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马克·麦卡锡“边境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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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烛焰和映在穿衣镜中的烛焰的光影,随着他走进门厅而晃动了一阵后,又恢复了平稳。在他关上房门时,亦复如此。他摘下帽子,缓慢地向前移着步子。地板在他的靴子下面嘎吱作响。他穿着一身黑西服站在暗暗的衣镜前。镜旁一个细腰的刻花玻璃花瓶中,几束百合苍白无力地垂着头。在他身后的冷寂的回廊上,挂着一排祖先的肖像。对于这些先人,他只是模糊地知道一些。此刻,这些嵌在玻璃框里的肖像被微弱的烛光照着,挂在狭窄的护壁板上。他向淌满烛泪的残烛望去,伸出拇指按在那汇积于橡木饰板的热蜡上。最后他又看着那张埋在寿衣皱褶中的塌陷、扭曲的脸,嘴上已经变黄的胡须,干薄如纸的眼皮。这可不是沉睡,沉睡不是这样的。

外面漆黑,寒冷,没有风。远处一头小牛犊在哞哞地叫。他站在屋里,手里拿着帽子。“你一生从来没有像那样梳理过头发。”他心里对死去的外祖父说。

房子里,除了客厅壁炉架上那只钟发出的滴答声外,没有一点声响。他走出去,关上了门。

漆黑,寒冷,没有风,东方的天际浮出一线浅灰色礁岸状的云层。他走到屋子外面的草原上,手拿着帽子站着,面对着四面八方的黑暗像在乞求着什么;他在那里站了很久。

正当他转身要走,他听到了火车的声音。他停下来等着这火车。他能够从脚下感觉到它来了。这庞然大物从容不迫地从东方开过来,就像初升太阳的一名粗俗的随从在远处号叫着、轰鸣着。火车前灯的长长的光柱穿透了缠结纷乱的合欢树丛,在黑夜中变幻出无穷无尽的栅栏,火车接着又把栅栏吞没,使电线、电线杆一英里一英里地重归黑暗之中。火车驶过之处,锅炉喷出的蒸汽沿着那微明的地平线慢慢地消散;火车的轰隆声也逐渐减弱。在这短暂的大地的震颤中,他一直站在那里,双手拿着帽子,注视着这条铁龙渐渐远去,然后转身走回房子。

听到他进门,她把目光从火炉上方抬起,上下打量着他的一身西服。“早安,英俊的小伙子![1]她说。

他把帽子挂在门旁的一个挂钉上,两旁还挂着油布雨衣、毛毡外衣以及零碎的杂物。他走到火炉旁,取了杯咖啡放到桌上。她打开烤炉,取出她亲手烘烤的一烤盘甜面包卷,拿出一个放在盘子里,连同一把抹黄油的刀子,一起递到他面前。她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然后又走到炉旁。

“谢谢你点着了蜡烛。”他说。

什么?

蜡烛,我说蜡烛。

不是我点的。”她说。

是太太?

当然啰。

她已经起来了?

比我早。

他喝着咖啡。外面晨光熹微,仆人阿图罗就朝这所房子走来了。

他在葬礼上见到了父亲,父亲伫立在碎石路那边的栅栏旁,其间他到停靠在大路边的汽车里去了一趟,然后又回到墓地。上午十时左右刮起了寒冷的北风,空气中夹着小雪和北风吹起的尘土。坐在那里的妇女们用手抓紧了她们的帽子。人们在墓地上搭起了一个帆布篷。但风雪完全偏向而过,这篷子根本不顶用。篷布迎风扑动着,哗哗作响。牧师的祈祷词全都消失在风中。葬礼结束,送葬的人们起身要走,他们坐过的帆布椅子立即被风掀起,在墓碑石间到处滚动。

傍晚,他套好马鞍,骑上马从这所房子出发向西前进。风势已经大大减弱,天还是很冷。在血红色的云霞映照下,夕阳也是血红色且呈椭圆形。他在过去跑熟了的路上疾驰。这是一条从基奥瓦族的乡间通过伸向北边的路,是旧日印第安人中的科曼奇族开拓出来的。这条路径直穿过牧场的最西端然后分岔向西。在分岔口上还可以看到这条路越过位于孔乔河北、中支流的低地草原,一直向南延伸的模糊痕迹。在这个时分——他总是选择这个时分,夕阳投下他长长的身影,眼前的这条古道沉浸在玫瑰色的霞光中,迷离变幻,隐现出一幅往昔的梦境:这个如今衰落了的种族的骑手和涂着彩的矮种马,从北边开过来。他们的脸上抹着白垩,长发编成辫子,每人都全副武装准备上阵——这就是他们的峥嵘岁月。连妇女和孩子们,还有怀抱着吃奶婴儿的年轻妇女全都滴血盟誓,决心以血雪耻!当北风吹过来的时候,你会听得见他们的声势,你能听得见马的喘息声,钉着生牛皮的马蹄的嘚嘚声,长矛挥舞的嗖嗖声,马拉木橇在沙地上如巨蟒蜿蜒前进般发出的嚓嚓声。男童们赤裸着上身骑在野马上,神气得活像是马戏团里的骑师,他们不断驱赶着前面的野马。还有一群群的猎犬,吐着舌头,在一旁小步疾跑着。跟在后面的是那些半裸身体、赤着双脚悲苦地负重而行的奴隶。而盖过这一切的是骑士们所唱的低沉的行者歌。在清柔的和唱声中,这个民族和民族的精魂穿过废弃的矿地,走进黑夜,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消逝在旧日的回忆里。就像最后晚餐的圣杯中贮了血一样,那是他们短暂而暴戾的世俗生命的总结。

他继续骑马前行,夕阳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古铜色,卷着红尘的风从西面劲吹过来。他又转向南行,沿着古时战道骑马上了一座小丘的顶端,下了马,丢掉缰绳,走开几步,伫立在那里,像一个人来到了某处的尽头。

在灌木丛中,他看到了一个年岁不浅的马的头盖骨,便蹲下拾起来拿在手里翻看。骨头显得十分脆而易碎,惨白得像一张漂过的纸。他蹲在那里顺着光细细端详。牙槽里松松地缀着的几颗大牙就像漫画书上画的那样,头盖骨的接缝处就像几片骨板粗粗拉拉地拼接在一起。在他翻看的时候,头盖骨里的细沙悄然地流淌出来。

他爱马正如同他爱人类一样,爱它们有血有肉,爱它们所具有的满腔热血的秉性。他将今生所有的崇敬、钟爱之情以及爱好都投入到这些生性刚烈的生灵上。这些情感将永远如此,不会改变。

天色已晚,他骑马踏上归途。马儿加快了步伐。一天中最后的日光如同一把巨扇缓缓地罩在他身后的原野上,而后又在充满了阴影、幽暗和寒气的渐凉的蓝色氛围中沉入世界的边缘。几只晚归巢的鸟雀啾啾鸣啭,消失在黑暗中的硬扎扎的灌木丛里。他又一次越过了古战道,这个时分他该策马平原走上归家的路,但昔日的武士们总要凭借着夜幕继续前行,一无所有的他们凭借石器时代的武器风风火火地向前,在血泊中轻声吟唱,向南越过平原,奔向墨西哥!


这所房子是1872年建造的,七十七年之后他的外祖父还是头一个死在里面的人。而其他一些死者只是殡殓后才停在门厅里供人凭吊,他们有的是用门板抬进来的,有的是裹在货车苫布里拉进来的,有的是装在由新松木板钉的匣子里被卡车运进来的,手拿运货单的卡车司机就站在门旁。这些人不管怎么说都还是回到故土了,其他的人大多数是只闻死讯而已。一张变黄了的白报纸。一封信。一份电报。最初的牧场是费希尔——米勒赠地法案中根据曾经的梅斯伯土地测量结果拨赠的两千三百英亩地;最初的房子只是一间用树枝条搭成的小茅棚,那是1866年的事。就在那一年,第一群牛被赶着通过现在仍然叫贝尔县的地方,越过牧场的北端到达萨姆纳要塞和丹佛城。五年以后,他的外曾祖父赶着六百头公牛犊走过了同样的路,并用那笔钱盖了这所房子。那时,牧场已经扩展到一万八千英亩了。1883年,他们将牧场整个用带刺的铁丝网围起来。到1886年时,野牛群已无影无踪。同年冬天,家养的牛畜因天灾而大批死亡。1889年,孔乔要塞被拆除了。

他的外祖父是八个男孩当中最年长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过了二十五岁的。其他的兄弟有的被水淹死,有的被枪打死,有的被马踢死。他们消失在烈火之中,好像就怕只会死在自家的床上似的。最后的两个于1898年死在波多黎各岛上。就在那一年,他外祖父结了婚,并把新娘带到牧场上的家。那时,他一定来到牧场,站在那里观看自己的这份家业,思索着上帝训导的生活之路,还有关于长子继承权的法律。十二年之后,他的妻子在一场流感中去世而没有给他留下一男半女。一年以后,他娶了亡妻的姐姐。再过一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从此再未生育。格雷迪这个姓也就随着老人,在那个北风呼啸、墓地上荒烟衰草凄迷的日子里一同被埋葬了。老人的独女就是现在这个男孩的母亲,这个男孩姓科尔,全名是约翰·格雷迪·科尔。

他在圣安基勒斯旅馆的门廊里见到了他的父亲,两人一起走到查德本街的银鹰咖啡馆,坐在后面的小隔间里。当他们进来的时候,桌上的客人都停止了谈话。有几个人朝他父亲点头,有一个人还叫了他父亲的名字。

女招待把每个顾客都称作“宝贝儿”。她一面帮他们父子俩点餐,一面和他调笑。约翰·格雷迪的父亲掏出香烟点着一支,就把那包烟放在台子上,又把他那个印有“第三步兵之魂”的芝宝打火机放在那包烟上,然后仰在椅背上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儿子。儿子告诉他说,艾德·埃里森叔叔在葬礼后曾走到牧师面前和他握手。两人站在那里,手中紧握着帽子,呈三十度倾斜着身子迎风而立,活像杂耍剧的演员。当时他们身边的帆布篷在狂风中抖动着、狂暴地扑打着,参加葬礼的人们追赶着被风掀翻的帆布椅子。艾德把身子一直探到牧师的脸上,喊叫着对他说,他们当天上午举行葬礼实在不错,因为照这样的天气,到了下午就会真的北风劲吹,还不知要坏成什么样子呢。

父亲无言地笑了笑,然后开始咳嗽起来。他喝了一口水,又坐着一边抽烟,一边摇了摇头说:“巴迪从俄克拉荷马州那块锅柄状地区回来时告诉我,那个鬼地方有一次风刮得才叫大,风过处小鸡全都扑倒在地上。”

女招待端来了他们的咖啡。

“你们的咖啡,宝贝儿,”她说,“我马上把你们点的菜拿来。”

“她去了圣安东尼奥。”男孩说。

“别称呼她‘她’。”父亲说。

“我是说妈妈。”

“我知道。”

他们喝起咖啡来。

“你打算干些什么?”

“你指的是什么事?”

“指任何事。”

“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儿子看着他:“你不应当抽烟。”

父亲噘起嘴,用手指头咚咚地敲着桌子,抬起头来说:“到我来问你我该做什么的那一天,你才会知道你已经长大了,够资格告诉我了。”

“是,先生。”

“你需要钱吗?”

“不。”

父亲看着儿子。“你会行的。”他说。

女招待端来了他们的晚餐,厚实的瓷盘里摆着牛排、肉汁、土豆和菜豆。

“我马上把你们的面包拿来。”

父亲把餐巾塞进衬衣领子里。

“我担心的并不是我自己,”儿子说,“我可以这么说吧?”

父亲拿起刀子切牛排。“是啊,”他说,“你可以这么说。”

女招待送来一篮子小圆面包,放在桌子上就走开了。父子俩吃起来,父亲并没有吃多少。不一会儿,他便用拇指把盘子推到一边,伸手摸出另一支香烟,往打火机上磕了几下,夹在嘴上点着了。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活见鬼!如果你说嫌我抽烟也可以。”

儿子没有答话。

“你知道这也不是我想做的,不是吗?”

“嗯,我知道。”

“你在好好驯罗斯科吗?”

“还不能骑呢。”

“那我们干吗不星期六去骑骑它?”

“行啊。”

“如果你有别的事就算了。”

“我没有什么事。”

父亲抽着烟,儿子盯着他看。

“要是你不想去也就算了。”他说。

“我想去。”

“你和阿图罗装好货能来城里接我吗?”

“好的。”

“你们什么时候来呢?”

“你什么时候起床?”

“我会起来的。”

“我们八点钟到那儿。”

“我会起床的。”

儿子点点头,继续吃饭。他父亲环视四周,说:“这地方该向谁要咖啡啊!”


夜里,他和罗林斯解下马鞍,把马赶到黑地里,然后两个人躺在鞍褥上,头枕着马鞍。夜色清冷,炽热的火星从篝火堆上飞升起来,在星空中发出红闪闪的光亮。他们能够听见公路上卡车的隆隆声,也能看见镇上的灯光反射到北方十五英里处的沙漠上。

“你打算干些什么?”罗林斯开口道。

“不知道,没事可干。”

“我不知道你在指望什么。那个人比你大两岁,有自己的车,什么都有。”

“对他来说等于一无所有,从来也没有。”

“她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她能说什么?没什么好说的。”

“喀,不知道你到底在指望什么。”

“什么也不指望。”

“那么星期六你去不去?”

“不去。”

罗林斯从衬衣口袋里掏出烟,坐起身来,从火堆里拿出一块木炭来点着了香烟。他坐着吸了一会儿烟。约翰·格雷迪说道:“我不会让她占我上风的。”

罗林斯在靴子后跟上磕去香烟头上的白灰。

“她不值得你这样,他们谁也不值得。”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半晌没有回答,后来他说:“这事值得。”约翰·格雷迪回到家,先擦洗干净马,把它牵进棚里,然后走进房子到厨房里去。路易莎已经上床,屋里很安静。他用手在咖啡壶上试试冷热,然后取了杯子倒上咖啡,走进了门厅。

他走进外祖父的工作室,来到桌前,打开台灯,坐进那张老橡木转椅。在桌子上有一个黄铜日历牌,架在旋轴上,用手轻敲一下架子就能变换日期。此时,日历上仍然是9月13日。桌上还有一个烟灰缸,一个玻璃镇纸,一本记事册,上面写着“帕尔默饲料供应店”。还有他母亲的中学毕业照,嵌在一个小银相框里。

房间里有一股陈腐的雪茄烟味。他倾着身子关了那盏小铜灯,在黑暗中坐着。透过前窗,他可以看到繁星照耀下的平原延伸并消失在北方。陈旧的呈十字交叉形的电线杆从西到东穿越过那些灿烂的星座。他的外祖父告诉他,科曼奇人有时会割断电线,然后用马鬃把断头儿连接回去。他身子向后仰靠着,双脚交叉搁在桌面上。四十公里远处的北方天际有闪电和干雷炸响。客厅里的挂钟敲响了十一下。

她走下楼来,走到外祖父工作室的门口,扭开了墙壁上灯的开关。她穿着睡袍,双臂交叉,手掌握着肘部站在那里。他看了看她,又向窗外看去。

“你在干什么?”她问道。

“坐着呗!”他回答。

她身穿睡袍站在那里好长时间,然后转身穿过门厅走回楼上。听到她关门的声响,他起身把她打开的灯关上了。

还有最后几天暖和的日子。下午时分,他和父亲有时会坐在旅馆房间里的白色柳条椅里,窗子开着,钩针编织的薄窗帘轻拂入室内。他们一起喝咖啡,父亲在自己杯里倒上少许威士忌酒,坐下来呷着,又抽上一阵烟,并看着楼下的街道。那里有油田的巡逻车沿街停放,让人觉得好像身处战区似的。

“要是有钱,你会买一部巡逻车吗?”儿子问。

“我过去有钱也没有买。”父亲答道。

“你是说你退役时那笔钱吗?”

“不,是那以后的。”

“你赢过最大的一笔钱是多少?”

“你没必要知道。净学些坏毛病。”

“哪天下午我带一副国际象棋来好吗?”

“我可没那个耐性下棋。”

“可你有耐性打扑克。”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打扑克能赢钱,下棋就不能。”

他们又坐了一会儿。

“说到钱,那边地底下还有的是,”父亲说,“去年打出的IC克拉克一号油井就是个大钱眼。”

他又呷了一口咖啡,伸手从桌上拿起烟盒,抽出一支香烟点着,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大街。过了一阵,他说:“有一次我连着打了二十二个钟头的牌,赢了两万六千美元。最后一注我赢了四千美元。我们一共三个人玩,那两个小子是从休斯敦来的,我用三张女王赢了这把牌。”

他转过脸来看着儿子,儿子正坐在那里,举着停在嘴边的杯子听他讲。他又转身看着窗外,说:“我现在可是一个子儿也没有了。”

儿子问:“你看我现在做什么好?”

“我看没有多少事是你能做的。”

“你还要同妈妈谈谈吗?”

“我不能和她谈了。”

“你可以和她谈谈。”

“我们上一次谈话是1942年的事,当时我们还在加州的圣地亚哥。这不能怪她,是我,我不再是从前的我了。我倒希望自己并没有改变,但是我变了。”

“你内心并没变,内心还是一样。”

父亲咳嗽起来,他从杯子里呷了一口酒说:“内心。”

父子俩又坐了好长时间。

“她在那里演戏什么的。”

“是,我知道。”

儿子伸手从地板上拿起帽子,放在膝盖上。“我该回牧场去了。”他说。

“你知道,我过去很敬重那老人的。”

“我知道。”儿子看着窗外说。

“可别为我抹眼泪啊。”父亲说。

“我不会。”

“好!不会就好。”

“外祖父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男孩说,“正是他叫我也别放弃希望的。他说,‘除非我们有什么东西可以埋葬,就算那只是他的军人身份识别牌,不然就不举行葬礼’。有些人还决定要把你的衣物送掉呢!”

父亲苦笑了一下说:“他们最好那么做,因为那里头只有那双靴子最合脚。”

“他总觉着你和妈妈会一起回来的。”

“是啊!我知道他会那么想。”

儿子站起来,戴上帽子:“我该回去了。”

“他总是那么护着你妈,尽管是老人了,可不论谁说了你妈什么坏话,只要他听见了,场面一定很不好看。”

“我该走了。”

“好吧。”

父亲从窗槛上撤回脚,说:“我和你一起下楼,我要去取报纸。”

他们在铺着瓷砖的门厅停下来。此时,父亲浏览着报纸的标题。

“秀兰·邓波儿怎么会离婚呢?”父亲说。

他抬起头来,初冬的街道上暮色苍茫。“我想去理个发。”

他看着儿子。

“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也一样。”

儿子点点头。父亲又看了一眼报纸,然后把它折了起来。

“《圣经》上说,逆来顺受的人将会继承这个世界,但愿这会是真的。我不是个自由思想者,但我要对你说老实话,我根本就不信这个世界一切会那么美好。”

他又注视着儿子,然后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他。“去楼上的屋子,壁橱里有一样东西是给你的。”

儿子接过钥匙。“什么东西?”他说。

“是我送你的东西,本想在圣诞节时给你的,但是我懒得走一趟。”

“好的,先生。”

“看起来这份礼物能让你高兴高兴。下楼时把钥匙留在桌子上就行。”

“是,先生。”

“我还会来看你的。”

“那好。”

他乘电梯上了楼,走过门厅用钥匙开了房门,进去打开橱门。地上除了两双靴子、一叠脏衣服外,还竖着一副崭新的“哈姆利”牌马鞍。他抓着鞍头拎起马鞍,关上橱门,把马鞍拎到床上站着细看。

“真他妈的漂亮!”他说。

他在桌上放了钥匙,大摇大摆地走出门,来到大街上,肩上搭着那副新马鞍。

他走到了南孔乔大街,把马鞍子甩下来竖立在自己面前。天色黑下来,街灯都亮了,头一辆开过来的是一部“A形”福特牌卡车。看见约翰·格雷迪,呈九十度滑行后刹住车,司机把车窗玻璃摇下少许,探出头,朝着约翰·格雷迪满嘴酒气地大声吼道:“把那废壳子扔到后车厢去,牛仔!给我进来!”

