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宗教裁判所
1198年,塞尼伯爵罗塔里奥继承了他那在位没几年的叔叔保罗的至高荣誉,登上教皇的宝座,世称英诺森三世。英诺森三世是巴黎大学和布洛涅大学的优等毕业生,当选为教皇时年仅37岁,是入主拉特兰宫所有人物中最声名显赫的一个。他富甲一方,精力充沛,足智多谋而又雄心勃勃,按他的话说,他“不仅能管理教会,还能掌控世界”。
在位期间,英诺森三世先是把帝国的官吏赶出罗马,再收回曾经被帝国军队占领的亚平宁半岛地区,最后将皇位继承人逐出教会,使之深陷进退维谷的境地,不得不放弃了以阿尔卑斯山脉为界的整个意大利的控制权。他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把意大利自日耳曼人手中解放出来。英诺森三世曾发动著名的第四次十字军东征。那一次,十字军战士们压根没有前去圣城耶路撒冷,反而是乘船奔向了君士坦丁堡。抵达后,他们在那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以至于后来,没有一个十字军战士敢独自出现在希腊的港口,生怕被当作杀人凶手送上绞架。英诺森三世自然不赞成十字军战士过于野蛮的行为,也觉得那会使部分德高望重的基督教徒忧心忡忡,但英诺森三世是个务实的人,他很快接受了这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出于对政局务实的分析,他决定让一个威尼斯人到君士坦丁堡出任主教一职,这招很聪明——不但把东正教收归罗马麾下,同时也赢得了威尼斯共和国的好感。从此,威尼斯共和国把拜占庭领地看成是自己的东方殖民地,肆意发号施令。
在宗教精神控制方面,英诺森三世教皇也是深谋远虑,手腕圆滑之能者。经过近一千年的踌躇不前,教会终于下定决心让人们知道,婚姻不只是男女之间的民事契约,更是一桩圣事,必须得到神父及众人的见证和祝福才具备效力。西法兰克国王菲利浦·奥古斯都和莱昂国王阿方索九世也曾一意孤行,想按照自己的好恶治理国家,但很快便收到来自教皇的警告,让他们牢记职责所在。胆小怕事的皇帝们无奈之下,只好唯命是从。在北欧,虽然基督教才站稳脚跟,但也足以让人们明确意识到它才是真正的主宰。以哈康四世为例,这位被维京海盗们昵称为“老哈康”的皇帝征服了他所在的挪威、苏格兰部分地区、整个冰岛、格陵兰岛、奥克尼群岛和赫布里底群岛,可谓战功彪炳。可就算神气如他,也得先向罗马法庭把自己复杂的身世交代清楚,才有资格在特隆赫姆的天主教堂接受加冕。
第四次十字军东征
像这样的事例在当时不胜枚举,例如保加利亚的皇帝,他只一味残杀希腊战俘,对拜占庭的统治者不屑一顾,也不觉得宗教思想有什么用处,但就算如此,他还是不远千里来到罗马,卑躬屈膝地恳求教皇承认他为臣仆。在英格兰,几个封建男爵想给皇帝制定几条规矩,教会立刻训斥其为“以武力及恐惧,强加于国王的无耻条款”,并否定了任何贵族对权力的要求。后来,这几位贵族因为那份被后世铭记的《大宪章》被逐出教会。所有的这些表明,英诺森三世绝不会轻易饶恕胆敢质疑教会之人——管你是平头百姓还是天潢贵胄。但就在这样的高压之下,竟然还有人有勇气反抗,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其实,我们很难定义何谓异端邪说。因为异教徒大多是贫苦大众,他们不懂布道,充其量也就写几本小册子,有时宣传一下信仰,有时为自己的思想辩解。这样的行为很容易被宗教裁判所派出的鹰犬发现,他们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先是一举灭之,然后再著书揭露所谓“撒旦的阴谋”。对于异端邪说,现代的我们也只能从这些文章和当时的审判记录中,略知一二。于是,我们不免会受影响而认为,异教徒都是些寡廉鲜耻的小人,他们住在贫民窟最底层的地窖里,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对基督徒们干净的饮食不屑一顾,只晓得喝白水,吃蔬菜;他们对女人避而远之,整天不是喃喃自语说着弥赛亚的再次降临,就是指责基督僧侣们的庸俗和邪恶,或者胡乱攻击当时的社会秩序。
