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戈耳工的脑袋
故事相关背景:阿耳戈斯国王阿克里西俄斯请神喻,预言说他将死于女儿达那厄的儿子之手。阿克里西俄斯因此将女儿锁在一座铜塔里。主神宙斯化为金雨,令达那厄生下了神的儿子珀耳修斯。阿克里西俄斯于是把珀尔修斯母子装在木箱里扔到了海中。在众神的暗中帮助下,珀尔修斯活了下来,并长大成人,成就了一番英雄事业。
杂林别墅的门廊
——《戈耳工的脑袋》引言
一个美好的秋日早晨,在乡间杂林别墅的门廊下,聚集着一群快乐的小伙伴,在他们中间,还有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计划着一次采集坚果的小探险,而小家伙们已经迫不及待了,就等着那山坡的薄雾快快散去,秋日的暖阳洒满田野和草场,洒向色彩斑斓的丛林中的角角落落。那时,这个美丽宜人的世界将迎来最美好的一天。然而直到现在,晨雾依然弥漫在整个山谷。
山谷中平缓的山坡高处,伫立着一个大房子。
大房子方圆百码开外的景物均被山雾所遮蔽,唯有一些红的黄的树梢忽隐忽现,连同雾气一起被晨曦染上了金边。四五英里开外的南边是纪念碑山,它的山顶像是飘浮在云端。同样是在南边,更远的十五英里外,高耸着塔克尼克圆丘,看上去微蓝而朦胧,水汽氤氲,宛若海面,圆丘浮在上面,更显飘渺。近处,与山谷相邻的小山丘半隐在雾中。山间云环作带,层层绕到山顶。总的来说,满眼望去尽是云雾,几乎看不到地表了。
前文提到的那些孩子们,攒足了劲从杂林别墅的门廊下冲出去,奔跑在砾石小径或是沾满露珠的草坪上。我简直没法数清楚到底有几个小朋友,看上去不下九、十个,但也不会超出一打,男孩女孩,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他们有的是同胞兄妹,也有的是表兄妹,还有一些小伙伴,都是普林格尔夫妇邀请来杂林别墅的,好和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享受宜人的天气。我不敢该告诉你他们的名字,也怕给他们取其他孩子常用的名字,以我的经验,作者常常会因为不小心把真实的名字用到故事中的角色上而惹上麻烦。所以呢,我故意取了以下名字:报春花姑娘、长春花姑娘、香蕨仔、蒲公英小子、小蓝眼草、三叶草姑娘、越橘妞、樱草姑娘、小南瓜花、乳草儿、车前儿和小毛莨。当然,比起用在称呼孩子们,这些名字可能更适合用在一群小精灵身上。
这些小家伙们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以及爷爷奶奶可不想看到,孩子们在树丛和田野里四处乱跑,却没有正经的大人监督着。事实上,确实有人管着呢,大家还记得我在故事的开头提到的那个高个子年轻人么,就是站在孩子们中间的那个?他的名字叫做尤斯塔斯·布莱特(对于他,我必须告诉你真实姓名啦,因为他可是把这个讲故事的角色当作一种荣耀哦)。尤斯塔斯是威廉姆学院[3]的学生,我想,那时他应该是孩子们眼中令人起敬的十八岁。所以他面对着只有他一半年纪甚至三分之一年纪的小家伙们,比如报春花姑娘、蒲公英小子、越橘妞、小南瓜花、乳草儿等等,俨然就是一位长者了。他因为小小的眼疾,只能在学期一开始请了一两个礼拜假(如今许多大学生们都有这毛病,好像眼睛没病就不能证明他们学习的勤奋)。但在我看来,没有第二双眼睛能比尤斯塔斯·布莱特的眼睛看得更远了。
我们这位博学的学生像所有的北方大学生一样,身材修长,脸庞甚至有些苍白,但他神采奕奕,轻巧敏捷得似乎鞋子上长了翅膀。顺便提一句,由于他向来喜欢涉水过溪,跨越草甸,所以特地为这次小探险穿上了牛皮靴。尤斯塔斯穿着亚麻衬衫,戴着一顶布帽子,架着一副绿色的眼镜,与其说是为了保护眼睛,还不如说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庄重。其实,不管是出自哪种理由,他还真不如不戴眼镜,因为很快,越橘妞,那个淘气的小精灵,趁着尤斯塔斯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时,偷偷爬到他身后,一把抓下眼镜,架到自己鼻子上。结果,我们的大学生就忘记把眼镜要回来了。它掉到草丛里,只能静静地躺在那里直到第二年春天。
正如你所料,现在,我们的尤斯塔斯·布莱特因为一肚子有趣的故事已经在孩子们中间赢得了极高的名望。尽管在孩子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缠着他要他再多讲一个故事时,他会假装生气,但我怀疑,除了给孩子们讲故事,再也没有什么事能让他更快乐了。在大家等待晨雾散去的时候,三叶草姑娘、香蕨仔、樱草姑娘、小毛莨,以及他们的众多伙伴们,都恳求尤斯塔斯讲一个故事。你瞧,听到要他讲故事,尤斯塔斯的眼睛都亮了。
“是呀,尤斯塔斯表哥。”报春花姑娘开玩笑说,她是一个十二岁的聪明女孩儿,有着笑盈盈的眼睛和微微翘起的鼻子,“对于你那些磨掉我们耐心的长故事来说,早晨无疑是最好的讲述时间啦。这样我们就不太会在你讲到最精彩的时候睡着而伤害到你的感情,就像小樱草和我昨晚上那样,哈哈!”
“坏报春花。”六岁的樱草姑娘叫道,“我可没睡着,我只是闭起眼睛想象一下尤斯塔斯表哥给我们描述的画面啊。在晚上听他讲故事真好,这样我们可以在睡梦中回味;当然,早上听也好,我们可以醒着回味啊!我真希望他现在再讲个故事给我们听呢!”
“谢谢你,我的小樱草。”尤斯塔斯说,“就冲着为我在淘气的报春花面前辩护的份上,你就该得到最棒的故事。只是孩子们,我已经和你们讲了那么多童话,我都怀疑有没有哪个故事,是你们没听过两遍以上的。要是我再讲一遍,我还真怕你们会睡过去呢。”
“不会的,不会的!”小蓝眼草、长春花姑娘、车前儿还有其他六七个孩子叫道,“听了两三遍以后,我们会更喜欢那个故事的!”
