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的艺术哲学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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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美与崇高

在《艺术哲学》中,谢林不仅关注了艺术与美,也较为细致地论述了崇高的本质、崇高的类别,还探讨了崇高与美的异同。

崇高,是文学等艺术在创作中永恒的追求。西方从古希腊悲剧开始,中国从《诗经》与《楚辞》开始,都把表现崇高(壮美)作为文学的一种有意识的追求。关于崇高的理论,在西方不仅拥有久远的历史,而且得到持续的关注。从古罗马的朗吉弩斯到18世纪英国经验哲学美学的代表博克,再到德国古典哲学美学的康德与席勒等,都给予崇高充分的研究和细致的论述。谢林的艺术哲学思想对前人多有借鉴与传承,这在崇高论部分体现得就比较明显。他既参考了康德的崇高论,也借鉴了席勒的相关论述,但也有所突破。在康德、席勒等前辈的著述中,通常都是把美与崇高相提并论。谢林也把崇高与美并列起来研究。

一 崇高的本质与根源

与其对美的论述一致,谢林依然是从有限与无限的关系来规定崇高的本质的。

谢林明确提出:“两统一体中的前者使无限者呈现为有限者,主要是作为崇高者显现于艺术作品中;而后者则使有限者呈现为无限者,主要是作为美好者呈现于艺术作品中。”[44] 要理解这段话,需从谢林“艺术哲学的一般构拟”的总体思想出发。谢林把艺术划分为造型艺术与语言艺术,它们分别对应哲学的两大序列,那就是现实序列与理念序列。前者的对象为一统一体,在该统一体中,无限者被视为有限者,可称作狭义的诗歌——这一序列的构拟,与自然哲学相应;第二序列的对象,为另一统一体,在此统一体中,有限者呈现为无限者,可称为艺术中的艺术——这一序列的构拟,与总的哲学体系中的理性主义相应。引言中的“两统一体”就是指上述的两种统一。无限者,不是别的,就是谢林所言的“绝对”、宇宙、上帝或“神灵”。既然真正的无限本身是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它是难以直接为人所直观的,或者是以有限的形式来表现无限,或者是借助感性的无限事物来象征性地直观无限,前者是美,后者就是崇高。绝对无限者映照于一般经验物体之上,成为可观的奇异的宏大者,这即是感性的无限者。它像一面镜子,目的是借以映现真正的无限者。也就是说,只有使感性无限者成为象征,才有可能直观到真正的无限者,即“无限者在其中被直观的象征,在其有限的本性中显现为无限者”[45]。所以崇高也可以作如下定义:“如果无限者被纳入名副其实的有限者,有限者则被视为无限者,我们则将这一切发生于其中的对象视为崇高者。”[46]

但谢林同时也意识到,“不可能存在对无限者更为完满的直观”[47]。他不惜大段引用席勒《论崇高》中的话来阐述这一点。概言之,对一个经验主义的观察者来说,他非轻而易举臻于绝对直观,只有当更高的直观的无限的对象降至一般现象,并与感性直观不可估量相合,他才可能借以映现绝对宏大者、无限者本身。之所以如此,是观察者特意唤起自身对无限者本身直观之力,以期使感性无限者作为一般形态从属之,并感到其理念超越那些至高者。这样,自然(不可估量的自然,通常被视为无限者本身)始可将其呈现于观察者面前。在自然的无限者中,这种对真正的无限者的直观,乃是任何人所固有的诗歌。

对观察者来说,自然中的较为宏大者将成为崇高者,它也同时成为绝对至大者的象征。所以说到底,在感性无限者中被直观的无限者,居于主导地位,感性无限者因为是有限的,只能作为一般形态从属之。既然崇高乃是无限者之呈现为有限者,无限又是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崇高的根源显然不在外在现实,而在主体的心灵。这就对欣赏者有所要求。卑下与怯懦者是无法感受和体会崇高的,因为其“精神和理性范畴的松弛、软弱和怯懦,在思维中同诸如此类高超景象相背离;这些景象将他们自身那可鄙的猥琐之可怕情景展示在他们面前”[48]。在崇高对象的宏大和广袤的反衬下,卑下与怯懦者只会感到渺小和恐惧;而拥有伟大思想和英雄行为的人在面对感性可怖者和至大者时,则能够克服不安与恐惧,转入最高的自由和超尘世的快慰。

