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一)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背景
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这一未来发展理念。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我国经济发展要突破瓶颈、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而创新的关键是要靠科技的力量。现阶段,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另外,随着21世纪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对信息的占有和利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机构、地区,乃至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现阶段随着科技创新主导作用的日益显著,科技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已经成为提升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对科技进步与创新起支撑作用的科技基础条件也相应地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科技信息资源的建设与共享亦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重要议题(何莉娟,2012)。
在此背景下,上海作为中国第一大城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的定位和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需要对社会科技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高效利用科技信息资源的重要载体日益得到重视。总体来说,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对现代化技术充分运用的基础上,利用科学的方法对基础条件资源和科技信息资源不断优化重组,从而促进科技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信息服务,促进科技的发展和进步(黄峻,2014)。
(二)国内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主体部分及其建设步伐
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主要致力于提供文献检索、科技信息、科技查新、科技成果和科技咨询这五大科技信息类服务,可以说这五种服务构成了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主体部分(见图1-2)。
图1-2 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主体构成
在文献的检索服务中,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注重和各大检索系统的合作,积极促进中国知网文献检索系统、中国知网个性化服务系统、万方数据文献检索系统等各大国内检索系统对平台使用用户的开放度;同时为满足用户对国外文献的检索需求,平台应加强和国外科技文献检索系统的合作。而为方便平台用户对文献的检索,提高平台用户文献检索的效率,建立文献分类导航是文献检索服务中重要的建设内容。综合国内的建设经验,一般将文献分为哲学政法、社会科学、经济财政、科教文艺、基础科学、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业技术这些类别,用户可选择运用该分类导航来检索特定行业的科技文献数据。而以上各文献检索系统和文献分类导航的构建均以为平台用户提供学术期刊、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报告、标准规程、中外专利等各种文献资源,满足用户对文献的检索需求为建设的导向(见图1-3)。
图1-3 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文献检索服务
在科技信息服务中一般包括通知公告和科技动态两大部分。在通知公告中对平台建设的相关事宜、各项科技工作的通知等信息予以公告;科技动态致力于为个人和单位用户提供最新的科技动态、相关科技新闻等实时科技信息。
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另一大主体服务为“科技查新”。具体来说,科技查新是指查新委托人(包括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个人或机构;申报各种基金项目、各级科技计划、各类新产品开发计划的个人或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国家、地方或企事业单位等)提供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给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查新机构根据《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 544号)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并做出结论,给出查新报告结果。可以看出,查新对项目的新颖性得出结论是通过检测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实现的。其中科技查新的具体流程详见图1-4,有查新需求的用户登录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下载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并进行提交,由服务平台对委托单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话提交给受托方,否则退回委托请求。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将审核通过的委托单提交给受托方之后,受托方依照作业任务进行查新,之后根据查新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查新报告。对于符合要求的委托方查新项目在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方便平台用户查新结果。可以说,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有科技需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搭建一个信息交流的服务平台。
图1-4 科技查新的流程
