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集》“古辞”考
摘要:古辞是乐府歌诗的重要组成部分。《乐府诗集》目录署为“古辞”的75篇中,存在误列的情况。《乐府诗集》标识古辞时,有无拟作是其重要标准。这反映了郭茂倩学术思想,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古辞”在乐府歌诗发展史上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乐府诗集》 郭茂倩 古辞
作者简介:王克家,女,文学博士,河南鹤壁人。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文学与乐府学研究,发表论文《“外乐”与秦汉乐官制度》《〈周颂·访落〉考论》《〈左传〉“摄官承乏”正义》等。
“古辞”(《宋书·乐志》作“古词”)之名起于沈约《宋书·乐志》。《宋书·乐志》云:“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白头吟》之属是也。吴哥杂曲,并出江东,晋、宋以来,稍有增广。”按照这一标准,沈约在《宋书·乐志》共录“古词”16篇,分属“相和”及“大曲”两类。
《宋书·乐志》所录“古词”为两汉时期作品,作者皆不可考。后人对“古辞”的认识,多受《宋书·乐志》影响。《文选》李善注“古辞”下云:“言古诗不知作者姓名。他皆类此。”五臣注吕延济曰:“汉武帝定郊祀,乃立乐府,散采齐、楚、赵、魏之声以入乐府也,名字磨灭不知作者,故称古辞。”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共记载155组古题,分为十类,并对其本事、本义、本文、拟作等情况予以说明。吴氏所考古题中,有相当数量的古辞。
近代学术史上,陆侃如《乐府古辞考》首次对乐府古辞进行专门、集中研究。陆氏概括说,《宋书·乐志》对古辞的界定限于《相和歌》的范围,至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便把这范围扩大起来,不以《相和歌》为限了”“就大体看来,他大概限于汉代无名氏的作品,《西洲曲》及《灵芝歌》可算做偶然的例外”。陆侃如说“这种限制极不合理”,他认为古辞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入乐的,(二)创制的。陆氏将这些古辞分为八类:郊庙歌、燕射歌、舞曲、鼓吹曲、横吹曲、相和歌、清商曲、杂曲,共录古辞三百多篇。该书只录古辞篇题,并对其进行了归类。
除陆侃如这类专门研究外,不少学者在关于乐府歌诗的讨论中,均涉及古辞,其中尤以古辞之时代为讨论重点。梁启超《中国之美文及其历史》认为古辞的创作时代当限定在汉代。梁氏还对《乐府诗集》所录部分古辞的时代提出了质疑,并进行了考证。他说:“《乐府诗集》所录古辞,多于《宋志》一两倍,未必尽出汉代。今以意别择,其确知为魏晋后作品者不录,界在疑似间者姑录之,仍以鄙见间加考证焉。”罗根泽《乐府文学史》对沈约“汉世街陌谣讴”之说及梁启超上述观点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乐府古辞并非全为汉代作品,其中有些是“时世不定之辞”。逯钦立在《汉诗别录》中论述“古诗”时亦论及古辞。他说:“古诗云者,无名氏之故作,犹之无名氏乐府歌之称古辞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在“汉诗”类中辟有“乐府古辞”两卷,包括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两类。萧涤非先生在讨论“两汉民间乐府”时提道:“《乐府诗集》列《相和歌辞》一类,其中 ‘古辞’,即为汉世民间之作。”总体来看,学者一般认为乐府古辞是指汉代无名氏所作乐府歌诗。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人们较多关注古辞的创作时代、文学特征等,而对古辞与拟作之关系,及其在乐府歌诗发展历史上的作用和意义关注较少。本文即从这一角度对乐府古辞进行新的审视。
郭茂倩《乐府诗集》每类乐府歌诗前均有题解,“征引浩博,援据经审,宋以来考乐府者无能出其范围”。《乐府诗集》自刊行后流传广泛,对后世有重要影响,具有经典地位。因此,本文以《乐府诗集》所录古辞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 误列之“古辞”
