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功能定位下北京高端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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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高端服务业的内涵、特征与测度

第一节 对高端服务业内涵的界定及其评价

进入后工业化时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地位越来越重要,服务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也越发引起关注。一些被认为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服务业概念被提出,如专业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而高端服务业则是我国提出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概念。

“高端服务业”一词最早出现在2007年深圳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目前,对于高端服务业的概念学界还没有达成一致,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深圳市政府(2007)提出,高端服务业具有高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本投入、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高开放度以及低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等特征;原毅军、陈艳莹、袁鹏(2011)认为,高端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交集;王廉(2009)认为,高端服务业是具有“五高”——高智、高效、高资本、高收益、高时尚——特征的服务行业,农业、工业、商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都存在高端服务业;杜人淮(2007)认为,高端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以提供技术性、知识性和公共性服务为主的,处于服务业高端部分的服务业;李文秀、夏杰长(2011)认为,高端服务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能完全以行业来划分,同时其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网络组织的不断演化,现阶段的高端服务业可能在未来成为夕阳产业,已不具备服务的高端层次。

吴艳、陈跃刚(2008)归纳了外国学者的研究,提出了一个与高端服务业非常类似的概念——高层次服务业,指出高层次服务业主要包括FIRE部门和商业服务部门。其中,FIRE部门包括金融服务业(金融和其他储蓄机构、其他信用代理人、股票经纪人和交易商、投资和持股公司)、保险业、房地产经营业、房地产和保险代理业,而商业服务部门包括就业与人事代理业、计算机服务业、会计服务业、广告服务业、工程和科学技术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管理咨询业和其他商业服务业。[1]这里强调了这类服务业的高层次特征,如FIRE的职业揭示了一些更高层次的工作,高层次服务业的服务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有一些必要的高层次的交流等,并明确区别于生产者服务业,FIRE部门有更强的最终需求导向,但是并没有对“高层次”给出明确的定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于高端服务业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焦点在于对“高端”的理解。目前对于“高端”的内涵有共识也有分歧。共识部分是高端是一个相对概念,具有动态性,高端服务业具有知识密集和高科技含量两个特征。分歧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哪个角度认定高端服务业的这两个特征,是从人力资本角度、产品附加值角度、生产效率角度,还是从其他角度;二是除了这两个特征,高端服务业是否还具有一些其他特征,如高产业影响力、高开放度、高时尚、低能耗、低污染等;三是高端服务业的划分对象是行业还是企业。这些分歧,虽然看起来是关于高端服务业的,但是涉及更为根本的对服务以及服务业内涵的理解,需要更深入的分析来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