“好吧,先生。”约翰·格雷迪答道。


其后的一个星期,大雨整整下了七天,晴了一阵,接着又下起来。瓢泼大雨无情地倾泻在坚硬而平坦的原野上。大水漫过了克里斯托瓦尔的公路桥,交通已经阻断。圣安东尼奥发了洪水。约翰·格雷迪穿着他外祖父的油布雨衣骑马走过艾利西亚牧场,南边的栅栏在水中已被淹没至顶。一些牛像孤岛似的立在水中,凄然地注视着骑马人,约翰·格雷迪的坐骑雷德博也凄然地回望着那些牛。他用靴跟夹夹马肚子,说:“走吧,伙计,我心里也不比你好受。”

当母亲不在家的时候,他就和路易莎、阿图罗一起在厨房吃饭。有时在晚饭后,他到路上搭车进镇,逛街或是走过几条街,站在波尔格大街上的那座旅馆外面仰望着四楼上他父亲的那个房间。父亲的身影在薄纱窗帘后移动,不时转过身走来走去,就像是打靶场上能移动的铁皮熊靶,只不过比那靶慢些、瘦些、焦躁些。

母亲回来的时候,他们母子俩在餐室里一起吃饭,她和约翰·格雷迪相对坐在胡桃木长桌的两头,路易莎忙着上菜送饭。她端走所有的盘子,在门口转过身来。

还要些什么,太太?

不要了,路易莎,谢谢。

晚安,太太。

晚安。

门关上了,墙上的钟滴答作响,约翰·格雷迪抬起头来问:“为什么你不把牧场租给我?”

“把牧场租给你?”

“是的。”

“我记得我说过我不想讨论这事。”

“这是个新话题。”

“不,这不是。”

“我会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你,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所有的钱,你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这里根本没有钱。这个地方二十年来的一点收入刚够开销的。从战前到现在没有一个白人在这里干过活。不管怎么说,你才十六岁,经营不了一个牧场。”

“不,我能。”

“你真可笑,你应该上学去。”

她把餐巾放在桌子上,朝后推了推椅子,便起身出去了。约翰·格雷迪推开面前的咖啡杯,仰靠在椅子上。对面的餐具橱上方的墙上是一幅群马的油画,上面有六匹马正冲破畜栏向外飞奔,长长的鬃毛在风中飘舞,眼睛露出野性难驯的神色。这些马是从一本书上临摹下来的:它们都长着安达卢西亚马种那样的长鼻,脸部的骨骼表明了其非洲马的血统。从前面的几匹马可以看出第一流良马所具有的特别强健的后腿,强健得足以担任牧场中专门去分开牛群的“宪兵马”,这些马的神情使人觉得它们周身奔流的是铁血。他从来没见过这样健美的宝马良驹和其他能与之媲美的东西。他曾经问过他外祖父这都是什么品种的马,可外祖父只是把眼睛慢慢从菜盘上移到那幅油画上,就好像第一次看到一样,然后他说,这不过是画册上的马,接着又埋头吃饭了。


他走上楼梯,来到楼梯面,发现富兰克林的名字列成弧形印在卵石花纹的门玻璃上。他摘下帽子,拧过门把手进了房间。值班的姑娘在桌前抬起眼睛。

“我是来见富兰克林先生的。”他说。

“请问你预约了吗?”

“没有,小姐,但我们认识。”

“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格雷迪·科尔。”

“请稍等。”

姑娘走进另一个房间,一会儿她走出来朝约翰·格雷迪点点头。

他站起来走了过去。

“进来,孩子。”富兰克林说。

他走进屋子。

“坐吧。”

他坐了下来。

他说完他必须要说的话,富兰克林朝后仰身看着窗外。他摇了摇头,转过身子,两手交叉着放在身前的桌上。“首先,”他说,“我没有权利来劝告你,这是所谓个人利益的冲突。但我想我可以告诉你,这是她的财产,她有权随意处置。”

“难道我就没有说话的余地?”

“你还是未成年人。”

“那我父亲呢?”

富兰克林又朝后仰去。“那可是件棘手的事。”他说。

“他们并没有离婚。”

“他们离了。”

小伙子抬眼望着他。

“这已是公开的事,我想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文件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的了。”

“什么时候?”

“三周以前就做最后判决了。”

他垂下目光。富兰克林注视着他。

“在老人去世前就判定了。”

小伙子点点头:“我明白您的话了。”

“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孩子,但我想事情只能是这样子,将来也如此。”

“难道您不能和她谈谈?”

“我的确和她谈过。”

“她说什么了?”

“她说了什么无所谓,反正她不准备改变主意。”

约翰·格雷迪点了点头。他坐在那儿注视着自己的帽子。

“孩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在西得克萨斯牧场上的生活是仅次于死后进天堂的乐事,她不愿意再过这种生活,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这是个能获利的好生意,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它不是。”

“它能成为一个赚钱的好生意。”

“好了,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不管怎么说,她还是个年轻女人,我想她喜欢多一点社交生活,而不愿终日和牲口打交道。”

“她都已经三十六了。”

律师又向后靠去,轻轻地转动了一下椅子。他用食指轻叩着下嘴唇,说:“这都是你父亲那讨厌的毛病造成的,不管人家把什么文件摆在他面前,他都在上面签字,从不知道留个后手保护自己。妈的,我又不能命令他。我曾告诉他去找个律师。我告诉他?我简直是在乞求他了。”

“是的,我知道。”

“对了,韦恩告诉我,他不再去看医生了。”

他点点头:“好的,谢谢您,耽误您时间了。”

“非常抱歉没能告诉你什么更好的消息,你不妨再找别人谈谈。”

“没关系。”

“你今天怎么没去上学?”

“我退学了。”

律师点点头:“好啦,这就说明一切了。”

小伙子起身戴上帽子。“谢谢您了。”他说。

律师站起来。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是无可奈何的,我想这事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是的。”小伙子答道。


圣诞节过后,母亲就离家出走了。约翰·格雷迪和路易莎还有阿图罗在厨房里坐着。路易莎一谈到这事就要哭,所以他们就闭口不谈。关于母亲出走的事甚至没有人去告诉外祖母——这位上个世纪末就开始在牧场生活的老人。最后,阿图罗不得不去告诉她。老太太听了,点点头便转身走了,仅此而已。

拂晓时分,约翰·格雷迪站在公路一侧。他拎着一个小皮包,里面装着一件干净衬衫,一双新袜子,还有牙刷、剃须刀和修面刷等。皮包是外祖父留下来的,而他身上穿的猎野鸭的毡里外套则是父亲的。早晨开过来的第一辆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他上了车,把皮包放在脚下,然后把两手放在双膝间搓着。司机探过身子紧了紧车门,然后把变速杆拉到头挡,便开车上路了。

“那门没关好,你要上哪儿?”

“圣安东尼奥。”

“哦,我这车是去得州的布雷迪的。”

“谢谢。”

“你是个买牛的?”

“什么,先生?”

司机朝他小皮包上的皮带和铜挂锁努努嘴:“我说,你是个买牛的吧?”

“不,先生,那只是我的小提包。”

“我还当你是买牛的呢!你刚才等了多久?”

“没几分钟。”

司机用手指着那发着微弱橘红光的仪表盘上的圆头塑料按钮说:“这个东西有个加热器在里头,但放不出多少热量,你能感觉得到吗?”

“是的,先生,我摸着觉得挺舒服的。”

司机对着灰暗而糟糕的冬天的黎明点点头。他缓缓地移动自己把住方向盘的手。“看见那鬼天了吧?”他说。

“是的,先生。”

他摇摇头:“我最不喜欢冬天,我根本看不出冬天有什么好!哪怕只有一个冬天我也嫌多。”

他看了看约翰·格雷迪。

“你不大爱说话,是吧?”

“不大爱说。”

“哦,这可是个好品性。”

大约两小时以后,他们到了布雷迪。从镇中穿行而过后,司机让他在路边下车。

“你再搭个车,到了弗雷德里克斯堡时就走上87号公路,可别走290号公路,那条路绕来绕去会把你一直转到奥斯汀去的,听懂了吗?”

“听懂了,先生,谢谢您。”

他关上车门,司机朝他点点头,抬起一只手摆摆,汽车在路上掉转头开回去了。下一辆过路汽车停下拉上了他。

“你要去哪儿?”那个人问。

他们经过圣萨巴时,天开始下雪。雪花飘落在爱德华高原上。在巴尔科尼,雪覆盖在石灰岩上,白茫茫一片。他坐在车里,望着外面的漫天飞雪。灰色的雪花飘洒在挡风玻璃上,被雨刷拨散。半透明的雪泥已经在沥青路面的两侧堆积起来,在佩德纳莱斯河桥上甚至结了冰。绿色的河水缓缓地流过岸边暗黑的树林。路旁的合欢树丛和槲寄生丛浓密地交织在一起,看起来像真正的槲树林子。司机一面拱身伏在方向盘上,一面轻声吹着口哨自娱。下午三时左右,他们在一阵猛烈的暴风雪中驶进了圣安东尼奥市。他爬下车,谢过司机,走上大街,进入他所遇到的第一家咖啡店。他坐在柜台旁,把皮包放在旁边的凳子上,从托架上取下那小小的菜单,打开看了看,又看看后墙上的挂钟。女招待把一杯水放在他面前。

“这里和圣安吉洛的时间一样吗?”他问。

“我就知道你要问我这样的问题,”她说,“一瞧你那神情我就知道。”

“你不知道吗?”

“我这辈子就从来没去过得州的圣安吉洛!”

“给我来份奶酪汉堡,再要一杯巧克力奶。”

“你是来参加牛仔竞技表演的吗?”

“不是。”

“这里和圣安吉洛是同样的时间。”坐在柜台下方的一个男人说。

他谢了那个人。

“同样的时间,”那个男人还在重复,“同样的时间。”

女招待在便条上写完约翰·格雷迪点的东西后,抬起头说:“我才不信他说的话呢!”

约翰·格雷迪冒雪在城里漫步。天黑得很早。他走到商业大街桥上,看着雪花消失在河水中。雪花也飘落在路旁停靠的车辆上。晚间大街上的交通滞缓至极,只有几辆出租车和卡车开过来,亮着前灯缓缓穿过飞雪,轮胎压过雪地,发出辘辘的声音……他在马丁大街上的青年旅馆登记入住,付了两美元要了个房间,就上了楼。他脱下靴子,把它们立在暖气片上,脱掉袜子搭在旁边,然后在衣架上挂好外套,四肢伸开平躺在床上,用帽子盖着眼睛养神。

七点五十分,他身着干净的衬衫,手里捏着钱,站在了剧院售票的窗口前,用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买了楼厅三排的一个座位。

“我以前从没来过这里。”他说。

“这是个好座位。”售票姑娘说。

他谢过这姑娘走进剧场。引座员接过票,带他来到铺着红色地毯的台阶前,又把票还给他。他走上台阶找到自己的座位,把帽子放在膝上等着开场。剧场里一半空着,灯光暗下来时,他身旁的几个楼厅里的人起身移到前面的座位上。大幕升起来了,他看见他的母亲从舞台上的一扇门里走出来,开始同一位坐在椅子上的女人说话

幕间休息时,他起身戴上帽子走到下面的门厅,站在一个镀金的壁凹处,卷了一支烟抽了起来。他一只脚向后抬起,用靴跟抵住身后的墙壁。他并非没有注意到周围的观众投来的异样目光,但他并不在意。他把牛仔裤的一条裤腿向上挽了个小翻边,时不时地俯着身子把细白的烟灰弹进这个自制的容器里。他看到一些和他一样穿靴戴帽的人,就很庄重地向他们点头,那些人也同样庄重地还礼。过了一会儿,门厅里的灯又暗了下来。

他在座位上向前倾着身子,把胳膊肘放在前排的空椅背上,下巴抵在前臂上全神贯注地看戏。他期望着这出戏里有什么故事情节能告诉他这尘世的现在及未来,但是没有,简直一点也没有。灯光大亮的时候,剧场里响起了掌声。他的母亲出来谢了好几次幕。所有的演员也都聚集到舞台上,手牵手向观众鞠躬致谢。此后,大幕便长久地关上了。观众们起身纷纷拥向过道。只有约翰·格雷迪在空荡荡的剧场里坐了好长时间,然后起来戴上帽子,走到外面的寒冷空气中去。

他早起外出吃早饭时,天色还不亮,气温只有零度。在特拉维斯公园的地面上,积雪有半英尺深。唯一一家开门的小餐馆是墨西哥人开的。他点了墨西哥风味炒蛋和咖啡,然后坐着翻看报纸。他以为报上会有关于他母亲的什么报道,但是没找到。他是小餐馆里唯一的顾客。招待是一位年轻姑娘,她看着他。她放下盘子的时候,他把报纸放在一旁,向前推了推杯子。

还要咖啡吗?”她说。

是的,请再来一杯。

她端来了咖啡。“天气很冷。”她说。

是挺冷的。

他沿着百老汇街走去,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并把领子立起来挡风。他走进门杰旅馆的门厅,坐到一把躺椅上,然后跷起一条腿,翻开了报纸。

大约在九点钟的时候,母亲从门厅走过。一个身着西装和轻便大衣的男子揽着她的腰,他们一起走出了门,钻进了一部出租汽车。

他在那里坐了好一阵子,又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折起报纸,向服务台走去。值班员抬起头来看着他。

“你们这里有一位姓科尔的太太登记住房吗?”他问。

“科尔?”

“是的。”

“请等一下。”

值班员转身去查登记簿,摇了摇头说:“没有,没有姓科尔的太太。”

“谢谢。”他说。


他们父子最近一次一起骑马出去,是在三月初的一天。天气已经转暖,路旁开满了黄色的墨西哥草帽花。他们在麦卡洛卸下驮货,又骑上马沿着葡萄溪穿过了牧场中部,进入低矮的小山丘。溪水碧绿,清澈见底,河底的苔草枝叶披拂,爬满了河旁的卵石滩。他们骑着马缓缓走在开阔的乡间,穿过合欢树丛和胭脂仙人掌。

他们从汤姆格林县一直进入科克县,继续策马前行,越过古老的斯库诺沃路,又走进起伏不平的小山间。这里到处长着雪松,地面上布满了暗色岩。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北方大约一百英里之遥的浅蓝色山脉上的积雪。他们一整天没说上几句话。他父亲骑在马上,身子微微前倾,一只手在鞍头上方约两英寸处握住缰绳。他是那么消瘦和虚弱,给人弱不胜衣的感觉。他用那双深深陷下去的眼睛巡视着这片原野,好像这世界已经改变,或是因为和他在别处所看到的世界有所不同而心存疑虑。又好像他再不会真切地看到这世界——或者更糟的是,他终于真切地看见它了,看到这个世界一直不变,永远也不变的样子。稍稍骑在他前面的孩子坐在马上驾驭自如,仿佛他不仅生来就会骑马,而且即使邪恶或不幸使他降生在一个奇怪的没有马的地方,他无论如何也一定会找到它们。他会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马真是若有所失,不够正常,他会去填补这个空白,一定要满世界地漫游寻找这种可爱的生灵,一直找到方肯罢休。他会一眼就认出这就是他在寻找的东西。

下午,他们骑马经过了一个废弃的牧场。这牧场位于一座多石的平顶山上,可以看到一些残缺的篱笆杆歪七扭八地插在岩石缝里,杆上还挂着早已锈蚀的铁丝网。这东西在周围一带已经多年不见了。他们还看到一间颓败的看守屋,还有一部古旧的木制风车的残骸躺在岩石间。他们向前骑行,在坑洼不平的地面上走着,傍晚终于走下了低矮起伏的小山丘,穿过裸露着红土的漫滩,进入罗伯特利镇。

他们一直等到道路畅通才牵马过了木板桥。那会儿,桥下的河水被泥土染成了红色。进镇后,他们先沿着商业大街骑行,再转入第七大街,走过一家银行后来到奥斯汀大街,接着他们下马并把马拴在一家餐馆前,然后走了进去。

店主走过来请他们点餐,直呼其名地招呼他们。父亲从菜单上抬起目光。

“你来点吧,人家不会老等着我们。”父亲说。

“你要吃什么?”

“我想来点馅饼和咖啡。”

“您这里有什么馅饼?”儿子问。

店主朝柜台看去。

“随便什么馅饼,吃点东西就行,”父亲说,“我知道你饿了。”

他们点完后,店主先送来咖啡又回到柜台那边。父亲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香烟。

“你有没有想过寄养你那匹马?”

“是的,我想过。”儿子答道。

“华莱士可能会让你给他喂马和清扫马厩什么的,就这样谈妥这项交易吧!”

“他不会喜欢这个主意。”

“谁?华莱士?”

“不是,是雷德博。”

父亲抽了口烟,儿子看着他。

“你还与那个姓巴尼特的姑娘见面吗?”

儿子摇了摇头。

“是她蹬了你,还是你蹬了她?”

“我也不知道。”

“看来是她蹬了你。”

“是的。”

父亲点点头,又抽上了烟。两名骑手此时在外面的路上经过,父子俩端详着他们及他们骑的马。而后父亲又久久地搅动着咖啡,其实没什么好搅的,因为他喝的是清咖啡。他把冒着热气的咖啡匙从杯中拿出,放在餐巾纸上,端起杯子看看咖啡,然后喝起来。他边喝边朝窗外看,尽管那里并无可看之物。

“你母亲和我在很多事情上想法不一致。她爱马,我以为这就足够了,可见我有多蠢!她当时很年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会摒弃以前的一些胡思乱想。但是情况并非如此,也许只有我会把那些看成胡思乱想。这绝不只是因为战争,我们在战前十年就结婚了。她当时离家出走了,从你生下来六个月一直到大约三岁,她一直没回家。我知道你并非全不知情,以前是我不对,没早点告诉你。当时我们分手了,她去了加利福尼亚,是路易莎,还有阿布艾拉在照顾你。”

他看看儿子,又转眼看着窗外。

“她当时要我也和她一起去加州。”他说。

“那你为什么不去?”

“我去了,但没几天就回来了。”

儿子点点头。

“她后来回来是因为你,而不是我。我猜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

“是的,先生。”

店主又端来了男孩的晚餐和父亲的馅饼,儿子伸手去取盐和胡椒,开始低头吃饭。店主拿来咖啡壶,给他们每人杯子里倒满咖啡便离开了。父亲按熄了烟头,拿起叉子去叉馅饼。

“她这次在本地待的时间会比我要长得多,我希望你们能消除分歧,彼此和好。”

儿子没有答话。

“如果不是为了她,我也不会在这里。当我在戈西时,我一小时一小时地和她谈,我想让她成为一个能够操持一切的女人。我跟她说有几个老人,我想他们可能活不多久了,我希望她能照顾他们,为他们祈祷。有几个老人还真就活过来了。我想我当时简直是有点怪,起码有段时间是这样,但若不是为了她,我也不会成那个样子的。决不会的。我从未把这事告诉任何人,连她都不知道。”

儿子还在吃着。外面天色渐黑,父亲喝着咖啡。他们等着阿图罗开着卡车来,父亲最后说这个乡野将再也不会和从前一样了。

“人们再也没有安全感了,”他又说,“我们就像两百年前的科曼奇人一样,不知明天会发生什么,甚至不知道会是什么模样。”


那夜称得上温暖。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仰面朝天平躺在公路上,明显地能感受到一股热力透过沥青路面传到后背。他们注视着从黑色天幕上滑下来的流星。听到远处有砰砰的关门声,还有人喊叫的声音。一直在南面的山地里嚎叫的土狼停了一阵,接着又闹起来了。

“是不是有人在叫你?”约翰·格雷迪说。

“很可能吧。”罗林斯说。

他们四肢分开仰躺在沥青路上,就像俘虏等待着黎明的审判似的。

“对你老爹说过了?”罗林斯问。

“没有。”

“打算说吗?”

“说了有什么用呢?”

“你们全家什么时候离开?”

“最晚6月1日走。”

“那还可以等等。”

“等什么!”

罗林斯把一只靴子的后跟架在另一只靴尖上,仿佛要步量天空似的。“我爹十五岁的时候从家里跑了出去,不然的话,我会生在亚拉巴马。”

“那你根本就不会出生。”

“你凭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妈是圣安吉洛人,你爹要是待在亚拉巴马永远都不会遇上她。”

“他会遇上别的女人。”

“她也会遇上别的男人。”

“那又怎么样?”

“那你还是不会出生。”

“我还是不明白你的话,我可以在别的什么地方出生嘛!”

“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呢?”

“如果你妈和别的丈夫生了一个孩子,而你爹又和别的老婆生了一个孩子,哪个孩子是你呢?”

“哪个都不是我。”

“这不就对了吗!”

