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发展与农业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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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种业发展战略

第一节 中国种子产业安全形势分析

2005年以来,随着跨国种业巨头开始在中国市场发力,以“先玉335”为代表的农作物新品种在中国种业市场呈现出鹤立鸡群、所向披靡之势,国内企业纷纷感到压力巨大,一些专家和学者甚至直接呼吁和建议,要在中国种业市场筑起一道“隔离墙”,把中国种业保护起来,以免再遭类似于大豆产业的覆辙。这种闭关自守的举措实不可取。面对这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外资冲击,我们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可退避三舍,而是要积极对待,在厘清中国种子产业自身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资进入的正面效应,从体制与产业政策上彻底化解中国种业自身难以克服的积弊,推进中国种业步入国际化轨道。

一、中国种子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行业定位过度超前,中国种子产业体系遭遇重创

《种子法》是在中国各行业全面革除计划经济积弊,大举跨入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颁布实施的,因此国家把种子产业定位为完全竞争性行业。种子企业进入门槛一再降低,国家成立的从中央到省、地、县级的种子公司近乎一夜绝迹,又“雨后春笋”般从中分蘖出来成千上万个小种子公司,本来就脆弱的种子市场被过度分化。据农业部统计,2008年中国有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包括个体经营户)有8万家之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不到100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只有18家,在1亿元以上的只有7家,恶性竞争在所难免。过度超前的行业定位思路下制定的《种子法》,摧毁了旧的种子产业体系,却难以有效建立和维持稳定的种子产业格局,导致中国种业形成了十分混乱的局面:新品种越来越多,品种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市场越来越细化,行业规则底线屡遭突破,违法主体多、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执法难度大、侵权频次高,企业越小越安全、企业越大越危险,种子行业几乎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之势。

(二)行业系统风险大,民族种业举步维艰

一是生产风险。种子生产属于田间作业、“露天工厂”,直接受到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产量和质量都难以像工业品生产那样精准控制。同时受国内工业、商业、农业比较效益制约,农户制种效益难以提升,种子生产基地也很难落实和稳固。伴随工业化、全球变暖而来的气候恶化导致的种子生产风险逐年更有加重的趋势。二是经营风险。行业的过度分散、管理调控手段的缺乏和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种子行业的产供销信息统计分析很难精确,加之现在同质化品种的泛滥,主导品种主导地位不突出,企业对品种的市场供求关系越来越难以把握,稍有不慎,就很容易造成积压亏损。三是研发风险。种子的研发创新风险极大,除了必要的、长期的、大量的投入外,新品种的选育还有很大的机遇性和不可预见性,实力不强的种子企业往往很难坚持。

(三)企业创新能力弱,自主创新原动力不足

受历史及体制的局限,种子企业大多自身科研力量薄弱,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先天不足。以水稻和玉米为代表,企业科研大都围绕生产上大面积应用的几个核心不育系、自交系反复配组,品种多但突破性品种少,根本不能缓解行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之“急”。长此以往,必将危及中国种业乃至农业的稳定与安全。

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利益的驱使是企业进入研发领域的根本动力。当前中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尚未充分体现,种子企业自主创新的原动力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种子企业育种创新的激励与促进作用还有很大差距。例如,近30年来,美国的私人种子公司已逐步取代了大学试验站和研究所在育种方面的地位,现在美国的全部杂交种和部分自交作物种子的育种都是由种子公司承担的。[1]企业理应成为育种创新的主体,显然我国在推进企业育种创新制度方面还存在着问题。

(四)外资种业大举进入,大有全面接盘中国种子市场之势

2000年中国颁布实施《种子法》之后,国内种子市场特别是蔬菜花卉市场对外资全面开放,蓄势已久的国外大公司如美国圣尼斯、瑞士先正达、法国利马格兰等迅速在中国注册公司。目前,在中国注册的外资(含合资)种子企业已超过70家。跨国公司凭借其先进的科技、雄厚的资金、丰富的国际市场运作经验大举进军中国种子市场,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控制了中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2]跨国公司在基本稳固和控制中国蔬菜和花卉市场之后,最近几年又开始整合、进军中国大田作物种子市场。例如玉米,正大公司推出的正大619、孟山都的迪卡007、先锋公司的先玉335等品种就迅速抢占了广西、东北的玉米种子市场。

