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精神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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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

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与核心,体现着社会建设的程度和水平,所以社会建设必须以民生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但是,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并不完全等同,由于社会建设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的整体进程,除民生改善外,还包括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结构优化、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管理创新等内容,当然这些方面的工作,其价值取向都应该是民生。从人类社会发展来看,民生改善分为直接的民生改善和间接的民生改善两类。直接的民生改善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产品分配、社会保障等;间接的民生改善就是为推动民生发展而进行的基础领域建设,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它们是人民生存的条件和依托。这两个方面相互协调,才能推动社会安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