另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搭建科技成果登记库来为平台用户提供科技成果的登录、公示和推广等信息服务。同时,为平台用户提供科技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在线咨询服务。
除了对以上五大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主体进行建设外,在保证为平台用户提供科技信息检索服务的同时也应该考虑设计与科学技术厅、科技局、知识产权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等相关科技网站的友情链接,以进一步方便用户对科技信息查询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中,科技信息的产生涉及科研院所、高等学院、企业、政府等方方面面的单位和部门,平台的建设需要这些单位和部门的协力。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作为政府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目前企业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落实到位,市场机制还没能充分发挥作用这一初创阶段,政府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支持,加大平台建设的力度责无旁贷。同时政府还应着手加强对平台建设的法律认可度,通过法律认可切实保障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满足企业和民众对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促使科学技术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来促进创新的发展,实现技术的价值。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在继续加强引导和组织平台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建设过程中不同目标间的协同和任务分解。
(三)案例分析
目前,上海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虽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和国外先进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该篇以案例分析的形式着重分析了美国InnoCentive.com这一以企业为第三方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日本科技厅这一以政府为主导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并以这两大国外先进的平台和上海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展开对比分析,以期为上海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借鉴和思考。
案例一:美国InnoCentive网站
1.网站概况简介
创立于2001年的InnoCentive.com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大都市区的Waltham小镇。InnoCentive名字取自innovation(创新)和incentive(激励),是全球第一家以现金激励为基础、旨在促进全球性科学研究的沃客公司,最早受世界著名的制药企业美国礼来公司(Eli Lilly and Company)的资助,InnoCentive是其子公司。InnoCentive现已发展为生物、数学、商业等众多科技领域的重要研发供求网站平台。Alf Bingham(InnoCentive公司CEO)指出该平台的创新理念是将问题(challenges)呈递给许多聪明人,并创造出多种多样解决问题的思路,即“创意集市”(ideagoras)。该网站超越传统研发机构分享智慧才能的做法,无须雇用大量的科学家为公司全职员工,而是通过这一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将大、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研发难题和来自海内外各地的科学家连接在一起,这种平台模式有点像一个“交易创新的eBay”,旨在为创新的供求双方提供一个交易的桥梁(王姝,2012)。
2.网站兴起背景
在一次聚集众多科学家、被称为“头脑风暴式”的聚会中,科学家Aron Schacht与著名的阿尔菲厄斯·宾厄姆博士展开了一场关于“未来的世界在多大程度上将被互联网改变”的讨论。宾厄姆博士表示:“之所以围绕该问题展开讨论得益于我的如下经历:当我攻读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时,注意到对于同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当时就思考如果把科学问题引入商业相关领域会产生什么影响。后来,结合我的科研方向,我试图把有机化学合成的一些疑难问题在互联网上发布,利用网络平台来集思广益,寻求解决方案。”
最终,得益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他们探索出了这种利用互联网来推进科学创新、使沟通无极限的电子商务,并顺利注册了商业专利。与此同时老牌药厂礼来公司看到互联网的神奇魅力,希望公司能在互联网上有所建树,礼来公司的主席专门组织了一个高层管理团队,委派团队17名高管成员对网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入产出等情况展开具体分析。由于首席执行官达林·卡罗尔是礼来公司新项目的开发负责者,宾厄姆博士是礼来公司的副总裁,这个机遇恰好使InnoCentive的第一笔投资得以顺利注入,“通过互联网促进科学创新”这一理念得以实现。
3.运行的机制
InnoCentive让有难题需发布的大公司登记注册为“求解者”(seekers),而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都有资格在该网站注册为“解题者”(solvers)。该网站最主要的功能是“求解者”发布任务、“解题者”展示成就。该网站运营的重点在于“任务到达”,这是通过建立数据库和群发邮件实现的,同时,InnoCentive也把很多优秀的“解题者”拉入一个InnoCentive@Work网络,以便更好地沟通和变现。