(五)技术和资源流失隐患更甚,危及民族种业立身之本

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实施本土化和知识产权、专利权保护战略,有的跨国公司直接与我国科研院所合作,低成本攫取我国政府支持多年研究形成的创新成果;有的跨国公司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或建立试验站的方式广泛搜集中国的种质资源,分离克隆有用的基因并申请专利,又反过来成为制约中国技术发展的专利手段,并将产成品投放到中国达到控制种业市场、攫取暴利的目的。种质资源是新品种研发源头创新的基础,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必将危及中国种业立身之本。

二、理性分析中国种业的安全形势与国际化危机

(一)理性认识跨国种业巨头威胁下的中国种业安全形势

跨国种业巨头在体制、科技、资金、规模、国际市场运作经验等方面,确有中国种业短期内难以企及的优势。但除了资本逐利本性的目标以外,外资进入中国种业市场,同样也在服务和推进中国种业及农业发展,不能因为受到冲击就否定其正面作用。外资进入给中国种业带来了先进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技术,有利于加速种业市场化和法制化进程、加速传统种业向现代化种业的转变。[3]特别是跨国种业在农作物育种方向上所发挥的特殊“领航”作用,是中国种业自身难以望其项背的。例如先玉335,先锋公司超前的玉米育种方向和思路,给中国玉米育种者打开了一扇不曾想象的技术“天窗”。从短期看,跨国种业巨头抢占中国市场,肯定会造成一批种子企业转型或倒闭,我国种子市场受到挤压是在所难免的,但造成当下局面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自身的竞争力不够。因此,中国种业一定要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只有“强身健体”,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抵御外敌”。

(二)中国种业发展还须依赖全球化

1.作物育种需要整合全球资源

我国水稻育种长期停留在对亲本改造的装饰性育种方式上,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原因就是育成品种遗传基础狭窄,种质资源研究和利用水平不高。根据分子标记测定,我国水稻主产区籼稻品种间的最大遗传相似性达到99.8%,亲缘关系很近,遗传背景非常狭窄,育种工作多是对现有品种的修饰。一些重大的病虫害(如纹枯病)高抗种质及优质专用种质缺乏,种质资源(如农家种、野生种)的发掘利用研究和新种质(基因)的创制等基础性研究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育种创新大突破最主要的瓶颈。要改变当前我国育种创新原地踏步的现状,就必须引进国外种质资源,提高作物育种的效果和效率。

2.作物育种创新成果应用需要全球化

作物品种的使用价值是有局限性的,但也是可以发掘和延伸的。由于全球各地自然环境差异巨大,种植和消费习惯各不相同,对作物品种的需求各异,我国国内一些区试未通过或者在生产上已经淘汰退市的品种,在他国一定的环境里却可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比较优势。那么,同样投入形成的成果,放在全球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则可以创造出远大于国内市场的经济价值。作物新品种研发时间长、成本高,作物育种创新定位于全球,能够充分发掘成果的使用价值,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商业价值,反过来又能促进育种创新,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实现创新成果应用的帕累托改进。

3.中国种业发展需拓展外部空间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农业发展上的成功对我国周边的亚洲国家以及非洲各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特别是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型特性所赋予我国所具备的绝对成本和价格比较优势,以及多年来在劳动密集型生产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和技术,我国农业技术的整体比较优势明显,技术应用适应性强。我国种业通过开拓国际市场,既可以发展壮大我国种子行业的总体规模,又可以避免国内市场的过度竞争。以杂交水稻为例,与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无核心竞争力的一般外贸产品相比,我国杂交水稻种子出口优势十分明显。推动杂交水稻种子“走出去”战略,既能获得经济效益与科技进步的双丰收,改变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方式,又能缓解世界粮食危机,提升中国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形象。

