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驿马车
我已在前文中表述了关于英格兰圣诞节的一般看法,然而我不禁也想通过一些亲历的圣诞节趣事来进一步阐述它们。为此,我恭请我的读者们暂且将平日的精明和拘谨放在一旁,拿出假日里率性而为、洒脱不羁的娱乐精神来阅读下文。
那是十二月,在圣诞节的前一天,我乘坐驿马车在约克郡行了很长一段路程。马车上有些拥挤,里里外外都坐满了乘客。言谈间,我得知他们大多是要前往亲戚朋友的大宅子参加圣诞晚宴。一同带上车的篮子箱子里装满了野味和珍馐,打来的野兔挂在车上,长长的兔耳朵在车夫的座位旁晃荡着——这些都是远方的朋友为当晚的宴席带去的贺礼。三个面色红润的学童和我一起坐在车厢里,他们和我在这个国家所见到的其他孩子一样,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男子汉的气概。他们兴高采烈地回家过节,打算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在一旁听这些小淘气们构想伟大的玩乐计划是一段十分愉快的经历。有整整六周的时间不用受可怕的书本、教鞭还有老师的约束,他们要趁着解放期间干几番大事,尽管那些大事听上去就行不通。他们期待和家人团聚,也想念家里的阿猫阿狗。为了让小妹妹们高兴,他们还准备了不少礼物,把口袋塞得满满的。而他们似乎最迫不及待想见到的,是班特——我后来才听出那是在说一匹矮脚马。据他们所说,它是自布塞弗勒斯[1]的年代以来最优秀的马匹,它所拥有的优点比其他所有战马都要多。它小跑时多么矫健!它疾驰时又多么迅捷!它一定会这样那样跃起——整个乡野里简直没有障碍是它跨不过去的。
孩子们受到了车夫的特别关照,而只要有机会,他们就缠着他问东问西,讨好着称他是世上最好的人。事实上,我不禁注意到车夫比往日更加忙碌,神态也更自得。他的帽子稍稍斜向一边,外套的扣子眼里插了一大束圣诞节冬青。一直以来,车夫都是一个事事操心、忙忙碌碌的形象,在这个季节里尤是如此。因为人们都忙着把礼物送来送去,他接受的委托就变得格外多。这里,我希望未能同行的读者们能够不介意,请你们大致想象一下车夫的形象。这个群体人数众多,肩负重任,穿着特定的装束,保持着特有的行事习惯,说着内行的语言,形成了独特的气质。他们会觉得自己很特别,但其实干这个行当的都是这副派头。如此,不论你们在哪里看见英格兰的驿马车车夫,都不会把他错认为是从事什么别的职业的人或是神秘人物。
车夫都有一张阔脸,脸上总有些发红,好像血液过猛地涌进了皮肤的毛细血管。由于好喝麦芽酒,他总是处于微醺的状态而情绪高涨。他本就身材壮硕,裹上层层衣物后更显臃肿,就像被包住的花椰菜,而那件长长的大衣会一直包到他的脚跟处。他常戴一顶宽檐低冠的帽子,脖子上绕一大圈彩色的围巾,特意在胸口打个结再塞进怀里。他夏天会在胸前的扣子眼里插上一大束鲜花,而这个时节则多半插些讨乡下小姑娘们欢心的饰品。他的马甲通常颜色鲜亮带着条纹,他会把紧身的齐膝裤扯到膝盖以下,再套上一双长及大腿的马靴。
这套服装其实相当考究,他为有这么一套上好料子做的衣服感到自豪。虽然他的相貌不甚出众,但英国人与生俱来的整洁与得体在他身上也有所体现。一路上他神气活现,十分享受众人瞩目的感觉,不时与村子里的主妇们聊上几句。女人们把他视作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人,天真的乡下少女甚至把他视为知心人。每当到达驿站更换马匹时,他便潇洒地扔下缰绳,把牲畜们交给驿站的马夫照料。因为他的职责只是驾车从一个驿站到达另一个。
