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百年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章
測量、田土法庭、登記與習慣法

在新界,土地永遠是重要元素。在1960年代傳統農業開始式微之前,土地是大部分原居民的生計來源,而數以萬計從外地移入的菜農和飼養禽畜農民,也仰賴土地為生,他們供應的農產品,由1940年代末起佔香港糧食愈來愈高的比例。不過,從「殖民地整體」的觀點看,並且幾乎自新界租約生效之日起,擁有新界令香港政府可以隨時在那裏獲取土地,作不同用途。

英國租借新界頭四十年,須要興建道路、鐵路、水塘和其他公共設施,以改善交通、加強控制、促成現代化,並應付市區日益膨脹人口的需要。到了租借期最後三十年,政府需要更龐大的土地,新界將為它供應土地以實行「新市鎮」計劃、開闢貨櫃港、興建境內基礎建設,還要建設跨境設施,以聯繫開始推行「四個現代化」計劃的中國大陸,為這個正在復興的國家服務。這些舉措最後促進了香港長期持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並鞏固其「國際都會」地位。

要滿足所有這些需求,就必須先對新界土地有準確的測量。但這是很後期的事了。(1)首先,我們必須問,殖民地當局在1898-1899年為何認為丈量土地,並專門成立田土法庭(又叫田土衙門)審理土地業權,(加上其他措施)是把這塊租借地及其居民妥善地納入香港殖民地所不可或缺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