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国家文化利益与外语教育
第一节 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
一、国家文化利益的内涵
(一)国家文化利益概念的界定
要研究什么是“国家文化利益”,应先明确什么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国家”和“利益”两个名词的组合词。针对“国家”一词,学界通常从“政治国家”“民族国家”和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三个层面来理解。“政治国家”是指永久占有某个特定地域、在政治上组织一个几乎完全摆脱了外来控制并拥有强制性权力以维持其内部秩序的主权政府之下的实体;“民族国家”是指具有近乎共同血统、历史、语言等并构成为国家或居住在某个地域的人类共同体;一般意义上的“国家”是指一个拥有其自己的政府的国家的地域。由于本书研究的对象为“语言教育政策”,而语言是民族的徽记和标志,与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密切相连,因此本书所定义的“国家”是“民族国家”,即建立在文化同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由本民族的统治阶级统治并代表全体国民利益的主权国家。根据其对内、对外职能的不同,“国家”在国内意义上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在国际意义上反映其全体民众的需求。
利益作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产生于人类的需求之中。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他还指出:“利益是社会化的需要,是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需要。”国内学者洪远朋指出:“利益是人们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和,以及其他需要的满足。它既包括自然利益或环境利益、社会利益、经济利益,还包括精神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等。”张怡指出:“利益是人们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并且只能通过一定社会关系才能发生的指向、拥有和享用,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事物、状态、关系等。”孔爱国指出:“‘利益’就是‘好处’,或者说是潜在的‘好处’。这里的好处是行为者本身对目前或未来所估计的、具体的、单一的、成为关心对象的可能性的机会。行为者的利益存在于其行为之中,是其行为的导向器。”吕健指出:“利益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下,人们能满足自身需要的现在和未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和,以及来自社会的其他需要的满足。”其实,“利益”就是利益主体需要的好处,是其生存与发展所需条件的总和。利益的基础是需要,没有需要就没有利益。利益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利益主体的能力或所掌握的资源得以实现。
那么,究竟什么是“国家利益”?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国家利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西方现实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汉斯·摩根索认为,国家利益应以权力(军事权力)来定义,国际政治就是一个权力斗争、国家私利主导的过程。摩根索明确指出“用权力界定的利益概念是帮助现实主义找到穿越国际政治领域的道路的主要路标”。他认为“国家利益的概念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逻辑上所必需的利益,是指相对永久存在的利益,如领土完整、国家主权、文化认同等,是关系国家生存的核心或生死存亡的利益;二是随环境变化而变化的利益,它则依环境变化而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容,是次要利益、可变利益”。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思·华尔兹指出:“任何国家的最根本利益都是自我生存,是国家安全。并且,保障国家安全的基本手段是国家物质能力的提高,尤其是与国家安全直接有关的军事实力的加强。”美国政治学家弗雷德·桑德曼指出:“国家利益就是价值观念。”他曾说:“当我们谈国家利益时,我们是在谈价值观念,是某一社会的一部分人、许多人或者所有人所拥有的价值观念。”同样,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也从价值观层面来定义国家利益。他指出:“国家利益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所有美国人关心的问题。国家利益包括安全和物质上的考虑,也包括道德和种族上的考虑。”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提出:“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对国家利益的不断界定常常不是外来威胁的结果,也不是国内集团的压力,而是由构成和赋予国际政治生活以含义的国际共享规范和价值观所形塑的。”对于国家利益的内涵,建构主义认为国家利益不仅包含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还包含精神利益,尤其是集体自尊应成为国家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集体自尊是一种集体认同界定下的精神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种国际互动、一种国际中的“他”对“我”的观念。“他民族”对“我民族”的承认度越低,“我民族”对集体自尊的要求越高,一国对国家尊严利益或其他精神利益就越紧迫。
国内学者阎学通指出:“国家利益是一切满足民族国家全体人民物质和精神需要的东西,在物质上,国家需要安全与发展,在精神上,国家需要国际社会的尊重与承认。”王逸舟把国家利益界定为“民族国家追求的主要好处、权利或受益点,反映这个国家全体国民及各种利益集团的需要与兴趣”。朱炳元指出:“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维护和创造本国大多数居民共同生存和发展需求的诸因素的综合,是主权国家在国际环境中生存和发展需求的综合体。”
结合以上定义,国家利益是国家满足和维护其生存与发展的需求的总和。国家的需求既包括对物质的需求,也包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因此,国家利益的内容不仅包括国家经济、政治、安全利益,还包括精神需求层次的文化利益。
那么,什么是“文化”呢?“文化”一词在英文和法文中为culture,在德文中为kultur,其最初形式是cultura。cultura来源于拉丁语colere,含有耕耘、培植的意思。”各国的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做出了不同的解释。1952年,两位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探讨》一书中列举了从1871年到1951年80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有161种之多。本书从众多对“文化”的定义中列举几个有代表性的定义。英国学者爱德华·泰勒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杂整体。”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文化是人类生产或创造的,而后传给其他人,特别是传给下一代人的每一件物品、习惯、观念、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美国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指出:“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得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它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即历史的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带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辞海》将文化分为广义的文化和狭义的文化。“广义的文化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社会的意识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与组织机构。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个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指出:“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的解释是“广义的文化总括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能力、物质的和精神的全部产品。狭义的文化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设施,以与世界观、政治思想、道德等意识形态相区别”。
由于本书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教育政策,因此根据研究与论证的需要,本书取“文化”的狭义意义,认为文化是包括语言、文学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即精神文化。在每一种文化中,其构成最核心、最稳定且把文化塑造成一种特定文化的部分往往是文化的精神层面。从文化理论和文化建设的角度来讲,狭义的文化即人类的精神现象和精神产品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化。
由此,国家文化利益可以定义为国家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总和。国家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国家的物质需求一样,都是国家生存发展需求的体现,也就是说,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利益在文化层面的延伸,它对国家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
