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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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们是多么徒然的风标啊!我本来下定决心避开所有的社交,感谢自己福星高照,最后来到了一个几乎无法通行的地方——我这个软弱的可怜虫一直跟消沉和孤独斗争到了黄昏,最后不得不认输。当迪安太太把晚饭端进来时,我假装打听自己的住处有什么必需品,想请她坐下来陪我用餐,真诚希望她是一个地道的碎嘴子,要么让她的话激起我的兴趣,要么催我入睡。

“你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吧,”我开口说道。“你不是说有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了,先生。女主人出嫁时,我就来服侍她了。她去世后,东家就留我当了他的管家。”

“真的呀。”

接着停顿了一会儿。我担心她不是一个碎嘴子,除非谈论她自己的事儿,而那些事儿我又不感兴趣。然而,她沉思了片刻,双手握成拳状放在膝盖上,红润的脸颊上浮起了一片愁云,突然说道——“啊,从那时起,世道大变了啊!”

“是的,”我说。“我猜想,你已经见过许许多多变化了吧?”

“我见过,也见过许多烦恼,”她说。

“噢,我要把这个话题转向房东的家庭上!”我暗自想道。“是一个开场的好话题!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想了解她的身世。她是本地人,或者更可能是外地人,乖戾的本地人都不愿跟她亲近。”我带着这个想法问迪安太太,为什么希斯克利夫出租画眉田庄,喜欢住在位置和住宅都差得多的地方。“难道是他不够富裕,维持不了正常家业吗?”我问。

“富裕,先生!”她回答说。“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每年都有进项。他富得可以住在比这还要好的房子里。可是,他非常小气——抠门。况且,就是他想移居画眉田庄,一听说来了一位好房客,他也不可能会错过这多赚几百的机会。孤孤单单生活在这世界上的人还这么贪财,真是奇怪!”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

“有,他有过一个——已经死了。”

“那位少妇——希斯克利夫太太,是他的遗孀?”

“是。”

“她最初从哪里来?”

“啊,先生,她是我原来东家的女儿啊!凯瑟琳·林顿是她的娘家姓。我照看她长大,可怜的人儿!我真希望希斯克利夫先生搬来这里住,这样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感到惊讶,大声叫道。但是,沉思一分钟之后,我笃信这并不是闹我的鬼魂凯瑟琳。“这么说,”我接着说道。“我以前的房东姓林顿吗?”

“正是。”

“那个恩肖又是谁?就是跟希斯克利夫先生同住的哈里顿·恩肖。他们是亲戚吗?”

“不是,他是过世的林顿太太的侄子。”

“这么说,就是那位少妇的表亲?”

“是的,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表亲:一个是母亲的内侄,一个是父亲的外甥;希斯克利夫娶了林顿的妹妹。”

“我看到呼啸山庄住宅正门上方刻着‘恩肖’。他们这家有年头了吧?”

“很有年头了,先生。哈里顿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就像我们的凯茜小姐一样——我是说,林顿家的。你已经到过呼啸山庄了吗?请原谅我这样问,我可想听听她怎么样呢!”

“希斯克利夫太太吗?她气色很好,也很端庄。可是,我想,她并不开心。”

“哎呀,我不奇怪!你觉得这位东家怎么样?”

“是一个相当粗暴的家伙,迪安太太。难道这不是他的性格吗?”

“像锯齿一样粗糙,像玄武岩一样坚硬!你越少跟他来往越好。”

“他一定是人生有些沉浮才这样粗暴的吧。你了解他的家世吗?”

“他就是杜鹃鸟生的,先生——除了他出生在哪里、父母是谁,以及他是怎么发财起家之外,我全都知道。哈里顿像一只羽毛未丰的篱鸟一样被赶了出去!在这整个教区,只有这个可怜的小伙子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受骗的。”

“啊,迪安太太,你就行行好,跟我说说邻居们的事儿吧。我觉得就是上床,我也睡不着。所以,行行好,坐下来聊一个小时吧。”

“噢,当然可以,先生!我这就去拿点儿针线活,然后你想让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不过,你已经着凉了。我看到你浑身哆嗦,你一定要喝些稀粥,把寒气逼出去。”

这个可敬的女人匆匆离去。我凑近炉边蹲下来,感觉脑袋发热,身体其他地方发冷。此外,神经和大脑一激动,我简直达到了愚钝的地步。这并没有使我感觉不舒服,而是让我有些害怕(我现在还害怕),害怕今天和昨天的事儿产生严重的后果。她很快就回来了,带来了一盆热气腾腾的稀粥和一只针线筐;她把粥放在铁架上,向前拉了拉椅子,发现我这样友善,显然非常高兴。