罗林斯躺在路上看着星星。过了一阵,约翰·格雷迪说:“我还是会出生的,只不过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罢了。只要上帝想让我出生,我就会出生。”

“那要是上帝不想让你出生,你就不会出生了。”

“行了!你把我的脑袋都他妈的搞疼了。”

“我知道。我把自己的脑袋也搞疼了。”

他们又躺着默默地仰望星空。

“哎,你想什么呢?”约翰·格雷迪问。

“我也不知道。”罗林斯回答。

“哦,是这样。”

“我想就算你生在亚拉巴马,你也绝对有理由跑到得克萨斯来,可是如果你已经在得克萨斯了……我不知道。其实你比我更有理由要离开这里。”

“那你他妈的为什么留下?你以为有人要死了,会给你留下一笔遗产来继承吗?”

“当然没他妈这么好的事。”

“对呀,他们根本没遗产给你。”

远处的门又砰的响了一声,又有人在喊叫了。

“我得走了。”罗林斯说。

他坐起身来,用一只手拍拍屁股,然后戴上了帽子。

“如果我不走,那你还走吗?”

约翰·格雷迪也坐起来戴上帽子。“我已经走了。”他说。


他最后一次见巴尼特是在城里。当时他去北查德伯恩大街上的卡伦·科尔的店里焊接一个断掉的马嚼子。走到图西格街时,他看到她正从卡克特斯药店出来。他赶紧穿过马路,但她叫住了他,他只好停下脚步等她过来。

“你在躲着我?”她问。

他看了她一眼:“我根本就没这个想法。”

她注视着他:“人不能掩饰自己的感觉。”

“这样对大家都好,不是吗?”

“我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

他点点头:“无所谓,反正我也不会在这里再待多久了。”

“你要去哪儿?”

“我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

“就是不能。”

他看看她,她正在审视着他的脸。

“要是那位仁兄看见你站在这里和我说话,你想他会说什么?”

“他没这么小肚鸡肠。”

“那很好,那倒是个好脾气,省得他恼怒上火。”

“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得走了。”

“你恨我是吗?”

“不。”

“那么你不喜欢我。”

他直视着她说:“别烦我了,小姐。你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如果你心里有愧,那就告诉我你想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

“这话不应该你来说,而且不管怎样,我都问心无愧。我只不过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

他摇了摇头:“这不过是说说而已,玛丽·凯瑟琳,我得走了。”

“说说又有什么不好?所有事不都是说出来的吗?”

“不是每件事都这样。”

“你真的要离开圣安吉洛吗?”

“是的。”

“你还会回来的。”

“也许吧。”

“我一点也不讨厌你。”

“你没有理由那么做。”

她顺着他的目光看着街上,但是那里没什么好看的。她转过身来,他直视着她的眼睛——但即便那双眼睛是湿润的,那也只是风吹所致。她向他伸出一只手,起初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我只是想给你最好的祝愿。”她说。

他握住她的手,这手在他的手掌里显得那么纤小,但又那么熟悉。在这以前,他还从来没有跟女人握过手。“你要保重。”她说。

“谢谢你,我会的。”

他退后两步,用手摸一下帽檐致意,然后转身走上大街。他没有回头看,但他能够从马路对面联邦大楼玻璃窗中,看到她一直站在那儿——直到他走到拐角处,永远地从玻璃窗里消失为止。

他下了马,打开栏门,牵马进去后,关上了栏门。他牵着马沿栅栏前行,接着俯下身子,看看能否扫视到罗林斯,但罗林斯不在。他在栅栏转角处扔下缰绳,注视着这所房子。马儿喷着鼻息,并伸出鼻子去顶他的肘部。

“是你吗,伙计?”罗林斯从一旁过来,轻声地问道。

“不是我你就死定了。”

罗林斯把马牵过来后站住了,他回头看着房子。

“你准备好了?”约翰·格雷迪问。

“嗯。”

“他们疑心了没有?”

“没有。”

“那我们走吧。”

“等一会儿,我把东西都堆在马背上了,这才牵过来呢。”约翰·格雷迪拾起了缰绳,一纵身坐到了马鞍上。“那边灯亮了。”他说。

“妈的。”罗林斯骂道。

“你连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

“还不到四点呢,太早了!”

“快走吧,马棚里的灯亮啦。”

罗林斯一边把他的粗毛毯绑在马鞍后面,一边说:“厨房里有个开关,他还没去马棚。他根本还没出去,他可能正在给自己准备一杯牛奶或什么的。”

“他可能正在给猎枪装子弹或什么吧!”

罗林斯骑上马。“你好了吗?”他问。

“我早就好了。”

他们沿栅栏骑出去,然后穿过开阔的牧场,马鞍皮子在凌晨的寒气中吱吱嘎嘎地响。他们催马大步跑起来。灯光在他们身后已然杳无踪迹。他们骑上大草原的高地后,让马放慢了步子走着。在这黎明前的黑暗中,群星仿佛聚集在他们四周。他们听到这寂寥黑夜中的某处偶有钟声敲响,尽管附近是没有钟的。他们上了一块高高的圆台地,这里也是一片黑暗,没有一点亮光。高台衬托着他们的身影,好像把他们托向星空。他们感觉自己不是在晨星下骑行,而是在星际间驰骋,既恣意放纵,又谨慎小心。那心情就像刚被释放的囚犯坐在夜间的电动火车里,又像年轻的窃贼踏进了金光灿灿的果园。他们敞开胸怀去迎接黎明前料峭的寒气,去迎接前方的大千世界。


到了中午,他们已经骑出了大约四十英里,但还是在他们所熟悉的地方。夜间,他们穿过了老马克·弗利牧场。在那儿,他们被十字交叉的铁丝网拦住。他们下了马,约翰·格雷迪用随身所带的猫爪钳夹出柱上的U形铁钉,踏上铁丝网让罗林斯牵马通过,然后扯回铁丝网,钉上U形铁钉,接着把猫爪钳放回鞍袋,上马继续前行。

“他妈的,他们到底想不想让人在这地方骑马?”罗林斯说。

“他们根本不想。”约翰·格雷迪答道。

他们一路骑行,太阳东升时,两人吃了几片约翰·格雷迪从家里带出来的三明治。到了中午,他们在一个旧石头水槽里饮过马,然后牵着马走下一个干河床,沿着牛及野猪的蹄印,到达一片三角叶杨树林地带。树下卧着一些牛,两人临近时,它们纷纷站立起来,瞅着两人,然后慢慢散开。

他们在树下的干草堆上躺了下来,打成卷儿的衣服枕在头下,帽子遮在眼睛上。两匹马儿此时则在干河床边的草地上啃着青草。

“你带枪了吗?”罗林斯问。

“就是外祖父的那支老掉牙的左轮手枪。”

“你能用它打到什么东西吗?”

“不能。”

罗林斯咧嘴露齿一笑:“我们到底出来了,不是吗?”

“是的。”

“你认为他们会找我们吗?”

“他们干吗要找?”

“我也不知道,就是觉着出来得有点太他妈的容易了。”

他们能够听到风儿掠过时的吟唱,还能听见马儿吃草的声响。

“我告诉你原因吧!”罗林斯说。

“快说。”

“我一点也不在乎。”

约翰·格雷迪坐起来,从衬衫口袋里掏出烟草,开始卷烟。

“不在乎什么?”他问。

他舔湿了烟纸,卷成烟卷放进嘴里,掏出火柴点着,又一口吹灭火柴,余下一阵烟气。他转身看罗林斯,但罗林斯已经睡着了。

到了傍晚,他们又继续前行。落日时分,他们已经听得到远处公路上的卡车声。在漫漫凉夜中,他们沿着一道小山冈向西骑行。从那里,他们已经看得到公路上的车灯时而无序又时而规律地缓慢交替往来。他们骑上一条牧场小路,沿着它穿过一扇门,走进公路。他们停下马。公路另一侧的篱笆墙上却看不到门。他们借着公路上卡车的灯光,顺着篱笆从东找到西,就是不见有门。

“你打算怎么办?”罗林斯问道。

“不知道。今夜我想通过这挡道的东西。”

“我可不愿牵着马在黑黑的公路上走。”

约翰·格雷迪俯身吐了口唾沫。“我也不情愿。”他说。

天越来越冷,风刮得栏门呼啦啦地响,马儿不安地踏着步子。

“那边闪着灯光的是什么地方?”罗林斯问。

“我想,那就是梦中的黄金国吧!”

“你估计有多远?”

“十……十五英里吧!”

“你打算怎么办?”

他们找了块干沙地,展开铺盖卷,卸下马鞍子,把马拴好,躺下一觉睡到天亮。罗林斯醒来时,约翰·格雷迪已经备好马,把行李卷也捆上了。“公路那边有个小餐馆,去吃点早饭怎么样?”

罗林斯戴上帽子,伸手拿靴子。“你说出我的心里话了,小子。”

他们牵着马穿过了小餐馆后面的垃圾场,那里堆放着旧卡车门、坏变速器和废弃的发动机件。他们在一个用来检查车内胎漏气口的金属槽里饮了马。一个墨西哥人正在给卡车换轮胎,约翰·格雷迪走过去问他男厕所在哪里,他朝这所建筑物的一侧点了点头。

约翰·格雷迪从鞍袋里取出洗漱用具,进了洗手间。他刮了胡子,洗了脸,刷了牙,还梳理了头发。他出来时,看见两匹马被拴在树下的一张室外餐桌上,罗林斯正坐在餐馆里面喝咖啡。

约翰·格雷迪进到小隔间。“你点餐了吗?”他问。

“等着你呢。”

店主又给约翰·格雷迪拿来一杯咖啡。“你们两个小伙子想吃什么?”他问。

“你点吧。”罗林斯说道。

约翰·格雷迪点了三份火腿鸡蛋,菜豆和饼干。罗林斯点了同样的东西,外加烤饼和果汁。

“你撑死算了。”约翰·格雷迪说。

“你看看就知道了。”罗林斯答道。

他们坐在隔间里,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向窗外瞭望。目光向南越过大平原,直抵遥远的群山。群山静卧在朝阳下,层峦叠嶂,深浅相间,暗影朦胧。

“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他们喝着咖啡。店主用厚厚的白陶盘端来他们的早餐,回去又端来了咖啡壶。罗林斯往鸡蛋上不停地撒胡椒粉,直到它们完全变黑。他又在烤饼上涂满了黄油。

“有人还专喜欢在鸡蛋上撒胡椒粉。”店主边说边把他们的咖啡杯斟满,便回厨房去了。

“注意看着你老爹,”罗林斯说,“老子要让你看看怎么搞定这顿难对付的早餐。”

“开始吧!”约翰·格雷迪说。

“再叫一份,老子也吃得下。”罗林斯说。

小店里没有饲料出售,他们只好买了一盒干燕麦片。付过账,两人便走了出去。约翰·格雷迪用小刀把纸盒切成两半,把燕麦片倒在两个废汽车轮轴盖上。马儿吃食的时候,他们坐在室外餐桌边抽烟。那个墨西哥人走过来瞧马儿。他比罗林斯大不了几岁。

“你们去哪儿?”他问道。

“墨西哥。”

“去干什么?”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你觉得他值得信赖吗?”

“行,他看起来蛮可靠的。”

“我们是逃犯。”罗林斯说。

墨西哥人仔细打量着他们。

“我们抢了一家银行。”

墨西哥人站在那里看着马:“你们根本没抢什么银行。”

“你熟悉那边的国家吗?”罗林斯问他。

墨西哥人摇了摇头,吐了口唾沫说:“我这辈子从来都没去过墨西哥呢!”

马儿吃完后,他们又备好了鞍,牵着马转到餐馆前面的一条车道上,越过公路。公路边是一道作为路障的水沟,沿着水沟他们找到了这一侧的栅栏门,牵马通过后,他们关上了门。然后他们上马踏上一条牧场的泥路,行一英里许,泥路开始折向东方,他们干脆弃路向南行,直穿起伏的雪松林而过。

大约早上十点的时候,他们抵达了魔鬼河。饮过马后,他们一面在一片黑柳林的树荫下伸展四肢躺下,一面查看着地图。这份石油公司的公路图,是罗林斯早晨从那家小餐馆里无意捡到的。他端详着地图,目光向下看到南边低矮的群山中有一个隘口。再往下,地图上美国这一边直抵最下方作为边界的里约格兰德河区域,都有道路、河流及市镇。而河的那边却是一片空白。

“墨西哥那边什么也没标,是吗?”罗林斯问。

“是。”

“你说是不是从来就没人画过那边的地图?”

“有的标了那边的地图,只是正好这一张没标,我的鞍袋里就有那么一张。”

罗林斯从马身上取了那张地图,坐在地上用手指头划着他们走过的路线,他失望地抬起头来。

“怎么,没有?”约翰·格雷迪问。

“屁也没有。”

他们离开了魔鬼河,沿着一道干峡谷向西行。这里的荒原高低起伏,长满野草。虽是太阳高照,但却颇有凉意。

“你当初还觉得这里会有很多牛群呢。”罗林斯说。

“你不也一个熊样?”

他们沿着山脊前进时,惊起了草丛中的一群鸽子和鹌鹑。草丛中还不时会有野兔蹿出来。罗林斯跳下马,悄悄地从长靴上部的皮鞘中抽出25-20型小卡宾枪,沿山脊走去。不一会儿,约翰·格雷迪听到了枪响,只见罗林斯提了只野兔回来。他把枪装入皮鞘,又抽出一把刀,走开几步后蹲下来,给兔子开了膛,取出内脏。之后他站起身来,在自己裤腿上擦了擦刀刃,把刀折回收起,又跑过来把死兔子的后腿拴在行李带子上,接着骑上马,两人又一起上路。

下午晚些时候,他们横过了一条通向南方的道路。晚上,他们到达了约翰逊坡道,在一个池塘边的干河床沙地宿营。他们先饮了马,又把马腿用绳松松地拴在一起,放它们在一边吃草。接着,他们生起一堆火,把野兔剥去皮,用青树条串起来,架在火旁烤着。约翰·格雷迪打开他那正变得污黑的帆布行军包,取出小锡胎搪瓷咖啡壶,跑到小溪边盛满了水,把它吊到火上烧着。他俩坐在一旁观看着火,仰望着一弯纤细的新月高悬在西边黑色的群山上。

罗林斯卷了一支烟,用火堆里的一块木炭点着了,然后倚在马鞍上抽着。“我要告诉你件事。”

“说吧。”

“我能习惯这种日子。”

他吸了一口烟,然后拿着烟的手伸向一旁,食指十分灵巧地弹了一下烟灰。“这用不了多长时间。”

次日,他们一整天都在逶迤起伏的群山中骑行。一路上可见雪松点缀在那冠岩质的低矮平顶山间,盛开着白花的丝兰布满了西面的山坡。他们于晚间到达潘代尔路,顺此路向南进了镇子。

镇子里只有九座像样的建筑物,包括一家商店和一个加油站。他们把马拴在商店前,走了进去。他们浑身脏兮兮的——罗林斯胡子拉碴的,两人身上还散发出一股混合着马腥、汗臭和柴火烟熏的味儿。他俩走进来时,几个在小店后面的椅子上坐着聊天的人抬头看了一下,接着又继续谈话。

他们俩在肉架旁站住,有个女人从柜台那边走过来,走到肉架后面,取出一条围裙并伸手拉了一下链子,打开头顶上的灯泡。

“你看起来活脱是个亡命之徒!”约翰·格雷迪说道。

“你也不像是唱诗班的指挥啊!”罗林斯答。

那女人在腰后系好围裙,从肉架顶端白色搪瓷台面上方注视着他们。“你们两个小伙子想要点什么?”她问。

他俩买了红肠、干酪、一大块面包、一瓶蛋黄酱,还有一盒饼干、十二听维也纳香肠罐头;又买了一打袋装“酷爱”果汁粉、一小条熏肉、几听菜豆罐头、一袋五磅重的粗玉米粉和一瓶辣酱。女人把干酪和肉类等分别包起,用舌头把笔蘸湿一下,算了算账。最后,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一个四号大的购物袋里。

“小伙子们从哪里来啊?”

“从北方的圣安吉洛那边。”

“你们一路上骑马过来的吗?”

“是的,太太。”

“乖乖,真厉害!”女人惊叹。

第二天早上他们醒来时,清楚地看到眼前有一间矮小的泥砖房。一个女人从房子里出来,把一锅洗碗水泼在院子里。她看了看他俩,又走回屋子。他们前夜把马鞍搭在栏杆上晾着,正当二人要把马鞍收起来时,一个男人从屋子里出来,站着看他们。他们套上鞍子,牵马上路,跃身上马,向南骑行。

“我在想,家里那些人都在干什么?”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屈身吐一口唾沫。“也许他们过着世界上最愉快的生活,或许采到油,发了横财。我猜,他们这会儿准在镇上选购新汽车和一切好东西呢!”

“狗屁!”罗林斯骂道。

他们又骑了一段路。

“你有没有不安心的时候,伙计?”罗林斯问。

“你指什么?”

“我也不知道,指什么都行,反正就说不安心这事儿。”

“有时候有,比方说你在一个不应该在的地方,我想你就会觉得不安心,怎么着都不安心。”

“那么,假如你觉得不安心,又不知道为什么,是不是说明你可能是在一个你本不该去的地方,可是你自己又不知道?”

“你他妈的有什么毛病了吧!”

“我不知道,没事。我想唱唱歌。”

他真的唱起来。他唱道:“你会想我吗?你会想我吗?我不在的时候,你会想我吗?”

“你知道那个德尔里奥无线电台吗?”

“知道。”

“我听这电台说,在夜里,你拿根篱笆上的铁丝用牙咬住,就能收听到它的广播,根本不用收音机。”

“你信吗?”

“不知道。”

“你试过没有?”

“试过一次。”

他们继续前行。罗林斯又唱了起来。“哎,开花的边界树是什么破玩意儿啊?”他说。

“这可难住我了,老兄。”

他们在高耸的石灰岩绝壁下面经过,那里流淌着一条小溪。接着他们穿过了一片宽阔的沙砾地。在上游处,因为最近几场大雨的冲刷,形成了一些水坑。两只苍鹭站在那里,在阳光下投下长长的身影。他们走近后,一只起身飞去,一只仍然伫立。一小时以后,他们渡过了佩科斯河。渡河时,两人将马驱入河滩,水流湍急而清澈,水质发咸,在石灰岩河床上流过。马儿端详着眼前的流水,小心翼翼地用前蹄去试探水中大块的暗色页岩,并注视着水下激流中漂散着的各种形状的水草:有的舒展地张开,有的盘绕纠结,在晨曦中闪耀着碧绿晶莹的光彩。罗林斯从马上弯下身子,用手抓了一把水,放进嘴里尝了尝。“这水有石膏味儿。”他说。

他们在河对岸的柳树丛中歇下马,用午餐肉和干酪自制了三明治,吃完便坐着抽烟,看着河水流淌。“有人在一直跟着我们。”约翰·格雷迪说。

“你看见他们了?”

“还没有。”

“有人骑在马上?”

“是的。”

罗林斯观察着河对岸的路:“或许只是个同路的骑士?”

“要是那样的话,他们现在应该出现在河边了。”

“也许他们已经走岔路了。”

“往哪儿岔?”

罗林斯抽起烟来:“你觉得他们想干吗?”

“不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们骑我们的,管他们露面不露面!”

他们从河流的断层起步,并肩缓缓骑行在尘土飞扬的路上,骑上一片高地,在这里可以俯视向南伸展的大片山野。连绵起伏的山野,覆盖着野草和野雏菊。西边一英里之处有一道铁丝网篱笆,一杆连一杆地就像是缝在这片青灰色草原上的蹩脚的针线。铁篱笆那边有一小群羚羊,都在警觉地看着他们。约翰·格雷迪把马斜拉到一边,向后面的路上瞭望。罗林斯在一旁等候着。

“那家伙过来了吗?”罗林斯问。

“是的,不远了。”

他们又骑到高地上一片低湿的冲积坡上,右边不远处是一片密密麻麻的雪松。罗林斯朝雪松方向努努嘴,让马放慢步子。

“我们干吗不停在那边等着他呢?”

约翰·格雷迪又朝来的路上看了一眼,说:“好,我们再骑上一段路,然后悄悄回头,他看到我们的蹄印离开大路,就知道我们是怎么走的了。”

“就这么办。”

他们又骑了半英里许,然后离开路面,又抄小路快速折回到那片雪松林。他们下了马,把马拴好,就坐在地上等着。

“我们来得及抽根烟吗?”罗林斯问。

“有烟就抽呗!”约翰·格雷迪说道。

他们一面抽烟,一面观察着这条乡间道路。等了很长时间,还没人露面。罗林斯躺下身子,用帽子盖住眼睛。“我不睡着,”他说,“就躺一会儿。”

他还没有睡多久,约翰·格雷迪踢了一下他的靴子。他赶紧坐起来,戴上帽子看着。一个骑马人正沿着那条路过来。虽然尚有一段距离,他俩都注意到了那人骑的是一匹好马。

骑马人越来越近。在约莫一百码处时,他俩看清了这人的模样,他头戴一顶大宽边帽,身穿一条连体工装裤。他放慢了马,从坡上一直朝这边望过来,接着又继续往前骑。

“这是个孩子。”罗林斯说。

“那可真是匹好马。”约翰·格雷迪说。

“可不是吗!”罗林斯道。

“你觉得他看见我们了吗?”

