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信任与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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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任的形成

信任是如何产生的?信任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内在倾向,是受家庭、教育、遗传等因素影响形成的道德规范,还是随着社会发展所实现的一种均衡状态,其中人们不需要借助法律力量而自愿进行合作?假设人们意识到采取一些行为可以为彼此带来好处,那么这些行为包括人们遵守法律和规定,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不滥用公共资源,等等。从国家的角度,这些行为表现为:公民成立议会并服从宪法的监管。从个人的角度,这些行为表现为:共同分担公共社区资源,例如灌溉系统、牧场、沿海渔场等的成本和收益;构建一些公有资产,例如某一流域的下水系统;参与公共和政治事务;建立循环的储蓄和信用机构;创建互惠合约,在彼此需要时给予帮助;遵循某种社会习俗;建立契约关系生产产品;等等。当然,为了实现这些行为带来的好处,人们需要共同承担相应的成本,比如,某些成员将对其他成员进行某种支付。那么,这里的主要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达成契约的双方会彼此信任,并遵守承诺?

交易双方为了获得对方的信任,需要遵循下面两个原则:(1)在重复交易中的任一阶段,如果对方遵守承诺,那么他也遵守承诺;(2)在重复交易中的任一阶段,人们都相信对方会遵守承诺。如果这两个原则都能够得到满足,那么达成协议的双方就将彼此信任,而且信念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一方面,原则(1)是原则(2)的基础。如果没有原则(1),人们不会相信对方会遵守承诺。原则(1)为每个人都相信其他人会遵守承诺提供了基础,只有原则(2)的存在,不足以使信念能够自我实现。另一方面,仅满足原则(1)也是不够的,因为这意味着如果对方不遵守承诺,那么他也不会遵守承诺,这将达到一个不遵守承诺的纳什均衡。事实上,著名的囚徒困境就是一种纳什均衡,在该均衡中,人们的收益要低于彼此信任与合作情况下的收益。

因此,只有在原则(1)和原则(2)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社会上才会形成一种信任的均衡;反之,社会上将形成一种不信任的均衡。那么究竟哪一种均衡能够实现呢?这不仅取决于人们在过去形成的信念,还取决于人们基于过往的经历和观察,对这一信念所进行的调整,或者说,历史是重要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原则(1)和原则(2)都能够得到满足呢?Dasgupta(2009)认为,在下面四种社会环境下,以上两个原则都能够得到满足:相互影响(mutual affection)、亲社会倾向(proGsocial disposition)、外部约束(external enforcement)和相互约束(mutual enforcement)。其中外部约束主要指外在的法律规章、制度等,相互约束是指人们遵守默认的社会准则。事实上,相互约束可以看作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因为即使是在存在外部约束的情况下,相互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相互影响。如果人们之间足够关系彼此,那么承诺就是可信的。市场上很多交易得以达成是因为人们相互关心,并且理性地相信对方也关心自己,比如,每个人都知道别人知道他们关心别人,每个人都知道别人知道他们知道别人关心他们,等等,也相信对方会承担他们的责任。在经济学模型中,相互影响表现为人们的效用函数是彼此依赖的,其中家庭是最好的例证。一方面,家庭内部成员彼此熟识,能够相互关心、相互影响,故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概率较低,监管成本也较低。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家庭成员的人数较少,因此,不能够形成较大规模的企业。

第二,亲社会倾向。亲社会倾向主要是指人们与生俱来的合作与互惠的倾向。如果人们普遍认为那些做出承诺的人是值得信任的,那么承诺就是可信的;或者说,如果当其他人遵守承诺,他也遵守承诺并可以实现互惠的话,那么承诺就是可信的。进化心理学家认为,由于祖先具有生存竞争的压力,使得人们产生了互惠和回报对方的倾向。这种倾向在某种程度上来自早期的群居生活、角色分配以及回报和惩罚机制等。比如,人们克制自己不去违反法律,并不仅仅是因为害怕被抓到;雇员加班,可能仅仅是出于他的善意和慷慨,愿意无偿地帮助雇主完成任务。