据《乐府诗集》目录,署为“古辞”者共75篇。然细审文本,75篇中实有误列为古辞者,辨析如下。
(一)《灵芝歌》
因灵寝兮产灵芝,象三德兮瑞应图。延寿命兮光此都,配上帝兮象太微,参日月兮扬光辉。
《乐府诗集》卷一《郊庙歌辞》《汉郊祀歌》载此篇,署为古辞,无拟作。《初学记》卷十五录此诗,题为《颂论功歌》,作者署为班固。《太平御览》《乐部》亦录此诗,题为《颂论功歌诗灵芝歌》。《事类赋》作《汉颂论功歌诗灵芝歌》。《古诗纪》作《郊祀灵芝歌》。可见,《灵芝歌》实为班固作品,非无名氏之作,不当列为古辞。
顺带说明,《灵芝歌》载于《乐府诗集》的《汉郊祀歌四首》。其余三篇分别为《天马歌》(李白)、《天马辞二首》(张仲素)。这三篇皆当为《汉郊祀歌十九章》中《天马》篇的拟作。
(二)《木兰诗》(木兰抱杼嗟)
《乐府诗集》卷二十五《横吹曲辞》的《梁鼓角横吹曲》载此篇。《乐府诗集》目录作“木兰诗二首 古辞”。
郭茂倩题注云:“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清人沈德潜所辑《古诗源》于《木兰诗》(唧唧复唧唧)后注云:“唐人韦元甫有拟《木兰诗》一篇,后人并以此篇为韦作,非也。”可见,《木兰诗》第一首为乐府古辞,次一首则为韦元甫拟作。
(三)《圣人制礼乐》
昔皇文武邪 弥弥舍善 谁吾时吾 行许帝道 衔来治路万邪治路万邪 赫赫意黄运道吾 治路万邪 善道明邪金邪 善道 明邪金邪帝邪 近帝武武邪邪 圣皇八音 偶邪尊来 圣皇八音 及来义邪同邪 乌及来义邪 善草供国吾 咄等邪乌 近帝邪武邪 近帝武邪武邪 应节合用 武邪尊邪 应节合用 酒期义邪同邪 酒期义邪善草供国吾 咄等邪乌 近帝邪武邪 近帝武武邪邪 下音足木 上为鼓义邪 应众义邪 乐邪邪延否 已邪乌已礼祥 咄等邪乌 素女有绝其圣乌乌武邪
全辞共181字,无标点。《宋书·乐志》亦收录该篇,因其“声辞杂写,不复可辨”,历代治乐府者,或略而不论,或原文辑录,未能解读。
1947年孙楷第先生在《学原》(第一卷第五期)发表了《宋书乐志铎舞歌诗二篇考》一文。文中,孙先生将“铎舞歌诗”《圣人制礼乐》和《云门》两篇的文辞进行了校对,“发觉第一篇辞,有许多与第二篇有关的字。在这些有关的字中,有的是字完全相同,有的字形相近,有的字音相近,有的字义相近”。孙楷第先生的结论是,《圣人制礼乐》与傅玄《云门篇》“是一篇无疑”,且《云门篇》较《圣人制礼乐》篇为古。傅玄的《云门篇》是本辞,而《圣人制礼乐》是“傅玄辞与声辞杂写的,换句话说,就是带声谱的傅玄辞”。
经过孙楷第先生的考证,我们知道了“铎舞歌诗”《圣人制礼乐》并非“古辞”,而是傅玄《云门篇》在刘宋时期的曲唱本。
通过上文辨析,可以确定《灵芝歌》《木兰诗》(木兰抱杼嗟)《圣人制礼乐篇》当排除在古辞范围之外。
二 郭茂倩划分“古辞”之标准
细审文本可见,郭茂倩在标识“古辞”时,有些歌诗是根据前代文献记载而署,另外一些则未明示其依据。下面我们对此试作分析。
首先,就创作时代而言,《乐府诗集》所录古辞中明确为汉代作品的有《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和《江南》《乌生》《白头吟》21篇。
其次,《宋书·乐志》列有“古词”16篇,其中15篇亦收录于《乐府诗集》,并署“古辞”。我们将其列表1如下。
表1
续表
注:(1)郭茂倩:《乐府诗集》,第384页。
(2)郭茂倩:《乐府诗集》,第395页。
(3)郭茂倩:《乐府诗集》,第406页。
(4)郭茂倩:《乐府诗集》,第408页。
(5)郭茂倩:《乐府诗集》,第409~410页。
(6)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04页。
(7)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50页。
(8)郭茂倩:《乐府诗集》,第410页。
(9)吴兆宜注、程琰删补《玉台新咏笺注》,中华书局,1985,第6页。
(10)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50页。
(11)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47页。
(12)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76页。
(13)吴兆宜注、程琰删补《玉台新咏笺注》,第15页。