对孩子们来说,的确是这样。一个故事,讲了不止两遍三遍,甚至重复上无数遍,反而能增加孩子们的兴趣。而对于尤斯塔斯·布莱特来说,有着那么多的故事资源,他可不想像年长的“故事家”那样利用孩子们的这个特点做文章呢。
“先不说我丰富的想象力,像我这样有学问的人,面对你们这群小孩子,如果还不能每天找个新故事的话,那就太遗憾啦。”尤斯塔斯说,“我来给你们讲些古老的故事吧,这些故事可是在我们的老祖母——地球奶奶还是个穿围裙的小女孩的时候就用来给她逗趣用的。故事大概有一百个,我一直奇怪,这些神奇的故事,不久前才被编成适合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图画书。可是,在此之前,却只有长着灰白胡子的老爷爷们啃着发霉的希腊文大部头,做着无聊的学问,研究这些故事是在何时何地出现,怎么出现以及为何出现的。”
“好啦好啦,尤斯塔斯表哥!”孩子们立刻叫道,“别再说这些故事的来由了,快开始给我们讲吧。”
“那你们都乖乖坐好喽。”尤斯塔斯·布莱特说,“得像小耗子一样安静,如果有一点点打断,不管是来自淘气的大报春花,还是来自小蒲公英或是其他人,我就用牙齿把故事咬断,把没讲完的部分吞下去哦。不过首先,我要问一下,你们有人知道戈耳工么?”
“我知道。”报春花姑娘说。
“那就管好你的嘴巴!”尤斯塔斯说道,他倒宁可小姑娘不知道戈耳工,“大家都别讲话,我给你们讲一个相当棒的故事,戈耳工的脑袋。”
这样,尤斯塔斯就开始讲故事了,接下来你就可以读到。他充分运用自己大二学生的学问,极尽巧思,融合从安通教授[4]那里获得的大量素材来讲这个故事。尽管如此,每当他大胆灵活的想象力迫使他打破陈规的时候,他会毫不顾忌任何古典文学的权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改编故事。
戈耳工的脑袋
珀尔修斯的母亲达那厄是一个国王的女儿。当珀尔修斯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一些恶毒的坏人把他们母子扔进一个箱子,推到海里让它漂走。海面上,狂风卷起波浪,推着箱子离开海岸。波涛把箱子推得上下颠簸,箱子里的达那厄把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惊恐万分,生怕那些巨浪卷起泛着泡沫的浪头要把他们娘俩淹没了。大箱子就这样漂啊漂,奇怪的是,它既没有沉没也没有被颠翻。在夜晚快要来临的时候,箱子漂到了一个岛屿的附近,落在一个渔夫的网里,被拉上了沙滩。这个小岛叫做塞里福斯岛,由国王波吕得克忒斯统治着,而这个渔夫恰好是国王的兄弟。
让人高兴的是,渔夫真是位仁慈而正直的好人,他一直善待着达那厄和她的儿子,直到珀尔修斯长大成人。年轻的珀尔修斯英俊强壮,充满活力,还善于使用各种武器。而长久以来,国王波吕得克忒斯也关注着这对随着箱子漂泊而来的母子。这个国王就不像他兄弟那样善良友好了,他心地恶毒,决定派珀尔修斯去执行一项危险的任务,从而借机杀害他,然后想法子折磨达那厄。坏心眼的国王想了好久,什么样的危险任务能让年轻人搭上性命呢?最后,一个恶毒的主意浮上心头,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危险的任务,能致珀尔修斯于死地。于是他召来了年轻人。
年轻人来到皇宫,看到国王高高地坐在宝座上。
“珀尔修斯。”国王波吕得克忒斯笑得很狡猾,“你已经长成了一个多么棒的年轻人啊!你和你的好妈妈一直受到我和我的好兄弟渔夫的照顾,我希望你不介意为我们的善意回报些什么。”
“请说吧,我的陛下。”珀尔修斯答道,“我愿意献出我的生命来报答您。”
“很好。那么。”国王脸上狡黠的笑容并未退去,他继续说,“我想请你去作一次小小的冒险;你是一位勇敢而有魄力的年轻人,无疑会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来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你要知道,我的好珀尔修斯,我想娶美丽的希波达米亚公主为妻。按照惯例,我要送公主一份来自异邦的礼物。我必须承认,去哪里找礼物来取悦这位有着品味高雅的公主着实让我费了不少脑筋。不过今天早上,我很得意自己想到了一件极妙的礼物。”
“那我能帮陛下去拿到这件礼物吗?”珀尔修斯热切地问道。
“要是你如我相信的那样勇敢的话,你就可以。”国王波吕得克忒斯极其和蔼地说,“我想献给美丽的希波达米亚的礼物是蛇发女妖戈耳工姐妹中美杜莎的脑袋。我就全靠你帮我带回来了,亲爱的珀尔修斯。由于我急着想要迎娶公主,你越早带回来戈耳工的脑袋,我就会越开心。”
“我明早就出发。”珀尔修斯答道。
“拜托了,我勇敢的年轻人。”国王开心地说,“对了,珀尔修斯,你在割下戈耳工的脑袋时,一定要给她利落的一剑,不要伤了她的脸庞。你务必完好无损地把它带回来,这样才符合美丽的希波达米亚公主高雅品位。”
珀尔修斯离开了宫殿,他没有听到波吕得克忒斯在他离去后发出的大笑,阴险的国王得意洋洋地看到年轻人已经落入了他的圈套。珀尔修斯要去取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脑袋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外面,每个人都很开心,因为岛上的大多数居民和国王一样邪恶,他们很想看到达那厄母子遭遇巨大的不幸。在这个不善的塞里福斯岛上唯一的好人就是渔夫了。每当珀尔修斯走过,这些人就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说坏话,挤眉弄眼,猖狂地纵声嘲笑。
“嘿嘿!”他们笑道,“美杜莎头上的蛇会把他咬死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戈耳工三姐妹,它们是世界上前所未有,未来也不可能出现的最奇怪最可怕的怪物,我简直不知道它们属于哪种怪物或者妖精。这三姐妹有那么点像女人,而实际上却是可怕的恶龙。总之,确实很难想象这三姐妹是什么样的邪恶生物。你相信吗,它们三个头上各长着一百条巨蛇作为头发,盘绕着,扭动着,蜷曲着,吐着信子,蛇的信子尖上还有叉状的利刺。戈耳工有着可怕的长獠牙,黄铜的爪子,全身披着鳞片,这些鳞片即使不是铁做的,也坚硬得像铁一样无法穿透。它们还长着翅膀呢,相当漂亮的翅膀,每一根羽毛都由闪亮的纯金做的,当戈耳工在阳光下飞行的时候,无疑是非常耀眼的。
不过,当看到它们耀眼地盘旋在空中时,人们都不会停下来注视,而是尽快地跑开躲起来。你会想,他们是不是害怕被戈耳工头上的蛇咬伤呢,还是怕被它们丑陋的獠牙啃下脑袋,或者怕被它们的铜爪子撕个粉碎?当然喽,可以肯定的是,这都是些危险的事情,但不是最危险的,也不是最难抵挡的。这些丑陋的戈耳工最可怕的地方是,一旦有哪个可怜的家伙盯着它们的脸看,他就会立马从温暖的血肉之躯变成冰冷的石头!