因此,信任行为不仅来自理性的判断,还来自情感和心理上的因素,比如盲目的冲动和一些简单的反射行为。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对被信任方的类型和行为不加以思考,本能地采取一些信任行为。尽管信任可以超越理性的判断,上升到无私、友好甚至是慈善的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信任也有其局限性。盲目的、无条件的信任是不明智的。即使是最无私的人,也应该考虑自身利益。事实上,当存在生存压力的时候,人们可能会进行欺骗。比如,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面临严重的竞争压力,那么他就有可能进行欺骗和财务造假。一个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安然事件。一般来看,短期利润是衡量公司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安然公司来说,经济衰退导致这一指标持续恶化,于是,出于竞争的压力,管理者就选择了对财务数据进行造假。相较之下,垄断公司面临的价格竞争压力则稍好些。从这个角度上看,个人或公司所处的环境对信任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文化也有助于形成人们的偏好和预期,这在不同的社会中的表现是不同的。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人们不仅需要承担自己的义务、付出一定的成本去帮助他人、回报对方的好处,还应该惩罚那些有意伤害他人的人、孤立那些违反承诺的人,甚至是排斥那些与违反承诺的人进行交往的人。这样,一旦违反承诺,人们就会感到内疚和羞耻。这也使得人们不会违反这些承诺,至少人们不愿意违反,除非有更优先的其他承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做出的承诺就是可信的,并且其他人认识到了这一点,这对于他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之间合作与互惠的倾向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群体,例如家族、邻里和种族等,这表现为群体忠诚。很有可能,人们会对群体之外的人产生怀疑,甚至被鼓励在可能的情况下愚弄群体之外的人。当然,当合作与互惠仅局限在特定的群体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将浪费一部分资源。

第三,外部约束。当存在外部约束的时候,遵守协议的承诺是可信的。如果能够设计出某种机制,使得在其他人都遵守承诺的情况下,遵守承诺也符合人们的自身利益,那么这样的机制就是外部约束,或者称为合作的基础设施。一个有效的外部约束应该满足前面提到的原则(1)和原则(2)。尽管在不同的社会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外部约束,但是这些约束的共性是那些违反承诺的人会遭到惩罚。

外部约束可能表现为权力部门或政府建立的强制性条款,这时的外部约束就成为一种外部强制。为了使执行方能够有效地实施外部强制,违反承诺的行为应该是可以被观察到的。为简单起见,假设外部强制的执行方是国家,当然也可以是部落酋长、首席祭祀、军阀等。一般来看,正规的交易市场应该存在一个外在的法律制度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能够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或者说,任何合法交易背后的强制力都是国家的力量。

那么,另一个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相信政府会履行其职责?答案是,一个民主的政府会关注自己的信誉。如果人们一致认为本届政府无能或渎职,那么就会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府,出于对这种情况的担忧,政府就会遵守承诺。当然,这里也存在一个连锁的信念系统,人们相信政府会履行职责,因为他们知道政府知道不履行职责的后果,政府也知道人们知道政府不履行职责的后果,从而承诺得以遵守,信任得以形成。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交易双方都知道对方会遵守契约,因为他们知道政府可以作为外部的强制力量来保证契约的执行。类似地,不同团体之间的信任是基于不遵守契约会遭到的惩罚,例如解雇、罚款和刑事诉讼等,同时,这些团体也相信政府会执行强制性条款,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选民就会流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就会形成合作的均衡。当然,合作并不是唯一的均衡结果,社会上还有可能存在不合作的均衡。在不合作的均衡中,人们不相信对方会遵守承诺。如果人们都相信对方不会遵守承诺,那么不遵守承诺也符合人们自身的利益,因为人们相信政府不会提供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合作的均衡与不合作的均衡,究竟哪一种均衡能够实现,往往取决于人们对其他人的信念。