下了马车,车夫把手插进大衣口袋里,派头十足地在旅馆的院子里转悠。这时他身边一般会围上一群心中艳羡不已的马夫、马童、擦鞋匠或是不知姓甚名谁的食客(食客们寄居在旅馆,靠跑跑腿打些零工换取进厨房饱餐一顿或是去酒吧蹭些酒水的特许)。他们都把车夫当作神使一样崇敬:牢记他说过的行话,附和他关于马匹的看法以及其他与骑马有关的见解,尤其还会竭力模仿他的神情举止。衣衫褴褛的小孩子只要还有一件外套披在身上,就会学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学他的步态四处转悠,说他常说的俚语,活像一个小小马车夫。
或许是因为我心里轻松愉快的情绪占了主导,我觉得旅程中见到的每个人都是满脸喜色。然而,驿马车是真的充满活力,一旦开动起来,整个世界都随之而动。进村的时候车喇叭响起,立刻引起一阵骚乱。村里的人们急急忙忙赶来迎接好友,要下车的人们用包裹和纸盒之类的东西给自己开路,但一时半会儿还是难以从人群中脱身。与此同时,车夫要处理一大堆琐碎的委托。给这户人家带只野兔或雉鸡,帮那家酒馆送个包裹或是报纸,也给又羞又喜的女佣捎去乡下爱慕者那形状特别的情书,还不忘趁机调侃一番。马车轱辘辘地穿行于村舍间,人们都凑到窗前观看,于是你也能从车里瞥见他们带有乡土气息的脸庞,瞧见几个花儿一样的少女咯咯地笑着。角落里聚集了一群闲散的庄稼汉和略有见识的人,他们占据了好位置,就是为了一睹马车经过的风采。但最明智的人们一般会聚集到铁匠铺,在他们看来,马车的路过是一件十分值得推测和遐想的事情。马车经过时,老铁匠停下手里的活儿,马蹄还搁在他腿上;库克罗普斯[2]一样强壮的汉子站在铁砧边上,停下尚在嗡嗡鸣响的铁锤,任由烧红的铁逐渐冷却;一身煤烟如同鬼魅一般的汉子戴着顶棕色的纸帽,本来奋力拉着风箱,此刻倚在把手边,让呼呼直喘的炉子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铁匠铺里烟尘升腾,黄绿色的火光明明灭灭,而他努力向外张望着。
或许即将到来的节日使乡村比平日里更添活力,在我看来,似乎人人都面色红润,精神饱满。野味、家禽等各种餐桌上的珍品都在村子里卖得火热,杂货铺、肉铺和水果店里挤满了顾客。主妇们手脚麻利地把自家的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新剪下的冬青枝带着鲜红的浆果开始出现在家家户户的窗户上。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一位前辈关于圣诞节筹备事宜的论述:“这下不论是公鸡母鸡还是火鸡,鸭子还是鹅,还有牛和羊通通都得宰了,因为接下来的十二天里,有一大群人的胃口好极了。赶紧的,把葡萄干和香料,砂糖和蜂蜜,都撒进馅饼和浓汤里。机不可失,让音乐响起来,年轻人就得跳起来唱起来才能暖和起来,老年人才蜷缩在火边取暖。女仆去市场采购,回来的路上想起没买平安夜要的圣诞卡片,得赶紧折回去。冬青和常春藤难以抉择,老爷夫人到底要不要穿马裤。骰子和卡牌便宜了男仆,厨子要是不傻,这会儿准在偷吃。”
同行的小旅伴们的叫嚷声把我从惬意的遐想中唤醒,他们快到家了。在剩下的几英里路程里,他们一直把头伸出窗外,辨认那些熟悉的树和房屋。不一会儿他们齐声欢呼——“我看见约翰了!还有老卡罗!班特也在!”小家伙们高兴地叫喊着,拍着手掌。
车道的尽头,一位身着制服、面色沉稳的老仆正等着他们,他身旁伴着一条老态龙钟的短毛大猎犬。至于孩子们眼里所向无敌的班特,则是一匹瘦弱邋遢的老马,鬃毛乱蓬蓬的,长长的马尾耷拉着,昏昏沉沉地站在路边,丝毫没有意识到一阵忙乱正等着它。
