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当前社会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
社会转型时期是社会现代化总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广义的社会转型期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狭义的社会转型时期是指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加速转变时期,这一时期从社会结构方面讲是一个加速变迁的时期。
一 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
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的和全面的社会类型的过渡。社会转型的内涵是“指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渡期。这一时期社会在主导方面开始向现代化转化,但转化不平衡、不系统,充满着差距和矛盾。各种新与旧的混合是转型社会的突出性质。特征为:①异质性。各种差异的行为、观念、规范、制度同时并存,新身份与旧角色并存。②形式化。大量规则、法令、条文失去实际控制功能,原则界限不清并可能相互矛盾,组织运行的效率降低”(袁方,1990: 691)。我们的“社会转型”是在狭义上使用的。因为自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的决策以来,我国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现代化的过程是社会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一旦社会进入转型时期,便步入一个异常活跃、动荡不定、矛盾较多的时期,这时,社会结构要做相应的调整,而调整阶段是一个充满矛盾、痛苦的阶段,这一阶段又不能人为地跃过。
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何谓社会结构?狭义的社会结构是指社会体系各成分之间,由阶级和其他社会集团的关系、劳动分工以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性质所决定的,稳定的、有条理的关系网络。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阶级结构是社会结构的主要形式,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袁方,1990: 17)。广义的社会结构是指社会诸要素的关系及构成方式及其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秩序所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网络,即各部分的组合方式。这个定义较宽泛,它没有具体指定哪些要素,但我们通常可以理解,社会存在的结构要素是多元的,既可以表现为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以及大众媒介等许多社会元素,也可以表现为阶级、阶层、政治法律、意识形态一类要素,后一类要素往往占据着主导地位,并按一定方式排列、组合,形成相互间稳定的关系(王康,1988: 248)。本书认为,社会结构的内容很多,主要是群体结构、组织结构、制度结构、社区结构、意识形态结构这类社会要素的具体的、稳定的组成方式或构成方式。社会结构转型就是这些主要的社会结构要素的内容发生了的变化。因此,考察社会问题,离不开社会转型这一宏观的社会背景。
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是指社会结构在加速变迁中产生的影响社会运行与社会生活的诸种社会矛盾与困扰。计划社会的社会结构要素经过无数次的分化与整合,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的互补与协调。这种成熟性在于:第一,构成社会基本结构的阶级、阶层的关系是稳定的、明晰的;第二,社会的制度系统是成熟的、完备的,尤其是规范系统具有权威性与控制力,人们经过较长时期的适应已经认同与接受;第三,价值观念是明确的、稳定的,主文化的基本的价值观念已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第四,管理控制系统是有效的,从中央到基层,从决策、管理到执行各个环节都是畅通的。当然,计划社会结构的成熟性不等于优越性,这种成熟性已呈现某种僵死性,蕴含弊端与不合理性,引发了改革的冲动与压力。改革引起了社会结构基本要素的分化、重组,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新的社会结构要素不断生成,这个重组过程就是转型期。在转型期中,社会结构要素的变动异常活跃,也异常动荡不定,社会结构各部分、各要素相互错动,充满了矛盾。社会运行处于一种十分不稳定的状态,各种社会功能失调的现象在这一时期会凸显,表现为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大量涌现。可以说,社会转型时期,就是社会发展的阵痛时期。社会发展是无法人为跃过这一时期的。只有经过相当时期,新社会结构各个要素经过整合,它们之间产生了适应、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关系时,这一阵痛期才能结束。因此,我们现在必须正视这一时期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通过社会机制的调整,预防、抑制、化解各种社会问题,使社会机制尽快地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进入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速度过快,致使社会资源配置不均,大量非稳定因素开始产生。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表现就是各种社会资源过于集中在某一群体或个体身上,导致社会整体结构纵向分化严重不平等加剧,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产生广泛的矛盾和冲突。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也是所有冲突的实质所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冲突,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社会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利益是或隐或显地诱发冲突的根源,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转换中的矛盾引起的冲突成为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源泉。异质多元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和生产经营上的差别,使原来政治、经济地位较为一致的阶级重新分化,社会成员自发地向经济收入较高的职业群体流动,重新分化组合为不同社会利益的群体。原来稳定的社会关系因利益群体的多元化而变得更加复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日趋商品化和简单化,如雇主与雇工等不同资源的占有之间的关系仅仅是一种经济的关系。社会成员之间虽然不具有阶级利益的冲突,但非阶级性利益差别日益突出,社会地位的差异显著加大,在利益分化的新格局中,各个利益群体都有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冲动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利益群体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利益群体相互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人民内部不可忽视的矛盾。既定社会结构对较低阶层的压力称“结构性压抑”。受压抑的阶层必然对现存结构形成冲击,从而形成社会的结构性紧张。某些社会成员为摆脱这种压抑采取了越轨型致富的手段,对社会形成了冲击,这是大量经济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如何协调各阶层、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及矛盾,既保护它们的正当权益、地位,又抑制它们的不合理的冲动,是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面临的新课题。如果不能协调好,将产生大量社会矛盾,引起各种社会问题。