第四,相互约束。以上外部约束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是存在于内部的相互约束机制。Putnam(1993)利用意大利数据研究发现,如果人们能够对社会资本进行投资,那么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诚信水平和行政效率,并顺利完成人们计划中的项目和目标。Dasgupta(2009)指出,其中的作用机制便是人们之间的相互约束。

为了考察相互约束的作用机制,假设社会中不存在一个外部的强制力量。人们在无限期的未来,每一期都将面临相同的交易机会,而且违反契约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在这样的设定下,如果存在一个内在的相互约束机制,那么人们就会乐观地认为,大家都会遵守承诺。因为群体中的成员都面临着这样一种威慑:一旦违反契约的规定,便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从而,问题的关键就是设计出一个有效的惩罚机制,使得这种威慑是可信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社会规范。社会规范从本质上看是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当其他人都遵守行为准则,遵守行为准则也符合自身利益时,那么这时的行为准则就是社会规范。

3.2.1 长期关系与绑定长期关系:一个例子

为了说明行为准则在形成信任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看下面的例子。这里主要讨论甲和乙之间的长期关系。假设甲拥有价值4 000元的生产资本,但却没有能力将其用于生产。乙可以利用甲的生产资本,创造出价值8 000元的产品,但是乙不能进入市场卖掉产品。如果乙不与甲进行合作,那么乙将利用自有资本创造出价值2 000元的产品。甲和乙达成协议:甲为乙提供生产资本,在乙完成生产之后,甲负责卖掉产品并和乙分享收入。具体的分配法则如下:生产出的价值8 000元的产品首先用来偿付双方的成本,即甲获得4 000元,乙获得2 000元,之后再平均分配,即甲再获得1000元,乙再获得1000元。最终甲获得5000元,乙获得3 000元,这样每一方都获得了1 000元的利润。

在乙看来,这一协议是合理的,那么,她为什么相信甲不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将8 000元占为己有呢?这就依赖于他们之间的行为准则。假设他们采取的行为准则是冷酷策略,这意味着他们在最初进行合作,且会在双方都遵守协议的情况下继续合作,但是一旦有一方违反协议,就会永久地终止合作。如果未来利润的贴现率是r,那么不难发现,当r足够小的时候,甲和乙可以实现长期的合作,也就是说,甲每年为乙提供4 000元,在生产之后,甲卖出产品并支付给乙3 000元。

具体分析如下:首先考虑乙的行为。假设甲采取冷酷策略,那么乙的最优选择也是冷酷策略。因为一旦乙违背协议,那么在未来的每一年里就会损失1 000元,且没有任何回报。这就意味着无论贴现率r有多大,如果甲遵守协议,那么乙也应该遵守协议,即乙采取冷酷策略。

其次考虑甲的行为。假设乙采取冷酷策略。如果甲违背协议,那么他可以获得4000元的收益,即8 000元减去4 000元的成本。但乙会对甲的行为进行惩罚,在未来不再与甲进行合作,所以甲的成本是从现在起每年损失1 000元。当违约的成本大于收益时,甲不会违背协议,这意味着他将采取冷酷策略。也就是说,

即:

因此,当时,违约行为不符合甲的利益。这样,当且仅当时,双方的最优行为是采取冷酷策略。所以,冷酷策略是甲和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一个行为准则。在冷酷策略下,交易协议得以维持,而当时,甲和乙之间的合作就会破裂。