具体来说,企业在与InnoCentive签约成为“求解者”后,即以非公开的方式在论坛里匿名张贴自己企业需要解决的科技研发难题以及愿意为最优解决方案支付的奖励金额。然后,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们在注册为“解决者”之后,可以访问和评估挑战这些科学疑难问题,并且通过Inno-Centive.com这一平台来递交解决方案。InnoCentive的工作人员会将收到的所有解决方案呈递给求解者公司,该网站的科技团队致力于回答求解者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在网站上的科研难题有:寻求精神类疾病新的转化模型,阻止过敏引起哮喘的新颖性治疗方案,寻求塑料袋包装中生物污染的无损监测方法等。寻求者公司会审阅“解决者”递交的所有解决方案,并且只把悬赏金额颁发给最符合其要求和被公司视为最好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如果找到最优解决方案,网站会在第一时间将最优方案以及获奖者的名单和简历在网站上一并予以公布,同时将求解者的奖励金额授予最优方案的提出者,具体奖金额从5000美元到10万美元不等(张贵红,2013)。获奖者还会被授予专门的徽章以资鼓励和肯定。
在具体的利益机制上,InnoCentive的收益来源主要如下:一是认证为问题求解者的企业必须支付给InnoCentive一定的认证费用;二是问题求解者在发布问题时需支付给InnoCentive一定的发布费用;三是问题求解者的问题如得到解决,需额外支付给InnoCentive一定的费用;四是对于问题解决者而言,只需支付所获报酬应缴纳的税款,除此之外无须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另外,InnoCentive注重对问题求解者何时(30天内)如何(支付方式以及知识产权转移、税款处理等)支付报酬提供切实保障。
在具体的信任机制上,InnoCentive首先保证问题求解者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解决方案。当问题求解者发布问题后,InnoCentive会在其网络平台上提供一个摘要便于所有问题解决者浏览,通过摘要,问题解决者不仅可以充分了解所需解决问题的大致情况、参与解决的人数,还可以清楚地知道对不同疑难问题最优方案的奖励金额等相关信息。当问题解决者申请解决问题之后,InoCentive会为问题解决者提供一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的法律文书,要求其在线签署。另外,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InnoCentive会创建一个只有问题求解者和问题解决者单独沟通的黑箱,对于双方之间的沟通,只有双方和InnoCentive才有权查阅,而InnoCentive为发现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会对任何一个黑箱的任何一个过程进行认真检查。同时不可忽视的是,InnoCentive长期的服务历史和著名的客户案例,也使其被信赖的成分得以增加。
4.解决问题的类型
具体来说,InnoCentive将问题分为如图1-5所述的四种类型,同时,该网站也为其他的创新组织和相关活动提供宣传的主页。
图1-5 InnoCentive所分的四种不同类型的问题
下面通过表格的形式来对比分析这四种不同类型的问题(见表1-3)。
表1-3 InnoCentive所分的四种不同类型问题的比较
资料来源:http://www.innocentive.com/faq/Solver,笔者对其进行整理归纳。
5.网站发展现状
目前来看,求解者成员既包括诸多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如杜邦、波音和宝洁等,也包括很多中小企业。它们把自己公司最头疼的疑难杂症抛到网站上,等待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科技工作者来帮忙破译。而解题者包括来自中国、俄罗斯、欧洲、美国、新加坡和巴西等超过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各种不同领域的16.5万多位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可以说InnoCentive集结了众多全球级的“最强大脑”来参与难题的破解工作。
InnoCentive.com现在已经成为衔接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商业、农业、生命科学、数理统计、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等众多科技研发领域的供求网络平台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创新解决方案的开放式在线创新平台。截至2008年,该网站已经发布了涉及40个学科、多达800道的科技难题,包括数学、工程设计、清洁生产技术、医疗健康等众多领域。其中,破解的难题超过340个,难题破解率为45%左右,比传统解题方法的效率高出30%以上,已有超过300万美元的奖励金额被颁发给了解题者。根据2009年8月中国新闻报道,InnoCentive已经获得了由Spencer Trask Ventures领投的第二轮风险投资,金额多达730万美元。迄今为止,InnoCentive从礼来公司、Spencer Trask和Omidyar Network处募集资本共计1550万美元。Inno-Centive网站声称,到目前为止,公司的问题解决者已超过25万人次,而且公司已和自然出版集团、经济学家、大众科学等媒体以及环境防御基金等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可将它们的“挑战”送达1000万个潜在解决者。这一公共科技信息技术平台的构建为多样化的问题来源提供更丰富的解决路径和方法(李文元、向雅丽,2012)。
6.该网站发展的重要意义
InnoCentive发挥着在科学、政策和产业界之间扮演中间人角色,监测和信息处理,把关和经纪等功能。InnoCentive正在逐步消除因专业、距离等原因对科学发展造成的障碍,以期为推动科学领域的全球协作和科技创新提供便利。除此之外,InnoCentive使求解者能得到最佳创意,而解决者能通过获得市场刺激来解决问题,这无疑创造了一个效率很高的供求市场。对于加入挑战中的科学家而言,即便不能提供最优解决方案获得高额奖金,他们也可以通过这个网站知晓各公司现在最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从而明确自己的科研方向。与此同时,世界各国的科学家可以通过该网站清晰地了解自己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在同行中的地位,判断是否已经走在了同行的前列,这一可视化专题避免了科学家做无用功。可以说,InnoCentive是第三方科技资源服务的典型代表,而这种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模式在我国还没有,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并吸收其中的有益经验。
案例二:日本科技厅
1.日本科技厅的成立背景
日本科技公司(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JST)于1996年10月1日开始运营,是日本国内两家活跃的公司:由日本科技信息中心(JICST)与日本研究开发公司(JDRC)组建而成。前者主要参与有关科学技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传播,后者主要参与促进技术转移、基础研究的各项合作项目。