“没有。”

“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我们先让他过去,然后就从后面跟住他。”

他们等到这孩子几乎跑得看不见了,就解开马,纵身上去,然后爬坡骑出树丛,走上大道。

过了一会儿,这孩子听到声响,便勒住马回头看。他把帽子朝后推了推,坐在马上看着他们。他俩骑着马从两侧包抄过来。

“你在跟踪我们?”罗林斯问他。

他只是个十三岁左右的孩子。

“不,我没有跟踪你们。”孩子答道。

“那为什么跟着我们?”

“我没有跟着你们。”

罗林斯看看约翰·格雷迪,约翰·格雷迪正注视着那孩子。此时他转过脸看着远处的群山,又转过头看着孩子,最后看着罗林斯。罗林斯双手泰然自若地放在鞍头上,问道:“你没有跟着我们?”

“我是去兰特里的,”孩子说,“我不知道你们是谁。”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约翰·格雷迪正在卷烟,一面打量着这孩子以及他的装备和马。

“你从哪儿弄到这马的?”约翰·格雷迪发问。

“这是我的马。”

约翰·格雷迪把烟放进嘴里,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在大拇指甲上猛擦一下,擦着火后点上了烟。

“那是你的帽子吗?”他又问。

孩子抬眼看了看自己额上的宽帽边,又看了看罗林斯,没答话。

“你多大了?”约翰·格雷迪问他。

“十六。”

罗林斯啐了一口唾沫:“你他妈的是个说谎的小屎蛋!”

“你也不是什么都知道。”

“我起码知道你他妈的没十六岁。你从哪儿来?”

“潘代尔。”

“你昨晚在潘代尔看见我们了,是不是?”

“是。”

“你在干吗?你在逃跑吗?”

孩子看看罗林斯,又看看约翰·格雷迪:“是又怎么样?”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说:“你想咋办?”

“不知道。”

“我们可以在墨西哥卖掉那匹马。”

“对。”

“我可不想像上次那样费事去挖坑埋人了。”

“浑蛋!”约翰·格雷迪说,“那是你自己出的馊主意。我当时不是说把他留给兀鹰吗?”

“我们要不要扔个硬币决定由谁来毙了他?”

“好吧,扔吧。”

“要哪一面?”罗林斯问。

“正面。”

一枚硬币被抛到空中,罗林斯抓住后,把它拍在另一只手腕上,然后把手腕伸到两人面前,移开手掌。两人都看清楚了。

“是正面。”罗林斯说。

“把你的枪给我。”

“这不公平,”罗林斯说,“你已经毙过三个了。”

“那你来吧,你可以欠我一次。”

“你牵好他的马,它可能不习惯这枪声。”

“你们在和我闹着玩吧。”男孩说。

“你怎么这么肯定?”

“你们什么人也没毙过。”

“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拿你开张呢?”

“你们不过是在吓唬我。我一路上都看到了。”

“你的确看到了。”罗林斯说。

“有谁在追你吗?”约翰·格雷迪又问他。

“没有。”

“那么他们是在追这匹马,是吧?”

男孩没有回答。

“你真要去兰特里吗?”

“是的。”

“你别和我们一块儿走,”罗林斯说,“你会把我们搞到监狱里去。”

“马是我的。”那孩子说。

“好了!小子,”罗林斯说,“我才不管这是谁的马——但肯定不是你的,我们走,老弟。”

罗林斯和约翰·格雷迪掉转马头,策马前行,朝南一路疾驰。他们没回头看那孩子一眼。

“我看这小子不会争论一番就算完的。”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把抽剩的烟头扔到前面的路上,说:“这个瘦猴还会再来找我们的。”

晌午,他们离开了这条路,又越过一片开阔的草地向西南方向骑行。途中,他们找到了一个铁皮储水箱饮马。这个水箱立在一架FW阿克斯特尔公司产的风车下面。风车在风中吱吱嘎嘎地慢慢转着。南面有一群牛卧在一片艾默里黑栎树的树荫里憩息。他们打算避开兰特里,商议着在夜间渡河。天气暖和,他们便把身上的脏衬衣洗了洗,然后直接穿着湿衣服上马骑行。他们能够看清身后这条路在东北方数英里之外的动静,但没有看到任何骑马人。

当晚,他们越过了得克萨斯州庞普维尔东侧的南太平洋铁路线,就在铁路右侧半英里处扎下帐篷。他们先刷洗了马,把马儿系在桩子上,又生起一堆火,这时天已黑了。约翰·格雷迪把马鞍子立在火堆旁烤着,走到大草原上站定聆听。他看到庞普维尔大水塘映照着紫色的天空,旁边有一弯新月像牛角高高悬起。他能听到百码之外马儿吃草的嚓嚓声,除此之外,大草原笼罩着一片蓝色,静谧而安详。

第二天早上十点左右,他们越过了90号公路,骑上了一大片牧场。绿色的原野上啃青的牛儿星罗棋布。南方远处,墨西哥的群山在变幻的云霞和缥缈的天光下影影绰绰,忽隐忽现,真像山妖鬼怪。两小时后,他们到达河边,坐在一处低矮的绝壁上,摘下帽子,看着河水。这河水完全是泥浆色,混浊不堪,下游水流湍急,哗哗作响。他们身下的沙洲坝上密密地长满了柳树和芦苇。河对面的峭壁经常有成千上万的燕子光顾,已被掏得千疮百孔,肮脏不堪。越过这段岩石峭壁是一片滚滚黄沙。他们转过脸来对视一下,戴上了帽子。

他们溯流而上,走到一条小溪支流。沿着小溪,他们骑马进入一片沙洲,坐在马上观察着流水和周围。罗林斯卷了一支烟,又把一条腿搭在鞍头上,坐着抽烟。

“我们在躲谁?”他问道。

“有谁是我们不用躲的?”

“我看不出来谁能藏在那儿。”

“他们朝我们这里看时,可能也会说同样的话。”

罗林斯抽着烟,没有回答。

“我们可以直接从那边的沙洲穿过去。”约翰·格雷迪说。

“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约翰·格雷迪一弯腰,朝河里吐了一口说:“你说得对,就照你说的办,我们说好了要把事儿做得稳妥些。”

“我巴不得马上就走,别废话了。”

“我也一样,伙计。”他转身看着罗林斯。

罗林斯点点头。“好吧。”他说。

他们又沿小溪而上,在一片沙坝地解下马鞍,把马儿拴在溪边的草丛中。他们则坐在柳荫下吃维也纳香肠、饼干,喝用溪水调成的“酷爱”果汁。“他们墨西哥人也有维也纳香肠吃吗?”罗林斯问。

下午晚些时候,罗林斯还在草地上酣睡时,约翰·格雷迪一个人沿溪流而上,来到一块平坦的草地上,他手里拿着帽子,眼睛越过被风吹动的草丛朝东北方向瞭望。一英里之外,有个骑马人正在越过平原,朝这边骑来。约翰·格雷迪警觉地注视着他。

回到休息地,他叫醒了罗林斯。

“什么事儿啊?”罗林斯问。

“有人来了,我想,是那个小鬼。”

罗林斯整了整帽子,爬上高岸站着瞭望。

“你能认出他来吗?”约翰·格雷迪大声问。

罗林斯点点头。他弯身吐了口唾沫。

“就算我没能认出他,我他妈的也肯定能认出那匹马。”

“他看见你了吗?”

“不知道。”

“他是朝这边来的。”

“他可能看见我了。”

“我看我们应当把他赶走。”

罗林斯回头看了看约翰·格雷迪:“我对那个狗娘养的小兔崽子总觉得有点不放心。”

“我也是。”

“他并不像他看起来那么嫩。”

“他在干吗?”约翰·格雷迪问。

“骑马呗。”

“那你快下来,他可能还没看见我们。”

“他停下了。”罗林斯说。

“他在干吗?”

“又骑开了。”

他们索性等着他来。过了好一阵子,他们的马抬起头来,注视着下面的溪流。他们听见骑马人骑进了小溪,随后传来马蹄踩在石头上嘎啦嘎啦的声响和马身上轻轻的金属叮当声。

罗林斯抄起他的卡宾枪,他俩沿着小溪走到入河口。那少年正坐在大棕红马上,立在沙石滩旁的浅水里,朝着大河对岸瞭望。他转过身来看见他们时,他用大拇指把帽子向后推了推。

“我就知道你们还没有渡河,”他说,“因为河对岸有两只鹿一直稳稳地在那儿吃合欢。”

罗林斯在沙堆上蹲下,把卡宾枪竖在前面用手握着,把下巴倚在胳膊上,歪着头问他:“我们到底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孩子看了看罗林斯,又看了看约翰·格雷迪:“在墨西哥不会有人来找我的麻烦了。”

“那就看你到底干过什么了。”罗林斯说。

“我没干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约翰·格雷迪问他。

“吉米·布莱文斯。”

“扯淡!”罗林斯骂道,“吉米·布莱文斯是收音机节目里的人名。”

“那是另外一个吉米·布莱文斯。”

“谁在追你?”

“没人追我。”

“你怎么知道?”

“因为没人追我嘛!”

罗林斯看看约翰·格雷迪,又看看这少年。

“你带吃的了吗?”他问。

“没有。”

“身上有钱吗?”

“也没有。”

“你就是个蹭饭的家伙。”

少年耸耸肩,他的马在水中迈了一步,又停住了。

罗林斯摇摇头,吐了一口唾沫,放眼向河对岸看去。“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说吧。”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少年没有回答,他坐在马上,看着淡茶色的浊水从他们面前淌过,也看着夕阳中柳条细细的影子在沙坝上飘来荡去,然后远望着南方那峰峦起伏的蓝色山岭。他紧了紧工装裤上的背带,用大拇指钩住肚兜,转过头来看着他们。

“因为我是美国人。”他说了这么一句话。

罗林斯转过身去,摇了摇头。

入夜后,他们在月光下渡河。天上一弯银色的弦月轮廓分明,光线暗淡微弱,俯视着这些骑马人。他们各自把马靴倒过来塞进两条牛仔裤腿中,再把衬衫,外套,放洗脸、刷牙、修面等用具的行军包及少许弹药都塞了进去,在裤腰处用皮带扎紧,最后把两条裤脚系在一起,松松地挂在各人的脖子上。他们只戴着帽子,把马儿牵到沙滩嘴儿上,松开肚带,然后上马,光着脚丫策马下水。

到了河中央,马儿实际上已经在游泳了。它们喷着鼻息,把脖颈从水中伸出来,长长的尾巴漂浮在身后的水中。他们顺着水流斜向前进。裸体的骑士们朝前俯下身子,和马儿不停地说着话。罗林斯一只手还高举着他的卡宾枪。他们首尾相接,一直朝着对岸前进,好像是一队劫匪似的。

到了河对岸,他们在浅水里进了一片柳林,单行逆流而上。经过几处浅水滩,又骑上一条狭长的沙石滩。大家在此停马,摘下帽子,回转身看着身后走过的地方,没人说话。突然,他们不约而同拍马疾驰,沿着沙滩向上游跑去,跑了一段路又掉头而返。他们用帽子扇着风,快活地大笑着,然后勒住马,高兴地用手拍了马儿的肩部。

“该死的,”罗林斯说,“你俩知道我们到哪儿了吗?”

月光下,他们坐在冒着汗气的马背上,看着彼此的脸。然后默默地下了马,从脖子上取下衣服穿好,牵着马走出柳林和沙石阶地,来到一块平地上。在这里,他们重又跨上骏马,向南进入墨西哥科阿韦拉州的干旱的灌木林地。

他们在一片长满合欢树的平地边扎营。第二天早晨,他们烧好了熏肉菜豆,用水和玉米粉自制了玉米饼,三人一面吃着,一面望着这片荒野。

“你上一顿饭什么时候吃的?”罗林斯问。

“好几天前。”这个叫布莱文斯的少年回答。

“好几天前?”

“是的。”

罗林斯端详着他。“你不叫布利维特,是吧?”

“我叫布莱文斯。”

“你知道布利维特是什么吗?”

“什么?”

“一个布利维特就是十磅牛屎装在一个五磅的袋子里。”

布莱文斯停止了咀嚼。他向西看着原野,朝阳下,从山口处跑来牛群四处伫立。他又继续咀嚼了。

“你们还没说你们的名字呢。”他开口说。

“你从来没问过我们。”

“我不习惯那么做。”布莱文斯说道。

罗林斯阴沉地瞅了他一眼,转身走开。

“我叫约翰·格雷迪·科尔,这位老兄叫莱西·罗林斯。”约翰·格雷迪说。

少年点了点头,继续咀嚼着。

“我们从圣安吉洛那边来。”约翰·格雷迪又说。

“我从来没去过那儿。”

他们等着他说他是从哪儿来的,但他没说。

罗林斯用一把玉米饼渣擦净了盘子后,送进嘴里吃了。他说:“我们得把你这匹宝贝马换成一匹不会让我们挨枪子儿的马,行吗?”

少年看了看约翰·格雷迪,又转过去看着牛群所在的原野。“我不拿马做买卖。”他说。

“你是不想让我们照应你了?”

“我自己能照应自己。”

“你当然能。我猜你带了枪之类的玩意儿?”

他一时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有把枪。”

罗林斯从盘子边上抬起头来看看,又继续吃着玉米饼。“什么样的枪?”他问。

“32-20型科尔特手枪。”

“狗屁!”罗林斯喝道,“那是来复枪的型号。”

布莱文斯坐在地上吃完饭,顺手抓了一绺草把盘子擦干净了。

“给我们看看。”罗林斯说。

布莱文斯把盘子放下。他先看看罗林斯,然后又看看约翰·格雷迪。他把手伸进工装裤的肚兜,果真掏出一把手枪。他把食指伸进扳机孔内,把枪转了一个圈,然后枪把朝前递给罗林斯。

罗林斯看看他,又看看枪。他把盘子放在草地上,接过枪,在手上转着看。这确实是一把老式科尔特·比斯利手枪。用马来树胶制的,把手两侧的格子花纹都已磨得十分光滑,金属部分呈暗灰色。罗林斯转着枪,对着光线看枪管上端的印字。上面印着32-20。他看了一眼布莱文斯,然后用大拇指打开枪膛盖[2],把击铁置于半击发状态,旋转弹膛,用退弹杆退出一粒子弹,放在手心里打量。少顷,他装回子弹,关闭枪膛盖,让击铁回归原位。

“你从哪儿弄到这样一把枪的?”他问布莱文斯。

“在弄枪的地方呗。”

“你打过吗?”

“打过。”

“你能用它打着什么东西吗?”

布莱文斯伸手去要枪。罗林斯拿手掂了掂枪的分量,然后把它还给布莱文斯。

“你朝天上扔个东西,我就能打着。”布莱文斯说。

“吹牛!”

布莱文斯耸了耸肩,将手枪放回他的工装裤肚兜里。

“你说扔什么东西?”罗林斯问。

“随便你。”

“随便我扔什么,你都能打着?”

“当然。”

“牛吹得可真不小。”

布莱文斯站起来,在工装裤腿上来回蹭着用过的盘子,同时看着罗林斯。

“你把钱夹扔到天上,我能在上面打穿个洞。”他说。

罗林斯伸手到臀后裤袋里掏出了他的皮钱夹。布莱文斯弯腰把盘子放在草地上,重新掏出手枪。约翰·格雷迪把勺子放在盘子里,把盘子搁在草地上。他们三个人走到一块平地上,在早晨斜射的阳光里,活像要决斗的阵势。

布莱文斯背对太阳而立,拿枪的右手垂在裤边。罗林斯转身朝约翰·格雷迪露齿一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那个小钱夹。

“准备好了吗,我们的安妮·欧克丽[3]?”

“等着你扔呢!”

罗林斯狡诈地低手抛出那只钱夹。钱夹旋转着升上了天空,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那么渺小。他们注视着这个小点,等待着布莱文斯射击。布莱文斯开枪了。钱夹急抖了一下,斜刺着划过天际;它张开了口,最后歪歪斜斜地掉落在地上,活像一只被打伤的鸟。

枪击的声响立即消失在这无边的寂静中。罗林斯走过草地弯腰拾起了钱夹,塞进袋内,返回原地。

“我们最好赶快走。”他说。

“让我们看看钱夹。”约翰·格雷迪说。

“走吧。我们得离开这河边了。”

于是他们牵过马来,套上鞍子,布莱文斯踢灭了火堆,三人上马前行。他们并排骑着,互相留出空间,在开阔的沙石地上跑着,曲折地沿着大河近旁的灌木丛边缘溯流而上。他们一路沉默不语,这片新土地上的风光尽收眼底。一只鹰从合欢树丛的上端俯冲下来,沿着低湿地面飞翔,稍后又展翅升起,一直向东飞入半英里之外的一株大树。他们经过后,鹰又飞了回去。

“在佩科斯河,你把那支枪藏在衬衣里面了,是吗?”罗林斯问。

布莱文斯从他那硕大的帽檐下看了看他,说:“是的。”

他们骑在马上。罗林斯探身吐了一口唾沫:“你当时是不是想用枪干掉我?”

布莱文斯也吐了一口唾沫:“我可不想玩命。”

他们骑马穿过一片长满胭脂仙人掌和蒺藜丛的小山包。上午十点左右,他们走上一条布满马蹄印的小径便折向南行。正午时分,他们骑进了里福玛镇。

他们排成一行沿着一条二轮马车道走着。这车道算是一条街,两侧有六座低矮的泥砖墙房舍已经散了架,眼看就要倒塌似的,还有几处用树枝和泥巴涂抹起来的木顶房屋及木柱搭成的畜栏。在栏内,五匹大脑袋的劣马站立着,一本正经地注视着他们这支马队通过。

他们在一家小泥屋商店前下马,拴好马后走了进去。屋子中央生着铁皮炉子,炉旁有个姑娘正坐在一把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借着门口射进来的光看一本连环画册。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看看他们,又低头去看画册,然后又抬起头来。她站了起来,向小店后部扫了一眼,那里有绿色的帘子垂下来。她把书放在椅子上,走过夯得很结实的泥地,到柜台后面转身站定。柜台上排列着三个大土瓮。两个是空的,第三个上面覆盖着猪油桶用的锡盖,盖上刻了一个V形口子,可以伸进一柄长把的锡胎搪瓷勺。

她身后沿墙立着三四个薄木板架子,上面摆放着罐头、布匹、针线和糖果,另一面墙边有自制的松木板食物箱。箱子上方有本日历,用小木棍钉在泥墙上。加上炉子和椅子,就是商店里的全部东西。

罗林斯脱下帽子,用前臂擦了一下额头,又戴上了帽子。他看着约翰·格雷迪:“她这里有什么喝的吗?”

有什么喝的吗?”约翰·格雷迪问。

有。”姑娘答道。她来到瓮后,打开上面的锡盖。三个骑手站在柜台旁看着。

“那是什么?”罗林斯问。

苹果酒。”女孩说。

约翰·格雷迪看着她。“能讲英语吗?”他问。

噢,不。

“这是什么?”罗林斯又问。

“苹果酒。”

罗林斯朝瓮里看了看。“我们喝点,”他说,“给我们倒三杯。”

什么?

“三杯,”罗林斯说,“三杯。”他竖起三个指头。

罗林斯取出钱夹子。姑娘走到身后的木架旁,取下三个大平底杯放在板上,拿起长柄勺,从瓮里舀出一种浅棕色的液体,盛满三个杯子。罗林斯把一元美钞放在柜台上。这张钞票两头都有一个洞。他们伸手取过杯子。约翰·格雷迪朝着钞票努努嘴:“他差不多一枪打着你钱夹的正中心,对吧?”

“是的。”罗林斯说。

他拿起杯子,他们喝着酒。罗林斯若有所思地站着。“不知道这鸟水到底是什么,不过对一个牛仔来说味道真是好极了。我们每人再来一杯。”

他们放下空杯,姑娘又给斟满了。“我们该付多少?”罗林斯问。

姑娘不解地看看约翰·格雷迪。

多少钱?”约翰·格雷迪问她。

一共?

是的。

一比索五十分。

“多少钱?”罗林斯问。

“大概三美分一杯。”约翰·格雷迪解释道。

罗林斯将那张美钞推过去。“让你老爹来付钱吧!”