(14)郭茂倩:《乐府诗集》,第636~637页。
(15)郭茂倩:《乐府诗集》,第574页。
(16)郭茂倩:《乐府诗集》,第600页。
最后,郭茂倩编纂《乐府诗集》时,在每类解题中常引用《古今乐录》《乐府古辞要解》等关于乐府歌诗专门文献的相关内容。凡前人提及该某篇为古辞者,郭茂倩亦署其为古辞。据我们统计,这种情况的古辞共有7篇,分别为《长歌行》(青青园中葵)、《君子行》、《相逢行》、《陇西行》、《饮马长城窟行》、《艳歌行》(翩翩堂前燕)、《怨诗行》。
据统计,循前代文献而署为古辞者共43篇,其余29篇则为郭茂倩所标识。我们可以通过这部分古辞来探查郭茂倩划分古辞的标准。为方便读者,我们将这29篇古辞列表2如下。
表2
续表
∗详说见后。
表2的29篇古辞中,仅《焦仲卿妻》《阿那瑰》《骊驹歌》《越谣》3篇无拟作。下面我们对此略做说明。
《焦仲卿妻》
《乐府诗集》卷七十三《杂曲歌辞十三》载此篇,署为古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题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并序)。作者署为“无名人”。按,《焦仲卿妻》是时人根据特定事件加工创作而成,属于长篇叙事诗,“有头有尾地叙述了一个完成的故事”,在诗歌发展史上具有极高的地位。胡应麟《诗薮》评价说:“五言……长篇如《孔雀东南飞》,皆不假雕琢,工极天然,百代而下,当无继者。”其特殊的题材及其五言长篇的叙述方式,使得这首古辞在当时及其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少有拟作。这一情况亦见于《木兰诗》。
《越谣》
君乘车,我带笠,它日相逢下车揖。君檐簦,我跨马,它日相逢为君下。
《乐府诗集》卷八十七《杂歌谣辞五》载此篇,署为古辞。《初学记》卷十八《人部·交友》亦录此篇。其辞曰:
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步行,卿乘马,后日相逢卿当下。
逯钦立先生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收录此诗,题为《越谣歌》,其诗为:
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虽步行卿乘马,他日相逢卿当下。
逯钦立先生引《风土记》曰:“越俗性率朴,意亲好合,即脱头上手巾,解腰间五尺刀以与之,为交拜亲跪妻。定交有礼。俗皆尝于山间大树下封土为坛。祭以白犬一、丹鸡一、鸡子三。名曰木下鸡。犬五。其坛地人畏不敢犯也。祝曰云。○此祝。《乐府诗集》、《诗纪》皆作越谣歌,编入先秦。”逯钦立先生加按语说:“《风土记》,晋周处著,其所为越,指当时山越,非春秋时代越人也。今编之晋杂歌谣辞中。”可见,《越谣》为西晋时作品,又因其为祝语,文体特殊,故无拟作。
通过以上论述可见,郭茂倩署为古辞的29篇乐府歌诗中绝大部分皆有拟作。《焦仲卿妻》《越谣》,几乎皆因其文体或题材之特殊而难有拟作。由此我们可以判断,郭茂倩划分古辞时,以有无拟作为重要标准。
循前代文献而署为古辞的作品中,亦存在无拟作的情况。如《东光》《俳歌辞》等,这里我们略作说明。
《东光》
东光平,苍梧何不平。苍梧多腐粟,无益诸军粮。诸军游荡子,早行多悲伤。
《乐府诗集》卷二十七《相和歌辞》之《相和曲中》载此篇。郭茂倩引《古今乐录》云:“张永《元嘉技录》云:‘东光旧但有弦无音,宋识造其声歌。'”张永所言“有弦无音”盖云此篇本无辞,今所传者乃宋识所作。《宋书·乐志三》云:“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本一部,魏明帝分为二,更递夜宿。本十七曲,朱生、宋识、列和等复合之为十三曲。”这说明《东光曲》当在此“十三曲”之中,但其文辞是否为汉代所作,似已无从查证。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收录《东光》篇,亦引《元嘉技录》所云,并在其后补充说:“技录云云,似此曲西晋前尚无歌辞,宋识始造新诗,应再考。”可见,《东光》之曲早已有之,而其文辞产生时代较晚,故无拟作。
《俳歌辞》
俳不言不语,呼俳噏所。俳适一起,狼率不止。生拔牛角,摩断肤耳。马无悬蹄,牛无上齿。骆驼无角,奋迅两耳。
《乐府诗集》卷五十六《舞曲歌辞》后所附“散乐”载此篇,署为古辞,无拟作。郭茂倩解题曰:
一曰《侏儒导》,自古有之,盖倡优戏也。《说文》曰:“俳,戏也。”《穀梁》曰:“鲁定公会齐侯于夹谷,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范宁云:“优,俳。施,其名也。”《乐记》: “子夏对魏文侯问曰:‘新乐进俯退俯,俳优侏儒獶杂子女’。”王肃云:“俳优,短人也。”则其所从来亦远矣。《南齐书·乐志》曰:“《侏儒导》,舞人自歌之。古辞俳歌八曲,前一篇二十二句,今侏儒所歌,擿取之也。”《古今乐录》曰:“梁三朝乐第十六,设俳伎,技儿亦青布裹盛竹箧,贮两踒子,负束写地歌舞。小儿二人,提沓踒子头,读俳云:见俳不语言,俳涩所俳作一起。四坐敬止。马无悬蹄,牛无上齿。骆驼无角,奋迅两耳。半拆荐博,四角恭跱。”《隋书·乐志》曰:“魏、晋故事,有《侏儒导》引,隋文帝以非正典,罢之。”
按,“俳”指俳优之表演,是汉代俗乐艺术的一种。其表演者往往由侏儒来担任,故该篇《俳歌辞》亦称《侏儒导》。胡士莹先生指出“俳优侏儒,可能是说话艺术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这时,显然已有了以娱乐为目的的、职业化的说故事的人”。贾谊《新书》云:“大臣奏事,则俳优侏儒逃隐,声乐技艺之人不并奏。”到汉代,以娱乐为目的的说话艺术已经非常普遍,俳优小说这类技艺常常与音乐、歌舞以及杂技等其他种类的乐府艺术同时表演。
前引《古今乐录》“读俳”,是指诵读俳歌辞。《俳歌辞》是俳优表演内容的反映,或者说是对表演内容的描述。这类文辞因其特殊的内容和文本性质,难有拟作。
《驱车上东门行》
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乐府诗集》卷六十一《杂歌谣辞一》载此篇,署为“古辞”。其后一篇是陆机所作《驾言出北阙行》。逯钦立先生辑《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收录《驾言出北阙行》,注云:“又《类聚四十一》引陵、承、胜、凝、凌五韵,又起首多 ‘驱车上东门’一句。”据此,我们推测《驾言出北阙行》或为《驱车上东门行》之拟作。
结论
通过前文分析可见,郭茂倩《乐府诗集》标识古辞时,对沈约“汉世街陌谣讴”之说又有发展。
首先,《乐府诗集》所录古辞并非皆为汉代作品。前文我们论及,已有学者提出古辞未必汉代。罗根泽在《乐府文学史》中提出,乐府古辞并非全为汉代作品,其中有些是“时世不定之辞”。他说:“郑樵《乐略》、郭茂倩《乐府诗集》所载古辞,几倍于《宋志》,而后人每援《宋志》之言,认为汉世之歌,以甲例用于乙书,乌能尽当?……且《宋志》之著作,去汉已远,亦难必其不无失考。”结合前文分析来看,罗氏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郭氏所列古辞中,一些属于汉代作品,但有少数如《木兰诗》《阿那瑰》《越谣》等皆非汉代时期创作。
其次,关于《乐府诗集》的体例。《乐府诗集》所录古辞基本皆有拟作。《四库全书总目》概括《乐府诗集》体例的基本特征为:
每以古词居前,拟作居后,使同一曲调,而诸调毕备,不相沿袭。可以药剽窃形似之失。其古词多前列本词,后列入乐所改,得以考知孰为侧,孰为趋,孰为艳,孰为增字减字。其声词合写,不可训诂者,亦皆题下注明。
学者指出:这一体例“便于考察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同一时代或不同时代乐府作品在思想、艺术上的继承关系、源流关系、同类关系或亲缘关系,易于比较不同的诗风和流派,便于发现 ‘古辞’与文人拟作间的相互影响、渗透、依傍的线索”。同时,这种体例也对后代乐府歌诗尤其是“古辞”的辑录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元人左克明所编《古乐府》,在体例上沿袭了《乐府诗集》,将古辞列于每题之首,后为拟作。
按,《乐府诗集》的编写体例体现了郭茂倩标识古辞的重要标准,即是否有拟作。同时也反映出他在编纂《乐府诗集》时的学术思想:注重同题作品的先后关系,及古辞在乐府歌诗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关于《乐府诗集》,以往我们较多关注其作为诗歌总集及乐府学文献的意义。郭茂倩划分古辞的标准,提示我们注意《乐府诗集》的文学史价值,它清晰展现了两汉至唐末这一历史时期乐府歌诗的发展脉络,更凸显了古辞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