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法
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包括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本文命题即明确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为主。实证分析方法主要是人们通过对经验事实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以确定的事实因素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性命题的方法,它以经验事实为主要研究对象。与价值研究方法相对应,实证分析方法能够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原因在于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实然状态,即回答法实际上是怎样的,比如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制定、如何运行的,法具有怎样的特征和体系,法具有怎样的社会功能等。要解决一系列此类问题,必然要采取实证研究方法予以分析。可以在法学研究中运用的实证分析有许多具体方法,其中主要是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和语义分析法。
科学研究中采用何种研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由研究对象决定。党领导立法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因此,应当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方法指导下,针对实践中党领导立法的实际运作状态,综合运用实证研究法加以分析论证。本书在有效考察党领导立法思想理论发展历史进程后,以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具体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北京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立法的发展历程、实践经验,以北京地方性法规制定流程为案例,对党领导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过程进行实践考察,探索研究党领导北京地方立法领导方式的发展演变过程,总结提炼创新处,触摸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市政府以及两者内部各部门的整体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立法规划、立项论证、法规起草、立法听证、法规公示、配套立法及法规后评估等工作机制,从而在实践和理论上更加理顺党领导立法体制机制。这对我国党领导立法工作尤其是地方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深入发展和推进找到相应的规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经济社会发展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个案研究法
在论证党领导立法的体制机制、立法流程、实际运作状态时,以北京市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为案例,探寻党领导立法的运作模式、规律和特点。比如以具有北京品牌价值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由来、发展历程、修订过程中中央和北京市委的引导、决策作用,将北京特色的党领导立法模式予以立体呈现。通过考察北京市党领导具体法规的实际运行机制、运行规则和发展历程,以党领导立法的实然状态考量我国地方立法与法学价值标尺之间的关系,使理论得以探讨和提升。
(三)文献研究法
大量阅读与党的历史、党的领导、国家立法、地方性法规立法等有关的学术著作。广泛搜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重要文献汇编、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资料汇编及相关网站上的法规资料库、时时更新的关于立法的公报等,探寻党领导立法的基本模式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