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关系视角
如果想要理解中国思维的关系本质,并从中获得帮助,必须培养以“关系”(relational)视角看待事物的能力。“关系”在这里不仅指人际关系(Tsang,1998;Tsui and Farh,1997;Xin and Pearce,1996),它更是一套逻辑思维体系,是一种将我们所感知到的事物赋予意义,并将之系统化的思维方式。
关系视角是一个复杂且微妙的视角,远非一篇文章所能详尽阐述。为了让读者对此视角有一个大致的理解,本章把它定义为一套思维体系,在这种思维体系中,任何概念和主体都没有一成不变的定义,而是根据所处的情境来定义。在这套思维体系中,悖论并不是非理性的状态,人们也不需要通过消除对立双方中的一方来达到理性状态。相反,悖论的主体双方彼此共存且相互依赖。
2.1.1 关系视角的文化基础
对一些人而言,当面对一组对立的概念,比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竞争与合作、朋友与敌人,这种格式总会强化概念之间的对立性。西方思维通常用一种非此即彼的分析模式看待对立概念(Lewis,2000),将对立面之间的张力简单地以极化的方式来处理:要么你是朋友,要么你就是敌人。
以关系视角看来,对立的双方并非孤立存在的,而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依赖并在彼此共存的框架中相互连接、互为一体(Chen,2002)。中文里常常并列着看似相互矛盾的概念,这些概念是为了产生一种新的可能性,而不是为了消除某些概念存在的可能性。比如“内外”这个词,包含“内”和“外”这一组对立概念,把它们并列起来,表达的是“无处不在”。同样地,“矛”和“盾”这一组对立概念的组合,可以形成“矛盾”这个新的概念,用以表达对立双方的冲突。“多”和“少”这一组对立概念的组合,则形成“多少”这个描述数量的新概念。[1]正是遵循这样的思维模式,中国人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拼接在一起,产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1.2 关系视角中的平衡与和谐
儒家思想的理想状态是于全部关系中寻求平衡与和谐。“中国”一词本身就反映了这种诉求,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中国”是“中央之国”之意,但在哲学本源上其实反映了中国人“居中”的思想。所谓“居中”,其内涵是达到个人生活和世界观层面的平衡与融合。
“中和”是儒家哲学所提倡的兴国安邦之道(Chen,2001)。《中庸》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在道家哲学中,和谐借由“无为”或“顺应”之道来实现。值得一提的是,顺应并非消极待命,而是不断主动调整自己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从根本上讲,顺应就是一种基本的关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重新定义、自我调整。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永不停止,且每次变化都需要主体系统做出相应的再调整,所以,灵活性与开放性被视作极其重要的美德。
[1]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语中充斥的对立性习语,要么是为了消除某些概念存在的可能,要么就毫无意义。例如,“既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就说明“哪里也不在”;一种动物被形容为“非鱼非鸟”是令人费解的;“人和野兽都不适应的一天”,则意为无法让任何生物存活下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