不可否认,有些异教徒确实让人讨厌,他们蓬头垢面,臭气冲天,却还自命清高地打着追求神圣生活的旗号,拿着所谓基督真实存在的证据,把乡村小镇的平静生活搅得鸡犬不宁。也许有人会称赞他们的朴实和勇气,但结果表明,这样的行动只会使他们所获无几,一事无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上的一切都趋于组织化。再不信任组织的人,想要有所建树,都不得不先成立一个“无组织体促进会”来招揽同志,共谋大计,更何况中世纪那些对神话和旧日时光尤其钟情的异教徒呢?为了保全自身,免遭当局取缔,他们利用一套套神秘莫测的礼仪来掩护真正信仰的教义。大部分忠于教会的人不知道如何区分异教徒,只能张嘴闭嘴“肮脏的摩尼教”,或其他不光彩的称呼。久而久之,摩尼教成了中世纪的布尔什维克。这并不是说异教组织像后者一样是一个纲领明确的政党,也不是说它拥有跟布尔什维克一样能摧毁沙皇王朝的力量,这只是一句口头禅式的发泄,专门用来咒骂那些看着不顺眼的人,就像“该死的”一样。中世纪的上等基督徒最讨厌摩尼教徒,但因为抓不住什么把柄治他们的罪,于是改以道听途说之词施以诽谤。这手段太厉害了,无须正儿八经地走法庭审判程序就能左右异教徒的生死,反正他们不在乎不充分的证据会让多少人含冤受屈。
摩尼教的创教者波斯人摩尼一直秉承的宽厚仁慈,在这种情况下却使摩尼教徒们的境地越来越糟。摩尼是一个著名的历史人物,他于公元3世纪初出生在一个叫埃克巴坦的小镇上。他的父亲跋帝(Patak)是当地一个有头有脸的大财主。摩尼年轻时曾在底格里斯河畔的泰西封接受教育。他整个青年时代所处的环境就如同现代的纽约,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容纳着来自不同地区,说着不同语言的居民,那其中既有信教之人也有无神论者,既允许追名逐利也欢迎空想主义。世界各地的人们熙熙攘攘地云集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商业中心,追随着从东南西北各方传入的宗教、行会和组织。摩尼把各种布道和预言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然后从佛教、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教义及古巴比伦的迷信中提炼出自己的宗教思想。
除去某些极端教义不说,摩尼只是重新诠释了古代波斯神话中的善神和恶神,以及他们之间永不休止的斗争。在自创的教义里,他把《旧约》中的上帝耶和华说成魔鬼恶神,把四福音中的天父奉为至善之神。也许是受了佛教的影响,摩尼认为人的血肉之躯充斥着邪恶与龌龊,人性本恶,若不能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就无法摈弃其自身的虚荣和野心,最终只能落入万恶之神的魔掌,被地狱之火燃为灰烬。为此,他提出一大堆禁忌,甚至对教徒们的日常饮食也做出规定——只能喝白水,吃蔬菜和鱼。这听起来十分奇怪,但摩尼教的追随者们却坚信,食用海里的冷血动物总比屠杀有近亲关系的哺乳动物强,起码不会加深灵魂的罪孽。所以,大部分摩尼教徒会大啖鱼肉,却宁死不肯尝一口牛排。
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东方人,摩尼对待女性也是十分鄙夷不屑。他禁止门徒结婚,主张逐步灭绝人类。对由犹太教创立,由施洗者约翰发起的浸礼和其他圣事仪式,摩尼同样深恶痛绝,于是他规定即将就任的神职人员不必把身子浸到水里,只需行按手礼。25岁那年,摩尼决定向世界阐述他的宗教见解。第一站,他来到中国和印度,在这里,他收获了掌声无数,然后,他回到自己的故土,把教义和祝福带到祖国和邻邦。由于摩尼教提倡断舍离,轻物欲,使传统波斯教士的收入大幅减少,于是,他们奋起反抗,计划将摩尼置之死地。一开始,摩尼有国王的保护,还算有惊无险;可国王死后,继任者对宗教事务一窍不通,便直接把摩尼交给教士。教士们把摩尼带至群众面前,先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将他全身的皮扒下来,挂在城门之上,作为对其信徒的警告。