谢林以悲剧的崇高来阐明崇高的主体性。谢林认为真正的悲剧性的崇高基于两种条件:精神个体在自然之力下筋疲力尽,同时又通过其心灵体制居于上风;更重要的是,主人公只是通过无法成为自然作用,而只有通过心灵体制,成为胜利者。要言之,在悲剧中,有限者被心灵的精神体制的无限性所战胜。而精神体制,“依然无非是同主体相关”[49]。在此,谢林特别推崇索福克勒斯的悲剧。悲剧中的崇高者可以置身于一切苦难之上,而自然中的崇高者,犹如在整个悲剧和艺术中,使灵魂得到净化,使之摆脱具有限制性的苦难。

二 崇高的类别与特征

在谈论崇高时,谢林不仅多次引用席勒的相关论述,也借鉴了康德的观点,比如在崇高的类别上,谢林基本接受了康德的分类。

谢林指出他探讨了两种崇高者:其一,自然就其广袤而论、对我们的感知能力来说绝对伟大和无限;其二,自然就其威力而论,对我们的体力来说犹如上述,——而对真正的无限者说来,它本身无非是较为宏大和较为无限。[50] 谢林概括的这两种崇高,可分别对应于康德的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51]。谢林还进一步分析说,这两种崇高,就形态而言,都是某种有限者,但应被视为无限者的有限者,并作为象征与之等同。其实现系凭借两种方式:或者有限者绝对无定形,或者有限者绝对定形,最终实现此与彼相契合。

除此,谢林还言说了第三种崇高:混沌。谢林指出:“自然之崇高,不仅是就其超过我们感知能力的规模,或者就我们的体魄之力所无法克服的威力而言;自然之崇高,总之在于混沌。”[52] 混沌,超越于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之上,它乃是绝对形态与绝对无定形的同一。在谢林看来,“混沌”是对崇高者的基本直观。因为无论是对我们的感性直观说来不可企及的庞然大物,还是对我们体魄之力说来不可抗拒的可怖之力,我们在直观中只是视为混沌。因此,混沌可视为无限者的象征。

相较于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混沌作为崇高的基本形态,与绝对之关系更为密切。谢林不仅认为“对混沌本身的基本直观,植根于绝对者的直观”,还把“绝对者的内在本质归结于始初的混沌”[53]。谢林指出正是在这里,发现绝对形态与无定形之上述同一。崇高的基本特征是无形式,这由混沌的崇高得以体现。即“绝对者中的这一混沌,并非对形态的简单否定,而是高级的和绝对的形态中的无定形,亦即无定形中之高级的和绝对的形态”[54]。绝对的形态就是无定形,两者是同一的。而混沌就是绝对形态与绝对无定形的同一。

此外,通过对混沌的直观,理性臻于对绝对者的普遍认识;不论是在艺术中,还是在科学中,皆然。由此可见,在谈及崇高的时候,谢林与康德一样,都意识到理性的重要性。但与康德强调理性至上不同,谢林则指出,如果妄图凭借理性穷尽自然和历史中的现象的混沌,则是徒劳的。

三 美与崇高

艺术作品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崇高的。美与崇高既然是两个概念,那就必然存在差异。在崇高者中,感性无限者为真正无限者所战胜;而在美好者中,有限者重新呈现,并作为无限者的形象。在崇高者中,有限者似乎呈现于对无限者的反抗中;而在美好者中,两者处于调和状态。所以谢林得出结论:“美好者与崇高者的关系,在此与彼被视为对立者的条件下,应当如此。”[55] 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中,谢林也提出“美与崇高在某些方面又相互对立,例如一种自然景致可以美而并不因此就崇高,或可以崇高而并不因此就美”[56]。但他也强调,美与崇高的对立仅仅是在直观的客体方面,而不是在直观的主体方面发生的对立。

就全部艺术来说,崇高与美的差异和对立表现为诗(语言艺术)与艺术(造型艺术)的对立:语言艺术所表现的是永恒的观念,更接近于绝对和无限,所以属于崇高的一类;造型艺术是个别的具体形象占主导地位,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因而属于美的一类。更进一步,在语言艺术和造型艺术的各自领域内,又以特殊方式表现出崇高与美的对立。在语言艺术中,这种对立表现为席勒所说的素朴诗与感伤诗的对立:素朴的诗是崇高的诗,感伤的诗则更近于美。在艺术中,崇高与美的对立则呈现为风格与手法的对立。两对立者中,风格是绝对的,而手法则是非绝对的,前者属于崇高,后者属于美。

