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长安的国家乐伎与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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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宫与后宫乐官

(一)东宫太子率更寺“伶官”

唐代皇太子(东宫)系统的职官很庞杂,但实际上多半闲简无事。在职官制度上,太子率更寺“制比”中央机关的宗正寺、太常寺、大理寺和司天台。

据《唐六典·太子率更寺》:率更令1人,从四品上;丞1人,从七品上;主簿1人,正九品下;其下还有录事、府、史、伶官师等吏员百余人。

率更令之职,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报时)之政令。凡皇太子释奠于先圣先师(学校祭奠先圣先师的典礼),讲学齿胄(太子与公卿之子序次年龄大小),皆总其仪注(礼节),而为之导引。若皇太子备礼出入,则乘轺车(轻车),位亚(次于)家令(太子家令寺长官)焉。[率更丞]掌判礼乐、刑狱之事。[主簿对]礼仪不节,音律不谐……皆举而正之。

在率更寺属下有“伶官师二人”,《旧唐书》卷四四《职官三·东宫官属》,第1911页。其主要职责是“改变音律、[创作]新曲调”,在典礼仪式上指挥音乐演奏。此外,在“太子左春坊”属下有司议郎四人,正六品上,其职掌之一就是记录“伶官之改变音律、[创作]新曲调……每岁终,则送之于史馆”。《唐六典》卷二六,第665页。“太子仆寺”设仆一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七品上。其职责之一是“掌太子仪仗之政令(仪仗之付受等)……”《唐六典》卷二七,第702页。

由此可知,在东宫率更寺下既有供奉“礼仪”乐舞的乐工,还有供奉“俗乐”的女伎(参见第二章唐玄宗“整改”教坊)。

在上述皇太子释奠、备礼出入等礼仪活动中,都要使用雅乐(用“轩悬”之制,文舞、武舞各“六佾”,即36人)、仪仗鼓吹音乐,供役的乐工一般来自太常乐署。而负责主持这些礼仪活动,则是由太常官员和太子率更令、丞等一起来承担的。《通典》卷一一七《开元礼纂类·吉礼九》,第2986—2999页。仅举“皇太子元正、冬至受宫臣(东宫臣下)朝贺”时,所用礼仪音乐的繁缛程序为例。

前一日,伶官师展轩悬之乐于殿庭,设麾(指挥位)于殿上西阶之西……其日,未明三刻,伶官师帅工人入就位,又伶官师一人升就位……

皇太子将出,[仪]仗动,伶官师跪,俯伏,兴(站起),举麾,鼓柷,奏《永和之乐》,皇太子升自阼阶,即座西向坐;偃麾,戛敔,乐止……宫臣初入门,奏《舒和之乐》,至位,乐止……[宫臣]为首者初行,乐作,至解剑席后,乐止……[宫臣]为首者跪著剑,俯伏,兴,乐作,复悬南位(回到乐悬之南位置),乐止……[宫臣]为首者初行,乐作,出门,乐止……礼毕,皇太子兴(起身),乐作,降座以入,侍卫如来仪,侍臣从至阁,乐止。《通典》卷一二八《开元礼纂类·嘉礼七》,第3273—3274页。

(二)后宫尚仪局司乐司《唐六典》卷一二《内官、宫官、内侍省》;《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宫官》、卷五一《后妃传上》;《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二·内官》,第1227页。

在唐代皇帝的后宫中,皇后及以下的妃嫔,自贵妃、惠妃至于宝林、采女等,有百余名之多,统称“内官”,皆有品级(正一品至正八品),各有职掌。《唐会要》卷三《内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6页。但其身份实质上只是皇帝的“众妾”。而后宫里数千甚至上万宫女(宫人、宫娥),承担各种杂役劳作,其身份地位乃是皇家奴婢。

后宫中各项事务的管理,由宫官(女官)系统“六尚”和宦官系统“内侍省”分工负责。六尚(局)即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六尚之下各分四司、四典、四掌,分管礼仪、人事、法规、财务、衣食住行等具体事务。而“宫官”的身份地位,实质上就是皇帝和后妃的高级婢女、宫女们的“领班”。

尚仪局,设尚仪2人,正五品级,职掌宫中的礼仪、起居事宜。其下有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分别理事。其中“司乐司”设置司乐4人,正六品,职掌宫妓(女乐工)的音乐教习,宫悬(雅乐乐器)及诸乐的陈设布置、拊击(敲击奏乐)、仪式进退等,并莅临阅习(检阅演习、考核)。下属有典乐4人,正七品,在典礼仪式上执麾(指挥杖)节制奏乐;掌乐2人,正八品;女史2人。

在后宫里,凡是以皇后名义举行的各种典礼,如祭祀先蚕(蚕神)、亲桑,元旦、冬至受外命妇朝贺,受册命等“制度性”仪式上,也要使用雅乐、仪仗鼓吹音乐(由太常鼓吹署承担)。《通典》卷一一五《开元礼纂类十·吉礼七·皇后季春吉巳享先蚕》、卷一二三《开元礼纂类十八·嘉礼二·皇后正至受外命妇朝贺》、卷一二五《开元礼纂类二十·嘉礼四·临轩册命皇后》;《唐会要》卷十下《皇后亲蚕》、卷二六《命妇朝皇后》。而演奏雅乐,是由“后宫声乐”(宫妓)来承担。

早在唐高祖时,宫中就设置有“内教坊”(武则天执政时曾改名“云韶府”),挑选宫女“按习雅乐”,由宦官担任内教坊使(详见第二章“宫廷内教坊”小节)。在盛唐时期,后宫“云韶府”(即唐初以来的内教坊)的“云韶宫妓”,仍然是“按习雅乐”,以备宫中的礼仪性用乐。

又据《乐府杂录·云韶部》,唐后期的宫内仍有“云(仙)韶院”,演奏雅乐《云韶乐》据《旧唐书》卷一六九《王涯传》:文宗大和三年(829)正月,王涯自山南西道节度使任上入朝,担任太常卿。“文宗以乐府之音,郑、卫太甚,欲闻古乐,命涯询于旧工,取开元时雅乐,选乐童按之,名曰《云韶乐》。”等乐曲歌舞;其所用乐器、登歌和舞蹈如下:

宫中有云韶院……用玉磬四架,乐[器]即有琴、瑟、筑、箫、篪、籥、跋膝、笙、竽、登歌拍板。乐分堂上、堂下。登歌四人,在堂下坐。舞童五人,衣绣衣,各执金莲花引舞者。金莲如仙家行道者也。舞在阶下,设锦筵(舞毯)。

按:唐前期宫官系统的“司乐司”、宦官系统的“云韶府”,以及唐后期的“云韶院”(参见第十二章第四节所述),既是宫内的礼仪性乐舞机构,也是其传承延续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