与传统宗教组织的冲突使摩尼教分崩离析,但这并不能阻止摩尼的思想像流星一样划过亚欧大地,并在之后数世纪,在普罗大众心里引起极大的回应。大家不自觉地接纳了摩尼的思想,甚至把它奉为圭臬。
我不知道摩尼教是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欧洲的。也许它曾经过小亚细亚、黑海,到达多瑙河,再翻过阿尔卑斯山,开始在德国和法国传播。摩尼教的追随者给自己起了个很东方的名字:清洁派,意思是生活纯洁之人。随着信仰清洁派人数的增多,它渐渐成了西欧大陆上“异端邪说”的代名词。不过清洁派并非一个从摩尼教中分离出来的明确的宗教组织,在摩尼教思想的影响下,清洁派的信徒们都坚信自己就是基督教会虔诚的儿子。这种特殊的“异端邪说”对基督教徒而言十分危险,且不易察觉。
若微生物的体积足够大,在显微镜下无所遁形,那么对于普通医生而言,要诊断出由这样的微生物引起的疾病,并对症下药便不是难事。但有些更为细小的病菌就潜伏在我们当中,它们无惧紫外线的照射,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栽个大跟头。在教会的眼里,摩尼教就是这样一种如病菌一般令人不安的存在,只有在病发时才能见识到它的厉害。虽然很少被提及,但在早期基督信仰最坚定的支持者中,有不少人竟也追随过摩尼教。以圣奥古斯丁为例,这位才能卓绝的宗教斗士曾多次推翻异教组织,但据说他的内心向往的却是摩尼教的教义。
公元385年,西班牙主教普里西利安(Priscillian)因宣扬摩尼教被处以火刑,他成了反异教组织运动中首位遭到迫害的基督教徒。陆陆续续地,就连基督教会中的核心人物也中了摩尼教的毒。他们开始劝告人们抛弃《旧约》,到了12世纪,甚至规定所有的神职人员必须保持独身。摩尼教的影响同样深刻烙印在主导宗教变革的人物身上——圣方济各因制定了具有严格摩尼式纯洁的新修道院条令,被世人尊称为“西方的释迦牟尼”。然而,当安贫乐道和虚怀若谷慢慢滋养大众心灵之时,当皇帝与教皇又开始争权夺利之时,当外国的雇佣军各自为政,打着上帝的旗号为地中海领地拼杀得你死我活之时,当大批十字军战士捧着掠夺而来的不义之财蜂拥回国之时,当修道院长深居在穷奢极欲的宫殿中与侍臣们寻欢作乐之时,当教士们策马穿过熙攘的人群急于来一场狩猎比赛之时,一件注定要发生的事情终于悄然而至。
对教会的不满率先在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爆发,那是一个古罗马文化长盛不衰的地方,再多的文明发展也掩盖不了当地的民风彪悍。从地图上看,地中海、隆河和阿尔卑斯山在普罗旺斯地界组成了一个商贸铁三角,这使得腓尼基人过去的殖民地——马赛——一跃成为该地区最重要的港口。有赖于当地肥沃的土壤,充足的雨水和阳光,普罗旺斯境内孕育出不少富裕的乡镇和村庄。当大部分中世纪欧洲人还在聆听关于条顿人的英雄事迹时,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早已发明出新的文学形式,为现代小说奠基。因为与邻邦西班牙和西西里岛有密切的商业来往,生活在普罗旺斯的人们有机会阅读到很多科学领域的前沿书籍,而这些著作在欧洲北部几乎是屈指可数。
公元11世纪前十年,传统基督信仰复兴运动虽然不至于形成公开的反叛,却也在普罗旺斯地区日趋明朗化。例如,在一些小村落里,居民们不时示意牧师应该跟普通信徒一样简单朴实;他们厌恶暴力,因此不会跟随领主征战沙场,拓土开疆;他们希望能学一点拉丁文,以便能自己阅读福音书;他们不惧权威反对死刑;他们否认“炼狱”的存在,尽管这样的概念早在基督逝世六世纪后已被官方追认为天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比上述所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居民拒绝向教会交纳“十一税”。