谢林认识到美与崇高的差异,但他似乎更为强调两者的一致。在摆出上述几组艺术领域内的对立之后,谢林最后指出,崇高与美之间,对立只是相对的,在本质上则是统一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

在谢林看来,美和崇高不仅都是以同一个矛盾为依据,而且都是从同一根源生发出来的,构成其最终本质的也是同一个东西,那就是绝对、无限、上帝或神。因此,谢林后来修订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美与崇高之间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客观的对立:真实的、绝对的美的东西总是崇高的,崇高的东西(如果是真实的)也是美的”[57]。而在《艺术哲学》中,经过对崇高与美的细致比较,他也断言说“崇高者与美好者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和根本的对立,所存在者无非是数量的对立”[58]。凡是真实的、美的东西总是崇高的,而一切崇高的东西(如果是真实的)也是美的,所以,不能把“美的艺术作品”和“崇高的艺术作品”对立起来,二者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

可以看出,在谢林这里,崇高与美有外在的、数量上的差异,但在本质及根源上,则是同一的,是彼此渗透、相互转化的。这可谓是谢林辩证法思想的一次具体显现。但因为表述问题,有时也会给人以自相矛盾之感。还有上面在谈论崇高的时候,谢林提出“只有在艺术中,客体本身才是崇高的”[59]。这就否认了自然对象的崇高。可在具体论述的时候,他又多次直接谈论自然对象的崇高。

其实,这种前后矛盾的表述在谢林的《艺术哲学》及《先验唯心论体系》中曾数次出现,这表明随着对问题的认识的改变,作者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不惜否定自我以获得真理。恰如里希特对费希特与谢林作对比时所说的:“两人都长着一双昆虫的眼睛,费希特的双眼僵死不动,死死盯着一个方向,而谢林长的则是一双复眼,可以看到四面八方,特别是朝后看。”[60] 但不容否认,这也会给读者造成理解上的困难。这在下文谢林关于艺术与自然关系的看法上,同样如此。


[1][俄]古留加:《谢林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99页。

[2][德]曼弗雷德·弗兰克:《德国早期浪漫主义美学导论》,聂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3][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

[4][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6页。

[5][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6][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27页。

[7][德]谢林:《艺术哲学》下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419页。

[8][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42页。

[9][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译前言”。

[10][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26页。

[11][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4页。

[12][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3—274页。

[13][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94页。

[14][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63页。

[15][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5页。

[16][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5页。

[17][德]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6—68页。

[18][俄]古留加:《谢林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6页。

[19][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8页。

[20][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8页。

[21][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6页。

[22]张旭:《在后现代发现谢林》,《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23][匈牙利]卢卡奇:《理性的毁灭》,王玖兴等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页。

[24]刘小枫:《诗化哲学》,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06—107页。

[25]蒋孔阳:《德国古典美学》,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6页。

[26][匈牙利]卢卡奇:《理性的毁灭》,王玖兴等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页。

[27][德]瓦尔特·比梅尔:《当代艺术的哲学分析》,孙周兴、李媛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277页。

[28][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6页。

[29][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0页。

[30][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5页。

[31][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32][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38页。

[33][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4页。

[34][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35][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6页。

[36][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0页。

[37][意大利]翁贝托·艾柯:《美的历史》,彭淮栋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340页。

[38][美]C.J.杜卡斯:《艺术哲学新论》,王珂平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1页。

[39][英]赫伯特·里德:《艺术的真谛》,王珂平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页。

[40]参见余虹《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8页。

[41][德]莱辛:《拉奥孔》,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页。

[42][意大利]翁贝托·艾柯:《美的历史》,彭淮栋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43]刘旭光:《实践存在论的艺术哲学》,苏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1页。

[44][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7页。

[45][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页。

[46][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7页。

[47][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页。

[48][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9页。

[49][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页。

[50][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29页。

[51][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册,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6页。

[52][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页。

[53][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131页。

[54][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1页。

[55][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4页。

[56][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0页。

[57][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石泉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0页。

[58][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页。

[59][德]谢林:《艺术哲学》上册,魏庆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页。

[60][俄]古留加:《谢林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