不难看出,冷酷策略同时意味着永久性制裁,这在存在长期关系的正式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面对短期的利益诱惑时,能够有效地防止人们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一般来看,冷酷策略是逐渐形成的。比如,在较贫困的国家中,最初可能并不存在冷酷策略。第一个违约者会被施以较轻的惩罚,因为轻微的过失可以看作是偶然,或者是“试水”,但是接下来的违约者会被施以较为严厉的惩罚,执迷不悟的违约者将被施以更加严厉的惩罚,等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行为准则都是交易双方的默认准则,而不是外界的强制政策。如果人们足够重视未来合作所带来的利益,那么这些行为准则就可以保证合作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即使人们很重视未来的收益,但也会产生非合作的结果,即不信任的均衡。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有,但是如果每一方都认为对方会违约,那么违约行为就符合每个人的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甲不会为乙提供价值4000元的生产资本,因为他知道乙不会进行生产;乙不会进行生产,因为她担心甲不会遵守协议来分享收入,等等。这样,互相怀疑和不信任就破坏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合作的失败仅仅是因为两个人都不幸地选择了不合作的信念,而不是其他原因。简而言之,即使存在合适的制度安排促进人们的合作,人们也不一定进行合作。人们是否合作,取决于他们之间的相互信念。

特别地,一些外部因素能够使一个社会从合作的均衡走向不合作的均衡。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冷酷策略发生的条件和表现形式将相应地发生变化。比如,日益增长的人口,或者长期的自然灾害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导致人们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争夺、政治动荡,甚至是国民战争,而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甲和乙对未来的收益产生担忧,故将选择一个比较高的贴现率。或者,人们认为政府为了增加自身权力,比以往更加专注于对社团活动的打击,这也会增大贴现率。不管出于怎样的原因,这些因素都将使人们的信念发生转变,故进而提高对未来合作收益的贴现率,只要贴现率提高到1/3以上,合作关系就会破裂。

使社会均衡发生转换的转折点,被称为临界点。前面已经谈到,当时,社会上既可能存在合作的均衡,也可能存在不合作的均衡。前者也被认为是信任的均衡,后者为不信任的均衡。由信任的均衡到不信任的均衡的转变,可能仅仅来源于人们信念上的改变,这种转变可能发生得十分迅速并且出乎意料,这就是为什么这种转变常常无法预测或者容易引起惊讶和恐慌。当然,由不信任的均衡到信任的均衡的转变也有可能发生,但是会花费更长的时间。为了实现信任的均衡,人们不仅需要合作和信任,还需要遵守默认的行为准则。重建一个被战争摧毁,或者被自然灾害破坏的社会、重建人们之间的合作与信任,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而打破既有的信任的均衡走向不信任,仅仅意味着拒绝和退出,这就是为什么破坏合作比重建合作要简单和迅速得多。

接下来讨论如何绑定长期关系。如果交易双方能够在合同或契约中绑定彼此间的关系,那么合作就会更加长久和稳定。为了说明这一点,假设甲要求的未来利润的贴现率要大于1/3,那么根据前面的讨论,甲和乙之间不会形成合作关系。现在,进一步假设,除了拥有价值4 000元的生产资本,甲每年还能获得价值3 000元的生产资本,但是只有丙可以将这3 000元的资本用于生产。同时,也只有甲能够进入市场卖出产品,并获得6 000元的收入。如果丙不与甲进行合作,那么丙可以利用自有资本创造出价值1 000元的产品。甲和丙达成协议:价值6 000元产品首先用来偿付双方的成本,即甲获得3 000元,丙获得1 000元,之后再平均分配,即甲再获得1000元,丙再获得1000元。最终甲获得4000元,丙获得2 000元,这样每一方都获得了1 000元的利润。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甲会和丙进行合作呢?