教会当然不会放纵这样的行为,他们竭尽所能,严查反叛组织的首领,被抓获者若死不悔改,便会被秘密处决。可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其越演越烈的态势甚至逼得普罗旺斯教区的主教们不得不马上聚集起来,商量该如何阻止这场危险且极具煽动性的骚乱。他们的争执一直延续到1056年。在当时的情况下,像开除教籍等一般性的惩罚已不再奏效,向往“纯洁生活”的朴实乡民们即使是被收监,也还是很高兴有机会能身体力行基督所教导的宽厚仁慈;而被判死刑的,更是会像羊羔一样顺从地走向火刑柱,毫无怨言。况且,一个追随者牺牲了,后面就会有千千万万个怀抱同样圣念的人补上。起初,教宗的代表们坚持以更严厉的迫害遏制事态的发展,但地方贵族和牧师却因为了解百姓心声而拒绝执行罗马的命令。他们认为暴力只会使异教徒们更坚定地反对理性的声音,对解决问题本身毫无助益,反而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就像上面说的,对立的两方因意见不一,争吵了整整一个世纪。到了12世纪末,普罗旺斯的传统基督信仰复兴运动受到了来自北方的激励。
普罗旺斯
里昂是一个与普罗旺斯隔隆河相望的小镇,那里有一位商人,名叫彼得·瓦勒度,他为人成熟稳重,心地善良,慷慨大方,一心只想以基督为榜样,追寻救世主的步伐。耶稣曾说过,富商想荣登天界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过去的三十几代基督教徒绞尽脑汁,试图用文字解释这话里确切的含意,彼得·瓦勒度却觉得多思无益。他只是单纯地对耶稣的教导深信不疑,然后身体力行。他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分给穷人,然后淡出商界,不再为积攒财富汲汲营营。
圣约翰说:“汝需自寻圣经。”于是,20个教皇先后研究了这句话,并小心谨慎地列明在何等条件下一个门外汉才能不经牧师指点自己研究神圣教义。然而彼得·瓦勒度却不那样想,既然圣约翰说了“汝需自寻圣经”,那他就势必努力亲自寻觅。而当发现某些东西与圣杰罗姆的结论有出入时,他决定把《新约》以自己的语言重新编译,然后把手稿散发到普罗旺斯各地。一开始,他的活动没有引起很大的注意,他只是安贫乐道,并非什么宗教危险分子,最多也不过是被人说服,为追求苦行生活和对当时修道院的奢华有诸多不满的人建立起禁欲条令更为严格的新型修道院。为避免闹出种种麻烦,罗马当局很会为类似的宗教狂热者找到适合的发泄场所,但前提是,一切处理办法都必须符合规定,同时有例可循。可在面对普罗旺斯的“纯洁人”和里昂的“穷士”时,连罗马教会都束手无策,因为他们不仅向教宗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还胆大包天地公然宣称即使没有牧师的指点,普通百姓也一样能成为道德完美的基督徒。最重要的是,他们坚信罗马教皇应该跟鞑靼大公或巴格达的哈里发一样,只管司法,无权限制别人的信仰。
陷入两难的教会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反复斟酌,最终决定以武力方式根除这样的异端邪说。毕竟教会的原则是,除了官方认可的生活和思考方式,其他皆为谬误,要是有谁敢公开质疑这样的原则,必会遭至教会疯狂的反扑。换个角度说,教会要是不这么做,就无法在宗教的战争中存活。于是,罗马教廷果断出手,制定了一整套惩罚方案,务求让异见者心怀恐惧,以后不敢再犯。阿尔比城是阿尔比派教义的发祥地,以此命名的阿尔比派教徒和以创始人彼得·瓦勒度之名称呼自己的瓦勒度派教徒一样,在国家中政治地位不高,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他们不幸成了教会迫害的第一批牺牲品。事情是从一位驻普罗旺斯教区的教宗代表之死开始的,他因在当地作威作福,骄横跋扈被杀,教皇英诺森三世得知后心生一计,不日即召集了一支正规的十字军,矛头直指阿比尔教徒和瓦勒度教徒。教会声称,在召集令颁布后40天内自愿加入军队远征讨伐异教徒的人,可以免交债务中的利钱,获准赦免过去及远征期间的一切罪孽,他们的讨伐行为也不会受到普通法庭的干预。