姑娘从柜台下面一个雪茄烟盒子里找零钱。她把一些墨西哥硬币摊在柜台上。罗林斯放下空杯子,做了个手势,又付了三杯的钱,然后拿走剩下的零钱,三个人端着重新斟满的杯子走到外头。

他们坐在店前用木柱和灌木枝子搭起来的凉棚底下呷着那饮料,看着中午时分死寂的小路口。泥草房子,布满灰尘的龙舌兰草,还有远处光秃秃的石头山。淡蓝色的阴沟水在小店门前的泥沟里缓缓流过,一只山羊站在轧满车辙的路上,呆呆地看着他们的马。

“这地方肯定没有电。”罗林斯说。

他咂了一口饮料,又看着眼前这条土路。

“真怀疑这里连车都没有。”

“鬼知道车从哪儿开到这里来。”约翰·格雷迪说。

罗林斯点点头。他把杯子举到对光的地方晃了晃,仔细看着苹果酒说:“你觉得这东西里面是仙人掌水还是什么?”

“谁知道,不过这酸水倒有点后劲,是吧?”约翰·格雷迪说道。

“我也觉得有点。”罗林斯说。

“最好别让那小子再喝了。”约翰·格雷迪又说。

“我喝过威士忌,”布莱文斯道,“这东西不算什么。”

罗林斯摇了摇头。“在古老的墨西哥喝仙人掌水!”他又说,“你们想想,家里那些人这会儿正说什么呢?”

“我想他们正说着我们跑了的事。”约翰·格雷迪说。

罗林斯把腿伸到前面,两只靴子交叉着,帽子盖在一个膝盖上。他看着这片异乡的土地,连连点头:“我们是跑出来了,不是吗?”

他们饮过马,松松马肚带,让它们透透气,然后沿着这条路——如果这也叫路的话——继续向南走。他们排成一行穿过尘土飞扬的小镇。一路上都可以看到牛、野猪、鹿和土狼的踪迹。下午后半段,他们又经过了几所茅草房子,但没有再停步。他们脚下的路被雨水冲出道道沟渠,有些地段冲成深沟,沟里可以见到过去在干旱中死去的牲畜残骸——只剩下散乱的骨头和干硬发黑的牛皮了。

“这个地方你还中意吧?”约翰·格雷迪问罗林斯。

罗林斯倾了倾身子,吐了一口唾沫,没有回答。

晚上,他们行至一个小牧牛场,在栅栏前停下马。面前有座房子,旁边是个木柱支的畜栏,栏里有两匹马;再向后看,还有几座房舍散于四周。两个身穿白裙的小女孩站在院中,看到这些陌生的骑手们,就转身跑回屋里。一个男人马上出来了。

晚上好!”他说。

他走出栅栏门,打着手势请他们进院,指点着饮马的地方。

请进。”他邀请着。

在昏暗的油灯光里,他们坐在油漆过的小松木桌旁吃东西。周围的墙上挂着过时的日历和杂志上的画片。有一面墙上钉着一幅锡框,镶着圣母像。画下面有块木板被两只打进墙里的木楔子架着,板上有个绿颜色的小玻璃杯,杯里放着一段发黑的残蜡烛头。这几个美国人在桌子一头肩靠肩地坐着,那两个小女孩坐在桌子另一头,大气不敢出地盯着他们。女主人低着头吃饭。男主人一面和客人们打趣说笑,一面把盘子递给他们。他们吃着菜豆和玉米饼,还有从泥罐里舀出来的羊肉辣酱。他们用锡胎搪瓷杯喝着咖啡。这时,男主人又把大碗推到他们面前,殷勤地打着手势说:“你们应当吃些饭。

他很想知道美国——这个北去三十英里即可到达的国家。孩提时,他去过一次美国,是在阿库纳过的河。他有兄弟在那里干过活。他还有个叔叔在得克萨斯的尤瓦尔迪住过多年。但他想这位叔叔早已经去世了。

罗林斯吃完了盘子里的饭,谢过了女主人。约翰·格雷迪对她翻译了罗林斯的话。女主人听了后面带微笑,很庄重地点着头。

此时,罗林斯哄着两个小女孩玩,表演拽下手指再安上的小把戏。布莱文斯吃完,把餐具交叉着放在盘子上,在袖子上擦了擦嘴,然后坐在桌旁朝后一靠。但条凳上没有靠背,他失去平衡,接二连三地甩动了几下手臂,终于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板上。他双脚从底下踢着桌子,震得桌上的杯盘哗啦啦直响,还差点把同样坐在条凳上面的罗林斯和约翰·格雷迪一起带倒。两个小女孩立刻站起来,拍起小手尖声欢叫着。罗林斯紧紧地抓住桌子才没有摔倒,他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布莱文斯。“真他妈的该死!”他骂道,又紧接着向女主人道歉,“真对不起,太太。”

布莱文斯从地上挣扎起来,只有男主人扶了他一把。

你没事吧?”他问。

“他没事,”罗林斯说,“笨蛋是伤不着的。”

女主人弯下腰扶正了杯子,又示意孩子们平静下来。她并没有嘲笑别人的闪失,但她眼里闪烁的愉悦神情连布莱文斯的眼睛都没逃过。他跨过条凳又重新坐下。

“你们不准备走吗?”他小声探问着。

“我们还没吃完呢!”罗林斯说。

他很不自在地环顾四周:“我不能坐在这里。”

他低头坐在那里,嗓音沙哑地嘀咕着。

“你为什么不能坐在这里?”罗林斯问。

“我不愿意被人家笑话。”

罗林斯看看两个女孩。她们已经坐下,眼睛睁得大大的,面容严肃。“嗨,”他说道,“她们只是孩子。”

“我不愿意被人笑话嘛!”布莱文斯小声说着。

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面带关切之色望着他们。

“要是你不愿被人笑话,就别出洋相。”罗林斯说他。

“抱歉,我先走了。”布莱文斯说。

他说完便跨过长凳,拾起帽子戴上,走了出去。男主人有些担忧,侧身向约翰·格雷迪低声打听。两个女孩坐在桌旁看着自己的盘子。

“你看他会自己上路吗?”罗林斯问。

约翰·格雷迪耸耸肩:“我看够戗。”

两位主人似乎在等罗林斯和约翰·格雷迪中的一个起身去追布莱文斯,但是谁也没去。一直到喝完咖啡,女主人清理了桌子后,约翰·格雷迪才走出去。

他发现布莱文斯坐在地上像是在沉思。

“你在干什么?”他问道。

“没干什么。”

“那为什么你不回屋去?”

“我在这里就挺好。”

“他们让我们在这里过夜。”

“你去吧。”

“你打算干什么?”

“我在这里就挺好。”

约翰·格雷迪站着看了他一会儿。“好吧,”他说,“随你的便吧。”

布莱文斯没有再说话。约翰·格雷迪就留他一个人坐在那里。

他们睡觉的房间在房子后部。房间很小,无窗,里面有一股干草的味道。地上有两个草苫子,苫子上铺着粗麻袋布。他们接过主人递过来的油灯并谢过了他,主人低头退出低矮的房门,向他们道晚安。他没有问及布莱文斯的事。

约翰·格雷迪把油灯放在地上,他俩便坐在干草铺上脱靴子。

“我可累死了。”罗林斯说。

“我知道。”约翰·格雷迪答话。

“那个老头说这一带有活干吗?”

“他说谢拉·德尔·卡门那边有一些大牧场。离这里大概有三百公里。”

“那该有多远?”

“一百六十,不,一百七十英里吧。”

“你看他是不是觉得我们像一伙亡命徒?”

“不知道,如果他认为我们像坏人还对我们这么好,那他太好心了。”

“是啊。”

“他把那地方说成像大罗克糖山[4]那么美,说那儿有湖,有流水,还有长得高及马镫的青草。从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情况,我可没法把那地方想象得那么好。你呢?”

“他大概只是想鼓动我们往前走。”

“可能吧。”约翰·格雷迪说。他脱下帽子,仰面躺下,拉起毛毯盖在身上。

“那小子到底要干什么?睡在院子里吗?”罗林斯问。

“可能吧。”

“也许到早晨他会自己跑掉。”

“也许吧。”

约翰·格雷迪闭上眼睛。“别让那盏灯烧完了,会把屋子熏黑的。”他说。

“我一会儿把它吹灭。”

约翰·格雷迪躺在那儿听着,什么声音都没有。“你在干什么?”他问。

“没什么。”罗林斯回答。

约翰·格雷迪睁开眼睛。他看见罗林斯正在毯子上打开他的那个破钱夹。

“你在干什么?”

“你来看看我这倒霉的驾驶证。”

“你在这里用不着它。”

“这是我的弹子房出入证,也挨了一枪。”

“睡觉吧。”

“看看这件破烂,那臭小子一枪正打在贝蒂·沃德的眉心。”

“她的照片怎么在这里?我还不知道你喜欢她。”

“她送我的,是她学生时代照的。”

一夜酣睡。到了早晨,他们在那张木桌子边又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鸡蛋、菜豆、玉米饼等。谁也没去找布莱文斯,谁也没问到他。女主人用布给他们包上午饭。他们谢过她,和男主人握了手,便在晨寒中走出屋子。他们注意到布莱文斯的马不在栏里。

“你觉得我们有这么走运吗?”罗林斯问道。

约翰·格雷迪没有把握地摇了摇头。

他俩备好马,执意要付给主人家饭钱。但男主人皱起眉头,挥手叫他们上路。于是他们又握了握手。男主人祝他们一路顺风。他俩上了马,沿着一条轧满车辙的小路继续向南而行。一只狗尾随着他们跑出一截路,然后站住,望着两人的背影远去。

这天早晨格外清冷,空气中飘着柴火烟。他们骑上第一个高坎,罗林斯厌恶地吐了一口口水。“你看那边。”他说。

布莱文斯正坐在大棕红马上,立在路旁。

他们放马慢行。“你看他到底有什么毛病?”罗林斯说。

“他到底还是个孩子。”

“狗屎!”罗林斯骂道。

他俩骑马过来时,布莱文斯对他们笑笑。他正在嚼着烟叶,侧下身子吐到地上,又用手腕内侧去擦嘴。

“你傻笑什么?”罗林斯问他。

“早上好!”布莱文斯问候着。

“你从哪儿弄到的烟叶?”罗林斯又问。

“那个男的给我的。”

“那个男的给你的?”

“对,你们一直在那儿?”

他们骑马从两边上来超过了他,布莱文斯落在后面。

“你们有什么吃的吗?”小伙子问。

“带着女主人给我们备的午饭。”罗林斯说。

“都有什么?”

“不知道,没看。”

“那么,我们看看好吗?”

“现在是你吃午饭的时间吗?”

“乔,让他给我点东西吃吧。”

“他不叫乔,”罗林斯说,“就算叫伊夫林[5],他也不会在早晨不到七点的时候就给你吃午饭的。”

“狗屁。”布莱文斯骂道。

从早晨到中午,又从中午到下午,他们一路骑行。一路上景色单调,除了荒野还是荒野。耳畔的声响只剩下始终如一的马蹄嘚嘚声和布莱文斯时时将咀嚼烟叶后满嘴的棕黄口水吐出去的声音。罗林斯把一条腿横搁在马背上,身子靠着膝盖,沉思地抽着烟,观望着这乡间。

“我好像看见那边有三角叶杨林子。”他说。

“我好像也看见了。”约翰·格雷迪说。

他们在一小片沼泽地边缘的树荫下吃午饭。三匹马站在湿软的草地上,静静地吮着草间的浅水。女主人是用一块四方的平纹细棉布包着食物的。他们在地上摊开布,任意在烤玉米馅饼、夹馅煎玉米卷、烤甜饼之间挑选着各人所好。他们此时像一伙在野餐的人,支着胳膊肘仰卧在草地上,双脚交叉在身前,一面悠闲地咀嚼着食物,一面观察着马儿。

“很早以前,”布莱文斯说,“这里可能就是科曼奇人埋伏着准备袭击别人的地方。”

“他们最好带着纸牌和棋盘在这儿慢慢等!这个鬼地方整年都不会来个人。”罗林斯说。

“从前这里有很多过路的。”布莱文斯说。

罗林斯恶狠狠地瞪着他,那眼神灼热得能熔化岩石。“从前?从前的事你懂个臭狗屎!”

“你们俩还吃不吃了?”约翰·格雷迪插话道。

“我肚子都吃撑了!”罗林斯接上话。

约翰·格雷迪把包饭布扎好,站起来开始脱衣服。他赤条条地从草地上走过,经过马儿身边,蹚水进河,走到齐腰深的地方。他展开双臂,后仰入水便不见了。连马儿都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稍过片刻,他从水里钻了出来,朝后抹抹头发,擦拭一下眼睛,就坐下了。

当晚,他们就在路旁的一个干河床上宿营。他们生起一堆篝火,坐在沙地上,看着火中的余烬。

“布莱文斯,你是牛仔吗?”罗林斯问。

“我喜欢当牛仔。”

“人人都喜欢。”

“我不敢自吹是高手,但我会骑马。”

“真的吗?”罗林斯问。

“当然啰,那边那个人也会骑马!”布莱文斯朝火堆那边的约翰·格雷迪扬扬脸。

“为什么这么说?”

“他就是会骑嘛,就这么回事!”

“要是我告诉你,他刚刚学会骑马呢?要是我告诉你,他只骑过那些女孩都能驾驭的马呢?”

“我看你在开玩笑。”布莱文斯说。

“那我要是告诉你,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骑手呢?”

布莱文斯朝火里吐了一口唾沫。

“你不信?”

“没有,我没说不信,就看你都见过谁骑马了。”

“我见过布格·雷德[6]骑马来着,怎么样?”罗林斯说。

“真的?”布莱文斯问。

“当然。”

“你觉得乔能骑过他?”

“我肯定他能。”

“也许他能,也许他不能。”

“你连稀屎和苹果酱都分不清,”罗林斯说,“布格·雷德早就死了。”

“别管他了。”约翰·格雷迪说话了。

罗林斯又把双脚交叉起来,朝约翰·格雷迪点着头说:“这小子不吹吹他自己就不甘心。”

“他懂个狗屁!”约翰·格雷迪说。

“你听见了?”罗林斯问布莱文斯。

布莱文斯朝火堆扬起下巴,啐了一口唾沫,说:“真不明白你怎么能说谁是最好的。”

“你明白不了,”约翰·格雷迪说,“他什么都不懂,行了吧?”

“天底下有的是好骑手。”布莱文斯又说。

“很对,”罗林斯说,“天底下有的是好骑手,但最好的只有一个,而这个人正好就坐在那里。”

“别烦他了。”约翰·格雷迪又说。

“我没烦他呀,”罗林斯说,“我烦你了吗,小子?”

“没有。”布莱文斯回答。

“告诉乔我没烦你。”

“我说了你没有。”

“好了,别烦他了。”约翰·格雷迪说道。


此后的几天,他们三人一直在群山里骑行。这日黄昏,他们骑过荒芜的旱峡,在乱石巉岩间停下马来,然后向南遥望这片广袤的土地。太阳已经西沉,在天边斜飞的彩云间泛起血红色;清风徐来,朦胧的暮色迅速笼罩了大地。远处的山脉在地平线上绵延伸展,颜色愈远愈淡,从淡青色到浅蓝色,最终融入天际。

“那个伊甸园到底在哪里?”罗林斯问。

约翰·格雷迪脱下帽子让山风吹凉脑袋。“你不在一个地方扎下,就不会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样儿。”他说。

“那这国家肯定有不少这样的宝地了?”

约翰·格雷迪点着头:“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我明白了,老弟。”

在凉意袭人的蓝色山地中,他们顺北坡而下,沿途雨水沟的岩缝里长着青梣、柿子树和山橡胶树等常绿植物。一只老鹰从他们脚下飞起,在愈来愈浓的阴霾中盘旋着又俯冲而下。他们把脚从马镫里抽出,轻轻踢打着马肚子,让它们小心翼翼地踩着页岩曲折而下。天刚擦黑,他们就选了一大块突出的扁平岩石宿营。那夜,他们听到了过去从未听到过的声音。西南方传来三声凄厉的长嚎,过后又是一片沉寂。

“你听见了没有?”罗林斯问。

“听见了。”约翰·格雷迪答道。

“是狼吧?”

“对。”

约翰·格雷迪平躺在毛毯里,遥望着一弯弦月有如镰刀吊在山边。在这幽蓝的夜空里,金牛座七星像灯盏升上夜空,一时使其他的星星都黯然失色了。猎户座和五车二连在一起,仿佛钻石模样,它们与仙后座一起穿过磷光闪闪的夜幕款款登场,织成一张大大的渔网。他躺着,半天睡不着,听着两个伙伴酣睡的鼻息声,思索着四周那不开化的蛮荒之地,也思索着自己体内的那种野性。

这一夜清寒入骨。天才微明,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就醒来了。而布莱文斯早已起身,并在地上点了一堆火。他穿着单薄的衣服,蜷成一团缩在火边。约翰·格雷迪爬起身,穿上靴子和夹克走过去细看这个新的天地,曙光冲破黑暗使万物展示出各自的形态和姿容。

他们喝着最后一点咖啡,又把少许辣酱油倒在玉米饼上充作早餐。

“下山得走多久?”罗林斯问。

“干吗操这个心?走就是了。”约翰·格雷迪回答。

“可你那位伙伴看起来有点发愁呢!”

“他是担心熏肉不够吃了。”

“你也一样。”

他们站在悬崖上欣赏着太阳从脚下升起。站在高台上吃料的马儿也抬起头观望着。罗林斯喝光最后一口咖啡,倒掉杯子里的残渣,又伸手到衬衫口袋里去掏烟。

“你觉得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太阳不再升起?”

“会的,”约翰·格雷迪说,“到了世界末日。”

“什么时候才到世界末日呢?”

“这得由上帝来决定。”

“世界末日,”罗林斯还在念叨,“你相信那一套?”

“不知道。嗯,我想我还是信的,你呢?”

罗林斯把烟叼在嘴角上点着,把火柴甩掉说:“我也不知道,也许信吧。”

“我知道你是不信教的。”布莱文斯对着罗林斯说。

“你知道个屁!你还是闭上嘴,别再丢人现眼了。”罗林斯说道。

约翰·格雷迪站起身,抓住鞍角提起马鞍,甩起毛毯往肩上一搭,转身看着他们说:“我们走。”

上午十点左右,他们下了山,又骑马踏上了大平原。平原上长着垂穗草和旱叶草,中间还点缀着龙舌兰。在这里,他们遇到了第一批骑马的人。他们勒住马观望。那一行人离他们还有一英里远,可以看出是三个骑马的人带领着一队驮着空袋子的骡子。

“你看他们是干什么的?”罗林斯问。

“我们不应当这样停下来,”布莱文斯说,“如果我们能看见他们,他们也能看见我们。”

“你这是什么意思?”罗林斯问。

“如果看见对方停下来,你会怎么想?”

“他说得对,”约翰·格雷迪说,“我们别停下来。”

来者是几个墨西哥的牛仔,他们要进山去采集中国药草。纵使这些人看到美国人在此处骑马而深感意外,他们看起来也仍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者问少年们是否见过他们其中一人的兄弟,他跟妻子和两个成年女儿住在山里。少年们说没看到过。墨西哥人坐在马上,慢慢转动着他们黑色的眼睛看着三位少年的装备。这些人看起来十分粗野。他们衣衫破旧,帽子被油污和汗水染出道道斑纹,靴子上补着生牛皮。他们骑用的还是老式的方边马鞍,皮面磨损得露出了里面的木头。他们用一条条的玉米皮卷烟,再用空弹药箱里的火石、铁块和一团团绒毛打火点烟。其中一人的腰带上别着一把用得挺旧的科尔特左轮手枪。枪膛盖是打开着的,以免滑落。他们的身上发出一股股烟味、汗臭和油脂味混杂的味道,看起来就像他们所在的这块土地一样野蛮和古怪。

你们都是从得克萨斯来的吗?”他们问。

是的。”约翰·格雷迪答道。

他们点点头。

约翰·格雷迪一面抽着烟,一面看着他们。尽管衣衫褴褛,但他们都骑着好马。约翰·格雷迪注视着那些黑眼睛,想从中看出他们在想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他们谈到这个地方和这里的气候,还谈到现在山里仍然很冷。没有人主动下马。墨西哥人始终在看着四周的地域,好像这是他们的一个问题,一个尚未决定的问题。他们身后带着的几匹小骡子在他们刚停下马时就站着睡着了。

那个领头人抽完了烟,把烟蒂扔到路上。“好吧,”他说,“我们走。

他朝美国人点点头。“祝你们好运。”他说,然后用靴刺上的长齿轮夹了一下马就上路了。那些小骡子跟着主人移动起来,它们瞟着停在路边的美国马,还不停地甩着尾巴,尽管这个地方根本没有什么苍蝇可驱赶的。

下午,约翰·格雷迪他们在一条从西南方流来的清澈小溪里饮了马,自己喝了水并装满了水壶,然后沿溪骑行。在大约两英里之外的平原上,他们看到一些昂头而立的羚羊。

他们又骑进了山谷。平坦的谷底草木茂盛,还有不少牲畜,皮毛五颜六色:从家猫似的雪白色,到玳瑁壳般的黄褐色,还有印花布似的斑驳色彩。牛群或是在臭李子丛中不时移动,或是站在通向东方的高地边,看着这几位不速之客经过。那天晚上,他们就在低矮的小山丘中宿营,还烧烤了布莱文斯用手枪打到的长耳大野兔。布莱文斯当场用小折刀给它放血开膛,连皮埋在沙土下面,然后在上面生起火来。他说印第安人就是这样的吃法。

“你吃过野兔吗?”罗林斯问他。

他摇摇头:“还没有。”

“你最好多弄点木头来烧它。”

“一会儿就熟了。”

“你吃过的最奇怪的东西是什么?”