孩子们欢喜地围着稳重的老仆蹦蹦跳跳,亲昵地拥抱了老卡罗,它高兴得全身扭动。而他们最感兴趣的对象则是班特,都恨不得立即爬上它。约翰很是费了些功夫才说服他们按顺序骑马,年纪最大的先骑。
他们总算是启程回家了。一个骑在马上,让狗跑在前面,另外两个一左一右地牵着约翰。这样安排好以后,两个孩子立刻叽叽喳喳地问起家里的事来,滔滔不绝地分享学校发生的趣事,老约翰已然招架不住。我从后面看着他们,心里一时不知是欢喜还是惆怅: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儿时,跟他们一样,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放假简直就是世上最快乐的事情。后来,为了饮马,我们又等了一会儿。重新上路后,我在马车转弯时看见了一座整洁的庄园,我只能辨出门廊里有一位女士和两个小女孩的身影。接着我又看见了我的小旅伴们,还有班特、卡罗和约翰一行在车道上走着。我探出窗外,想见证这幸福的团聚场面,可惜路边的树丛遮挡了我的视线。
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一个村子,我打算在那里歇上一晚。走进旅馆的大门,从一边的窗户透出厨房的亮光,叫人立刻振奋起来。于是我走进厨房,眼前的场景让我赞叹百次也不为过。英格兰小旅馆的厨房就是这么的舒适整洁,又大又温馨。宽敞的屋子里挂了一圈擦得锃亮的铜锡容器,不少地方都点缀了圣诞节的青枝,天花板上吊满了火腿、牛舌和熏肉条儿,壁炉边上一台烤肉架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角落里还有一座钟在兀自滴答。一张擦得光洁照人的配餐桌放在厨房的一侧,上面摆了一整块冷牛肉和其他丰盛的圣诞佳肴,两大杯冒着泡儿的啤酒像是在站岗放哨。
饥肠辘辘的旅客在餐桌前狼吞虎咽,另一些则坐在炉火边的高背橡木椅子上,抽着烟斗,喝着啤酒,闲话些家常。女仆们衣着整洁,在精神抖擞的老板娘的指挥下忙前忙后,却还是逮着空子说些俏皮话,和炉边的客人们笑闹一番。这样的场景完全满足了穷罗宾[3]在仲冬时许下的卑微愿望。
“树木们脱下了绿叶帽,
向冬日致敬它银发飘飘;
慷慨的老板娘,愉快地招待我,
来一桶啤酒,我祝她世世安好;
别忘了烟草和一炉旺火,
它们在冬天里必不可少。”
——《穷罗宾的年鉴》1684
我到旅馆不久,门前来了一辆邮递马车。一位年轻的绅士走下来,借着些许灯光,我瞥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我往前挪了几步,想看得更清楚一些,这时他也瞧见了我。我没有认错,他就是弗兰克·布雷斯布里奇,我在欧洲旅行时曾与他同行,是个活泼幽默的年轻人。我们相谈甚欢,见到曾经的旅伴,总能让人忆起成百上千的愉快画面,那些非凡的经历,还有绝妙的笑话。旅馆的会面太过短暂,我们的话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得知我一路上就是考察些风土人情,并不赶时间,他便坚持邀我去他父亲的庄园作上一两天客,本来他也正打算去那儿过节,离这里也就几英里的路程。“那绝对比独自在旅馆吃圣诞晚餐要好得多。”他说,“我保证你能受到那老一套的热烈欢迎。”他的话很有说服力。我得承认,看过了人们为这普天同庆的节日忙碌准备,我变得不太情愿老是独自一人。因此,我当下就答应了他的邀请。马车已在门前备好,不多时我就在去布雷斯布里奇家老祖宅的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