现在,你就清楚了,这个邪恶的国王为了陷害我们无辜的年轻人,计划了多么可怕的冒险。当珀尔修斯仔细想了一下这件事情,立刻发现,自己能平安带回蛇发美杜莎脑袋的希望渺茫,而变成石头的可能性却很大。先不说其他的困难,仅这一项就足以难倒一个比珀尔修斯更老练的人:他不仅要与金翼、铁鳞、长牙、铜爪、蛇发的怪兽作战,而且还必须闭着眼睛战斗,连看一眼与他奋战的敌人都不行。否则当他提起一只胳膊准备去战斗时,他就已变成了石头。他就得这样举着胳膊站上几百年,在风吹日晒中化为碎片。这对于一个想要在这个明朗美丽的世界里,做出很多勇敢的大事业,享受很多幸福的年轻人来说,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事情啊。
珀尔修斯想到这些令人悲伤的事,简直不忍心告诉他妈妈他接下了这个任务。他拿起盾牌,佩上宝剑,从小岛渡海来到大陆,找了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坐下,几乎要落下泪来。
当他正伤心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珀尔修斯。”声音问道,“你为什么那么伤心呢?”
珀尔修斯正抱头伤心呢,他抬起头来,循声看去。原以为只有他一人在这个地方,没想到还有一个陌生人在。这是一个活泼聪明,看上去相当伶俐的年轻人,他肩上披着斗篷,头上戴着一顶古怪的帽子,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弯弯的手杖,身边还挂着一柄弯曲的短剑。他的身形非常轻巧灵活,看上去常常锻炼身体,能很好地跳跃和奔跑。总之,这个陌生人看上去是那么快活、通达和热心(虽然他无疑还是有些小调皮的),珀尔修斯盯着他看就能感到快活起来。另外,作为一个如此勇敢的年轻人,珀尔修斯实在不好意思让人发现他像个胆怯的小学生一样含着泪水,毕竟,现在还不至于完全绝望。所以,珀尔修斯擦擦眼睛,尽可能地装出一副勇敢的样子,轻快地回答陌生人。
“我并没有很伤心啦。”他说,“只是在考虑一项我即将进行的冒险。”
“哈!”陌生人答道,“那么,和我说说吧,也许我能帮上你。我帮过很多年轻人完成那些起先看上去很困难的冒险哦。也许你听说过我,我的名字不止一个,但水银[5]这个名字最适合我。告诉我你的麻烦吧,让我们仔细聊聊,看看能做些什么。”
陌生人的言行举止着实让珀尔修斯心情一振。他决定把所有的困难都告诉水银,因为这样做也不可能让他比现在更糟糕了,何况他的新朋友说不定还能给他点意见,最后帮他度过难关呢。所以他简要地告诉陌生人目前的情况——国王波吕得克忒斯想要蛇发美杜莎的脑袋作为新婚礼物送给美丽的希波达米亚公主,以及他如何答应帮国王去拿到这件礼物但又害怕会因此变成石头。
“那真是太遗憾了。”水银调皮地笑着说,“你无疑会是一尊非常英俊的大理石像,被风化吹走之前还能挺立好多世纪呢。当然啦,谁都想做几年活生生的年轻人而不是做那么多年的石像。”
“哦,那当然!”珀尔修斯叫道,泪水又盈满了他的双眼,“而且,如果心爱的儿子变成了石头,我亲爱的妈妈怎么办啊?!”
“好啦,好啦,让我们祈祷结果不会那么糟糕吧。”水银安慰道,“如果世上有人能帮你的话,那就只能是我。尽管现在看上去前途险恶,我和我妹妹会尽全力来帮你安全度过这个冒险之旅的。”
“你的妹妹?”珀尔修斯问。
“是的,我的妹妹。”陌生人答道,“我敢保证,她非常聪慧;至于我,也是相当机智的。如果你足够胆大心细,听从我们的建议,那你就一点都不用担心会变成石像。不过首先,你必须擦亮你的盾牌,直到它光亮得像镜子一样能映出你的脸。”
这样开始一段冒险,对珀尔修斯来说的确很奇怪。他原以为更重要的是让盾牌坚固得能抵挡戈耳工的利爪,而不是把盾牌擦得能照出自己的脸来。不过,他相信水银比自己懂得更多,所以马上就开工了。珀尔修斯勤快而用心地擦拭盾牌,很快他的盾就闪亮得像一轮满月了。水银微笑地看着,赞许地点了点头。然后他解下了自己的弯曲短剑,把它挂在珀尔修斯的身上。
“只有我的剑才能帮助你。”水银说到,“这把剑的刀刃极为锋利,刺穿铜铁像削掉最嫩的枝条一样容易。现在,我们出发吧,下一步就该去找格赖埃三姐妹了[6],她们会告诉我们哪里能找到仙女们。”
“格赖埃三姐妹!”珀尔修斯叫道,这对他来说是冒险中的又一项新困难,“格赖埃三姐妹是谁呢?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她们啊。”
“她们是三个非常奇怪的老妇人。”水银笑道,“三个人却只有一只眼睛和一颗牙齿,你只能在星光下或暮色中才能找到她们,因为她们从来不在日月光华中活动。”
“可是。”珀尔修斯问道,“为什么我要浪费时间去寻找这三姐妹呢?我们马上出发去寻找可怕的戈耳工不是更好么?”