图1-6 日本科技厅建设中的时间列表
(1)日本科技信息中心(JICST)
每个国家都有一个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中心信息服务机构,日本科技信息中心(Japan Information Center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ICST)就是日本明确的中心信息服务机构(汪廷炯,1994)。
JICST成立于1957年8月,作为日本科技信息的中枢机构,对国内外科技信息迅速、准确地收集和处理,并为日本民众及时、准确地提供这些信息,以达到促进日本科学技术发展振兴的目的。围绕上述目标,JICST于1992年做了5项工作,分别是:推进联机服务及其国际化进程;推进国际协作业务;推进信息处理技术的开发;扩充JICST科技文献文档等多样数据库;发行、复印及翻译文献速报等刊物。
日本政府每年都向JICST投入大量资金,以完善和提高其收集、处理、提供科技情报的能力。虽政府大力扶植,但它采用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具有特殊法人资格(胡荣安,1994)。它的机构设置如下:在主任下设一室(计划)、一馆(信息资料)、六部(总务、经理、技术开发、资料、业务、信息),以及10个分所(北海道、东京、筑波、东北、大阪、名古屋、北陆、九州、四国、中国)(姜振儒,1994)。
(2)日本研究开发公司(JDRC)
日本研究开发公司(Research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of Japan, JRDC)成立于1961年7月,以减少日本对国外科技的依赖度为目标,有针对性地选取国内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中的杰出研究给予支持,并促进这些技术转移输送给相关的私营部门。
(3)日本科技厅(JST)
1996年10月,JICST和JDRC合并组成了日本科技公司(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JST)。除继承和进一步发展这两个公司的业务外,JST的主要建设目标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加强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来促进科技的高效发展;二是大力推进国内科技方面基本法律制度的实施。2003年,原先的日本科技公司重组成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日本科技厅(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 JST)。JST通过传播科技信息,开展对创立新技术有益的基础研究,进行相关的合作研究等一系列方法来促进技术转移的实现和技术成果的顺利推广,以期推进日本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从总体上提高日本的科技水平。值得一提的是,JST于2006年正式成立了“中国综合研究中心”,日本政府增加3亿日元预算专门用于收集与分析中国科技活动的相关信息,并把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延伸到有关中国所实施的科技政策等方面(李远红,2008)。
2.日本科技厅运营的资金投入
根据日本科技厅网站公布的该机构2014财年收支的预算(图1-7)可以看出,2014财年日本科技厅预算的总收入为127795百万日元,其中政府补贴为122239百万日元,自营收入为4592百万日元,其他收入为964百万日元,政府的资金支持是日本科技厅的重要收入来源,日本科技厅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植。而2014财年日本科技厅预算的总支出为135567百万日元,其中运营费用为122313百万日元,一般管理、员工和设备的维护费用为13254百万日元,日本东部地震复兴所需的相关运营费用为2102百万日元。
图1-7 2014财年收支的预算
根据如下日本科技厅网站公布的该机构2009~2014财年的初始预算(图1-8)可知,日本科技局第二个中期计划(2007~2011)实施的重点在于促进新技术问世的科研方面,第三个中期计划(2012~2016)实施的重点在于制定研发策略促进科技创新。
图1-8 2009~2014财年初始预算
从图1-8中可以看出,日本科技厅2009~2014财年的初始预算支出均在111000百万日元以上。具体来说,从2009~2011财年的各项初始预算金额可以看出,这3年中对新技术问世的科研支出预算占总支出预算的50%左右,均在60000百万日元浮动;对新技术商业化运用的支出预算占总预算的20%左右,约20000百万日元;促进科技信息发布、科技交流这两个方面的支出预算合计占总预算的20%左右,为促进和支持国家间科技合作研究的支出不足5%。从2012~2014财年的各项初始预算金额可以看出在促进科研创新上,对具有战略性地位的基础研究项目支出预算占各年总支出预算的50%左右,而对技术转让的研发项目的预算支出大约占总预算的20%,在为创新的实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支出占总支出的10%~15%。
通过日本科技厅对各项科研形式的具体投资额及所占的比例,一方面可以看出其对不同科研形式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充分揭示了科技厅为第二、第三个中期计划的实现所做出的努力。
3.日本科技厅科技书目数据库
JST广泛收集海内外科技学术报告、科技期刊、各项会议文献、国内外专利作为信息来源,主要数据库有:①处理书目信息。在收到资料之后立刻将资料来源的名称、文章题名、作者姓名、文章卷号、期号等信息输入其书目数据。利用自己开发的新的摘要与标引支持系统来指定关键词与分类号,选出有用的文章编写日文摘要。通过自身职员与外部文摘员的协调工作,JST每年可编制日文摘要70万余篇。②编制其他数据库。为向国外介绍日本的科学技术,JST还编制了英文数据库(JICST-E plus)。该数据库是日本科技情报中心于1985年1月建立的,该数据库资料来自400多种日本发行的科学技术及医药类杂志(每年输入20万条记录)。JICST-E plus从日文数据JICST日本国内医学文档文献和科技文档文献中经摘录、翻译、音译而综合编成(李远红,2008)。除了英文数据库外,JST也对进行中的研究项目信息以及预印本信息编制相关的数据库。③综合信息处理系统。JST还针对编制书目数据库的要求,在建立并运行其独特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的基础上提供联机服务,以期提高对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周智佑,1999)。
