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廷臣劝说国王将法官约束起来,听从他的节制,这样,法官判决每一案件,都将有利于国王。而且,他须召法官到王宫,要他们当他的面辩论有关他的事务。国王所作所为尽管显然不正当,法官对此,或是存心反驳别人,或是羞于雷同其他意见,或是一意邀宠,总可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漏洞,加以曲解。当各个法官意见参差不一,本来很清楚的一个问题却引起争议,真理成为可疑,国王正好借此亲自解释法律条文,使符合他本人的利益。别人或是恬不知耻,或是心里害怕,无不随声附和。(随着,这个决议竟毫无顾忌地被说成是法庭做的!)然后,站在国王一边作判决,总不怕找不到借口。为了能对国王有利,只要或是说国王是公正的,或是死扣法律条文的字眼,或是歪曲书面文字的意义,或是举出无可争议的国王特权,最后这一条对于有责任心的法官是高出一切法律之上的!
“所有的廷臣都赞成克拉苏 [50] 的名言:一个必须维持一支军队的国王,不管他的钱怎样多,总是不够的。而且,即使国王想做错,也不至于做错,因为凡是老百姓所有的都是国王所有的,连老百姓本身都是属于国王的,只是由于国王开恩而不曾取去的那一些才是每个人自己的财产。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越少越好,这是对国王极其有利的。因为国王的保障在于老百姓不能从有钱有自由而变为犯上无礼。老百姓一旦又有钱又有自由,就不肯接受苛刻而不公道的政令。相反,贫困可以磨折他们的志气,使他们忍受,使受压迫者失去高贵的反抗精神。
“在这个时候,假使我又起身争辩,说这些进言有损于国王的光荣和安全,因为不但国王的光荣,而且他的安全,系于老百姓的富裕,而不是系于他自己的富裕。假使我还指出,老百姓选出国王,不是为国王,而是为他们自己,直率地说,要求国王辛勤从政,他们可以安居乐业,不遭受欺侮和冤屈。正由于此,国王应该更多关心的是老百姓的而不是他个人的幸福,犹如牧羊人作为一个牧羊人,其职责是喂饱羊,不是喂饱自己。
“事实的确如此,这些谋臣的错误在于认为,百姓穷就导致国家太平。然而在叫花子中间不是争吵最多吗?还有比不满意生活现状的人更急于造反的吗?还有比一无所有的人更不顾一切极力去捣乱、想混水摸鱼的吗?如果某一国王被老百姓轻视憎恨,为了镇压他们,不得不从事虐待、掠夺、查抄、把他们沦为乞丐,那么,他的确倒不如辞去王位,免得由于保持王位而采用那些手段,徒有国王之名,毫无尊严可言。国王所统治的不是繁荣幸福的人民,而是一群乞丐,这样的国王还像什么话。这点正是正直高尚的腓布里喜 [51] 的意见,他答复别人说,他宁可治理富有的老百姓,不愿意自己富有。
“诚然,要是一个人享乐纵欲,周围却是一片呻吟哀号,那就意味着他不是管理国家的,而是管理监狱的。总之,给人治好头病却带来脚病的那是庸医,同样,为了改善公民的生活而必须夺去他们生命中美好的东西的人,应该承认他自己对治理自由人民是一个门外汉。
“是的,一个国王应该力戒惰与傲,这两个弊病一般使他无从得到人民的爱戴。他必须依靠自己为生而无损于人。他必须量入为出。他应制止危害及罪行,正当地引导人民,与其各处有犯法行为而事后加以惩处,不如事前防止。时效丧失的法律,特别是长期不用而视同可无的法律,他不应轻率地付诸实施。他不能借口处分违法乱纪而没收法庭不容私人占取的财物,因为这是一种讹诈。
“假如我又向他们提及马克里亚人 [52] 的法典,这将会怎样呢?马克里亚人住的地方距乌托邦很近,他们的国王在登位的一天举行庄严的献祭,宣誓他内库的黄金或白银在任何时候值价不超过一千英镑。据说,这条法律是一位很贤明的国王制定的,他对国家的福利,比对自己的财富还更关心。这个立法是用以防止聚敛财富致使百姓陷于贫穷。那位国王认为,这笔库存已够使他平定内乱和抵御外侮,但又不至于多到诱使他侵犯他人的所有物。防止最后一点是制定这条法律的主要目的。他还考虑到,这对于民间日常交易所需通货的可能缺乏又是一种预防措施。此外,他觉得,凡超出法律所规定的数字限制的金额,他必须从国库中交出,这样,他就无须索取不义之财了。这样的国王就会使坏人害怕,好人爱戴。总而言之,如果我把这些意见以及诸如此类的意见,强加于另有其看法的那些人,这岂非对聋子说道吗?”