“我吃过的最奇怪的东西,”布莱文斯说,“我想,是牡蛎。”

“是山蛎子还是海蛎子?”罗林斯又问。

“当然是海蛎子。”

“怎么个做法?”

“根本不用做,它们就躺在壳里,你往上面倒辣酱就行了。”

“你吃过?”

“我吃过。”

“味道怎么样?”

“要多好就有多好。”

他们又坐着观火,罗林斯问道:“你是哪里人,布莱文斯?”

布莱文斯看看罗林斯,又转脸看着火。“尤瓦尔迪县,”他说,“就在萨比纳尔河上游。”

“你为什么跑出来?”

“你呢?”

“我已经十七了,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我也一样。”

约翰·格雷迪两腿交叉着倚鞍而坐,他一面抽烟一面说:“你以前跑出来过,是吧?”

“是的。”

“他们怎么做,抓你吗?”

“对,我当时在俄克拉荷马州阿德莫尔的一家保龄球场摆放木瓶子,被一只牛头犬咬下腿上的一块肉——有星期天烤肉那么大的一块。伤口感染了,我那个老板就把我送到医生那里,他们都认为我得了狂犬病,全他妈的撒手不管了。我被人用船送回了尤瓦尔迪县。”

“你当时在阿德莫尔做什么?”

“在一家保龄球场里摆放木瓶子。”

“你怎么会跑到那儿受伤呢?”

“当时听说有个演出团要经过尤瓦尔迪镇,我就省下钱等着去看。结果根本就没来,团老板在得克萨斯的泰勒镇被送进了监狱,因为他们搞黄色表演,他们演出合同的一部分就是表演脱衣舞。我跑到尤瓦尔迪镇,结果海报写着他们两周后要到阿德莫尔演出,所以我又跑到阿德莫尔去了。”

“你大老远地跑到俄克拉荷马州去看一场演出?”

“那就是我攒钱的目的,而且我早打算这么做。”

“那你在阿德莫尔看到演出了吗?”

“没有,他们也没去那儿。”

布莱文斯拉起工装裤的裤腿,把腿挪近火光。“就在那个鬼地方,那条该死的恶狗咬了我,”他说,“就像是被鳄鱼咬了似的那么可怕。”

“那你为什么又到墨西哥来呢?”罗林斯问。

“和你一样的原因。”

“到底是什么原因?”

“因为你知道他们会想尽办法找到你。”

“可是没人追我。”

布莱文斯卷下裤腿,拿一根柴火棍去拨火。“我告诉那个狗娘养的,不会再让他的鞭子抽着我,我就是没让他得逞。”

“是你爸爸?”

“我爸爸上了战场就没再回来。”

“是你继父?”

“是的。”

罗林斯弯腰朝火里吐了口唾沫:“你没给他一枪?”

“真逼急了我会的,他也知道。”

“那只牛头犬在保龄球场上干什么?”

“我不是在保龄球场里被狗咬,我说的是在那儿干活。就这些。”

“那被狗咬的时候,你在干吗?”

“没干啥,我当时确实没干啥。”

罗林斯又弯腰朝火里吐了一口唾沫:“那么那时你在哪儿?”

“你他妈哪来这么多狗屁问题!别朝火里吐,我在做晚饭呢。”

“什么?”罗林斯问。

“我说别朝火里吐,我在做晚饭呢。”

罗林斯看看约翰·格雷迪,他已经开始笑起来了。约翰·格雷迪看着布莱文斯。“晚饭?”他说,“用那点破兔肉塞牙缝,你也把这当晚饭?”

布莱文斯点点头:“不想要你们那一份就直接告诉我!”

他们从沙土里挖出来的那个东西冒着白气,看起来就像墓穴里干瘪的雕像。布莱文斯把它放到一块扁平的石头上,剥去了皮,把肉从骨头上刮到各人的盘子里,他们用辣酱浸了一下,卷在最后几张玉米饼里。大家立时大嚼起来,一面吃一面互相看看。

“我说,”罗林斯开口,“这东西还真不错。”

“当然不错,”布莱文斯说,“老实讲,我倒没想到你能吃这么多。”

约翰·格雷迪嘴巴停了一下,看看他们,又继续咀嚼着。

“你们都比我出来得早,”他说,“我还以为我们是一块儿开始闯的呢。”

第二天,在南行的路上,他们又遇到一支衣衫褴褛的小型流动商队。他们是去往北部边境的。这些因日晒雨淋脸色黝黑的人骑着驴,三四个排成一个纵列。驴背上驮着蜡大戟树[7]、皮毛、羊皮、一卷卷用手搓成的龙舌兰草绳子,还有毛百合酒。这酒发酵好了后倒进木桶或铁罐里,这些桶、罐又被捆扎在大树枝绑成的驮架上。他们带的水盛在猪皮袋或帆布袋里。这些袋子都涂着树蜡,以防透水,口上塞着牛角栓。有的人还携家带口,女人、孩子全来了。看到这些美国骑手,他们便用肩膀把牲口推进路旁的灌木丛,给他们让出路来。骑手们也有礼貌地向他们问好。他们总是微笑着,点着头,一直到骑手们通过。

约翰·格雷迪他们想从商队那里买点水,但就是找不出零钱来。罗林斯向其中一位出五十墨西哥分币,想买价值半美分的水,这些水能够装满他们三人的水壶,那人因舍不得出让而拒绝了。到了晚间,他们才从别的商队那里买了一水壶毛百合酒。三个人边骑边前后传递着喝,不一会儿就醉醺醺的了。罗林斯喝足了酒,抓起帽上的皮带,在空中旋转一下帽子把它卷起来,然后又抓起水壶的带子转了一圈,甩给了布莱文斯。少顷,罗林斯再回头看时,布莱文斯的马已经鞍上无人。这马儿迈着沉重的步子缓慢地跟在后面走着。罗林斯昏昏沉沉地瞟了这牲畜一眼,拉住了自己的马,叫住了骑在前面的约翰·格雷迪。

约翰·格雷迪回头看看。

“他人呢?”

“天知道,在后面什么地方躺着吧我想。”

他俩又骑了回去。罗林斯牵着那匹无主的马的缰绳,带着它前行。布莱文斯正坐在路中间,头上还戴着帽子。“呼——”他看见他们就吐着气说,“我他妈醉……醉得不行了。”

他俩坐在马上,往下望着他。

“你还能不能骑了?”罗林斯问他。

“只要狗熊还在林子里拉屎,我……我他妈的就能骑,我就是骑着的时候摔下来的。”

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两眼直直地瞅着前面,然后趔趔趄趄地绕过他们,去找他的马。他乱摸一气,却摸到了罗林斯的膝盖。“我以为你们都骑着马跑了,把我给扔下了。”他说。

“下一次我们真的会把你这头瘦驴扔下。”

看着布莱文斯东倒西歪,约翰·格雷迪只好帮他拿着缰绳,拉住马:“给我缰绳,我是个该死的牛仔,我是个牛仔。”

约翰·格雷迪摇摇头。布莱文斯还没拿稳缰绳就把它掉落在地,他要伸手去够,但一歪身子几乎顺着马肩滑下来。他抓住缰绳在马上坐稳,又猛地一拉,把马转了个圈。“老子是他妈合格的驯马师,我是说……”

他说着便用双脚一夹马肚,这马一个下蹲,接着朝前一跃,便把布莱文斯向后仰翻在路上。罗林斯厌恶地啐了一口唾沫。“让这个狗崽子躺那儿算了。”他说。

“骑上那匹该死的马,”约翰·格雷迪命令道,“别再出洋相了。”

傍晚,北方的天空已经黑下来了。放眼望去,他们走过的这片地区已是一片灰蒙蒙的颜色。他们聚在路上的一个高坡向后看着。风暴的前锋已经逼近;习习凉风吹到他们流汗的脸上。他们两眼惺忪,跌坐在马鞍里面面相觑。天空被雨前的黑色积云覆盖着,远处的闪电无声地迸发着亮光,就像透过铸造车间的浓烟看到的焊接景象。仿佛这铁黑铁黑的天地间有什么地方裂开了缝,上帝正派人修补呢。

“看来要有一场大雨。”罗林斯说。

“我可不能待在这个空旷地方。”布莱文斯说。

罗林斯笑起来并摇着头。“听听这话。”他朝约翰·格雷迪说。

“那你想到哪儿去?”约翰·格雷迪问布莱文斯。

“不知道,反正我得到别处去。”

“为什么你不能待在这空地上?”

“因为这闪电。”

“闪电?”

“是的。”

“你他妈的怎么突然清醒起来了!”罗林斯说。

“你害怕闪电?”约翰·格雷迪问他。

“我肯定会被闪电击中的。”

罗林斯朝着挂在约翰·格雷迪马鞍头上的酒壶摆了一下头。

“可不能再给他喝那尿汤了,他犯了酒狂了。”

“但这事在我们家族是一再出现的。”布莱文斯开始数说起来。

“我爷爷是在西弗吉尼亚一个矿井的吊桶里被击死的。闪电一直顺着矿洞往下击了一百八十英尺,正好击着我爷爷,他都来不及回到地面就被击死了。人们只好往吊桶上泼水,吊桶冷却后才把他们搬出来。死掉的除了我爷爷,还有其他两个工人。他们全身都烧焦了,像熏肉一样。我大伯父在1904年被雷从巴特森油田的井架上炸了下来,虽然井架是木头的,但那雷偏偏就击着了他。他当时还不到十九呢。我舅姥爷——是我妈的舅舅,听我说嘛——他是骑在马上被闪电击死的。那马连根毛都没有烧着,而偏偏把他打得上了西天。最后他们还不得不把他身上的皮带剪下来,因为闪电把他的皮带扣都烧化成一团了。我有个表哥,比我大不到四岁,那天他刚刚从马厩回来,走进自家院子,就被雷电击中。他一半身子被打瘫了,嘴里补牙的金属料被烧化了,连上下颚都被焊死了。”

“我告诉过你,”罗林斯对约翰·格雷迪说,“他犯病了。”只见布莱文斯全身痉挛着,嘴里咕咕噜噜,手指头一直指着自己的嘴巴,他们不知道他犯了什么病。

“我从没听说过这种天大的谎话,准是他胡编的。”罗林斯说。

布莱文斯没听见他俩说些什么,豆大的汗珠挂在他的额头上,他继续喃喃着:“我堂哥也遭了雷击。闪电把他的头发烧着了。他口袋里的零钱把裤子烧透后落到地上,把草都引着了。我自己也挨过两次雷击。要不我这只耳朵怎么会聋?我已经在火中两次死里逃生了。你俩必须扔掉所有带金属的物件。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就会给你引上电,裤子上的圆头钉、靴子上的铁钉都会惹祸上身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发狂般地看着北方。“拼命骑,不让雷电追上,”他说,“这是我唯一的活路。”

罗林斯看着约翰·格雷迪,他弯腰啐了口唾沫。“咳,”他说,“如果说以前我还拿不准,那么现在可都清楚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

“你能骑过雷电风暴吗?”约翰·格雷迪说,“你他妈的到底有什么毛病?”

“这是我唯一的活路。”

布莱文斯话音未落,第一个微弱的雷声就响了起来。雷声很小,只有干柴棍被踩断那么响。一听到这个信号,布莱文斯立刻摘下帽子,用衬衫袖子擦了擦前额,挽了一圈手里的缰绳,然后绝望地向后看了最后一眼,抓住帽子朝着马屁股使劲一拍,便飞奔而去。

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看着他离去。他想戴上帽子,但在慌乱中帽子掉了下来,在路上不停翻滚。他的两肘不断拍打着,身影在原野上愈来愈小,也愈加显得滑稽可笑。

“我对他可没有什么义务。”罗林斯说。他伸手到约翰·格雷迪的马鞍头上解开酒壶,然后打马向前。“他会像只死狗似的躺在路上。你说到时候那匹马会在哪儿呢?”

他继续向前骑着,一面喝酒,一面自言自语。“我会告诉你马在哪里。”他朝后喊着。

约翰·格雷迪紧跟了上来。尘土从马蹄下阵阵扬起,然后又散落在前方的路上。

“一直跑出这块地方!”罗林斯大叫。“就在那儿,再跑就到地狱了。那该死的马就在那儿!”

他们朝着那里骑去。此时,风里已经夹着雨星了。布莱文斯的帽子躺在路上。罗林斯想骑马跨过去,但马儿却绕着过去了。约翰·格雷迪把一只脚抽出脚镫,一个侧身弯腰,没有下马就把帽子拾了起来。这时他们可以听到身后密集的雨点拍打着路面,就像鬼怪袭来的声音。

布莱文斯的马带着空鞍站在路旁,被拴在一丛柳树中。罗林斯转过身来在雨中停下马,看着约翰·格雷迪。约翰·格雷迪骑马穿过柳丛,沿着一条干河道,循着湿泥地上偶然出现的脚印寻找着,最后他在一个坑洼(干河道在此处转了个弯,呈扇形和大平原连接在一起)里发现了布莱文斯。那小子正蜷缩在枯死的三角叶杨的树根底下。他几乎赤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特大尺寸的脏兮兮的内裤。

“你在这里干什么?”约翰·格雷迪问他。

布莱文斯双手抱着苍白瘦弱的肩膀坐在那里。“就是坐在这里。”他回答。

约翰·格雷迪向原野上瞭望。日近黄昏,最后的一抹阳光好似被驱赶着没入了南边的山丘之后。约翰·格雷迪弯下腰,把布莱文斯的帽子扔在他的脚边。

“你的衣服呢?”

“全脱了。”

“我知道,你扔哪儿去了?”

“扔那边了。衬衫上有铜纽扣。”

“要是雨再下大些,就会汇成小河奔流而下,像火车开过来一样。你想过没有?”

“你没被闪电打过,”布莱文斯说,“你不知道它的厉害。”

“你坐在这里会被淹死的。”

“那也没啥,我还从来没被水淹过呢!”

“你就打算坐在这里?”

“我就打算这么做。”

约翰·格雷迪把双手放在膝上,说:“咳,对你没什么好说的了。”

霹雳一声长雷,滚动着爆裂般在天空中炸响,又隆隆地向北蹿去,大地震颤了。布莱文斯双手抱住头。约翰·格雷迪打马转身,沿着干河道骑回。弹丸大的雨点敲打着脚下的湿沙,在地上形成坑坑点点的麻子脸。他又回头看了看布莱文斯。那小子还是一动不动地坐着,仿佛在这广漠荒原上的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

“他在哪里?”罗林斯问。

“他就坐在那边。你最好穿上大雨衣。”约翰·格雷迪说。

“第一次看见他,我就知道这狗崽子脑袋有毛病,”罗林斯说道,“他全身都冒着怪气。”

大雨倾盆而下。布莱文斯的马站在滂沱的雨中,就像一匹幽灵马。他俩离开了路,沿着河床走向树丛,借着光秃秃的凸岩避雨。他们坐在石下,双膝伸在外面淋着雨,手里握紧缰绳拉住马。马在暴雨中原地踏着步子,不停地甩着头,雷电噼啪作响,狂风撕扯着金合欢树和绿皮树,暴雨猛烈地抽打着这片荒原。有一瞬间,他们听到雨中有马蹄声在什么地方响起,再听下去就只有哗哗的雨声了。

“你知道那是什么,是吧?”罗林斯问。

“是。”

“还想喝酒吗?”

“不想,我开始觉得有些不大好受了。”

罗林斯点点头,又喝了一口。“我也觉得不大好受。”他说。

天快黑的时候,风暴减弱了,雨也基本停了。他俩把湿漉漉的鞍子从马背上取下,拴住了马腿,各人朝着不同方向走去。走过荆丛,叉开两腿,双手抓紧两膝呕吐起来。正在吃草的马儿急忙抬起头来。这是它们过去从未听过的怪声。在灰暗的暮色中,这些干呕的声音就像暂时被放逐到荒原上的粗野怪兽的吼声的回响。这是人类心灵中盘踞着的某些不完美的畸形之物;它藏在宽容雅量的目光深处骄纵地窃笑,就像在一池明澈的秋水中作恶的蛇蝎。

暴风雨后的早晨,他俩备好马,绑上潮湿的铺盖卷之后,就牵马上路了。

“你打算做什么?”罗林斯问。

“我想我们最好去找那个瘦小子。”

“我们走我们的又怎么样?”

约翰·格雷迪骑上马,朝下看看罗林斯。“他的马跑了,我觉得我不能把他丢在半路上。”他说。

罗林斯点点头:“是啊,我也觉得不能。”

约翰·格雷迪沿着那条干河谷骑行,看到了布莱文斯,那小子还是昨日分别时的那副模样。约翰·格雷迪停住马。布莱文斯手里拿着一只靴子,赤脚沿着雨水冲出的沟槽择路而行。他抬头看见了约翰·格雷迪。

“你的衣服呢?”约翰·格雷迪问他。

“冲走了。”

“你的马跑了。”

“知道,我去路上找过一次。”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

“这鬼酒把你折腾得真够厉害的。”

“我的脑袋就像有个胖女人坐在上面似的。”

约翰·格雷迪抬眼看着在初升的太阳下闪着亮光的沙漠。他又看看这少年。

“你把罗林斯折磨得够戗。我想你是知道的。”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得着你瞧不起的那些人。”布莱文斯说。

“你在哪个鬼地方学会这么说的?”

“不知道。我就是想这么说。”

约翰·格雷迪摇摇头。他伸手解开鞍袋的扣子,拿出备穿的衬衫,扔给了布莱文斯。

“穿上这个,免得把你烤个半熟。我再去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你的衣服。”

“多谢啦。”布莱文斯说。

约翰·格雷迪沿干河床骑开,一会儿又骑了回来。布莱文斯穿着那件衬衫坐在沙地上。

“昨夜这干河床里积了多少水?”约翰·格雷迪问他。

“很多。”

“你在哪里找到这只靴子的?”

“在一棵树下。”

约翰·格雷迪又沿干河床骑去,骑过那片扇形沙滩,坐在马上张望。他没有看到靴子。他回来时,布莱文斯还是像先前那样坐着。

“那只靴子找不到了。”他对布莱文斯说。

“我想也是。”

约翰·格雷迪伸下一只手来,说:“我们走吧。”

他一把拉起了只穿着内裤的布莱文斯,让那小子坐在身后。“罗林斯见到你会嗤之以鼻的。”他说。

果然,罗林斯见到这小子的模样,沮丧得都不愿意和他说话。

“他把衣服丢了。”约翰·格雷迪对罗林斯说。

罗林斯一言不发,掉转马头,缓缓地沿路走了。另一匹马上的两个人在后面跟着。谁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约翰·格雷迪听见有个东西掉在路上。他回头一看,布莱文斯的靴子正在后面躺着呢,他转身看看布莱文斯,但见他的眼睛从大帽檐下木然地凝视着前方。他们继续骑行,马儿调皮地踩着树木投在路上的阴影走,羊齿草湿漉漉地冒着水汽。不一会儿,他们经过一丛路边的多刺仙人掌,惊异地看到,有一些小鸟被昨日的风暴吹得挂在了刺上。这些灰色的无名小鸟匍匐在仙人掌刺上,有的仍保持着生前的飞行状,有的挂在那里耷拉着双翼。其中有一些还没死,约翰·格雷迪他们的马经过时,它们在针刺上痛苦地扭动着,还仰起头啾啾哀叫,但骑马人顾不得这些,继续前行。太阳已经升上半空,给大地带来一片鲜艳色彩。金合欢和绿皮树闪着绿光,路边沟里的草一片青翠,带刺的奥科提罗树[8]也闪着金光。好像这雨是带电的,雨线接地,给大地通上了绿色的光网!