彼得·瓦勒度
面对如此恩厚,欧洲人怎么会不心动?与其千里迢迢远征中东的巴勒斯坦,还不如就近攻打富裕的普罗旺斯呢。反正好处和荣誉一样都不会少,嗜杀的欧洲人又何必舍近取远,舍易取难呢?那时,圣地耶路撒冷已被人遗忘,为了获得“免罪金牌”,贵族绅士中的败类纷纷从法国北部、英国南部、奥地利、萨克森和波兰涌向欧洲南部大发战争财——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那么,在十字军征讨普罗旺斯期间,被绞死、烧死、淹死、斩首或五马分尸的男女老少到底有多少?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直以来众说纷纭。由于教会没有正式的被执行死刑的人数记录,我也不清楚究竟有几万人为此送命。但按当时的城镇规模,被屠杀的人数少则两千,多则两万都是有可能的。贝济耶城被占领后,十字军士兵不知道该如何分辨异教徒,正左右为难,无计可施,只好请教作为精神顾问随军出征的教皇代表。
“那就把他们都全杀掉吧。”教皇代表笑吟吟地回答:“上帝会认得他的子民的。”
当时还有一个叫西蒙·德·蒙德福特(Simon de Montfort)的英国人,他是一个久经沙场的正牌十字军士兵。他残暴无度,嗜血成性,总是变着花样草菅人命。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教会把大片刚遭洗劫的土地赐给了他,然后再由他给自己的部下“论功行赏”。
少数在宗教迫害中幸存的瓦勒度派教徒慌忙逃往人迹罕至的皮埃蒙特山区,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信仰,静待16世纪基督教改革运动的来临。相较之下,阿尔比派就没那么幸运了。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大清洗,他们的名字在宗教裁判所的报告中完全绝了踪迹。然而3个世纪之后,他们把教义稍作更改便又卷土重来。这次的倡导者是一位名叫马丁·路德的萨克森教士,他掀起的宗教改革打破了被罗马教廷把持了1500多年的精神垄断。不过这一切在当时都必须保持低调,才能瞒过精明的英诺森三世,好让他以为异端邪说已被根除,教会再一次赢得了民众的绝对服从。
最后的瓦勒度教徒
在《路加福音》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一主人家某天大摆筵席,宴请了许多宾客,但入席时却发现还留有空位,于是他对仆人说:“你快到大街上,什么人都好,把他们拉进来,坐满我的屋子。”
如今,这道命令又一次响起了,主人家口中的“他们”变成了眼下倍受宗教迫害的异教徒。多年前,因为地方法庭职权有限,教会还会头疼该如何给异教徒定罪。而在阿尔比派教徒第一次起义时,教会决定在欧洲地方首府组织起特别的审讯法庭,这类法庭专门调查、审讯异端邪说,因此也被称为“宗教裁判所”。时至今日,虽然宗教裁判所已名存实亡,但这个名字依然会让我们心惊肉跳,仿佛顿时又看到了哈瓦那的黑牢、里斯本的受刑室、克拉科夫的锈锅和烙具以及戴着黄兜帽,蒙着黑面纱的教士、冷眼旁观的皇帝和一排又一排缓缓走向绞架的男男女女。
从19世纪后期出版的几部小说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到宗教裁判所的罪恶,不排除其中大概有25%的内容只是作者的想象,有25%的内容被新教徒夸大,但即便是这样,所剩下的真实也足以证明宗教裁判所的恐怖以及其难以为文明世界所容忍的残酷。因为宗教裁判所的特殊性,亨利·查尔斯·李(Henry Chales Lea)曾就此著书八卷,可见,想在短短两三页内把这个中世纪最复杂的问题解释清楚,是不可能的。不同的国家会设置功能不一的宗教裁判所,其中最有名的要数西班牙皇家宗教裁判所和罗马宗教裁判所。前者主要关注欧洲西南部半岛及美洲殖民地异教徒的异动,后者的魔爪则伸向欧洲各国,先是在大陆的北岸烧死了圣女贞德,后又在大陆南面烧死了乔尔丹诺·布鲁诺。
