表率,身体力行地把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继承好发扬好,使自己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让真善美始终成为家人心头的暖流,成为家庭成员的精神依靠和品行追求,切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
《讲话》明确提出要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科学地回答了怎样建设家庭、谁是家庭建设主体的问题。共建共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一个重要主张。首先,体现为家庭内部所有家庭成员共建共享。无论是养老育幼、勤俭持家,还是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习近平总书记都要求妇女“带领”“带动”所有家庭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换言之,所有家庭成员都是家庭建设的主体,都是家庭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享有者。其次,体现为外力支持。家庭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予以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家庭文明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各方面要满怀热情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家庭建设不仅是每个家庭内部的问题,而且需要外部力量携手共建。
《讲话》明确阐释了妇女的“两个独特作用”,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两个领域发挥作用的辩证统一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具有独特作用,希望妇女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这些重要论述揭示了妇女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无论在家庭领域还是在社会领域都是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都能发挥作用,做出贡献。“两个独特作用”不是对立互斥而是辩证统一的。总书记强调妇女的家庭责任,不是让妇女两耳不闻家外事,一心扑在“小家”上;强调妇女的社会责任,也不是让妇女不顾家庭,只追求个人职业发展;从他在谈话中强调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就可以清晰地看出,总书记对新时代女性实现社会价值和家庭价值的重视、关心和期待。
家庭建设不仅关系小家庭的幸福和谐,关系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发展,还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压缩的现代化”使家庭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呈现出模式多样化、规模小型化、结构简单化等特征。社会、人口、家庭的快速变迁加剧了家庭成员的流动性、职业发展的多样性,原有家庭成员的收入格局和收入水平发生了变化,家庭成员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家庭需求越来越立体化、个性化、多样化,所有这些变化都对原有的家庭规范、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提出了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4]。立足中国现实,深入研究新时代的家庭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建设解决方案,是学界亟须承担的重要使命。
(原载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