还没等我再邀请,她就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来这里住之前,差不多总是住在呼啸山庄,因为我的母亲曾经照看过欣德利·恩肖先生,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习惯跟那些孩子们一起玩。我也跑跑腿,帮忙晒晒草,在农场上溜达溜达,谁让我干什么,我就随时准备干什么。一个晴朗的夏日清晨——我还记得,那是开始收割的时节——老东家恩肖先生走下楼来,一副出远门的打扮;他向约瑟夫交代了一天要干的活之后,就转向欣德利、凯茜和我——我正跟他们坐在一起喝粥——只听他对儿子说道:“喂,我的好小子,我今天打算去利物浦,给你带点儿什么?你喜欢什么就选什么,只是要选小东西,因为我要徒步往返。单程六十英里,那可要走很长一段时间!”欣德利说要一把小提琴,接着他又问凯茜小姐;她还不到六岁,而马厩里却没有她骑不了的马,她就选了一根马鞭。他没有忘记我,尽管他有时有些严厉,但他心肠好。他答应给我带一袋苹果和梨子,然后亲吻了孩子们,说了声再见,就出发了。

他一去就是三天——对我们大家来说好像时间漫长——小凯茜常常问他什么时候能到家。第三天晚上,恩肖太太盼望他能在晚饭前回来,就把晚饭推迟了一个又一个小时,却没有看到他归来的踪影。后来,连孩子们都懒得跑去大门口张望了。再后来,天就黑了;她本想打发他们睡觉,但孩子们苦苦哀求让他们一起等着;大约十一点钟时,门闩轻轻地拉起,东家走了进来。他连哼带笑地倒在一把椅子上,还吩咐他们都闪开些,因为他累得要死——就是把英伦三岛都送给他,他也不愿再走一趟了。

“到头来还要被臭骂一顿!”说着,他打开包裹在怀里的大氅。“听我说,太太!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被搞得这样筋疲力尽过呢。尽管他黑乎乎的,简直像是从魔鬼那里来似的,但你一定要把他看成是上帝的礼物”

我们围拢上来,越过凯茜小姐的脑袋,我窥见一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黑发小孩。这个孩子够大了,该会说话走路了,看上去他的脸蛋比凯瑟琳的还成熟。然而,他一着地,只是环顾四周,嘴里叽里咕噜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我吓得要命,恩肖太太一定会把他扔出门外。她果真勃然大怒,质问他们还要抚养自己的孩子,他怎么能想出带那个野孩子回家来呢?他想干什么,他是不是疯了?东家想设法解释这件事,但他的确累得半死,从太太的训斥声里,我只能听出个大概,说是他在利物浦的街上看到小家伙快要饿死了,无家可归,像哑巴似的,他就带上这个孩子四处打听孩子的父母亲。希斯克利夫说,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的来历;他的钱和时间都有限,想想与其在那里白费周折,还不如把孩子先带回家来,他心意已决,既然碰上了,他就不能撒手不管。那么,最后我的女主人埋怨够了,就平静了下来。恩肖先生吩咐我给他洗澡,穿上干净衣服,让这个孩子跟孩子们一起睡觉。

欣德利和凯茜满足于又看又听,等恢复平静后,两人开始翻看父亲的口袋,寻找他许诺给他们的礼物。欣德利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而当拽出早已在大氅里压成碎片、不成样子的小提琴时,他放声大哭,而凯茜听到东家只顾照料这个陌生人而丢失了她的鞭子时,就赌气向那个小蠢货呲牙咧嘴啐了一口,却招来了父亲的一记响亮的耳光,教训她放规矩些。他们完全不愿他同睡一张床,即使睡在他们的屋里也不行;我也不大理智,就把小家伙放在楼梯平台上,希望他第二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凑巧的是,或者是听到东家的话音,他循声而去,朝恩肖先生的房门爬了过去,恩肖先生一出卧室,就在那里发现了他。东家追问孩子是怎么到那里的,我只得招认,因为胆小和无情,我受到惩罚,被赶出了宅子。

这就是希斯克利夫初来乍到这家时的情形。几天后,我回来了(因为我认为自己不是被永远赶了出来),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名叫“希斯克利夫”——那是他们的一个夭折儿子的名字,从此就用来叫他了,既当名又当姓。凯茜小姐现在跟他非常亲热,但欣德利恨他。说实话,我也恨他。于是,我们一起不知廉耻地折磨他、作践他,因为我不够理智,感觉不到自己的不讲道义;女主人见他受委屈,也从不替他说话。