在互联网上访问JST的网址http://www.jst.go.jp/EN/about/index.html。该网站为方便日本民众查询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等相关科技信息链接了日本常用数据库,分别是:J-GLOBAL、J-GLOBAL foresight、J-GLOBAL knowledge、Researchmap、J-STAGE、Nikkaji、Gakkai、Japan Link Center、Joho Kanri、J Dream Ⅲ、JST China、JST Literature copy service、NBDC等。在这些数据库中,有7个数据库的语言为日语,另外几个数据库的语言为日语和英语,可供查阅者自主选择使用。这些数据库涵盖了方方面面的科技信息,满足了日本公民查阅当前最新科技信息的需求,拓展了日本公民科技信息查阅的途径,同时也促进了科技信息的高效传播。
4.日本科技厅网站的其他科技资源服务
(1)STN的服务
国际科技网络(STN)是一个由JST、德国卡尔斯鲁厄专业信息中心(FIZ)、美国化学文摘社(CAS)联合发起并提供的具有全球规模的科技信息网络。这3个机构服务中心检索功能的运行均可通过国际线路链接的计算机中的软件来实现。JST通过STN向世界提供包括日文电子信息技术、医药以及生命科学信息计划等的JICST-E plus英文数据库服务。在互联网上可实现同步访问JST与STN(姜振儒,1994)。
(2)通过与日本国内外信息机构的合作提供服务
JST在国内协作与国际交流和合作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在日本国内,JST通过与钢铁协会、汽车行业协会、化学信息学会、医学中央杂志刊行会、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企业联合协会等相关机构开展广泛而多样化的协作来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在国际交流和合作上,作为科学技术信息活动的中心组织,JST参与的主要国际组织有国际文献联合会(FID)与国际科技信息理事会(ICSTI)等。同时,日本科技厅支持亚太地区等发展中国家中的各项信息活动,并在美国与欧洲等多个地区召开年度会议。为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消息交流活动能取得切实的成效,JST已在法国巴黎、美国华盛顿以及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开设了海外办公室,并计划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另开设一个办公室以方便和亚太地区进行信息沟通交流。目前来看,为帮助亚太地区开展科技信息的交流活动,促进合作共赢、协调发展,JST在农业、林业、渔业、能源、计算机以及电子科学等众多领域对亚太地区按期分发信息。自1981年起,科技厅便开始以英文文摘的形式提供日本科技信息,至1991年已编制了多达13626篇日本文献信息的英文文摘,JST注重将这些文摘杂志向亚洲科学合作协会的会员国发行。另外,JST与美国国家技术情况服务中心(NTIS)、韩国产业技术信息研究院(KINITI)、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ISTIC)等多个海外机构签订了科技信息领域国家层次的双边合作合同。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对日本科技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并对其可用性不断进行探索(李远红,2008)。
(3)其他服务
JST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复制服务、代译服务、调查服务、委托检索服务、阅览服务、培训服务、可视数据服务等。其中代译服务指的是JST构建了一个由千余名具有丰富翻译经验和海量科技知识的科技人员组成的合作网络。该合作网络懂得15种以上的语言,除从事各种科技信息资源的日英文之间的互译外,还能在日文与其他多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除此之外JST还可委托翻译,或经联机系统用指令委托代译。委托检索服务是指JST提供定题服务和追溯检索这两大服务。JST按委托指令每半月或每月发送所查询到的信息。如委托人需要过去的信息,被委托人可通过编制提问档和选择JOIS中的任何一个数据库来进行查找,以便答复用户的询问。可视化数据服务是指JST与国际综合数据库公司和AMS公司合作,经过可视化数据系统来方便JOIS服务的使用。具体来说,有3种查阅方法:一是直接检索,即通过直接输入与JOIS相符的指令来进行科技信息资源的检索;二是专题查找法,即通过使用主题号或其荧光屏上显示登记的主题号来进行检索;三是教学查找法,即按照荧光屏上出现的检索指令要求,用检索词或专门号码来进行检索(周智佑,1999)。
5.日本科技厅网站建设的重要意义
日本科技厅的负责人Hamaguchi Michinari发表讲话: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我们的社会在产业结构上达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即第四次工业革命。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把握未来发展的方向,发展高新技术均离不开对科技信息的充分利用。而保障科技信息、相关数据的可得性,充分利用科技数据来促进科学研究向实际运用的转换对科技创新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JST作为日本全国性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提供了将国内各行业、学术界和政府联系起来的信息平台。同时JST的网络连接交互功能使得人和组织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科技协作日益频繁,JST这一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无疑对推进科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加速了日本科技创新的步伐,促使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推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案例三: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
上海市较早就开始了科技平台的建设步伐:1997年,上海建立仪器网,纳入100多台仪器;2002年,提出了科学数据汇交;2003年,启动“一网两库”建设;在此基础上2004年7月14日,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正式开通试运行。建设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是《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为上海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刘继云,2005)。