二 社会控制模式变化
社会问题的产生与社会结构自身的控制机制有关。计划社会是一个有着高度纪律的社会。计划社会是总体性社会,其社会控制的最重要的特点是总体性控制,社会即国家,国家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有机体,发挥着总体调控的功能,即在资源的提供上、组织的结构上、意识形态的影响上、社会管理的方式上,将所有的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安排在既定的社会位置上。计划社会中没有独立的个人和组织,也没有个人或组织独立活动的条件和空间。每个社会成员的身份是确定的、易辨识的,社会成员难以轻易地流动。在计划社会中社会控制是极其严密的、细致的,全国形成一个庞大的行政管理体系,借助地方政府、各级组织和户籍制度形成一张严密的社会控制的网络,对组织与个人的控制可以说无一遗漏。这种严密的组织化在基层社会中形成了高度的有序状态。因此,中国社会是一个“纪律社会”,构成一种“行政控制—强制服从”的控制模式。以政治控制为核心的社会控制机制,具有极强的控制能力,整个社会处于高度整合的状态,社会失范没有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
而市场社会在资源的提供上发生了变化,由此产生了其他一系列的变化。国家的控制从大部分的生活领域中撤离,政府对组织与个人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与控制越来越弱,在依然保持的控制领域中,控制的力度在减小,控制的方式在变化。社会基层中的政府控制力度大幅下降,政府直接提供给地方、组织与个人的资源在减少,甚至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组织基本上是直接从市场中获取资源,与政府无关。市场的冲击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使农村社会的基层控制体系处于瓦解状态,农村基层组织为农民提供的资源日益减少,向农民的索取日益增多,农民与基层组织的离心力增多,而农民没有自治组织可以依托,成为事实上的“一袋马铃薯”。市场社会中产生了个人或组织自由活动的条件和自由活动的空间。更主要的是产生了自由的人(不受单位规范、行政制度约束的人)。自由的人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人有了精神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行为的自由;二是指有了个人的独立的利益,有了追求个人需要、欲望、利益的行动的自由。在自由的人、自由的活动条件、自由的活动空间具备时,外在的社会约束减轻了。人们获得了自由的同时失去了保护,失去了约束的同时遇到了失范的风险。在计划经济社会中,人们处于一种网格化的管理结构之中,既没有个人利益的冲动需要,也没有个人自由行动的可能,行为失范的程度很低。当进入市场社会以后,个人利益的需要凸显出来,个人行动越加自由,人们投入频繁的、活跃的商品交换活动中,由物质利益的不公平交换而引发了大量的矛盾、引起了大量的利益冲突,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大幅度地流动,这使以非法手段致富有了客观条件,产生了大量的财富型失范活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由过去的有组织性、政治性的活动向商业性的、利益交换性的活动转变,这使社会交往中的利益摩擦、冲突的风险性增加。“人们得不到满足便总是处于激动不已、焦虑不安的状态之中。贫穷实际上是培养自我抑制的最佳教练。它迫使人们不断自我约束,也就能够坦然地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财富则使人忘乎所以,激起对抗心理,从而走向邪恶。”(埃米尔·迪尔凯姆,1988: 213)“社会的压抑、幻想的破灭并非来自个人,而是表明社会岌岌可危。这些情况说明社会纽带已经松弛,这是一种集体的衰落,或是社会的病态。”(Durkheim, 1951:213)在欲望急剧增长、自我的控制力下降而法规与道德规范又“缺席”的情况下,越轨、犯罪行为便有了巨大可能性的空间。这时以政治整合机制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产生了离散性,而维持“纪律社会”的条件逐步瓦解、变化,社会的控制能力与社会整合程度大为下降。这时,一种新的适合市场社会的整合机制,即依照契约、法律规范运行的社会控制机制便应运而生。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两种社会控制机制的矛盾,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一个是社会控制的过分强大而阻止了社会成员的自由活动与流动。计划社会中只有共性化的人而没有个性化的人,共性化的人是机械地执行规范的或行政命令的人,逆来顺受的老实人与本分人,也是不敢表露欲望与思想的人。严整的秩序窒息了社会成员的活力与社会的活力,社会在获得低失范和高有序的同时,社会运行也陷入僵死的秩序中。另一个是市场社会在松散的社会控制机制下,人们获得了更多的活动自由与流动自由。市场社会中的人是有个性的人,是敢于表露欲望与思想、敢于进行利益抗争的人。有个性的人是自由的人与不安分的人,不会无条件地遵循规范与执行行政命令。对规范有选择性地执行,带来了更多的行为的失范,使社会运行陷于无序状态。因而,市场社会是一个弱控制高失范的社会(见表3-2)。
表3-2 社会转型前后两种社会控制模式的比较
新的社会结构有一种内在的要求与冲动,就是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社会运作的机制。“从一定意义上说,十几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地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过程,而这种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契约性的社会整合为主导。换言之,中国的社会整合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社会的先赋性整合(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到改革前的行政性社会整合,再到契约性社会整合的历史性变革。”(孙立平,2004: 11)本书赞成这一观点,转型社会中新的整合机制尚未成型,正在磨合的过程之中,但新的整合机制已经初露端倪,契约性的社会整合机制将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整合机制。“就社会整合而言,中国仍然处于一个过渡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存在着一个先赋性、行政性、契约性以及其它(他)整合形式共存的局面。”(孙立平,2004: 11)目前,计划社会中从中央到地方到组织到个人的纵向的组织社会控制链条断裂,基层社会出现松散化倾向。中国社会的社会控制系统从以纵向的行政控制为主开始向横向的非行政控制即以规范为核心的社会控制模式转化。社会结构的转变意味着两种社会控制机制的更替。在社会控制机制的转换中,第一个层面是价值观念群的批判与修正,第二个层面是规范体系的改变与完善,第三个层面则是规范维护机构、规范执行队伍的调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