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名相通释(外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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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

五,数也。蕴者何?《论》云:“以积聚义故,说名为蕴。”五蕴者,一、色蕴,二、受蕴,三、想蕴,四、行蕴,五、识蕴。案世间计执有所谓我,有所谓宇宙。佛氏便将所谓我与宇宙,加以解析,只是色受等法,互相积聚而已。本无实我,亦无实宇宙,如剥蕉叶,一一剥落,便不见有实物故。

五蕴之说,始自释迦,《阿含》可考。但《阿含》译为五阴。阴者隐覆义,谓若执此色等法,便隐覆真性故。阴、蕴二义,须兼取为佳。

佛家说蕴,以破执我执物之见,物我俱亡,方显自性清净,此中自性,即谓吾人自己本性。但此自己,又不是小己之谓,乃即吾与万物同体之本来清净体性,说名自己本性。《心经》所谓“无挂碍无恐怖”是也。挂碍与恐怖,其相状极微细沉隐,人皆为此所困而不自觉。此皆执我执物所致,破执即自性显矣,自性上元无此。或者闻五蕴无实,便计人生虚妄,而起厌想,此不善学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