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作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大对实验基地信息公开和仪器设施开放、科技文献与科学数据共享力度的同时,注重为平台用户提供科技培训、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查新等多样化的专项服务。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降低创新创业的风险,产学研合作既有助于系统优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环境,又有助于提高上海综合竞争能力,增强上海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科技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共享利用和高效配置将有效整合、集成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科技研发资源,这无疑对长三角区域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整体框架及发展现状
(1)整体框架
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共建、共享、协作、服务”。由科技文献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学数据共享、资源条件保障、试验基地协作、仪器设施共用、行业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和管理决策支持这十大子系统构成,涉及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科学仪器设备、科技管理、专业科学技术认定、孵化基地等各种科技资源。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致力于向全社会开放大型科技仪器、设备和公共实验室,为各种产业研发提供科技文献查询、科学数据汇总、研发设计、标准化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刘继云,2005)。可见,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研发平台,作为上海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提高科创能力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平台已经开通了基于Web的专业门户网站(www.sgst.cn)。
(2)发展现状
该服务平台自开通运行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该平台开展的对科技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工作成效十分显著。截至2009年8月,平台可共享服务科学数据多达6TB,汇集了4872台(套)、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在沪国家级、部委级研发基地多达222家,该服务平台为全市32家文献单位提供会议文献、学术期刊、海内外专利等资源的检索、查新、信息传递等相关服务。不可忽视的是,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对外科技工作也进展得迅速,截至2012年,该研发平台的注册用户已超过22万,累计服务量多达1013.4万次。其中,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占到了70%左右,跨区域的仪器设施服务总量多达1.3万次(谭瑞琮,2012)。根据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最新统计数据,现今该平台汇集了7795余台(套)科学仪器;加盟的机构多达1121家;科技基地较2009年的统计数据也有大幅度上涨,多达329家,其中现有国家级、部委级重点实验室143个,国家级、部委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达215个;而科技服务平台达到了128家,科研人才多达3万余名,学位论文的收录数量也超过了300万条。
总体来说,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经过长达10年的建设,取得巨大进步,已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节点。该平台自2004年7月投入运行以来,体系日益完备,10个子系统的服务平台的构建实现了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全覆盖。此外,在该平台中,各类科技信息对产业、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也日益凸显。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这一研发服务平台在国内同类平台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马涛,2012)。
2.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功能创新的目标
2011年,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根据全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工作新思路和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新要求,全面提升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服务平台功能,切实以“服务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发展”为主线,加紧实施“科技114”品牌工程,促进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由“资源集聚共享平台”向“创新支撑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转型升级(谭瑞琮,2012)。
针对该服务平台进行的功能创新目标如下:第一,通过运用网络等先进技术对长三角地区的科技文献、科学仪器以及试剂等资源进行整合,使其为科技的进步和重点发展提供保证和支持。该平台的建设应牢牢把握“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的导向。第二,除了构建科技信息的检索平台之外,注重完善技术的转移和创业的孵化服务。通过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成果转化孵化模式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流动扩散和转化。第三,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持续发展的需要,对科技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布局,基于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共享的科技资源信息,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设备设施、实验基地和产业技术平台,使之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谢文静,2012)。
