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狱现行管理模式下监区设置现状
(一)设置方式
监狱扁平化管理是指监狱实行监狱、监区两级管理,以监区作为最基层管理组织的一种监狱管理模式。从管理层来看,它只有两个层次,监狱与监区,取消分监区。监狱扁平化管理其实是借鉴了管理学中组织扁平化管理的理念,是对传统的科层管理理论的否定。[2]因此,监狱现行管理模式下监区机构的设置吸收了扁平化的相关理论,按照“二级管理的监区警力配备不少于押犯数的10%,监区本部警力最高不超过7人”的规定[3],A类监区本部7人,责任民警21名左右,押犯300名左右;B类监区本部5人,责任民警14名左右,押犯160名左右。[4]
(二)存在问题
按照目前监区的机构设置,基本上体现出扁平化管理的一些优点:由于减少了管理层级,监狱加强了对民警的直接管理,进而推动民警直接管理罪犯,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增强了个别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加一线带组民警人数,实行“小班化”管理,初步形成了针对老病残罪犯的教育管理工作特色,显示出了一定的优势。
但在现实运作过程中,该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区规模大小不统一,有A、B两类,这也会造成考核评价标准不统一,合理评价比较困难;
二是民警未分类,还是按照传统的监区领导、干事、责任民警这种等级序列进行分类;
三是资源使用上未能优化,从两类监区警囚配备上就可以发现B类监区在资源的使用效率上不如A类监区;
四是监区本部设置无法满足扁平化管理要求。以A类监区为例,押犯一般为300名,至少需要30名民警,但目前实际为28名;监区本部设7人。通过调查反映,监区干事普遍感到没有分监区后,很多事务性工作需直接由干事处理,一名干事要对应2到3个科室的业务,他们的工作量增加不少,尤其是管教干事,一个人要应付刑务处4个部门。[5]
正是因为存在上述的种种问题,使得精简效能不明显,影响了民警对扁平化管理的积极性。数据显示,同三级化管理模式相比,对当前实行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只有20%多的人表示“更积极”,其中24%的主管民警和29.5%的科室人员选择了“更积极”;有近10%的人却表示“更消极”;70%的人则表示“不明显”,其中81.8%的监区领导和70.6%的监区干事认为“不明显”,占比排在第一、二位。[6]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问题的产生总会有其背后的原因,不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就只能停留在认识事物的表面,不能深入问题的本质,从而无法解决问题。造成精简效能不明显的原因如下:
其一,未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来合理配置机构与人员。精简效能的内涵指的是以较少的机构、人员和财物的投入,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有效实现组织管理目标。精简与效能的关系是:精简是效能的前提,效能是精简的结果,精简促进效能,效能需要精简,只有精简机构,才能提高效能。一个组织只有机构精简,队伍精干,才能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工作效率才会提高,才能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俗话说,龙多不下雨,鸡多不下蛋。现行监区的民警配备数量已经到位,但在警力资源配置上和监区机构设置上还是按照人海战术来安排工作。
其二,管理幅度不科学。管理幅度理论认为,一名管理者由于精力、知识、能力、经验的限制,所能管理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随着下属人数的增加,可能存在的相互人际关系数将呈指数增加,信息量和管理难度也是如此,当下属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就超越了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范围。而且越往高层,一名管理者所能有效管理的下属越少。通常,基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15至20人,中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10人,高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超过7人。根据现行监区设置,以A类监区为例,一名中层管理者要管理25名干部,并且缺乏相应的管理团队协助管理,往往是单条线作战,这就造成了管理幅度过大。
其三,人员素质的限制。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当素质达不到要求时,扁平化管理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因为时间是稀缺资源,任何一方的素质达不到要求,都将占用双方宝贵的时间,从而压缩了管理幅度,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目前,南汇监狱民警整体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扁平化管理要求,体现在:警力搭配不理想。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不管是对机关还是监区的民警来说,其对个体的单兵作战能力要求很高,但由于民警年龄、性格、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的差别,岗位要求的不同,加之原先移押模式主要是以整建制移押方式为主,民警也是零时性搭配组合过来,整个警力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相对缺乏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
其四,工作性质的限制。从形式上看,管理幅度仅仅表示一名上级直接管理下级的人数,但由于下级均承担管理业务,因此管理幅度实际上是上级直接控制和协调业务活动量的多少。当下级的管理工作复杂多变且量大时,管理幅度就要减少,否则扁平化管理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运作。监区民警的工作性质复杂且量大,既要管理小组罪犯,又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在监区岗位的设置未合理分类情况下,形式上减少管理幅度并无法真正实现扁平化管理的效能。
综上,无论是从监区机构设置,还是管理幅度设定,乃至民警的能力素质与工作性质等方面,都是影响监狱扁平化管理应有效能发挥的因素,总结这些原因,也给我们思考扁平化管理如何更好地体现效能提供了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