严格来说,宗教裁判所没有杀过任何人——至少没有亲手杀过。在由教士组成的法官团宣判后,异教徒就被送到世俗政府的手上,按政府官员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置。只是若政府当局没能判处异教徒死刑的话,会招来许多麻烦,甚至会失去教廷的支持,被逐出教会。有时,某些被宣判了的异教徒并没有移交给政府处置,对于他们来说,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他们将会被囚禁在宗教裁判所的监狱里,在孤独的牢房中被折磨至死。很多无辜被捕的人就因为觉得与其在黑暗中日夜忍受煎熬,还不如在火刑柱上一死了之来得痛快,所以无论法官们指控什么,他们都“供认不讳”,只求能早日脱离苦海。
我也想做到客观公正,但由宗教裁判所引起的一切实在让人难以心平气和。很难想象,在整整500年的时间里,世界各地有多少人只因邻居一时多嘴,便被人从酣睡中拖起,然后一夜之间从平民沦为阶下囚,只能在黑牢里眼巴巴地数日子。没有人会来告诉他具体的指控和罪名,他也不会知道到底是谁在审判他。在整个审判中,他不知道谁是证人,不被允许接触家人,更无权请人为他申辩。要是他死不认罪,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摧心剖肝的折磨。他可别妄想挺过刑罚就会有人为他说好话,宗教裁判所向来只会听别人对异教徒的告发。于是至死他都不明白自己遭此厄运的原因。更难以置信的是,教廷甚至会把五六十年前入土为安的人从坟墓里挖出来进行“缺席”审判。若判定有罪,这些过世之人的后裔就要因为祖先在半个世纪前犯的“罪”而被没收全部财产。这样的事任谁听了都只觉荒唐,但由于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官正是靠没收别人的财产中饱私囊,所以这样的事情绝非偶然,很多人突然有一天,就因为祖辈身上某个莫须有的罪名,被逼得一贫如洗——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
凡在20年前读过沙俄新闻报纸的人都应该记得何为“暗探”,这些“暗探”活跃于沙俄王国的全盛时期,他们大多是小偷和赌徒,为了赢得革命组织的信任,总是一副已经痛改前非,洗心革面的样子,故作深沉地向人“告白”自己参加革命的心路历程。一旦获取有用的情报,他们转身就会向警察局告密,然后带上丰厚的酬劳,继续在别的城市做奸细。从13世纪到15世纪,欧洲西部和南部到处都是这样歹毒的暗探。他们靠告发别人谋生,总是捕风捉影地嚼舌根,说谁又抨击教廷,谁又对某几点教义表示质疑。若没发现异教徒,暗探们就会人为地制造出几个,因为他们清楚,不管被告是否无辜,只要一上刑,就没有定不下来的罪名——被告的嘴再硬又如何,多折磨几回不就得了?
牺牲
为加强控制,很多国家“鼓励”民众匿名告发信仰不端者,这使得百姓们个个人心惶惶,连最亲密无间的朋友都不敢信任,就算在家里都只能谨言慎行,处处留神。负责大量宗教裁判工作的托钵僧利用亲手营造的恐怖局面,在将近两个世纪里不断地搜刮民脂民膏。毫不夸张地说,正是他们的行为促成了宗教改革运动——因为民众实在是受够了这些盛气凌人的乞丐了!他们披着虔诚的外衣,大大咧咧地闯入安分守己的公民家里,睡在最舒服的床上,吃着最美味的饭菜,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他们理应被奉为上宾,理应活得惬意无比。他们唯一的本领就是恫吓人们,说要是有谁敢得罪他或敢不好好侍候他,他就要向宗教裁判所进行告发。面对这样的质疑,教会十有八九会说,宗教裁判所这么做无非是为了人们的精神健康,他们是在尽最大的努力防止错误的宗教在群众中传播开来。要是因无知而错信的异教徒肯悔过自新,教会便会既往不究;只有叛教者和屡教不改的累犯才会被处死。
骗谁呢?教会既然有能力让无辜的人入罪,自然可以使出同一套把戏,让被判了“有罪”的人“痛改前非”——都设有暗探了,再请几个“临时演员”又有何难?何况在奸细的行当中,谁又没有几封专门捏造的文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