3.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子系统间的协同机制
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起步早、影响大,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平台,其建设发展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10个子系统基本涵盖了科技研发活动的整个过程,一个完整的科技服务创新体系框架基本构建完成。这种“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发展模式无疑会涉及多方主体与多种利益关系,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必然十分复杂(曾健、张一方,2006)。目前,上海科技资源数据平台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并没有做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1)平台子系统协同服务的内涵
协同,通俗地讲就是通过互相配合达到“1+1>2”的目的。从协同学的角度看,协同是指复杂系统中诸多组成要素或不同子系统相互协调、合作和同步的联合过程(曾健、张一方,2006)。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10个子系统间的协同,应从资源积聚共享和对资源的操作化应用这一工作模式着手,促使科技信息转化为创造力和生产力,从而实现子系统之间的协同。通俗地说,即平台内的相关子系统之间通过互动、合作和整合等有机配合的方式来实现科技信息的共享,以促进科技研发资源的整合和研发能力的提升。这种协同机制离不开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另外对子系统背后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利益机制的构建也至关重要(李晓娴、刘杰,2006)。
(2)平台子系统协同服务的目标
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这一平台子系统间协同服务机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对外具备提供“网格化服务能力”,指的是依照“按需服务”的思想为平台用户提供一体化的科技信息服务,保证用户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而无须用户穿行于各个子系统,也无须关注平台子系统内部如何协调和整合,切实促使平台成为科研单位全过程的服务代理。对内具备“协作感应能力”,指的是平台的各个子系统均具备环境感知能力,可以明确地感知其他子系统对自身服务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流程机制和业务逻辑协作,为用户提供并行与连续、高效的科技信息服务(李晓娴、刘杰,2006)。
(3)如何实现协同目标
要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协作、服务”的建设目标,离不开对平台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这一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分析和探索。具体来说,如何实现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服务平台子系统间的协同服务,这一方面是技术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形成这种协同合作关系的机制问题。
在技术实现方面,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应从技术上出发着力完善现有的平台系统,在建设中注重增强与用户的互动和协商功能,逐步建立流程和资源使用的知识库和方案库(李晓娴,刘杰,2006)。
在协调合作关系的机制问题上,健全法律法规的保证制度是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对个人和单位用户相关访问权限的制定、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专利许可、对科技信息价值的实现等都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
而在具体的利润分配问题上,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政府、科研院所、高等学院、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单位和部门之间应注重统一、整合机制的构建,合理调度和协调多方建设的力量,同时对参与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的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和利润分配制度,激发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参与主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就协同效应进行相应的评价以形成对服务平台的及时反馈,这也有利于上海科技数据资源中心的构建。
(四)美、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案例对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美国InnoCentive.com和日本科技厅主导建设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分析,希望能学习美、日的先进经验,对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提供借鉴作用。以下主要从建设模式、资金扶植、立体协同这三个方面分析对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的启示。
1.建设模式