“不,不是的。”他的朋友说道,“在你去找戈耳工之前还有些事情要先做好。我们必须先找到这格赖埃三姐妹;当我们遇到她们时,你就知道戈耳工也不远了。来吧,让我们动身吧!”
这次,珀尔修斯对他伙伴的远见有了足够的信心,他不再反对,同意马上踏上冒险的征程。于是,他们出发了,步调相当轻快,轻快得珀尔修斯觉得很难跟上他朋友水银敏捷的脚步。说实话,珀尔修斯有个奇怪的想法:水银是不是穿了双带翅膀的鞋子啊,让他一路上健步如飞。当珀尔修斯看向身旁时,眼角的余光瞥见水银头的脑袋两侧也长了翅膀,可是等他转过头仔细一看,却看不到什么翅膀,只看到那顶奇怪的帽子。总之呢,水银手中弯弯的拐杖帮了他很大的忙,让他跑得飞快,就算是珀尔修斯这么敏捷的年轻人,也跟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接着!”水银总算把手杖丢过去了。这个淘气鬼,他早就知道珀尔修斯要跟上他的脚步有多难,“带上这玩意儿,你比我更需要它。在塞里福斯岛上再没有比你脚劲更好的人了吗?”
“要是我有一双带翅膀的鞋子,我也能走得很快的。”珀尔修斯狡黠地瞥了一眼同伴的脚。
“看来我也必须帮你弄一双啦!”水银答道。
不过,魔杖大大帮助了珀尔修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累了。事实上,珀尔修斯手里的魔杖似乎是有生命的,还借了一些力量给他。现在,他和水银一边轻松前行,一边还谈笑风生。水银给珀尔修斯讲了自己此前的许多冒险故事,以及许多情况下怎么用自己的智慧解决难题,珀尔修斯开始认为他是个非常神奇的人物了。水银显然见多识广,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样一个通晓世情的朋友无疑是最迷人的。珀尔修斯听得愈发热切,希望在聆听过程中也能增长自己的智慧。
最后,珀尔修斯终于想起来,水银提起过他的妹妹,说她会助两人的冒险一臂之力。
“她在哪儿呢?”他询问,“我们为什么不马上去见她呢?”
“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自然会遇到她。”他的同伴说,“不过我这个妹妹,你得知道,和我完全不是一类人。她十分严肃谨慎,很少微笑,从不大笑。除非有特别深刻的东西要说,她决不多说一个字;除非是特别智慧的对话,她也不屑于倾听。”
“天呐!”珀尔修斯叫道,“看来我要连一个音节也不敢说了。”
“我向你保证,她是一个非常多才多艺的人。”水银继续说,“精通各类艺术和科学。总之,她是那么的聪明,以至于许多人都奉她为智慧的化身。不过,告诉你实情,在我看来,她实在不够活泼;我想,如果让她来当你的旅伴的话,你肯定找不到乐趣,哪像和我在一起这么开心啊。当然,她有她的优点,当你遇到戈耳工时,就会发现她的好处了。”
这个时候,天已经很黑了。他们来到一处异常荒凉的野地,到处是蓬乱的灌木,这个地方是如此的寂静,看起来似乎人迹罕至。这一片废弃和荒芜的地方,在昏暗的暮光中,一点点地模糊起来。珀尔修斯环视四周,不禁有些担心,询问水银是不是还有很长路要走。
“嘘,嘘!”他的同伴悄声说,“别出声!此时此地我们就要遇到格赖塔三姐妹了。小心别让她们先发现我们,尽管她们只有一只眼睛,但那只眼抵得上寻常的六只眼睛呢。”
“可是,遇到她们的时候,我该做什么呢?”珀尔修斯问。
水银向珀尔修斯解释了格赖埃三姐妹是如何使用她们仅有的那只眼睛的。她们似乎习惯于轮换着使用,就好像那只眼睛是一副眼镜,更准确地说,是一副单片眼镜。其中一位用了一段时间后,她就把眼睛从自己眼窝里取出来,递给下一位轮到的姐妹。那位就立马把眼睛装到自己头上,来享受窥视这个世界的时刻。这就很好理解格赖埃三姐妹每一刻都只有一位能看到,其他两位则“眼前”一片黑暗;此外,当眼睛在手手相传时,可怜的老妇人们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听到过许多奇怪的事情,也看到过其中的一些,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格赖埃三姐妹通过一只眼睛看世界更奇怪了。
同样的,珀尔修斯听了之后是如此的震惊,以为他的伙伴在和他开玩笑呢,世上还真有这样的老妇人们存在吗?
“你很快就会发现我告诉你的是真是假了。”水银说道。“听!轻点,嘘,嘘!她们来了!”
透过深深的暮色,珀尔修斯确实看到了,不远处走来的正是格赖埃三姐妹。光线如此昏暗,他没法辨清她们的身形,只看到她们有着长长的白发;等到她们走得近一些了,他看到三姐妹中的两位,额头中间只有空空的眼窝。不过,第三个姐妹的额头正中,有着一只巨大、明亮、敏锐的眼睛,就像戒指上的巨大钻石在闪烁;而且,这只眼睛看上去是那么敏锐,珀尔修斯忍不住猜想,它一定拥有一种能力,能在最暗的午夜看起东西像大白天一样清楚。这唯一的眼睛一定是三个人的眼睛融化后凝成的精华了。
就这样,这三姐妹悠然自得地走来,似乎她们三个都是明眼人一样。正好装着眼睛的那位用手牵着其他两位,一直敏锐地环视着四周;她的眼神如此锐利,珀尔修斯十分担心她能透过厚厚的灌木丛,看到藏身在后面的水银和他自己。天呢!在这只敏锐眼睛的视野之内,实在太恐怖了!
可是,还没等她们接近灌木丛,其中一位白发老妇人发话了。
“姐姐,稻草人姐姐!”她叫道,“你已经使用眼睛够久了。现在该轮到我了!”
“让我再多看一会儿吧,恶梦妹妹。”稻草人姐姐回答说,“我似乎瞥到那边厚厚的灌木丛后面有些什么东西。”
“咦,你怎么能这样呢?”恶梦妹妹急躁地反驳说,“你能看穿灌木丛,我难道就不能么?眼睛是你的,也是我的;我当然知道怎样使用它,说不定比你知道得更清楚呢。我一定要马上看一看!”