看来他是一个闷闷不乐、能够忍耐的孩子,也许是受尽虐待而变得冷酷麻木:他受到欣德利的拳打脚踢,连眼都不眨、泪都不流;而我又掐又拧,也只能让他痛得吸气瞠目,就像是他不小心伤到了自己,谁也怪不得似的。老肖恩召唤他时,发现了自己的儿子正在欺负这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他忍辱受屈的样子让老肖恩火冒三丈。老肖恩对待希斯克利夫就是不同寻常,他说什么就信什么(这是因为希斯克利夫话虽金贵,但一般都是实话),对他爱抚有加,远胜于凯茜,凯茜过于淘气任性,难以得宠。

所以,从一开始,希斯克利夫就在这个宅子里引起了反感。还不到两年,肖恩太太去世时,少爷就已经习惯把父亲看成是压迫者,而不是朋友,认为希斯克利夫篡夺了他父亲的慈爱和他的特权。而且越琢磨这些伤害,他越充满仇恨。我同情过一阵子,但孩子们出麻疹生了病,我不得不既照看他们,又同时担负女仆的职责,这时我就改变了主意。希斯克利夫病危卧床不起时,常常让我守在他的枕边。我想他是觉得我给他帮不少忙,而他怎么也猜不到我是迫不得已才那样做的。然而,我要说,他是最安分的孩子,哪个保姆也不曾经照看过。他和其他两个孩子不一样,这使我不再那样偏心眼。凯茜和她的哥哥烦死我了,他却像羔羊似的毫无怨言,尽管他是出于倔强,而不是温柔,才使他不给人添什么麻烦。

他挺了过来,医生肯定说那多亏了我,称赞我照顾得好。我对他的赞扬颇为得意,就对那个帮我赢得这种赞扬的孩子心肠软了起来。因此,欣德利失去了最后一个盟友。不过,我还是无法喜欢希斯克利夫。我常常纳闷,东家究竟在这个闷闷不乐的小子身上看到了什么,对他如此赞赏,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因受宠而有任何感激之情,尽管他完全清楚自己在东家心中的地位,清楚他只要开口,整座宅子都会违心地顺从他的心愿。比如,我还记得有一次恩肖先生从教区市集上买了两匹小马,这两个孩子各得了一匹。希斯克利夫挑了那匹最漂亮的,但马不久便瘸了;他发现后,就对欣德利说——

“你必须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的马,你要是不换,我就告诉你的父亲这个星期你鞭打了我三次,让他瞧瞧我的胳膊,都淤青到肩膀上了。”欣德利吐了吐舌头,扇了他几耳光。“你最好马上就去,”他一边坚持,一边朝门廊逃去(他们原来在马厩里):“你必须得换!要是我提到这几次殴打,你就会连本带利挨回去。”“滚开,狗!”欣德利一边大叫,一边用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秤砣吓唬他。“扔吧,”他站着不动回答说,“那我就会告发说,你是怎么夸下海口,等他一死,你就会把我赶出门,看看他会不会立即把你赶出去。”欣德利扔了出去,秤砣砸在了他的胸口,他倒了下去,却又马上踉跄而起,气喘吁吁,脸色苍白。要是我不加阻拦,他一定会这样去找东家,亮出伤势,宣布肇事者,就能彻底报仇雪恨。“那就把我的马牵走吧,野种!”小恩肖说。“我恳求它摔断你的脖子!牵走吧,该死的,你这个闯进我家的叫花子!把我父亲的东西都骗走吧!只是以后你会让他看出你是什么人的,小魔鬼。牵走吧,我希望它会把你的脑浆踢出来!”

希斯克利夫已经过去解开了缰绳,把它牵到了他的马厩;他刚要绕过马后面,这时欣德利讲完了他那一通话,将他一把推倒在马蹄下,顾不上查看是不是正如他愿,就一溜烟地跑掉了。我吃惊地看到这个孩子镇定自若地爬起来,继续忙自己的事儿,更换鞍具等等,接着在一堆干草上坐下来,压住那重重一击引起的恶心眩晕后,才进屋。我轻而易举地说服他,让我把瘀伤归咎于那匹马。既然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地方,就不大在乎别人撒什么谎了。他确实很少抱怨这种风波,所以我竟信以为真,认为他无心报复。我被彻底蒙蔽了,你听下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