“的确是面对聋子,”我表示同意说,“老天在上,我丝毫不奇怪。老实说,你既然肯定人家是聋子,我以为你无须把你的意见强加于他们,无须向他们提出建议。他们已有不同的信念先入为主,你这种不同寻常的见解对他们何益,能打动他们的心弦吗?在熟朋友中彼此聊天,你这套经院式哲学是不失为有风趣的,可是拿到议论大事左右一切的国王会议上,你那些想法是没有地位的。”
“我说哲学与统治者无缘,”他回答说,“正和你的观点不谋而合。”
“是,”我说,“诚然不错,与这套经院式哲学无缘,因为这种哲学认为它是到处都可适用的。可是还有一种哲学,深知自己活动的舞台,能适应要上演的戏,并巧于扮演须担任的角色,这种哲学对政治家更合于实用。这是你必须采用的哲学。不然,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普劳塔斯 [53] 的喜剧演出时,一群家奴正在台上彼此即兴打诨,你却披上哲学家的外衣走上舞台,朗诵《屋大维娅》 [54] 悲剧中辛尼加对尼禄皇帝的争辩。如此不合时宜的朗诵,把一场戏弄成又悲又喜的杂烩,那岂非扮一个哑巴角色还好些吗?你会使一场演出大杀风景,如果你掺入不相干的东西,纵使这些东西从其本身说价值更高。不管您演的是什么戏,要尽量演好它,不要由于想起另外更有趣的戏而把它搞坏了。
“对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对国王召集的会议也是这样。你如不能根除坚持错误的成见,不能称心满意地治好积久的弊端,你切不可因此就抛弃这个国家。正如你不能因为控制不住风就在风暴中扔掉船一样。
“从另一方面说,不要把抱有不同看法的人所难以接受的新鲜意见强加于这种人,而是一定要间接地尽你力之所能机智地行事。凡是你无法使之好转的事,切不可丝毫搞坏。因为什么事都好是不可能的,除非什么人都好,我不敢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什么人都好。”
“如果用这样的办法,”他议论说,“我所得的结果只是,在我医治别人的疯狂时,我自己也惹上精神失常。我若是坚持真理,我就必须依照我所讲述的方式说话。我认为,说谎可能是哲学家的本分,但我绝不干。虽然我的发言那些谋臣或许不赞成,觉得讨厌,但我看不出我的发言竟会奇怪到荒谬的程度。要是我把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中的设想提出,或是把乌托邦人在他们国中所实行的提出,又将怎样呢?尽管这些制度是优越的(不消说是优越的),却会看来是奇怪的,因为这儿每人享有私有财产的权利,那儿一切是公有的。
“一意在相反的道路上轻率前进的人,不会欢迎向他招手指出前途有危险的人。但是除此以外,我谈话内容有哪些是不宜于或不应该到处提出的呢?的确,倘使人类反常道德观认为奇怪的一切事物,都必须作为离经叛道而置之不论,那么,我们必须装做不见基督的全部教义了。可是,基督不容许我们装做不见,以致即使他对弟子附耳低声说的话,他还命令拿到屋顶上去公开宣扬 [55] 。基督的大部分教训,比我的发言更和世上人的道德人有差异。然而狡狯的传教士发见人们不愿按基督的准则改正自己的道德后,于是似乎听从你的劝告,竟变通基督的教训,好像那是一根软铅尺 [56] ,以适应世上人的道德,使二者至少在某种情况下取得一致。我看不出传教士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可得,除非使人们可以更心安理得地去做坏事而已。
“毫无疑问,我在国王的议事会上将同样难以取得成效。因为我或是持相反意见,那等于白发表意见,或是附和别人,这就如同忒楞斯的戏里密喜俄 [57] 所说的,助长他们的疯狂。至于你提出的间接的方法,我看难用得着。我指的是你建议我在一切都无济于事的时候,至少要极力机智行事,并尽量不要搞坏。在国王面前,一个人无从装聋作哑,也不能视而不见。他必须公开赞成最糟糕的献策,支持最有害的旨谕。任何人对坏意见只要不尽情恭维,就会被看成是间谍,几乎视同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