现在,轮到第三个姐妹名叫摇关节的发话了,她开始抱怨,说该轮到她用眼睛了,稻草人和噩梦老是想把眼睛据为己有。为了解决纷争,稻草人老奶奶把眼睛从自己脑袋上摘了下来,握在手里。
“你们随便谁,赶紧拿去!”她叫道,“这样吵真是太蠢了。对我来说,我还乐得有一会儿啥都看不见呢。不过,你们赶紧拿去,不然我就把它装回自己头上去!”
恶梦和摇关节都立即伸出手,急切地摸索着去稻草人手里抢夺眼睛。可是呢,由于她们俩都看不见,很难找到稻草人的手在哪里;而稻草人呢,此刻和恶梦及摇关节一样看不见,也不能立即找到她俩的手把眼睛给出去。于是呢,(聪明的小听众们,我知道,你们用半只眼也能看出来),这些老妇人们陷入了奇怪的混乱之中。尽管稻草人拿出来的这只眼睛闪烁得像一颗明星,可格赖埃三姐妹越急躁,就越拿不到它,结果三个人都陷入了完全的黑暗之中,一点光亮都没挨上。
水银看到摇关节和恶梦两个摸索着去拿眼睛,同时又责备对方还有稻草人,都快忍不住笑出声来。
“现在正是你的机会!”他悄声对珀尔修斯说,“快,快!在任何一个能抓到眼睛塞到自己头上之前,冲到她们面前,从稻草人手里把眼睛抢过来。”
正当格赖埃三姐妹相互指责的时候,珀尔修斯一下子从灌木丛后面跳出来,抢到了这个宝贝。这真是只神奇的眼睛啊,珀尔修斯把它捧在手里,看到它发出明亮的光芒,机警地盯着他的脸,好像能看穿他的心思。这活灵活现的眼睛,仿佛给它一对眼皮,它就能眨巴起来。可是格赖埃三姐妹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都还以为是另外两姐妹中的一个拿走了眼睛,于是她们又重新争吵起来。最后,倒是珀尔修斯不想让这些体面的老妇人们陷入更大的不便,他觉得该去解释一下怎么回事了。
“敬爱的夫人们。”他说道,“请不要生彼此的气了。如果有谁做错了什么的话,那个人就是我;因为是我有幸拿到了你们明亮非凡的眼睛。”
“你!是你拿到了我们的眼睛!你是谁?”格赖埃三姐妹一齐尖叫起来;因为她们实在太害怕了,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还发现她们的眼睛落到了她们根本猜不到是谁的人手里,“哦,我们该怎么办呢,姐妹们?该怎么办呢?我们都陷入黑暗之中了!把眼睛还给我们!把我们珍贵的,唯一的眼睛还给我们吧!你自己已经有一双眼睛了!把我们的眼睛还回来!”
“告诉她们。”水银悄声对珀尔修斯说,“只要她们能给你指出哪里能找到仙女们,让你拿到飞行鞋、魔法袋和黑暗之盔,你就会把眼睛还给她们。”
“我亲爱的,善良的,尊敬的夫人们。”珀尔修斯对格赖埃三姐妹说,“你们不用这样惊慌。虽然让你们陷入如此的恐惧之中,但我绝对不是一个坏人。只要你们告诉我,哪里能找到仙女们,就立刻能安全地取回你们的眼睛,它还是会和以前一样明亮。”
“仙女们!我的神啊!姐妹们,他指的是什么仙女呢?”稻草人叫道,“人们说,有好多仙女呢。有些在林中狩猎,有些住在树上,还有些喜欢住在泉水里。可我们并不了解她们啊。我们只是三个游荡在暮色之中的可怜老太婆,三个人只有一只眼睛,还被你偷走了。哦,亲爱的陌生人,把眼睛还给我们吧!——不管你是谁,把它还给我们吧!”
与此同时,格赖埃三姐妹也在摸索着伸出手,竭尽全力去抓珀尔修斯。不过珀尔修斯小心地躲过了她们。
“我敬爱的夫人们。”他说——因为他的妈妈总是教育他礼貌周全,“我牢牢地抓着你们的眼睛,替你们好好保管着,直到你们愿意告诉我哪里去找这些仙女们。我指的是,有魔法袋、飞鞋,还有那个什么——隐身头盔的仙女们。”
“可怜可怜我们吧!姐妹们!这个年轻人在说些什么啊?”稻草人、恶梦和摇关节相互惊恐地叫着,“一双飞鞋,看他说的。如果他傻得把那鞋穿上的话,他的脚跟会飞得比他的头还高。还有隐身头盔!一顶头盔怎么能让他隐身呢,除非头盔能大得把他全罩住。魔法袋!我真怀疑它能用来做什么呢?不,不,好小伙儿,关于这些神奇的东西,我们一无所知。你自己有一双眼睛,而我们三人只有一只。比起我们三个瞎眼老婆子,你更容易找到这些神奇的东西呢。”
珀尔修斯听到她们这么说,真的开始认为格赖埃三姐妹完全不知情了;同时呢,他又为自己给她们带来那么多麻烦而难过,所以,他准备把眼睛重新给她们装上,再为自己抢夺眼睛的无礼行为向她们道歉。不过,水银抓住了他的手。
“别让她们愚弄了你!”他说,“这世上只有格赖埃三姐妹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那些仙女;而且,你要是得不到这些信息,就永远不可能成功取到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脑袋。紧紧抓牢那只眼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果然,水银是对的。世上很少有其他东西可以像视力那样得到人们的珍视;何况,格赖埃三姐妹要是与常人无异,本该有六只眼睛,现在她们把那六份珍视之情全都投注到唯一的那只眼睛里去了。当她们发现没有其他法子可以取回眼睛时,终于告诉了珀尔修斯他想知道的信息。一旦得知了信息,珀尔修斯立即满怀敬意地把眼睛装到了一个妇人的额头上,感谢了她们的好意之后告别了。没等年轻人走远,三姐妹又开始了新的争吵。原来珀尔修斯碰巧把眼睛按到了稻草人头上,在碰到珀尔修斯这个麻烦之前,是她刚轮到换下这只眼睛给其他姐妹。
