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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对策: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中的武术传承与保护研究

刘启超1 杨祥全2

(1.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天津 300381;2.天津体育学院武术系,天津 300381)

摘 要:出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基本态度是‘文化环保’,是尽量保护各种文化传统(特别是小传统)的原生状态,以免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渐消失。”本文拟对影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以期能够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问题;对策;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

作者简介:刘启超(1987~),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历史与文化。

出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基本态度是‘文化环保’,是尽量保护各种文化传统(特别是小传统)的原生状态,以免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渐消失”。在全球交流日趋扩大的今天,文化也在不断的“趋同”,如何保持文化的个性,避免人类文化的多样性遭到破坏,是世界各民族面临的问题,武术作为中国特有的民族文化,有其特有的文化基础,如何更好保护和传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要面对的重要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其定义诞生以来就得到了大量的关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传承与保护武术遗产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武术传承较为脆弱、武术传承人的遴选不够严谨、学校武术发展较差、缺少传承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等问题。因此,本文拟对影响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以期能够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1 脆弱的传承,积极的保护

对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有一定的困难,这主要是由武术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武术的特点特别是传统武术的特点是其“保守性”和“排他性”。这给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带来很大的困难:“一方面由于一些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很多传统武术家认为拳是祖宗流传下来的,不能轻易随随便便的献出来,给挖掘整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中的一些精做是不可能以文字和录像的方式加以认识和体会的,武术家们多为个人钻研技术,其心得或经验往往秘而不传,造成‘习者往往托于神秘,其言多不雅驯’的落后状况,并极少有著书立说传于后世。另外军中武艺自有一套训练制度,有职业的教头们世代传承,不必载诸文字;民间习武活动虽没有绝技,但学人们不屑著书立说,一般武人又没有著书立说的能力,这种现象就是‘文人不屑而好汉们不能的结果’。”由于这些原因,使得武术传承的主体即武术传人对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然而武术传人往往因年纪较大,文化基础薄弱和保守等原因导致武术的不能很好的传播下去,最终成了绝学。

面对武术这样一种“脆弱的传承”的现实,武术的传承是整个社会都应该关注的大事,这就需要武术家和学者、企业、政府机构等共同努力来保护武术传承。武术家们应该“敞开胸怀”,积极地将优秀的武术技艺传播开来;学者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发掘武术宝贵资料,将现有资料整理成文。同时,还应加强对于武术家们的口述史研究,通过口述史的研究方法不仅可以弥补在缺少文献资料方面的不足而且还可以获得大量的,鲜活的武术资料,这些可以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政府部门应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机构应发挥自主意识,依法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做到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迎合大众文化需求,积极地进行武术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化发展。

2 严肃人选,一视同仁

传统武术的保护问题实质上就是传承的问题,而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的问题。然而,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传承人的遴选却存在不够严谨的地方。“传统武术代表性传承人责任重大可想而知,只有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并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才能使传统武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框架内实现良性循环。”一方面,现在在武术传承人的选择过程中,主要还是考虑到看其是否具有公信力,是否能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但是却忽视了武术传承人的最大职责是传承武术,许多不具备传播武术能力的人占据着传承人的位置,这样必然对武术的传承有着消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选择武术传承人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某一群体共有的,并非某一人的专利,而政府在确定代表性传承人时往往是一两个人,并提供经济资助,此举势必会影响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真正保护。”这样会造成打击其他人的积极性,对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非常不利。

武术传承人对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选择武术传承人时,首先,应考虑其是否具有代表性、公信力外,还要更多的考虑到传承人是否具有传承能力的因素。其次,“传承人应是一个团队,可以将传承人分为代表性传承人、第一传人、第二传承人等传承梯队,传承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间隔,以构筑合理有效的传承人队伍”。再次,对于传承人的遴选还应该进行多阶段的考察、评估。武术传承人对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作用不言而喻,若没有严格的遴选程序,那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是一种犯罪。

3 强化教育,学校为先

学校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地方,学校的教育对于培养武术人才传承和保护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实的学校武术内容几乎没有传统武术的‘影子’,即使是有仍是处于一种名存实亡的状态”。相反,在看看国外,有许多外国人习练传统武术,“他们热爱中国传统武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渗透其中的哲学理念所吸引。他们渴望通过外部形体的学习、锻炼、逐渐领悟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进而指导自己更好地去练习中国传统武术。”这也反衬出了现在我们学校武术教育中的一个弊病,学生在习练武术的过程中只注重形神兼备而忽略了其文化内涵。“武术文化是典型的东方文化,它处处体现东方人的哲学、宗教和审美观念,是人与自然和谐完美结合的典范。”“失去了‘魂’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只是一些身体动作,人们早晚会看腻的,就会对其失去兴趣。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载体是人,失去了兴趣,自然也就没有了传承与发展的动力。而‘魂’才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多样性所在。”“历史的传承,毕竟还是需要依据的,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倡写实的《三国志》,而不是对历史真实进行成功演绎的《三国演义》。”正是忽略其文化内涵这样的“魂”才导致了武术失去了其原有的精神修养的魅力。这样的武术教育必然会失去其发展的根基。在学校发展较差,缺少了武术传承的人才,这样武术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项非常繁重的任务,这就需要大量的武术专业人才,而学校作为人类文化的传习地,培养着大批的人才,这些人才将会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后备力量。我们应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一方面,学校应加强对于本土文化的认识,应解决现行教育体系中对于本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认知不足的问题,学校应积极的进行新的学科建设,培养专业武术人才,促进中国与世界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另一方面,学校武术教育应该把武术文化的内涵即武术文化中的“魂”放在重要的位置。“传统武术要重视文化的传承;传统武术的传承要避免陷入文化误区;文化传承要注意培养文化主体意识。”学校对于人才的培养要实现民族文化自主意识的觉醒,要实现民族自信心的觉醒,在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过程中,武术人才应该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而学校的任务就是如何更好地去培养这样的人才。

4 加强评估,及时反馈

“忽视评估与反馈是中国武术历来的通病”,没有建立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就如同“盲人瞎马”在峭壁上行走,处处充满了危险,当国家投入巨资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是否能够实现复兴民族优秀文化的愿望,这些都需要对武术的传承与保护进行阶段性的评估。我们在传播和发展武术的过程中,长期忽略了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一味地进行单向传播,从而导致了“武术的国际化传播效果并不太理想”。同时,我们要知道,并不是“申遗”成功,选出传承人就可以任其自由发展,一劳永逸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并没有一条可以“复制”的道路可以走,这就给传承与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如果缺少了传承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引导,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就会走向“歧途”,最终也会慢慢的消亡。如何建立有效的效果评估、反馈机制,使我们可以根据传承与保护中的问题的反馈及时调整策略,将会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传承效果评估、反馈机制时应做到到,一方面,政府应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予以评估,督促其开展传承活动,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真正地为人们服务、为社会服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有义务将其开展活动的情况、存在问题等向文化部门进行反馈、汇报以促进双方之间的沟通、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对于武术传承人的资助应进行评估,按其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资助,同时传承人的资助应以精神资助为主,经济资助为辅。对于传承效果评估、反馈机制的建立应该合理、高效地运行起来,作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方向仪”,必须做好敏锐、准确的监督、评估工作。

在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在重视“文化软实力”的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每一个国家提供综合实力的必然手段。中国在世界上拥有无以比拟的优秀民族文化,如何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也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们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展现在世界人民的面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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