三、中国种业可持续发展的应对之策

(一)以省为单位,扶持形成中国的种业骨干龙头企业

中国种子企业行业集中度低,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是不争的事实。但现阶段并不宜过度强调打造所谓的种业“巨无霸”或者所谓的“航空母舰”,这是由中国的现实国情决定的。中国目前尽管有若干个种业上市企业,但他们尚不足以在行业中有足够的控制力和实力。更重要的是,中国幅员辽阔,南北跨越31个维度,涵盖的生态区域多,地域差异大,对品种的要求千差万别。因此,立足国情,为便于发挥各自优势,集约投资,快速赶超,特建议以省为单位扶持形成中国的种业龙头企业。在以生态类型为基础的各地都有了自己的龙头企业以后,通过市场聚合力,国家级种业“航空母舰”的形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二)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化解种业系统风险

1.加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力度,优化储备品种结构

中国各级政府对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仅限于农民大田使用的品种,对重要的生产种子所需的亲本没有列入储备计划,严重制约了种子的恢复生产能力。近年来,由于全球变暖等自然环境恶化,对当前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杂交水稻亲本尤其是温敏型两系杂交水稻品种亲本生产影响巨大,存在严重的质量和数量隐患。市场调查研究发现,当前主推的两系杂交水稻品种连续两年南繁,早杂亲本基本颗粒无收,中杂亲本也只有20%~50%的收成。很多两系制种将面临“无米之炊”,严重影响种子供应数量安全。因此,特建议国家和地方贮粮于“本”,增加对核心亲本尤其是两系不育系亲本的储备。

2.大力推行制种保险,减缓企业的生存压力

生产风险是种子这一特殊的商品形成过程的系统风险,大的生产风险往往成为企业不可承受之重,这些风险如果让制种农民承担,则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社会安定;如果全部由制种企业承担,则企业难以承受,理应有相应的保险政策予以规避。世界上不少国家有农业保险,中国应该参照国外的办法制定一套农业保险办法,将制种业纳入首选,以分解制种风险,保护种业和整个农业的健康发展。

(三)提高种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

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需要加大国家投入,国家应完善种业科研投资机制。在公共经费投入方向上,对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继续突出科研院所的主体地位;而对于应用研究和竞争性研究,要逐步加大企业的参与度,加快技术产业化,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此外,国家和地方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和引导措施,推进地方农业科研院校与种子企业开展实质性、有产权关系的产学研结合,培植和壮大种业科技创新与市场开拓能力,实现科研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引导中国种业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全面发展。

(四)积极推进种业“走出去”战略

一是国家对主要农作物的出口审批监管应采取鼓励支持通过海关进出口,禁止或严控边境贸易进出口,以规范中国种子进出口贸易行为。边贸种子不利于国家对进出口种子种类、数量的监管,不利于病、虫、草害的检疫检验监管,也不利于企业货款回收。控制自身贸易风险,需要国家海关、边防、进出境检验检疫、农业等多部门联合发文禁止或严控。二是国家应规范和完善种子进出口审批手续,保护中国种子进出口企业的信誉和对外贸易持续发展。[4]因种子出口尤其是杂交水稻等大宗农作物进出口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中国政府有一个逐渐规范成熟监管的过程,企业也有一个逐渐摸索成长的过程。三是支持开展跨国育种合作。支持优势作物在国外建立育种基地,[5]广泛收集国外优异种质资源,采用现代育种技术和传统育种技术与中国的种质资源相结合,选育出在所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品种,申报所在国或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并开展就地种子生产销售,使中国种业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

参考文献

[1]汪学军.中美农业科技发展模式比较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0(8):52~57.

[2]王学君,宋敏.国际化背景下中国种业国际竞争力分析[J].中国种业,2009(2):5~9.

[3]惠恩才.利用FDI发展中国现代农业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0(7):82~86.

[4]袁国保,邓岩.完善种子出口政策和制度,建设提高我国种子国际市场竞争力[J].种子科技,2009(7):1~3.

[5]易可君,毕超.中国杂交水稻产业国际化的分工盈利模式与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5):34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