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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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研究方法与手段

在研究进路和方法选择上,本书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实际素材和理论概括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有效研究方法,力求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进行合理的、有意义的解释,对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予以前瞻。具体而言,主要采用以下六种研究方法。

第一,实证调查法。实证调查是研究社会发展自身的内在规律,分析揭示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从客观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研究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制度分析、案例研究和问题梳理。既用理论分析统领实证分析,也将实证经验提升到理论高度。

第二,定量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是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并将该处理结果作为论据用于论证相关论点的一种管理学研究方法。在论证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成效与不足时,采用大量的、全方位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主要是访谈和问卷的数据处理。通过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分法相结合对知识产权保护绩效指标的绩效权重予以计算,并通过汇总分析得出评价结论。

第三,文献分析法。广泛检索EBSCO、Springer、Elsevier和CNKI、万方、维普等中外文数据库,以及Google Scholar、Baidu等学术或综合搜索引擎,尽可能充分收集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等相关的文献,运用文献归纳法和规范差距分析法等对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作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研究的基础理论。

第四,历史考察法。本书除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进行立法文本和实施制度的发展脉络梳理外,还从权力的演变、分化、扩张和限制等方面进行了本源性的探讨,得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的合理性与客观性。

第五,比较研究法。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比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差异,也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充分关注国内不同省份、不同部门、不同知识产权类型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同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当今世界是一个热点问题,也需要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实践作比较考察,以呼应国际社会最新的发展动态。

第六,德尔菲法。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本研究的核心和关键,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直接决定了本研究研究的成败。但目前国内关于该问题的研究较少,因此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中我们采取德尔菲法,将备选的指标和权重的设定单独发送到各专家手中征询意见,然后回收、汇总整理出综合意见,并经过两轮反复才得出较为一致或相对科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