他们马不停蹄一直骑到中午,骑到了一个制作树蜡的帐篷前。帐篷扎在低矮的平顶山脚下一块凹凸不平的地方。平顶山自东向西横亘在他们面前。帐篷附近有一条清澈的小溪。墨西哥人挖了用岩石做里的露天火箱,把硕大的熬胶器架在上面。这个熬胶器是利用镀锌水箱的下半截做成的。为了把它弄上去,他们在底部穿过一根木车轴,又做了一个木头三脚架撑住车轴外面的一端以便将其抬起。而水箱是用了一组马从八十英里以东的萨拉戈萨越过沙漠运过来的。当时被压平了的荆丛的痕迹如今依稀可见,在沙地上弯弯曲曲地伸向远方。这三个美国青年骑进营地时,有几头驴子刚刚从平顶山上驮来了蜡大戟树。墨西哥人就是用这些植物来制蜡的。此时他们把驴卸下,正在吃午饭。一共有十二个人,大多数穿着类似睡衣的宽松服装,所有的人都穿着破衣烂衫。他们蹲在柳树的阴影里,用锡匙子舀着粗陶盘子里的东西吃。他们见到美国人来,抬起头来看了看,但没有停止吃饭。

早安。”约翰·格雷迪招呼他们。他们立即作答,声调沉闷。约翰·格雷迪下了马,他们朝他看了一眼,又互相看看,然后继续吃饭。

你们要吃点东西吗?

有一两个墨西哥人手拿匙子指着火做着手势。布莱文斯从马上滑下来时,他们又相互看着。

美国来的骑手们从鞍袋里取出了盘子和餐具。约翰·格雷迪又从又脏又黑的炊事袋里掏出小搪瓷罐和旧木柄叉子一起递给布莱文斯。他们走到火边,在盘子里盛上菜豆和辣椒,每人又从架在火上的薄板上拿了两个烤得发黑的玉米饼,然后走到柳树底下,和墨西哥工人隔开一点坐下。布莱文斯先是伸开赤裸的两腿坐着,但那双腿显得全无血色,在地上搁着又太裸露了,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于是竭力想把双腿收起藏在身下,并用他借穿的衬衫的下摆盖住双膝。他们三个吃起来。工人们大都吃完了饭,各自找个地方仰靠着抽烟,默默地吞云吐雾。

“你不去向他们问问我的马吗?”布莱文斯对约翰·格雷迪说。

约翰·格雷迪边吃边思索。“嗯,如果那马在这里,他们应该能想到是我们的马。”

“你觉得是他们偷的吗?”布莱文斯问。

“你别想再找回那匹马了,”罗林斯说,“等我们下一步走到哪个镇上,最好看看能不能把你那把破枪卖了,换几件衣服和回老家的汽车票,如果那儿通汽车的话。那位仁兄可能愿意拖着你跑遍墨西哥,我他妈的可受够了!”

“我没手枪了,”布莱文斯说,“手枪也在马身上。”

“该死!”罗林斯说。

布莱文斯又低头吃饭,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他问罗林斯。

“你没得罪我,以后也不会,懂吗?”

“别管他,莱西,帮这小子找回马对我们也没什么坏处。”约翰·格雷迪说。

“我只是告诉他实情。”罗林斯说。

“他知道实情。”

“但他不像知道的样子。”

约翰·格雷迪用最后一块玉米饼擦了盘子,然后塞进嘴里吃了,把盘子放在地上,开始卷一支烟。

“我他妈饿坏了,”罗林斯说,“你估计要是我们再去拿一点吃的,他们会介意吗?”

“不会的,”布莱文斯说,“去吧。”

“谁问你啦?”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伸手去衣兜里掏火柴没掏着,起身走到工人们那里蹲下借火。有两个人掏出了火石,其中一个为他打着了火。他点着了烟,谢过后就开始和他们聊天。他谈到那个熬胶器,那些驴背上驮的蜡大戟。工人们就给他讲了制蜡的事。有一位还起身去拿了一小块灰色的蜡给他看。它看起来像一块洗衣皂。约翰·格雷迪用手指甲刮了一下,放到鼻下闻了闻。他把蜡举在手上反复看。

这值多少钱?”他问工人。

工人们耸耸肩,没有回答。

活很重,是吧?

很重。

旁边的一个瘦子穿着前胸绣花的沾满油污的皮背心,眯起双眼,狐疑地看着约翰·格雷迪。约翰·格雷迪把蜡块还给了工人,瘦子朝他嘘了声口哨,又向一边扭了扭头。约翰·格雷迪回转身。

那个金发小子是你兄弟?”那人问。

他指的是布莱文斯。约翰·格雷迪摇摇头。“不是。”他说。

他是谁?”那人又问。

约翰·格雷迪的目光越过空地,他看到伙夫给了布莱文斯一些猪油,小伙子坐着用油擦那两条被太阳晒伤的腿。

他只是一个孩子,仅此而已。”约翰·格雷迪回答那人。

有亲戚关系?

没有。

那是一个朋友了?

约翰·格雷迪吸了一口烟,在靴后跟上磕了磕烟灰。“什么也不是。”他说。

双方不再说话。穿背心的人打量着约翰·格雷迪,又越过空地看着布莱文斯。然后他问约翰·格雷迪卖不卖那个孩子。

约翰·格雷迪半天没有回答。那人可能认为他是在掂量这件事。他们都沉默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约翰·格雷迪抬起眼。“不。”他说道。

要多少钱?”那人问。

约翰·格雷迪在靴底捻灭了烟,站起身来。

谢谢你的热情招待。”他对那人说。

那人又提出愿用蜡来换那孩子。其他墨西哥人都转过身来听他说,现在他们又转过身来看着约翰·格雷迪。

约翰·格雷迪打量着他们,这些人看起来并不坏,但使他感觉不舒服。他转身走过空地,向他们的马走去。布莱文斯和罗林斯都站了起来。

“他们说些什么?”布莱文斯问。

“没什么。”

“你问他们我的马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问?”

“他们没有你的马。”

“那家伙和你谈了些什么?”

“没什么,拿上盘子,我们走。”

罗林斯看了看空地那边坐着的人。他拾起拖曳在地的缰绳,纵身跨上了马鞍。

“出什么事了,老弟?”他问约翰·格雷迪。

约翰·格雷迪上了马,转过马头。他看着身后的那些人,又看着布莱文斯。布莱文斯拿着盘子站在那儿。

“他为什么老看着我?”布莱文斯问。

“把盘子放进袋子里,赶快上马!”

“盘子还没洗呢。”

“照我说的办。”

有一些工人已经站了起来,布莱文斯把盘子塞进袋子,约翰·格雷迪伸手拉起布莱文斯,拽到了身后。

约翰·格雷迪把马转了半圈,骑出营地,上了向南去的路。罗林斯早已在马上,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把马打得一溜小跑。约翰·格雷迪跟了上来。他们并肩骑上这条满是车辙的窄路。谁也不作声。他们骑出营地约一英里时,布莱文斯又问那个穿皮背心的人想要干什么。但约翰·格雷迪没有回答。布莱文斯再问的时候,罗林斯回头看着他。

“他想买你,”他说,“这就是他想干的。”

约翰·格雷迪没有看布莱文斯。

他们又默默地骑马前行。

“你干吗要告诉他?”约翰·格雷迪埋怨罗林斯,“没有必要告诉他。”

那夜,他们在属于恩坎塔达山脉的小山群中宿营。三人点着一堆火,静静地围坐着。布莱文斯的瘦骨嶙峋的腿在火光里显得十分苍白。因为抹了猪油,上面还沾满了路上的尘土和碎草渣。他穿的内裤松松垮垮,脏得要命,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备受虐待的悲惨的奴隶,或者比奴隶还糟糕。约翰·格雷迪从铺盖卷上扯下一块垫底用的毛毯,布莱文斯马上把自己包在里面,在火边躺下,很快便睡着了。罗林斯摇着头,啐了一口唾沫。

“真他妈的可怜,”他说,“我说的事你有没有再想过?”

“是的,”约翰·格雷迪回答,“我想过了。”

罗林斯久久地凝视着通红的火苗中心。“告诉你一件事。”他说。

“说吧。”

“有件不祥的事要发生了。”

约翰·格雷迪慢慢地抽烟,双臂抱腿坐着。

“只是赌博而已,”罗林斯说,“就是这样。”

次日中午,他们骑入了恩坎塔达的一个印第安人村庄。这村子处在他们骑马绕过的连绵的平顶山的脚下。在这里,他们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布莱文斯的那把科尔特手枪——它插在一个男人的后裤袋里,这个男人正弯着腰,把头伸进一部“道吉”车的引擎箱里鼓捣着。约翰·格雷迪第一个发现了枪,凡是看过的东西他都能认出来。

“那是我那把该死的枪!”布莱文斯大叫。

约翰·格雷迪向后伸手,一把抓住了布莱文斯的衬衣,不然他准会从马上掉下去。

“抓紧了,白痴。”约翰·格雷迪叫道。

“抓紧个屁!”布莱文斯说。

“你想找死吗?”约翰·格雷迪训他。

罗林斯策马骑到他们身旁。“别停下。”他嘘声示意。“全能的上帝啊!”

一些孩子从门廊里往外张望。布莱文斯还是不由得扭头向后看。

“就算那匹马在这里,”罗林斯说,“他们也不会送到迪克·特雷西[9]那里去认主人的。”

“你想怎么办?”约翰·格雷迪问他。

“不知道。先离开这该死的街道。也许已经太晚了,我说,我们先把他藏到安全的地方,再四处找找那匹马。”

“你这样行吗,布莱文斯?”约翰·格雷迪问。

“管他行不行呢!”罗林斯说,“没他说话的份儿。如果想让我帮忙,那就别废话。”

罗林斯骑到他们前面,三人沿着充当街道的泥沟骑着。

“别朝后看,妈的!”约翰·格雷迪骂道。

他们把布莱文斯安置在几株三角叶杨的阴凉地,给他留了一壶水,叮嘱他别让人看见。然后他们慢步骑回小镇。这镇子的街道其实全是些轧满车辙的泥沟。他俩正挑路走着,发现要找的那匹马就关在一所废弃的泥房子里——它正伸着头从没有框格的窗洞里向外看呢。

“别停步。”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

他们回到三角叶杨林时,布莱文斯已经不见了。罗林斯坐在马上,张望着这土灰色的荒凉山野,不禁又伸手去口袋里掏烟。

“我要和你商量件事,老弟。”

约翰·格雷迪侧身吐了口唾沫:“你说。”

“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就是蠢事发生以前的蠢决定,所以糟糕的不是蠢事本身,而是事先做出的蠢决定。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是的,我明白。但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这件事就是这样。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就是现在。到时候了,再也不会有别的机会了,我保证。”

“你的意思是——我们丢下他?”

“是的,先生。”

“这要是你怎么办?”

“可这不是我。”

“要是你怎么办?”

罗林斯把一支烟扭进嘴角,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在大拇指甲上擦着了。他看着约翰·格雷迪。

“反正我不会丢下你,你也不会丢下我,这是没问题的。”

“但你知道他现在的处境吗?”

“当然知道,可这是他自找的。”

他们坐在马上。罗林斯抽着烟。约翰·格雷迪双手交叉放在鞍头上,两眼看着双手。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

“我不能这么做。”他说道。

“那好吧。”

“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行的意思。如果你不能做,那就不做呗。我就知道你会说这话的。”

“我可不知道我会说什么。”

他们下了鞍,把马系在木桩上,然后懒洋洋地躺在三角叶杨下的干树叶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他们醒来时,天几乎黑了。布莱文斯正蹲在一旁望着他们。

“幸亏我不是个歹徒,”他说,“不然我可以偷偷地把你们的东西全拿走。”

罗林斯翻身从帽檐底下看看他,又翻回身去。约翰·格雷迪坐了起来。

“你们发现什么了吗?”布莱文斯问。

“你的马就在这里。”

“你们看见了?”

“嗯。”

“那马鞍呢?”

“没看见。”

“哼!不找到全部的东西,我是不会走的!”布莱文斯说。

“听听,”罗林斯说,“他又来了。”

“他说什么?”布莱文斯问约翰·格雷迪。

“别管了。”约翰·格雷迪说。

“要是他的东西,那就不一样了——我敢说——他一定会拼命找回来,不是吗?”

“别抬杠了。”约翰·格雷迪说他。

“听听,简直满脑子是屎!”罗林斯光火了。“要不是为了这个人,我根本就不会在这里。我该把你扔在那条干河道里。不,我收回这句话,我早该把你扔在佩科斯河。”

“我们会想办法给你把马弄回来的,”约翰·格雷迪说,“如果那样你还不满意,现在就明说。”

布莱文斯两眼直瞅着地上。

“他连个屁也不会放,”罗林斯说,“我该把这记下来。因为偷马而被打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巴不得这样呢!”

“这不是偷,”布莱文斯说,“这是我的马。”

“这样说根本没用。告诉这位仁兄你打算做什么吧,我保证过了,我他妈才不在乎呢。”

“好啊!”布莱文斯说。

约翰·格雷迪打量着他:“我们给你弄回马,你就准备好骑上走人。”

“好的。”

“你说话算话?”

“他的话算个屁!”罗林斯说。

“我算数。”布莱文斯说。

约翰·格雷迪看了看罗林斯。罗林斯仍在帽子下躺着。他转身背对着布莱文斯说了句:“就这样吧。”

约翰·格雷迪站起身去拿铺盖,回来时递给布莱文斯一片毯子。

“要睡觉吗?”布莱文斯问他。

“反正我要睡了。”

“你们都吃过饭了?”

“是啊,”罗林斯说,“我们当然吃过。你没吃吗?我们每人吃了一个大牛排,又分吃了第三个。”

“妈的。”布莱文斯骂道。

他们睡下,一觉睡到月亮西沉。三个人便坐起来,在黑暗中抽烟。约翰·格雷迪注视着星空。

“现在是什么时间了,老弟?”罗林斯问。

“在我们那里,上弦月落了是半夜嘛。”

罗林斯又抽了一口烟:“妈的,我还得再睡一会儿。”

“睡去吧,我来叫你。”

“好吧。”

布莱文斯也去睡了。约翰·格雷迪独坐着仰望夜空。这辽阔的苍穹像一幅巨大的卷轴从西面群山的悬崖峭壁后展开,一直铺到东方。村镇那边一片漆黑,连声狗叫都没有。他看着罗林斯蜷着身子睡在粗毛毯里,他知道罗林斯所说的话都是对的。留下布莱文斯会使他们一筹莫展。高悬在北方的北斗星在缓缓地转移着,这夜啊,真是漫长无边。

约翰·格雷迪把他们二人叫起来时,离天亮只有一个多小时了。

“准备好了吗?”罗林斯问。

“早就准备好了。”约翰·格雷迪回答。

他们备好马,约翰·格雷迪把拴马绳递给布莱文斯。“你可以用它做一个马笼头。”他说。

“好的。”

“把绳藏在衬衣下面。”罗林斯说,“别让人看见。”

“没有人会看见。”布莱文斯说。

“别打包票了,那边已经有盏灯亮了。”

“我们走。”约翰·格雷迪下令。

他们发现马的那条街上还没有亮灯。他们慢慢沿街骑着。一条在泥土中睡觉的狗被惊起来,开始吠叫。罗林斯对它做了一个投掷动作,那狗立即鬼鬼祟祟地溜走了。他们走到拴马的那座房子时,约翰·格雷迪下了马,悄悄走过去,朝窗洞里张望,又走回来。

“马不在了。”他说。

这条小泥街上一片死寂,罗林斯屈身吐了一口唾沫说:“真他妈的!”

“你们确定是这地方吗?”布莱文斯问。

“就是这地方。”约翰·格雷迪说。

少年从马上溜下来,小心翼翼地踮着赤脚横过街道,走到那座房子跟前朝里看。然后他爬进了窗洞。

“他到底要干什么呀?”罗林斯说。

“我问谁去?”约翰·格雷迪答。

他们等着,但布莱文斯没有回来。

远处有人过来了。

几条狗惊跳起来。约翰·格雷迪连忙上马,掉过马头朝来路走,罗林斯紧跟其后。顷刻之后,全镇的狗都狂吠起来。又有一盏灯壳了。

“真是天公不作美,不是吗?”罗林斯说。

约翰·格雷迪朝他看看。他坐在马上,大腿上立着卡宾枪。在狗的叫声中,从房屋密集的地方传来一声喊叫。

“你觉得这些狗娘养的会把我们怎么样?”罗林斯问,“你想过没有?”

约翰·格雷迪朝前俯下身子,把手放在马肩上对马儿说着什么。这不是一匹神经质的马,但此刻它却忐忑不安地踏着步子。约翰·格雷迪朝着最初亮灯的房子那边看,马匹嘶鸣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那个狗娘养的疯小子,”罗林斯骂道,“狗娘养的疯小子!”

喧哗和混乱霎时淹没了一切。罗林斯把马拖来拖去,这马还是踏着步子小跑着。于是他用枪托朝马屁股猛击一记,这马又蹲下用后蹄子蹬地。此时,布莱文斯穿着内裤骑在大棕红马上出现了,后面紧追着一群狂吠的恶狗。他纵马越过枯朽的奥科提罗树枝栅栏,飞溅出一堆散落的烂木头。

大棕红马飞掠过罗林斯身边,布莱文斯在马上一手抓着这畜生的鬃毛,一手抓着自己的帽子。狗群狂乱地聚集在路上。罗林斯的马扭转着身子,甩着头,四蹄不安地站着,大棕红马在原地旋了一个大圈子,黑暗中传来“砰”“砰”“砰”三声均匀的手枪声。约翰·格雷迪用靴跟猛夹了一下马肚子,身子低低地俯在马背上。他和罗林斯用力打马疾行。布莱文斯跨马向前越过他俩,苍白的膝盖紧紧夹住马腹,衬衫下摆在身后飘扬着。

他俩骑到山顶的拐弯路口前,又有三声枪响从身后传来。

他们折向南边的大路,费力地穿过这小镇。不少小窗口已经亮起了灯光。他们全速飞奔而过,一直骑上小山包。东方第一道曙光映照出大地的轮廓。在镇子南面约一英里的地方,他俩追上了布莱文斯。他掉转马头立在路上,注视着他俩,并望着身后的来路。

“勒住马,”布莱文斯说,“听听!”

他俩随即让两匹气喘吁吁的马安静下来。“你这狗娘养的!”罗林斯骂道。

布莱文斯没答理他。他滑下马,趴在路面上听着。接着他又爬起来翻身上马。

“伙计们,”他说,“他们来了。”

“是骑马的吗?”

“是的。现在听我说,你俩根本跟不上我。让我自己跑这条路,他们追的是我。他们只会跟着我屁股后面的尘土瞎跑。你们可以溜到野地里去,最后我们在路上见。”

也不等他俩同意,他便一拉缰绳收转马头,腾腾地上路走了。

“他说得对,”约翰·格雷迪说,“我们应该离开这条该死的路。”

“好吧。”

他们在黑暗中骑进灌木丛,尽量找低洼的地方走。他们都俯着身子,把头贴在马脖子上,以免被人发现。

“我们早晚会让马给蛇咬着的。”罗林斯抱怨道。

“马上就要天亮了。”

“那就该挨枪子儿了。”

不一会儿,他们听到大路上有马奔跑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多。再过一会儿,又都消失了。

“我们还是离远点吧,”罗林斯说,“很快天就亮了。”

“是啊,我知道。”

“这帮人回来时会不会发现我们离开大路的地方?”

“不会的,他们人多马杂,蹄印就乱了。”

“他们要是抓住他怎么办?”

约翰·格雷迪没有答话。

“他会不会丧了良心供出我们往哪儿去了?”

“大概不会吧!”

“你知道他不会的,他们只能站在十字路口上望着他的背影。”

“那我们还是往前骑吧。”

“嘿,我不知道你累不累,反正我的马快跑死了。”

“那你想怎么办?”

“妈的,”罗林斯答道,“我们也没别的办法。看看天亮能见到什么吧,也许哪天在这个国家某个地方还能找到点粮食。”

“也许吧。”

他们放慢速度骑上一道山脊,整个灰土色的大地上没有一点生气。他们下了马,沿着山脊走着。丛林里的小鸟们开始了一天的歌唱。

“知道我们多久没吃东西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想肚子呢!”