格赖埃三姐妹总是习惯于这类争吵来破坏她们的之间的和谐,这真是挺可怕的;更何况,失去任意一位姐妹,她们都会非常地不便,实际上她们也注定要相互依存,永不分离。作为一项基本准则,我会建议所有的朋友,不管是兄弟姐妹,还是年长年幼,如果你们恰好共用一只眼睛的话,请一定要培养相互容忍之心,而不是争先恐后地想夺取这只眼睛的使用权。
这个时候呢,水银和珀尔修斯正沿着最快的路径去寻找仙女们。老妇人们给了他们详细的指引,使得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仙女们。她们显然和恶梦、摇关节和稻草人完全不一样,她们年轻漂亮,每人都有一双异常明亮的眼眸,十分友善地看着珀尔修斯。她们似乎和水银非常熟悉;当水银告诉她们珀尔修斯所承担的冒险任务时,她们毫不吝啬地把守护着的宝贝送给了他。首先,她们拿出了一个看上去像个小钱包样的东西,由鹿皮制成,绣着奇特的纹饰,仙女们请珀尔修斯一定要把它保管好。这就是魔法袋。接着,仙女们拿出了一双鞋子,或者说是拖鞋、凉鞋一类的,每个鞋跟上都有着一对漂亮的小翅膀。
“穿上它们,珀尔修斯。”水银说,“这样,在我们接下来的旅程里,你会发现自己的双脚会如你所愿,轻盈无比。”
于是珀尔修斯开始穿其中一只鞋,同时把另一只放在身边的地上。没料到这另一只鞋子展开了它的小翅膀,扑腾着飞离了地面,如果不是水银一个箭步,幸运地把它当空抓住,它可能就飞跑了。
“小心点哦。”水银一边把鞋子还给珀尔修斯,一边告诫说,“如果鸟儿们看到有只鞋子和它们一起飞在空中,可是会被吓到的呀。”
当珀尔修斯把这两只神奇的鞋子都穿上时,他已经飘飘然地完全没法在地面上行走了。看啊!刚走上一两步,他就蹦到了空中,比水银和仙女们的头还高,而且想要回到地面还很困难呢。这双长翅膀的鞋子,以及所有类似的高空飞行器[7],在你适应之前,都是不容易驾驭的。水银打趣着同伴身不由己的动作,告诉他不要那么着急,还得等拿到隐身头盔才能上路呢。
好心肠的仙女们拿出了一个飘扬着黑色羽毛的头盔,准备把它戴到珀尔修斯头上。我要告诉你们,此时发生的事才叫神奇哩!在头盔戴上之前,站在我们面前的珀尔修斯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有着金色的卷发和红润的脸颊,身边挂着弯曲的佩剑,手里拿着擦得锃亮的盾牌——一个似乎是由勇气、活力和光辉造就的人物。当头盔盖上他白皙的额头时,珀尔修斯不见了!那里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连那顶使他隐形的头盔也消失了!
“你在哪里,珀尔修斯?”水银问道。
“为什么要这样问,当然还在这里!”珀尔修斯平静地回答,尽管他的声音听上去像是从透明的空气中发出来的,“就在我刚刚站着的地方啊。难道你看不到我?”
“真的看不到!”他的朋友答道,“你藏在头盔下面了。不过,如果我看不到你,那么戈耳工也看不到你。来,跟着我,我们继续练习如何灵活使用这双长翅膀的鞋子。”
说着这些话,水银帽子上的翅膀也展开来了,似乎他的脑袋将要飞离他的肩膀了;事实上,他整个身体都轻飘飘地升到空中,珀尔修斯跟上了他。等他们升到几百尺的空中时,我们的年轻人开始感到,离开沉闷的地面,能够像鸟儿一样轻快地飞在空中,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啊。
现在正是深夜。珀尔修斯抬头望去,看到浑圆明亮,银光闪耀的月亮,只觉得没有比飞上月亮,在那里度过余生更让他渴望的了。接着他又低头俯瞰,看到地球上的大海湖泊,银色的河道,以及积雪的山峰和辽阔的田野,还有黑色的树丛和城市里白色的大理石建筑;这月光沐浴下的美景简直可与星月之辉媲美。他还看到了塞里福斯岛,那是他亲爱的妈妈所在的地方。有时候,他和水银会接近一片云朵,远远看去呢,似乎是由银色的羊毛做成的,可等到他们一头扎进云朵,却发现置身于湿冷的灰色雾气之中。不过他们飞得是那么快,一瞬间,他们又从云朵里冒出来,飞翔在月光下了。还有一次,一只高飞的鹰直冲着隐形的珀尔修斯飞来!最壮丽的景象是流星,它们忽然闪耀着迸射出来,像是在空中点亮了篝火,使得周围几百英里的月光都显得黯然失色了。
当两人在天上飞着的时候,珀尔修斯似乎听到身边有衣服沙沙作响;尽管他只看得到水银,这响声却并非来自水银,而是来自他的另一边。
“是谁的衣服呢?”珀尔修斯问道,“一直在我身边随风沙沙作响。”
“哦,那是我妹妹的!”水银回答道,“我和你提起过,她现在正在和我们一起飞呢。没有她的帮忙我们啥都做不成。你真不知道她有多智慧。她还有双神奇的眼睛。瞧,尽管你现在隐身着,她却能把你看得清清楚楚;我敢说,她一定会最先发现戈耳工。”
他们在空中快速飞行着,此刻,大海已经出现在他们眼前,而且很快,他们就飞到了海面上空。远远的下方,巨浪在海的中央剧烈地翻滚着,时而在长长的沙滩上翻起层层白浪,时而撞上岩壁峭崖,水花飞溅,声如雷鸣;而这下面的一切,传到珀尔修斯耳中,已成了温柔的低语,就像婴孩浅眠时的梦呓。这时,一个声音从珀尔修斯身边的空中传来,像是一个悦耳的女声,尽管不能称作甜美,但庄重而温和。
“珀尔修斯。”声音说,“戈耳工就在那里。”
“在哪里呢?”珀尔修斯叫道,“我看不到它们呢。”
“就在你下方岛屿的海滨。”声音回答,“你扔一个小石头下去,正好能砸到它们。”
“我就说她会第一个发现它们。”水银对珀尔修斯说,“戈耳工就在那儿!”