(二)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安全利益的关系
如前所述,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其中,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文化存在形态,受到国家安全、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制约,又反映和体现前者的利益,并以其所包含的“道义目标和理想追求引领着国家利益的方向”,为国家的安全、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任何一国的国家利益中都包含着道义目标和理想追求,避免仅追求自身现实的物质利益。这样才能凝聚国民的认同和支持,引领国家发展的方向。国家无论大小,概莫能外。因为它涉及国家的软权力,是展示本国优秀文化价值观的机会,也会增强本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说服力和吸引力。
1.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安全利益的关系
国家安全利益是国家利益的主要成分和重要基础,是“一个主权国家为保证自己在国际社会中作为独立政治实体的存在与发展不受各种威胁的基本需求”。国家安全利益具体包括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制度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等国家生存利益。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文化融合与文化冲突日益凸显,文化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文化安全与政治经济军事安全一样,一旦受到威胁,会对国家的生存与发展造成巨大损害。全球化既带来了不同民族之间文化的融合,也无形中导致了文化霸权的出现。一些西方大国凭借其经济、科技、军事上的强势,大力推行文化霸权主义,试图将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念强加于世界所有民族。因为他们意识到,在当代,赤裸裸的军事干预已不合时宜,谋求文化霸权则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可以说,这种文化霸权是文化帝国主义在当代的一种延续,是一种隐蔽形式的入侵。面临这种入侵,我们必须从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建立一套国家安全预警机制,否则国家的安全利益及国家整体利益必然受到威胁。
2.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经济利益的关系
国家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主要表现为一个国家对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繁荣等方面的需求。它包括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及本国在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的经济权益等。可以说,国家经济利益是国家最基本的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前提。全球化的到来使国家经济利益与文化利益的关系日益密切,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首先,国家的经济利益为国家的文化利益提供物质保证,只有当国家经济利益得到满足之后,对于国家文化利益的追求才会提升。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对文化的需求较高,经济实力弱小的国家对文化的需求相对较低。其次,国家文化利益又为国家经济利益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一国文化利益的实现有利于国民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并能够把文化利益转化为社会的精神动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国家文化利益促进了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文化产业的壮大和文化市场的繁荣则进一步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利益的实现。例如,当前美国等世界大国正是利用其文化的吸引力发展其文化经济战略,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3.国家文化利益与国家政治利益的关系
国家政治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在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国家主权、国际承认、国家地位等方面的需求,其中,国家主权则是政治利益的核心”。国家政治利益在国际层面体现在维护国家主权、人权,国家间的结盟与断交等,在国家内部层面体现在处理好政府与民众、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国家各民族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各方面关系等。
国家政治利益与文化利益是密不可分的。首先,国家政治利益为国家文化利益提供政治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府运作过程、政府的合法性等都会为国家文化利益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同时,一个国家主权的存在与否也决定了国家文化主权能否得以实现。其次,国家的文化利益为国家的政治利益提供精神动力,促进国家政治利益的实现。国家在实现文化利益的过程中,能够以文化产品和文化观念的形式对政治活动中产生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予以满足。正是文化利益的这种精神力量强化了人们对社会政治秩序和政治权力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政治利益的实现提供了精神动力。
综上所述,国家文化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的安全、经济和政治利益密不可分,它和国家物质利益一样,是一种具有终极意义的根本利益。正是这种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方式,是国家利益根深蒂固的体现。因此,只有加强对国家文化利益的重视,才能更有效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民族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二、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分析
(一)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分析理据
国家文化利益是国家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总和。那么,国家的生存发展都存在哪些精神文化需求呢?提到“需求”,美国心理学家克雷顿·奥尔德弗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提出的人本主义ERG需要理论,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奥尔德弗认为,人们共存在三种核心需要,即生存(existence)需要、关系(relation)需要和成长发展(growth)需要。其中,生存需要是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它包括马斯洛提出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关系需要指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而发展人际关系的需要。这种需要通过与其他人接触和交往得到满足与尊重。成长发展需要是这三种需要中级别最高的需要,是个人通过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最终达到自我实现的需要。奥尔德弗的ERG需要理论比较完善,层次分明,因此经常成为企业分析员工需要层次,从而制定相应管理策略的理论基础。
(二)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层级分析
ERG需要理论不仅可以用来分析人的需要,也可以用于研究国家的需要,因为国家是人格化的实体,是由人作为最小单位组成的实体。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得以生存的最根本的文化需要是维护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保证国家文化主权不受侵害,文化安全不受威胁,这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不应该是孤立存在的,尤其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间的合作日益密切,孤立只会导致被动和落后。因此,国家要通过文化传播促进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互动并建立友好往来,建构温特所称的“康德”式的友谊,从而提升国家形象,为国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这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保证。同时,国家的生存和发展还需要来自国家内部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的提升,这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内驱动力。因此,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图2-1)。维护并实现国家文化利益,必须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保护国家文化安全不受来自外界的威胁,加强与不同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本国文化的对外传播,在国家内部提高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忠诚度,维护本民族文化尊严,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

图2-1 国家文化利益的维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