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互联网+”时代的特征
“互联网+”具有6项核心特征:跨界融合、优化重构、协同创新、集成共享、开放共治、连接一切。
1 跨界融合
“互联网+”的“+”就是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基础上不同单位、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跨界融合驱动传统组织打破自己的固有模式、组织边界和系统架构,融入最新的发展理念和科学技术,获得新动力、推动新发展。
2 优化重构
“互联网+”的过程是业态优化和重组的过程,在跨界集成、开放连接的新态势下,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升级和革新机遇,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关系结构、人文结构将被重构,使之更利于企业、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 协同创新
创新发展是国家新时代的发展战略,李克强总理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不同单位、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之间应该携起手来,协同创新。
4 互联互通
通过互联互通、集成应用消除由于行业内外的体制、政策、专有技术、占有资源等因素而形成的各类烟囱和孤岛,实现社会各类资源的整合与共享。知识资源共享是“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目标之一。
5 开放共治
开放是“互联网+”的固有特征,通过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分割造成的壁垒,实现行业内外的全要素开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新业态成长。开放生态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最佳的环境和空间,促进企业内外生态的良性发展和优势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指出:“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必须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各国应该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搭建更多沟通合作平台,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6 连接一切
连接是“互联网+”的基础,互联网连接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信息,跨界需要连接,融合需要连接,创新需要连接。连接是一种联系方式,是一种存在形态,没有连接就没有“互联网+”。连接的基本要素包括参与者(人、物、机构、平台、行业、系统等),技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协议与交换,诚信与信任等。在“互联网+”时代,ID是人们在互联网中唯一身份识别(身份证),通过ID接入网络,获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