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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明的分类
并不是所有的发明都是等价的。当它们被应用于市场化的产品时,这些区别会尤为显著。公司如何创造发明?如何把这些发明妥善地作为知识产权来处理?如何运用这些知识产权去创造新的产品创新?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是很关键的。如图1-4所示,发明可以主要分为3个种类,定义如下。
图 1-4 发明的分类
●基础性发明:基础性发明是应用的基础。它们大多属于新型的“原材料”,比如尼龙或晶体管的发明。尽管这些发明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但真正的革新性价值却依赖于以此为基础所创造出的另两种发明:功能性发明和产品发明。
●功能性发明:功能性发明主要是基础性发明的具体应用。以尼龙搭扣(使用了尼龙)和集成电路(使用了晶体管)举例来说,功能性发明可以直接转化为产品发明。功能性发明还能相互组合用于第三类发明: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集成了一个或多个基础性、功能性,以及其他产品发明的产物。例如,在诸如童鞋等容易松开绳结的地方应用尼龙搭扣就可视为一个产品发明。它用到了一个功能性发明(尼龙搭扣),并且间接地使用了一个基础性发明(尼龙)。
所有这些类型的发明一旦开发成为产品,进入市场运作,并被消费者接受就可以成为某种创新。父母们很乐意给孩子们穿带有尼龙搭扣的鞋子,却很少有人会觉得:“哇,尼龙真是太酷太富创新性了。”
能不能把这3类发明(基础性发明、功能性发明、产品发明)看做是同等重要的创新,取决于消费者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以及日常具体用到了哪些类型的发明。这其中的关键仍在于,这些发明所带来的革新性的影响和价值的多寡。
像Bob那样思考
●我们手中的发明属于哪一类?
●我们的发明是基础性发明、功能性发明,还是产品发明?
●我们想要创造哪一类发明?
●我们需要哪种类型的发明来创造新的、创新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