“我也是到现在才想起来。那阵被枪子儿追着,哪儿还顾得上肚子饿不饿呢?”

“等等。”

“啥事?”

“你听。”

他们站下细听。

“我啥也没听见。”

“那边有人骑马。”

“在路上吗?”

“不清楚。”

“能看见什么吗?”

“看不见。”

“那我们先走着吧。”

约翰·格雷迪啐了一口唾沫,又站住倾听。然后他们继续前行。天明时分,他们在一片沙地上停马休息。两人爬上一个高坡,坐在奥科提罗树丛间向后看着东北边的山野。有几头鹿在对面的山脊边吃草。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了。

“能看到路吗?”罗林斯问。

“看不到。”

他们坐下来。罗林斯把卡宾枪支在膝盖上,从衣袋里掏出了烟叶。

“想抽一支烟了。”他说。

一幅巨大的光扇从东方升起,朝阳呈血红的一团从地平线上升起。

“你看那边。”约翰·格雷迪说。

“什么?”

“那边。”

两英里之外,有些骑马人到达了坡顶。一个、两个、三个,接着又看不见了。

“他们往哪儿去了?”

“搞不清,老兄,不过我算是明白了。”

罗林斯手里捏着烟,说道:“我们就要死在这可恶的鬼地方了。”

“不会的。”

“你觉得那帮家伙会追到这儿来吗?”

“不知道,谁知道他们会不会。”

“我来告诉你吧,老弟。他们想拖垮我们的马,弄得我们走投无路,得搞定老子手里这把枪。”罗林斯说道。

约翰·格雷迪看看他,又回头看看刚才出现骑手的地方。“我可不愿意一路枪战打回得克萨斯。”

“你的枪呢?”

“在鞍袋里。”

罗林斯点着了烟:“我要是再看见那个狗崽子,非宰了他不可;要不宰了他,我他妈的就不是人。”

“我们走吧,”约翰·格雷迪说,“趁他们离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跑开总比傻站在这里强。”

他们背朝太阳向西骑行,旭日把骑手和马的影子投在路上,像是高大的树。他们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个古老的熔岩地区。他们一直贴着这起伏不平的黑石滩的边缘走,时时留心着身后。他们不久又望见了那些骑马人,但其位置比他们料想的要偏南,那帮追兵后来又出现过一次。

“要不是他们的马累得屁股朝天的话,我想他们会追得更紧的。”罗林斯说。

“我也这样想。”

早晨过了一半,他们骑上一个低矮的火山岩顶,掉转马头回望。

“你怎么想?”罗林斯问。

“嗯,那些人知道不是我们夺了马。肯定是这样。他们就不会像你和我这样玩命地朝这条道跑。”

“说得对。”

他们坐了很长时间,一个人影也没出现。

“我想他们放了我们。”

“我想也是。”

“我们接着走吧。”

骑到接近黄昏时,两匹马已经累得跌跌绊绊的了。于是他们停下饮马。他们把一壶水倒在帽子里让马喝,自己喝干了另一壶水。接着他们又骑马登程,再也没看到骑马的人。行至晚间,他们遇到了一群牧羊人。这些人在一个深深的干河谷里扎营,河谷底铺满了圆圆的白石头。牧羊人选择了这地方似乎是着眼于此处可以自卫,这是那个地方古老的传统。他们极其严肃地看着这两个骑手缓缓沿着河谷的另一侧通过。

“有什么想法吗?”约翰·格雷迪问罗林斯。

“我可不想停下,我现在觉得这个地方的人很别扭。”

“我想你说得对。”

他们又骑了一英里许,骑下干河谷去找水,但没找到。他们便下来牵着马走。暮色渐浓,他们人马四个在昏暗中跌跌撞撞地走着。罗林斯仍然提着那支卡宾枪,循着沙地里鸟雀和野猪杂乱的踪迹向前走。

夜幕中,他们坐在铺地的毯子上,将马拴在几步之外。他们没有生火,只是在黑暗中默然地坐着。过了一会儿,罗林斯开口说:“我们应当从牧羊人那里弄点水的。”

“到早上我们会找到水的。”

“但愿现在就是早晨。”

约翰·格雷迪没再作声。

“我那匹该死的朱尼阿一定会吓得屁滚尿流,拼命嘶叫,整夜不得安生。我知道它会这样。”罗林斯说道。

“那些追我们的人可能认为我们被逼疯了。”

“难道不是吗?”

“你觉得他们会抓到他吗?”

“天知道。”

“好了,我得睡了。”

他们就地钻进毯子里。两匹马在黑暗中不自在地移动着身子。

“我要说一说他的事。”罗林斯道。

“谁?”

“布莱文斯。”

“什么事?”

“这小兔崽子不会老老实实让别人再把马抢走的。”

清晨,他们把马拴在干河谷里,便爬上高坡去看日出,也看看这山野里出产些什么东西。在沟里熬过了寒冷的一夜,现在太阳出来了,他们便转过身去背对太阳坐着取暖。北面,一缕青烟在无风的空气中盘旋而上。

“你看那是不是牧羊人的帐篷?”罗林斯问。

“最好是的。”

“你想不想骑马回去,看看他们能不能给我们一些水和吃的?”

“不想。”

“我也不想。”

他们观察着四周。

罗林斯起身提着卡宾枪走开了。不一会儿,他用帽子盛着几个胭脂仙人掌果回来了。他把果子倒在一块扁平石头上,坐下来用小刀剥着皮。

“不想吃几个吗?”他对约翰·格雷迪说。

约翰·格雷迪走过来蹲下,取出了自己的小刀。这果子经过寒夜还有些凉,血红的浆汁染红了他们的手。他俩坐着,边剥皮边吃果肉,不时吐出小硬籽,挑去扎进手指的针刺。罗林斯指着周围说:“这里什么也没发生,是吧?”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自己经常糊里糊涂地骑到哪些人当中都不知道。甚至连他们的马都没有仔细看过。”

罗林斯啐了一口唾沫:“他们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也不清楚我们。”

“他们会了解我们的。”

“是啊。”罗林斯说,“你讲到点子上了。”

“不过我们的问题比起布莱文斯的要小得多了。他太显眼了,简直就等于是把马漆成红色,吹着喇叭满街走一样。”

“可不是嘛。”罗林斯说。

罗林斯在裤子上擦了擦刀片,然后折起刀身。“我让这些倒霉事弄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问题是,布莱文斯说的是真的,那是他的马。”

“是别人的。”

“反正不是那些墨西哥人的。”

“是啊。但他没有办法证明这点。”

罗林斯把小折刀塞进衣袋里,又坐下来挑帽子里的仙人掌刺。“骏马就像美女,”他说道,“带来的麻烦比自己的身价要多得多。而男人要的只是匹能干活出力的马。”

“你是从哪里听到这些话的?”

“我也不知道。”

约翰·格雷迪也折起了他的刀。“喂,”他说,“那边还有很大一片原野。”

“是呀,很大。”

“天知道他现在跑到哪儿了!”

罗林斯点点头:“我要对你说你对我说过的话了。”

“什么话?”

“那个瘦猴还会再来找我们的。”

他们在广阔的原野上向南骑行了一整天。午后他们找到了水。这是在土坯垒成的水箱里找到的,箱底还残留着一些泥沙。晚上,他们穿过马鞍形的山脊时,惊得一只长着尖角的公鹿从刺柏丛中跳出来。罗林斯立即从靴筒上的枪套里抽出卡宾枪,举起来扣响了扳机。他松掉了缰绳,那马惊跳在一侧,站着发抖。他一步跨下马,跑向刚才发现小鹿的地方,那鹿已经死在血泊中。约翰·格雷迪骑上去牵住他的马。子弹穿过了那只鹿头骨的下方,它的眼睛已经呆滞不动了。罗林斯退出那枚用过的弹壳,压进新子弹,用拇指扳下击铁,抬头看着。

“真是神枪!”约翰·格雷迪赞道。

“瞎猫碰到死老鼠了。我只不过举枪就打罢了。”

“还是神枪嘛。”

“把你的腰刀拿来用用。如果我们能吃上一只整鹿都没事,我就成了神人了。”

他们把鹿放血开膛,挂在刺柏树上冷却,然后便在这山坡上收集柴草,生起一堆火,把绿皮树枝砍成杆子和叉状的支柱架在一起。罗林斯迅捷地给小鹿剥了皮,把鹿肉切成薄条,一条条搭在架子上用烟熏。等火势转弱,他又把这些肉条串在两根新树枝上,用石头架在炭上面烧烤。这时他俩便坐下看着肉片变成褐色,用鼻子吸着香气。鹿油滴落在火红的木炭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约翰·格雷迪走过去,给马儿卸下鞍子,把马腿松松缚起,把它们赶到一边去找草吃,然后抱着毯子和马鞍回来。

“看这个!”他说。

“什么?”

“盐呗。”

“再要有几块面包就更棒了。”

“再加上几个鲜玉米、土豆和苹果饼?”

“别傻帽了!”

“鹿肉还没好吗?”

“没呢,坐下吧。你那样站着,它们永远也不会好。”

他们每人吃了一条鹿腰部的软肉,把架子上的肉片都翻了个儿,然后躺下来卷着烟。

“我见过为布莱尔干活的牧人们宰杀才一岁的小母牛。小牛瘦极了,你好像都能看透它那瘦小的身子,他们把骨头剔出来,把肉切成长片,然后把肉片满满地绕着火堆挂在木棒上,就像晾衣服似的。如果在晚上去看,你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就像是看透了什么东西,一直看到心脏一样。他们不断翻着肉片,添着火。在夜里,你好像看到他们在火堆里面来回走动。你如果半夜醒来,会看到这种事在草原上迎着风进行着。火堆发着亮光,就像个血红血红的大火炉。”

“我们的鹿肉可要变成松枝味儿的了。”约翰·格雷迪提醒道。

“知道了。”

草原上的土狼沿着南边的矮小山脊嗥叫着。罗林斯朝前倾倾身子把烟灰弹进火堆里,又向后仰靠着。

“你想到过死吗?”

“想过,有时候。你呢?”

“我也是。你觉得有天堂吗?”

“有,你不觉得有吗?”

“不知道。嗯,也许有吧。如果不相信有地狱,怎么能相信有天堂呢!”

“我认为可以信你想信的东西。”

罗林斯点点头:“你想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麻烦事,简直没完没了。”

“你要给我们讲宗教吗?”

“不是,不过有时候我想,就算我信了教,也不见得会过得更好。”

“你不是要离开我吧?”

“我说过我不会的。”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

“你看这些鹿肠子会不会引来狮子?”罗林斯问。

“可能会。”

“你见过狮子吗?”

“没有,你呢?”

“我就见过一头死狮子,就是朱利叶斯·拉姆齐和他那群狗在葡萄溪打死的那头。他当时爬到树上,用大棍先把狮子打倒,再让那群狗上去把它弄死了。”

“你相信他真的打死了狮子吗?”

“是的,我想可能是的。”

约翰·格雷迪点点头:“很可能是这样。”

土狼群哀号了一阵,停下来,不久又叫了起来。

“你相信上帝会关照凡人吗?”罗林斯又问。

“我想是的,你呢?”

“我也相信,上帝已经为世界设定了轨迹!有个人在阿肯色州或是什么鬼地方醒来打着喷嚏,这喷嚏还没打完呢,别处就出现了战争、毁灭和所有的罪恶。你根本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说,上帝会照应我们的,不然我们连一天也活不过去。”

约翰·格雷迪又点点头。

“你不觉得那些狗娘养的会抓住他吗?”

“布莱文斯?”

“嗯。”

“不知道,但我想你很高兴甩掉了他吧!”

“我可不愿意有什么坏事落在他身上。”

“我也不愿意。”

“你相信他的名字真是叫吉米·布莱文斯吗?”

“谁知道呢!”

夜间,那些土狼把他们吵醒了。他们躺在黑暗中倾听,原来鹿尸招来了土狼,它们聚在一起就像一群猫那样嚎叫、厮打着。

“你听听这该死的吵闹声。”罗林斯说。

他起身从火堆里抄起一根燃烧的树枝,朝着土狼群大喊一声,扔了过去。土狼都逃开了,罗林斯又添了火,把火上烤的鹿肉翻了个儿。可是等他一钻回毯子里,这些土狼又回到鹿尸旁了。

第二天,他们马不停蹄地骑行在西边的山野里。在马背上,他们不时地切下自己熏制的、半干的鹿肉,放到嘴里咀嚼着。他们的手满是油污,又脏又黑。他们便在马肩隆上擦着。一壶水也在他们之间来回传递。他们边骑边欣赏着大自然的风光。南边已经起了暴风雨。大堆的黑云沿着地平线缓缓移动,拖着长长的卷须般的尾巴,逐渐垂落在雨中。那夜,他们在平原上凸起的一块大岩石边宿营,遥望着南天的闪电,冲破了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不时映照出重叠绵亘着的远山那朦胧的身影。翌日早晨穿越平原时,他们在冲积坡上找到了死水,用来饮了马;他们自己又喝了一些积存在岩石穴洼里的雨水,便又重振精神,步伐坚定地冒着群山里浓重的寒气继续前行。终于在黄昏时分,他们在一片山连山的巅峰上看到了下面那片——那位墨西哥土屋的男主人告诉他们的——牧场。肥美的草地静静地躺在浓重的紫色迷雾之中;向西看去,在彤云的映照下,深红色的狭长地带上,纤柔的水鸟正赶在日落前飞向北方,就像群鱼在燃烧的大海中游弋一样;在平原的前沿,他们看到牧童正赶着牛群,穿过金色的尘雾从他们脚下悠然地走过。

他们决定在这山的南坡上再宿一夜,便在一块突出来的岩石板底下找了一片干土铺上了毯子。罗林斯把马拴好,又把一棵死树拖到营地前,生起了一大堆篝火来御寒。在前方的平原上,在无边无际的夜色中,他们可以看到大约五英里之外牧人们点起的火,就好像他们自己的篝火在黑暗的湖面上的倒影。夜里还下起了阵雨,雨点嘶嘶地打在火堆上,两匹马从黑暗中走来站在那里,发红的眼睛不停地转动和眨巴着。挨到早晨,天还是冷清清、灰蒙蒙的。太阳好长时间才露面。

到中午时,他们已经从山上下到平原。他们在一片草丛里骑行,这个品种的草他们从未见过。牛群踩出的小径穿草而过,有点像流水的河道。下午三四点的时候,他们就看见前方有畜群正往西移动,他们不到一小时便赶上了畜群。

牧人们看到他们骑马的英姿便称他俩为“骑师”。友好地交换了香烟后,牧人们便向他们讲述了这个地方的情况。一行人一起赶着牛群向西涉过浅溪和小河。他们穿过一大片三角叶杨树林时,惊起了一群群的羚羊和白尾鹿。他们继续西行,快到黄昏时,走到了一道篱笆前,便又折道向南。在篱笆的那一边有条路。路面上由于刚下过雨而轧满了车轮和马蹄印。一位年轻姑娘骑马沿路而来,从他们这行人旁边经过,众人立即停止了谈话,她脚蹬英国式的骑马长靴,身穿后面开衩的斜纹骑马夹克和紧脚管的马裤,手拿一头带握圈的短马鞭,骑着一匹黑色阿拉伯带鞍马。她一定是骑着这马在河里或沼泽地里走过,因为马腹是湿的,马鞍护皮的下缘和她的长靴因沾湿而发黑。她头戴着一顶大宽边的黑毡平顶帽,浓黑的头发在帽檐下披散着,一直垂向腰际。她骑过的时候,回眸一笑,用短马鞭碰了一下帽檐致意,牧人们见此情景也都一个接一个地碰碰帽檐,最后几个本来佯装没有看见她的牧人也这样做了。后来,她策马急驰,顷刻间便消失在路上。

罗林斯看着牧人的领头儿想和他搭话,但这头儿打马向前,骑到行列的前面。罗林斯落到了后面的骑马人当中,在约翰·格雷迪身旁骑着。

“看见那个漂亮妞儿了吗?”

约翰·格雷迪没有回答,还在目不转睛地顺着她远去的路看着。尽管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还在看着。

一小时后,在下午即将消失的微光中,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帮着牧人们把牛群赶进了围栏。这时,大总管骑马从房子那边过来了。

他坐在马上剔着牙,不作声地看着他们干活。干完活后,那领头儿的和另一个牧人把他俩带过去不通姓名地简单介绍了一下,然后他们五人骑着马一起到总管的房子里。在厨房里无罩灯泡下的金属台子旁,总管仔细询问了他俩对于牧场活计的了解。那领头儿在一旁不断附和着这两个美国人,那个牧人也连连点头称是。那位头儿还主动为这两个白人小伙子的能力提供了证明——而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为了打消总管的疑虑,那头儿将手一挥,表示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事。总管则仰在椅子靠背上,打量着他俩。最后,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报了姓名并拼写出来,总管记在了本子上。然后,大家都站起来握了手。他们走到外面的暮色中去。月亮已经升起,牛在哞哞叫着。方形窗口透出的黄色灯光映照出附近的情形,给这个异乡带来阵阵暖意。

他们卸下马鞍,把马关进栏里,跟着那头儿去了牧人们的简易工棚。这是一幢狭长的土坯房子,共两大间,铁皮瓦顶,水泥地面。在一间屋里,有十几张木制或铁制的简易床,还有取暖用的小铁皮炉子。在另一间屋里有长桌和分置两边的条凳,有燃木头的烧饭炉子,盛放着玻璃杯子和马口铁器皿的旧木箱子,还有石质的水池,旁边是包锌皮的餐具柜。他们进屋时,牧人们已经坐在长桌旁吃饭了。他们俩径直走到餐具柜前取了杯盘,又走到炉前盛上菜豆、玉米饼和油水很足的炖小羊肉,然后端到桌旁。牧人们向他俩点头,一手吃饭一手伸出来请他们入座。

饭后,他们坐在桌旁抽烟,喝咖啡。其间牧人们问了他们很多有关美国的问题,但所有的问题都是关于马和牛的,一点也没有涉及他们本人。有的牧人的亲友曾去过美国。但对于大多数牧人来说,北边那个国家只不过是个传说,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这时,有人拿来一盏煤油灯放在桌上并点着了。很快,发电机便停转了,从天棚上垂下来的几只灯泡开始变暗,成了几簇橙黄色的细丝,逐渐熄灭了。约翰·格雷迪回答问题时,他们都十分注意地听,还庄重地点着头。他们对自己的举动极其慎重,让人认为他们不会对所听到的事情发表任何见解。因为像大多数技术娴熟的人一样,他们讨厌对并非自己亲眼所见或亲身经历的事情做轻率的表态。

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把盘子放进盛满水和肥皂沫的镀锌盆里,把油灯端到给他们安排的床位上去。他俩的床是在工棚较远的尽头。他们把铺在长了锈的弹簧床上的褥子展开,铺上自己的毛毯,脱衣上床,吹灭了灯。尽管疲惫不堪,他俩在黑暗中躺了很长时间也睡不着。而牧人们早已酣然入梦。他俩可以听到众人沉沉的呼吸声。房间里弥漫着马匹、皮革和人的气味。他们还听到在外面不远的地方,新来的牲畜仍然在栏里躁动不安。

“我看这些老兄都是好人。”罗林斯低声说。

“是啊,我看也是。”

“看到他们那些旧的钻井没?”

“嗯。”

“你估计他们会认为我们是逃过来的吗?”

“难道不是吗?”

罗林斯没答话,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喜欢听这里牛的叫声。”

“我也喜欢。”

“那位总管没怎么提罗查先生的事,对不对?”

“不多。”

“你估计那小妞儿是罗查先生的女儿吗?”

“我想是的。”

“这里就是我们想来的地方,对不对?”

“对,这里就是。睡吧。”

“伙计。”

“什么?”

“这就是跟老牛仔在一块儿的生活,是吧?”

“是的。”

“你想在这里待上多久呢?”

“一百年吧。睡吧。”


[1]本书中楷体字表示原文为西班牙语。——译注,下同

[2]枪膛盖:老式左轮手枪的旋转枪膛后的一块金属部件,装弹时向外旋开。

[3]安妮·欧克丽(1860—1926),美国历史上的女神枪手。

[4]大罗克糖山:美国儿童读物中的快乐世界,美丽、富足之地。

[5]伊夫林:有“容易相处之人”的意思。

[6]布格·雷德:美国南部有名的牛仔。

[7]蜡大戟树:产在美国西部、墨西哥一带的可取蜡的树。

[8]奥科提罗树:一种美、墨两国常见的多刺的沙漠树。

[9]迪克·特雷西: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连载的美国漫画书中的名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