这里,丙的行为与前面乙的行为非常类似,故我们主要关注甲的行为。从第0期开始,假设丙采取冷酷策略。如果甲违背协议,在卖出之后独占所有的6 000元的收入,那么他可以获得3 000元的收益,即6 000元减去3 000元的成本。但此后,丙不会再与甲进行合作,所以甲的成本是从现在起每年损失1 000元。当违约的成本大于收益时,甲不会违背协议,这意味着他将采取冷酷策略。也就是说,

即:

因此,当时,违约行为不符合甲的利益,甲会和丙进行合作,双方的最优行为是采取冷酷策略,交易协议得以维持。但应注意到,如果时,那么甲和乙之间不会进行合作。

接下来可以证明,当存在长期绑定关系的情况下,只要r小于40%,而不是1/3,那么,甲就可以与乙进行合作。假设甲与乙、甲与丙之间都建立了绑定的合作关系,且在这种关系中,如果任何一方在某一年里违约,那么所有未来的合作关系都将终止。具体来说,甲采取的策略是:最初与乙、丙都进行合作,且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继续合作,但是,一旦有一方在任一关系中违约,就终止所有的合作关系。乙(或者丙)采取的策略是:最初与甲、丙(或者乙)都进行合作,且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继续合作,但是,一旦有一方在任一关系中违约,就终止所有的合作关系。

在这样的关系中,任何一方都将采取冷酷策略。如果甲和丙采取的都是冷酷策略的话,那么乙也将采取冷酷策略;如果甲和乙采取的都是冷酷策略的话,那么丙也将采取冷酷策略。下面主要证明,如果乙和丙采取的都是冷酷策略的话,那么甲也将采取冷酷策略。对于甲来说,因为一旦违约,乙和丙都会终止与他的合作,所以如果甲选择违约的话,那么他会在与乙和与丙的两种合作关系中都进行违约。如果甲违约,那么他可以获得7 000元的收益,其中4 000元来自打破与乙的关系所带来的收益,3 000元来自打破与丙的关系所带来的收益。但此后,乙与丙都不会再与甲进行合作,所以甲的成本是从现在起每年损失2 000元。当违约的成本大于收益时,甲不会违背协议,这意味着他将采取将冷酷策略。也就是说,

即:

因此,当时,违约行为不符合甲的利益,甲将采取冷酷策略。这样,当2时,通过绑定长期关系,甲与乙、甲与丙的长期合作关系都将得以维持,但是如5果不绑定长期关系,那么只有甲与丙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从直觉上来看,与丙相比,甲在与乙的关系中面临着更大的诱惑,更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与乙的关系中,对r的限制条件更为苛刻,但如果将这两种关系绑定起来,那么甲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得到降低,所以对r的限制就相对宽松。另外,可以看出,在绑定关系中,尽管丙没有获得任何损失,但是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而甲和乙都获得了净收益,因此,乙会将丙视为潜在的合作伙伴,倾向于为丙提供合作与互惠的机会,甚至会提供一些额外的补偿使丙愿意接受这种绑定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看,建立长期绑定关系有助于不同的个人、群体之间相互协调、监督与合作,从而完成共同的目标。另外,可以看出,当合作进展得顺利时,人们便不再需要考虑自己或对方可能面临的投机性选择,从而信任便成为默认的行为准则。基于以前的合作经验,双方达成信任的共识。然而,一旦出现与预期相反的事件,即一方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那么信任与合作的共识就会被立即瓦解,导致投机主义行为重新占了上风。

可以看出,信任的形成是存在一个过程的。最初人们彼此并不熟识,既没有先前的交往经历,也没有关于对方声誉的任何信息,这就需要外在的激励和约束来保证合作行为的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对对方的行为产生理解和认同,从而形成信任。正如Shapiro(1987)所言,经济交易的演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个过程开始于小范围的交易,这时对信任水平的要求不高,因为风险不高,人们很容易证实交易对方的可靠性,之后随着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和彼此逐渐熟识,交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Nooteboom(2002)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了决策认知过程,以及该过程在建立和削弱信任方面的重要作用。Six(2005)研究了信任发展的具体过程及阶段。人际关系的信号可以引致人们产生对信任或者不信任的认知。Six and Nooteboom(2006)对信任过程给出了具体分类,并通过对公司管理者的调查进行了实证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