美国InnoCentive.com作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切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该服务平台中,科研人员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对现实科技问题的解答。对于企业而言,企业难题的解决促进企业科技的进步;对于解题者的科技工作者而言,以经济激励的形式鼓励他们关注最新的科技问题,落实其具体运用。该网络平台促进了企业和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良好对接,实现了企业和科技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
日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建设模式。但近年来日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了市场化建设的步伐,在保证政府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多方面收集科技数据。而在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中,政府发挥着绝对的主导作用,一定程度上将平台的建设效果作为考核政府的一项指标,行政化色彩过于浓重,市场化的作用长久以来被忽视。所以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扩宽科技信息数据资源的来源途径,切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帮助企业解决科技难题,以使其顺利向社会化、市场化过渡。
2.资金扶植
在资金扶植方面,美国InnoCentive.com主要是以企业的资金扶植为主,平台的搭建和顺利运营均依靠企业、公司的资金支持,政府在该平台上的资金投入较少,可以说该平台主要是靠市场来运行的。
而不同于美国InnoCentive.com的是,在对日本科技厅的资金扶植上政府补贴是资金的重要来源,2014财年的政府补贴占到了服务平台收入来源的80%以上,政府发挥集中财力建设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角色。同时,日本国际科技网络(STN)是由日本、美国、德国共建的,国际资金也是其一项不可忽视的资金来源,国际资本的引入和流动,一方面缓解了平台建设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不同国家间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
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目前的运营基本都是依靠政府的资金扶植,依靠政府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为平台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但目前上海政府对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过于集中,且不利用通过市场的途径来吸纳资金共同促进该平台的建设,这一方面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不利于发挥其他参与主体共同建设服务平台的积极性。对于此问题需借鉴日本的经验,思考在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过程中和长三角地区其他省份进行合作,寻求资金扶植,实现共建目标。另外也应该学习美国经验,在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寻求企业的资金扶植,调动其建设的积极性。
3.立体协同
美国InnoCentive.com通过经济激励实现了企业和科技人员之间的利益协调。而日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协调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加大对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加强科技专项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依托政府的大力推动,顺利实现了从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转向技术创新服务。日本政府在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面除了从资金方面给予扶植外,还注重整合多方科技信息,为民众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科技资源信息服务。日本政府主导建设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同时注重与国内外信息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拓宽科技信息来源,以期为民众提供及时全面的科技信息,切实实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多方资源的立体协同。
而目前,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中除了10个子系统之间联系少、发展不协调、不能充分实现科技数据资源的共享之外,法律法规的建设也相对匮乏。根据美国和日本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经验,上海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应该思考服务对象从以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并举逐步转变为以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服务的导向从以供给为导向逐步转变为以需求为导向,即改变以往“被动服务”的状况,实现“主动服务”的转型。另外,目前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服务主要是单一型的公益型服务,基本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如果能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同时结合国情,逐步转化为“公益型+市场型”这一社会多方参与的服务形式,协同多方社会资源,那么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服务机制的运行将更加完善。同时,借鉴日本的经验,加大对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将为上海科技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马涛、姜丽芬,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