珀尔修斯看到下面两三千英尺的地方有一座小岛,海浪打在布满礁石的海岸上,激起层层白沫,只有一侧是白色的沙滩。他往下降了一些,认真地看那一簇或者说一堆明亮的东西,就在陡峭的黑色岩石脚下。看,那正是可怕的戈耳工姐妹!伴着大海的轰鸣,它们躺着睡着了;要把这样凶残的怪物哄入睡,需要的正是震耳欲聋的声响。戈耳工的翅膀懒懒地垂在沙滩上,月光在它们的钢鳞和金翼上闪烁。它们可怕的铜爪,紧抓着被海浪冲击成碎片的岩石,戈耳工正梦见把哪个可怜的家伙撕成碎片呢。它们脑袋上的那些毒蛇头发似乎也睡着了;虽然时不时,会有一两条开始扭动,抬起头,吐着信,发出昏沉沉的嘶嘶声,然后又扎进身边的蛇姐妹之中。
戈耳工姐妹更像是一只可怕的巨型昆虫——硕大的金翼甲虫,或是蜻蜓之类的——既丑陋又华美;只是它们比普通的昆虫要大上千百万倍。除了这些,它们也有几分像人类的地方。对于珀尔修斯来说,它们的睡姿把脸完全遮住了是件幸运的事情,否则他只要看上一眼,立刻会变成毫无知觉的石像,从空中重重地摔下来。
“就是现在。”水银在珀尔修斯身边盘旋,悄声说,“现在正是你行动的好时机!要迅速,不然等到其中一只戈耳工醒来就太晚了!”
“我要对付哪一只呢?”珀尔修斯问道,一边把剑拔出来,一边往下降了一点,“它们看上去都差不多,三只都有蛇发。哪一个是美杜莎?”
你要知道,在这三只龙形怪兽里,珀尔修斯能砍下脑袋的也许只有美杜莎。至于其他两只,任凭他铸有最锋利的宝剑,砍上一个小时,也伤不了它们一丁点。
“要小心。”又是之前那个冷静的声音,“其中一只戈耳工马上要在睡梦中翻身,那个就是美杜莎。不要看她,要不你会变成石头的!你可以从明亮的盾牌上,看到她脸庞和身体的倒影。”
现在,珀尔修斯明白为什么当时水银要热切地劝他把盾牌磨亮了。在盾牌的表面,他能安全地看到戈耳工脸庞的倒影。月光倾泻下来,戈耳工可怕的面容在光亮的盾牌中一览无遗。毒蛇们在美杜莎额头上不安地扭动着。而那张脸,是你看到过或者想象中最凶狠可怕的,但同时又有着一种奇特的又令人生畏的野性之美。她的眼睛闭着,美杜莎还在沉沉昏睡中;但又带着不安和焦躁的神情,似乎这只怪兽正做着恶梦。她咬牙切齿,铜爪深深地嵌入沙子之中。
而那些蛇似乎也感应到了美杜莎的梦境,愈发不安起来。它们把自己缠成结,剧烈地扭动着,闭着眼睛抬着一百个脑袋嘶嘶作响。
“就是现在!”水银有点不耐烦了,轻声说,“赶紧冲上去!”
“但一定要镇定。”那个庄重悦耳的声音在年轻人身边说,“你在飞下去的时候,要看着你的盾牌,一定要一剑命中。”
珀尔修斯小心翼翼地飞下去,一边从盾牌里盯着美杜莎的脸。他越接近,怪兽恐怖的面容和铜爪铁鳞越显得可怕。最后,在离美杜莎只有一臂之遥时,他举起了宝剑,与此同时,美杜莎头上的每一条蛇都窜向空中,美杜莎也睁开了眼睛。可惜她醒得太晚了,宝剑是如此地锋利,剑光一闪,女妖美杜莎的头就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干得太棒了!”水银叫道,“快,捡起她的脑袋装进你的魔法袋里。”
让珀尔修斯惊讶的是,那个一直挂在他脖子上的绣花小袋子,大不过一个钱包,此时却瞬间变大,已经足够装下美杜莎的脑袋。珀尔修斯立刻把脑袋捡起来扔进神袋,而那些毒蛇还在扭动着。
“你的任务完成了。”那个冷静的声音说道,“现在就起飞,否则其他两个戈耳工会竭尽全力为美杜莎的死报仇的。”
确实,必须得起飞了,因为珀尔修斯并没有做到悄无声息地完成这一切。落剑的声音,毒蛇的嘶嘶声,美杜莎的脑袋滚到沙滩上的钝响,都足够惊醒其他两只怪兽。它们立刻坐了起来,用铜爪揉着惺忪的睡眼,而它们头上的毒蛇都惊恐地高高耸起,喷射着毒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这两只戈耳工看到美杜莎带鳞的尸体没有了脑袋,皱缩的金色翅膀半展着倒在沙子上时,它们立即发出了令人恐惧的尖叫声。再看那一百条毒蛇,一齐发出一百个重合的嘶嘶声,而魔法袋里美杜莎头上的毒蛇也回应着嘶嘶作响。
戈耳工彻底清醒后,立刻冲向空中,挥舞着它们的铜爪,呲着可怕的獠牙,猛烈地扇动着巨翅,抖落了一地金羽。时至今天,你也许还能在那里看到散落的金羽呢。就像我刚刚说的,戈耳工飞到空中,怒视四方,希望能把谁变成石头。珀尔修斯只要看了它们的脸,或是落入了它们的利爪,他可怜的妈妈就再也亲吻不到她的儿子了。不过珀尔修斯很小心地避开不看它们,又因为他带着隐身头盔,戈耳工们不知道朝哪个方向去追他;而且,他又很好地使用了飞行鞋,向上直飞了一英里。到了那个高度,那些可怕生物的叫声已经远去,他就径直向塞里福斯岛飞去,准备把美杜莎的脑袋带给国王波吕得克忒斯。
我实在没时间细说珀尔修斯在回家路上发生的一些神奇的事情:比如他遇上一只海怪正要吞吃一个美丽的少女,就杀死了它;他仅仅让一个庞大的巨人看了一下美杜莎的脑袋,就把他变成了一座石山。如果你怀疑这个故事的话,可以找个时间去一趟非洲,看看那座石头山,它还是用那古代巨人的名字命名的呢。
最后,我们勇敢的珀尔修斯到达了那座岛屿,希望能见到他亲爱的妈妈。不过,当他不在岛上的时候,那个歹毒的国王对达那厄非常坏,逼得她只能跑到一座神庙里避难,在那里有一些好心的老祭司善待她。那些老祭司以及那个好心肠的渔夫,就是发现达那厄和小珀尔修斯在箱子里漂过来的那个渔夫,他们估计是岛上仅有的正直的人了。岛上所有其他的人,包括国王波吕得克忒斯本人,行为都相当恶劣,现在,他们就要遭到报应了。
珀尔修斯发现他的妈妈不在家里,就直接去了皇宫。他马上被带到了国王的面前,波吕得克忒斯看到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坏心肠的国王认定戈耳工会把这可怜的年轻人撕成碎片,整个儿吞下去。谁知道,他居然安全回来了!国王只能带着假笑迎上去,问珀尔修斯是怎么成功做到的。
“你实践你的诺言了吗?”他问道,“帮我带回来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脑袋了么?如果没有,年轻人,你可要受重罚了;因为我必须拿它作为新婚礼物送给美丽的希波达米亚公主,没有什么东西比美杜莎的头更能博得她的欢心了。”
“是的,请放心,我的陛下。”珀尔修斯平静地回答,似乎对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已经给您带来戈耳工的脑袋,包括蛇发和所有东西。”
“真的吗?让我看看。”国王波吕得克忒斯说道,“如果那些旅人说的是真的话,这一定是件稀奇的东西。”
“陛下您说得很对。”珀尔修斯答道,“这正是一件会让所有看到它的人都目瞪口呆的东西。如果陛下觉得合适的话,我建议您为此设立一个节日来庆祝,把您所有的臣下召来一起目睹这个稀奇玩意儿。我想,他们中很少有人看过戈耳工的脑袋,以后也可能再没有机会看到了。”
国王很清楚自己的臣民们是一群懒散的家伙,而且也像其他懒人一样爱凑热闹,所以他采纳了年轻人的建议,派出传令官和信使,去到四面八方,在街角,在市场,在每个路口,吹响号角,通知所有人来到宫殿。果然来了一大帮游手好闲的人,个个幸灾乐祸,希望珀尔修斯碰到戈耳工时会遭遇到不幸。如果这岛上还有什么好人的话(我是真心希望能有一些好人,但事实上故事告诉你们这儿没有好人),他们本该安静地待在家里,做他们自己的事情,管好自己的小孩。而绝大多数的居民,都一窝蜂地涌向宫殿,推搡着,拥挤着,一个挨一个,争着挤向阳台,在那里站着的正是手里拿着绣花魔袋的珀尔修斯。
在一个能清楚看到阳台的平台上,威严的国王波吕得克忒斯坐在大臣们当中,一群谄媚的侍臣们簇拥着围成一个半圆。国王、大臣、侍臣,还有臣民,都眼巴巴地盯着珀尔修斯。
“给我们看看那个脑袋!给我们看看那个脑袋!”人们叫喊着,喊声中充斥着残忍,似乎一旦珀尔修斯拿不出他们想看到东西就要把他撕成碎片。“快给我们看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脑袋!”
年轻的珀尔修斯感到一阵痛苦和遗憾袭上心头。
“啊,国王波吕得克忒斯。”他大声说,“还有你们大家,我真不愿意把戈耳工的脑袋献给你们看!”
“啊,真是个坏蛋、懦夫!”人们比之前叫喊得更加激烈了,“他在耍我们呢!他肯定没有戈耳工的脑袋!如果你有,就拿出来给我们看啊,否则,我们就要把你的脑袋当足球踢!”
邪恶的大臣们在国王的耳边悄声出坏主意,侍臣们都在窃窃私语,说珀尔修斯对他们的国王不敬;而尊贵的国王波吕得克忒斯则摆了摆手,用坚定、低沉的语调威胁着命令珀尔修斯呈出脑袋。
“把戈耳工的脑袋拿出来给我看,否则,我就砍下你的脑袋!”
珀尔修斯叹了口气。
“立刻拿出来。”波吕得克忒斯重复道,“否则,你就得死!”
“那么,看吧!”珀尔修斯大喊,声音洪亮得如同一声号角。
在他拿出戈耳工脑袋的一瞬间,坏国王波吕得克忒斯,他邪恶的大臣们,还有他所有残忍的臣民们,都没来得及眨一下眼睛,就变成了一组君臣群像了。他们带着那个时刻的神情永恒地定格了。看到可怕的美杜莎脑袋的那一瞬间,他们就变成了苍白的大理石!而珀尔修斯呢,收回脑袋放进魔法袋,找到他亲爱的妈妈,告诉她再也不用害怕坏国王波吕得克忒斯了。
杂林别墅门廊
——故事尾声
“这个故事是不是很不错啊?”尤斯塔斯问道。
“哦,是的,是的!”樱草姑娘拍着小手叫道。
“那些奇怪的老奶奶,三个人才共用一只眼!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么奇怪的事儿呢!”
“她们还轮流使用一颗牙齿呢。”报春花姑娘说道,“那个好像也没有什么神奇的。我想,那一定是颗假牙。不过你把墨丘利编成了水银,还提到了他的妹妹!你也太荒唐了!”
“难道她不是他的妹妹吗?”尤斯塔斯·布莱特问道,“如果我早想到的话,我肯定把她描述成一个养着猫头鹰当作宠物的老姑娘!”
“好吧,不管怎么样。”报春花姑娘说道,“看来你的故事把浓雾给赶跑了。”
确实,随着故事的进展,雾气已经从地表散去。眼前展现的美景和之前截然不同,人们几乎会以为,一切在短短的时间里被重新创造了出来。半英里开外的山谷脚下是一个美丽的湖泊,完美地倒映着岸边的树林和更远处的山峰。湖面平静无波,闪耀着琉璃般的光泽。湖泊的远端横卧着纪念碑山,绵延着几乎跨过整个山谷。尤斯塔斯将它比作一个巨大的没有脑袋的斯芬克斯像,还披着一条波斯披肩;确实是,秋日的山林是如此的丰富多彩,用波斯披肩这个比喻来形容它的斑斓色彩一点也不夸张。在山脚下,杂林别墅和湖泊之间,丛生的树木和树林边缘因为比山坡上的树木受到更多的霜冻,所以披着金色或深棕色的叶子。
在这美景之上,是和煦的阳光,间杂了一丝轻云,给这一切抹上了难以言说的温柔。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小阳春[8]啊!孩子们抓起他们的小篮子,蹦蹦跳跳,雀跃着出发了;而尤斯塔斯大表哥又证明了他“主持大局”的能力,比起孩子们的小把戏,他表演了谁都模仿不了的新的跳跃动作。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条叫做本的忠诚的老狗。他是最可敬、最善良的四足动物之一,也许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来照看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们,比起孩子气的尤斯塔斯·布莱德来,他自诩是更好的照看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